返回目录
目录
大纲

第卅六章

三十六1~32
焚烧书卷
三十六1 年代小注 约雅敬王第四年是主前六○五至六○四年(按照三十二1注释讨论过的提斯利制度)。尼布甲尼撒登基年之后的元年在六○四年春季开始(见:但一1~2的注释)。约雅敬虽然亲埃及,学者依然觉得他很可能于六○四年年初在叙利亚向尼布甲尼撒纳贡。由于这书卷要等到约雅敬第五年才宣读(9节),口授笔录时间大概是在第四年的年底(主前604年八~九月)。六○四年年底时,尼布甲尼撒沿巴勒斯坦海岸南下,攻取了非利士城市亚实基伦。这城受到大规模的破坏,很多人都被迁徙。尼布甲尼撒大军南下可能是犹大恐慌之故。
三十六2 书卷 希伯来原文在此所指的是一种特殊或较为优质的书卷,适合政府文士在正式场合使用。这种书写材料只在君王作出重要宣言时才用得着。有关书卷的进一步资料,可参看三十章2节的注释。
三十六4 文士笔录口授材料 耶利米口授的默示因为要公开宣读,所以必须谨慎抄录,因此有需要使用职业文士巴录的技巧。埃及无数的古墓壁画和《克提的教训》(Teachings
of Khety),都是文士在古代社会中地位重要的左证。虽然任何人都有资格聘请文士,考古证据(有他名字的戳印)却是巴录是御用文士的有力证据。
三十六6 禁食的日子 耶利米指示巴录在有很多人到耶路撒冷聚集的禁食日子,宣读他口授的书卷。除了赎罪日以外,禁食并不是宗教历上的定期活动之一,而是在紧急状态下,需要全民集中宗教精力之时宣告。是次禁食可能与巴比伦大军抵达巴勒斯坦有关(主前604年十二月)。
三十六9 年代小注 约雅敬王第五年九月是主前六○四年十一至十二月。巴比伦军队于六○四年十二月沿非利士海岸南下,攻取了亚实基伦城。这个「从北方来到」的敌人可能转向东来耶路撒冷,是宣告禁食的合理时机。巴录就在这时宣读耶利米口授的书卷。尼布甲尼撒于主前六○三年一至二月回到巴比伦。
三十六10 地形 王国时代的圣殿建有三层厢房,在三边围绕圣殿。可以假定基玛利雅的房间(和合本:「屋」)是其中一个厢房。旧约对于殿院的描述甚少。本节的「上院」很可能就是列王纪上六36的「内院」,即围绕圣殿本身的院子。在圣殿范围之内,这是地势最高的一部分。耶利米书二十六10也提到过「新门」,但其确实位置不明。学者一般臆测它是在殿院的南面,作为圣殿范围和南邻王宫之间的通道。
三十六12 文士的屋子 国王的听政室旁边必然有好些供集会讨论公事或交流信息的小房。君王的顾问或文士的权力象征之一,是可以占用一个小房作为「办公室」。约雅敬的顾问未将耶利米的书卷呈献给王之前,先在文士伊莱沙玛的房间集合,可能是因为这是他们惯常的聚会处。
三十六16 将先知信息向王禀报的责任 按照主前十八世纪的马里文献,所有御用顾问和政府官员,都有向王禀报先知言论的责任。几篇文献记载了先知的警告;一篇指出可能发生叛乱,一篇则主张献祭,又一篇警告君王不可出征。本节的希伯来原文的强语势措词,加强了这些令人震惊之警告的紧急程度。耶利米的信息令这些官员惊恐万分,但他们也知道向王报告默示所宣讲的危险,是何等重要的事。
三十六18 墨 古代近东文士所用的墨成分虽有不同,但都是以碳为主要材料。埃及的惯常作法是在灯黑中调和树胶。化学分析显示书写拉吉书函的墨,是碳与栎瘿和橄榄油调制而成的铁质墨水(iron
ink)。
三十六22 火盆 由于事情在公历十二月发生,王的听政室应该有烧着几个火盆的需要。在他身旁有一个供取暖或燃点熏香之用的,也不令人意外。他的「暖阁」甚至可能有固定的壁炉,但记述的措词似乎表示这是一个流动的火盆,书卷的碎片可以戏剧性地丢在盆的里面。
三十六23 分篇书写 和合本译作「篇」(NIV:「栏」〔column〕)的字眼,其他经文通常译作「门」。这可能表示书卷的纸页是用皮条串连,或每页的宽度大致与用铰链接驳的写字板相同。这种用木制造,上面通常涂以蜂蜡的写字板,在古代的沉船和新亚述遗址中(后者是宁鲁德某个井底发现的十六块象牙写字板),都可以找到例证。
三十六23 文士的刀 约雅敬可能是借用文士的削笔刀自己切割书卷,也有可能不过是下令文士代他进行。但这如果是羊皮纸书卷,切开接驳书卷各页的皮条应该比较容易,此外,羊皮纸烧得很慢,并且气味难闻。但这如果是蒲草纸卷轴的话,切割焚烧就不难办到。
三十六23 切割焚烧表示作废 王切割焚烧耶利米的书卷在某一程度而言,可说是执行咒诅仪式。主前第二千年纪初期,埃及人习惯把将要攻打之城市的名字,写在瓦碗或小像上,然后在念过适当的咒语之后,打它打碎。像耶利米这样将预言付诸笔墨,有使之生效的能力(就如宣讲也有这效果一样)。约雅敬希望焚烧书卷能够取消或削减这个宣判的效力。
三十六30 曝尸 这句话综合了死而不得埋葬,藉以羞辱尸体的实际行动,以及神宣判约雅敬一家失去统治犹大的权利。类似的咒诅亦可见于列王纪上十四10~11,亚希雅针对耶罗波安的话,以及列王纪上二十一21~24,伊莱贾对亚哈所说的话。后来伊里芬丁的犹大人又咒诅当地的总督维德兰加(Vidranga),因为他下令毁灭他们的圣殿。他们求神使他的尸体曝露风霜,被狗所吃,不得正当的埋葬。有关正当埋葬的重要性,可参看:列王纪上十六4的注释。
──《圣经背景注释》

赞助商链接

返回基督教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