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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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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28
撒母耳的出生
一1 以法莲山地的拉玛琐非 便雅悯境内耶路撒冷以北五哩,伯特利以南四哩有一个名叫拉玛(现代的拉姆)的城镇。由于一章19节说撒母耳住在拉玛,部分学者认为此地就是拉玛。然而经文清楚表示拉玛琐非位于以法莲山地。长久以来都有人认为这就是新约的亚利马太,位于示罗以西十五哩。
一2 以色列的多妻习俗 以色列和古代世界大部分地区一样,大体上都是奉行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并没有违犯法律或当时道德标准之处,只是在经济上难以实行而已。妻子不育是一夫多妻的主因,但助长这习俗的还有几个因素:(一)男女数目不平均,(二)需要生产大量子女来担任放牧和农田的工作,(三)藉多重婚约以求提高家族声誉和产业的意欲,(四)产妇死亡率极高。在女子必须各有所适,参与生产的游牧民族和农村社会中,一夫多妻最为普遍。圣经中平民一夫多妻的案例,大都发生在王国时期之前。
一2 不育之耻 由于生育是神最大祝福的表征(诗一二七3),不能生育经常被视作神惩罚的记号。再者女子若不生育,她在家中的地位便变得危殆。不育的女子不但有被离弃、受疏远、降低地位的可能,实际案例也有不少。美索不达米亚的祷文和法律文献,证明了这是古代近东到处都存在的问题。
一3 示罗 以利加拿的家乡无论是在便雅悯的拉玛还是以法莲的拉玛琐非,前往示罗都是十五哩的路程。一家大小则要两天才能走完这段路程。示罗的遗址按考证是塞农废墟,大约在伯特利和示剑之间的中点。这个占地七英亩半的遗址位置极具战略性,并且土地肥沃,水源可靠,很方便就能到达贯通以色列心脏地带的南北大道。当地发现的铁器时代一期废墟颇具规模,亦有大火烧毁的痕迹。这时代出土的建筑物有公共的房屋,但没有神殿的痕迹。神殿最有可能的位置,是侵蚀和后来的建筑破坏了的遗址顶部。
一3 年祭 律法规定一年共需三次朝圣:除酵节、七七节、住棚节。很多学者都认为以利加拿的旅程是在后者发生。然而由于经文并没有说明朝圣筵席所庆祝的节期,部分学者相信这是一个传统的家庭仪式,反映以利加拿其人的虔诚。
一3 以利一系的祭司 以利来自亚伦第四子以他玛一脉。士师时代开始时的大祭司,是亚伦儿子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亚伦另外两个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因为触犯礼仪被杀(利十)。然而看管会幕和约柜的事工如何从以利亚撒一系手上,转移到以他玛一系,却没有清楚说明。
一4 将祭肉分给他们 好几个祭都提供分享祭筵的机会,平安祭尤然(见:利三1~5的注释)。牺牲若是包括祭筵,主礼的祭司和献祭者全家都能分得一分祭肉,肉类是古代不常食用的珍品。其社会地位大约相等于美国的火鸡大餐。
一5 哈拿得双分 希伯来原文对哈拿之分的描述十分隐晦。大部分译本的诠释都是双分(NIV、NASB、NKJV、NRSV、和合本),其他译本则作「只得一分」(RSV)或「特别的一分」(NLT)。很多解经家都赞同「只得一分」的解释,因为它所引出的对比最合上文下理。
一7 示罗的圣所 这圣所称为「耶和华的居所」(和合本:「耶和华殿」),但不说明建筑的性质。第9节称之为「殿」,表示它是房屋。但二章22节提到「会幕」,即圣幕。这种用语上的歧异,显示这帐幕若非在周围立了更牢固的建筑,就是支搭在称圣的围墙之内。后者可能是迦南人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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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罗安放会幕的地方
一8 有丈夫比十个儿子还好 以利加拿安慰哈拿的话没有什么力量。二人的关系在人的层面上虽然可说是满足了哈拿感情上的需要,事情却没有这么简单。第一,不育在社会上有不良名声。第二,此事牵涉到家庭的绝续。父母必须倚靠儿女在年老时照顾他们,好好安葬他们,继续他们的名声。甚至有人相信死者来生是否安乐,是在乎后代的供应。哈拿的社会地位和将来的指望都十分暗淡。基于这些理由,以利加拿这个善意的问题听来只是空话。
一9 祭司坐在入口 以利可能年纪已经太大,不能继续供职,但仍可负责公关事务,在入口欢迎崇拜者,兼任顾问和教师。本节所述的家具虽可译为椅子,在大部分经文都是指宝座或首席。公众地方用的大多是长椅,住宅则长榻或凳子较为普遍。马里出土的文物中有不少例证,是来自住宅的凳子。
一11 许愿 愿是自愿建立,有条件的协议。古代近东大部分文化──赫人、乌加列、美索不达米亚,和例证较少的埃及──都有这种作法。古代世界最普遍的愿,是请求神明时作出的。典型的条件是求神供应或保佑,愿所许的则通常是给神献上礼物。牺牲是最常见的礼物,但也有可能是指给予神殿或祭司的其他礼物。还愿一般是在神殿公开进行的。在乌加列文学中,凯雷特王许愿求一位能够生育的妻子,并且献上相等于妻子体重的金银作为回报。
一11 修剪头发 禁戒不修剪头发是拿细耳人的愿最重要的特色(见:民六的注释)。拿细耳人的愿通常有限期,但本节和参孙的情况一样,却指明是终身的。头发和愿有什么关系并不清楚,然而按照初民的想法,头发(以及血)是人生命精华的主要表征之一。故此感应法术经常以它为原料。例如被称为先知的人向马里君王传达信息时,习惯附上一束头发。使他们可以用占卜来断定这先知的信息是否可信。
一13 无声的私祷 祈祷往往同时献祭。正式执行其事的祭司,必须收费才献上祭物、背诵对应之祷文。哈拿因为没有能力正式缴费,只得自行祈祷。使她兴奋的是祭司的有利祝福,她视之为具有神默示的效力。美索不达米亚的先见/祭司则为求子的妇女占卜观兆。旧约有无数自发性祈祷的例证,但说明是默祷的却只有这一个。古代近东的祈祷有规格化的倾向,并且往往有咒语基础。故此我们对自发性的默祷所知甚少。
一19 敬拜的性质 本节所指的敬拜大概是指参与每日早晨的献祭(见:利六8~13的注释)。
一22~24 断奶年龄 断奶通常发生在两岁至三岁之间,由于表示人生进入另一阶段,所以会举行庆典。按照埃及《安尼的教训》(Instruction
of Any),孩童吃奶约有三年。
一24~25 献祭的性质 以利加拿和哈拿所献的祭包括公牛一只、细面、酒。按照民数记十五8~12细面和酒是与公牛同献之物。「三只公牛」(和合本)而非「一只三岁的公牛」(NIV),是更容易的译法。他们献上的细面和酒是三只牛的分量,更支持这一点。所献的若是三只公牛,以利加拿和哈拿就极为慷慨了。
一28 终身归与神 一章11节的注释已经提到过,拿细耳人奉献时期这么长是不寻常的。即使如此,愿中既已定下时限,她亦依愿而行。哈拿不独是还愿,她更是实行一个古老的传统。每个母亲所生的第一个男丁都定准归神。这概念在古代近东,有时导致杀童为祭,以求确保丰饶。在另一个情况下,长子在祖先崇拜中继承家中祭司的职务。在以色列长子则分别为圣──头生的儿子归属神,负责祭仪职务或在圣殿中作为圣用。这种身分的儿子可以赎出,以色列律法容许利未人取代其地位(民三11~13)。因为许了愿的缘故,哈拿没有行尽赎出长子之礼。美索不达米亚有时有将奴隶终身献给庙宇作为礼物的情形,亚喀得文学中亦证明有一类女子终身奉献于庙宇作为庙妓。从主前第二千年纪初期开始,苏美文献已经有将儿童作为礼物奉献给庙宇的例证。
──《圣经背景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