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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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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1~58
大卫与歌利亚
十七1 非利士人 撒母耳记上下所记述的非利士人,是主前一二○○年从爱琴海一带移居至巴勒斯坦之海上民族的一支。学者一般相信就是这海上民族,驱使赫人帝国衰亡,并且摧毁了叙利亚和巴勒斯坦沿海多个城市,如:乌加列、推罗、西顿、米吉多、亚实基伦等;然而他们牵涉在这些地区只有间接证据而已。位于梅迪内哈布的著名壁画,描绘了他们和埃及法老兰塞三世打仗的战况。描述特洛伊城之围的荷马史诗,也反映了这个国际性的动荡。这些来自克里特、希腊、安那托利亚的人,大概以塞浦路斯岛为发动攻击的基地。海上民族被逐出埃及之后,这个后来被称为非利士人的部落在巴勒斯坦南部沿海定居,建立了亚实基伦、亚实突、以革伦(米克纳遗址)、迦特(萨非遗址)、迦萨五个都城。他们在夺取约柜之战(撒上四),和将来扫罗父子阵亡的一役中(三十一章),一再侵入以色列领土。扫罗在位时不断与他们争战,试图将他们驱逐出境,以及防止他们再度入侵。
十七1 非利士营的位置 梭哥(今阿巴德废墟〔Khirbet
Abbad〕)是萨非拉谷地的一个城镇,在非利士领土附近,伯利恒以西约十四哩之处。学者在这遗址的勘测,找到了一些来自这时代的陶瓷文物。亚西加(今札卡利亚遗址)是个梭哥西北三哩外的城堡,把守着横过以拉谷的主要通道。考古学家在二十世纪初曾经挖掘这个遗址,发现了来自这个时代,有四个城楼的长方形城堡。这地是非利士平原通往犹大山地的主要隘口,因此对双方来说都很具战略性价值。贯通萨非拉地区的干道从拉吉北上亚西加,但在亚西加南面一哩左右有一条朝东的岔路,沿桑特干河(Wadi
es-Sant)通往以拉谷。以弗大悯仍然未能确认,但理当在这一带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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梭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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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望亚西加
十七2 以色列营 以拉谷(以拉是笃耨香树〔terebinth〕的意思)是个在南北纵向的宽阔平原。这谷在梭哥东面约二哩,桑特干河从犹大山地下流之处,有一隘口。
十七4 迦特 学者暂时考证迦特为以革伦/米克纳遗址以南五哩的萨非遗址。非利士五城之中这城最接近犹大。这遗址虽然证实了铁器时代文物的存在,却没有什么挖掘活动。此城位于亚西加西面约五哩,在从以拉谷往下流之桑特干河畔。
十七4 歌利亚的身材 按照经文的形容,歌利亚身高约有九呎半。有人怀疑他和亚衲族同种,亚衲族是迦南地的巨人,以色列入侵迦南时将之击败。亚衲的子孙通常被视为「巨人」(和合本:「伟人」),但「巨大」可能是更合适的形容。身材如此高大的勇士并非以色列人虚构,也不是经过润饰的传说。阿纳斯塔西第一蒲草纸(主前十三世纪)上的埃及信件,形容迦南有些勇猛战士,直立有七至九呎之高。两副来自主前十二世纪,体高七呎左右的女性骸骨,亦在外约但的扎伊尔德叶遗址出土。
十七5~7 歌利亚的盔甲 歌利亚的头盔大概饰有羽毛,如非利士和埃及艺术所示。他的铠甲(直译「褶襉的护甲」)大概是著名的埃及式青铜鳞甲,重一百二十五磅,能保护全身。鳞甲的最佳形容来自努斯文献。护甲用七百至一千块大小不同的鳞片,缝在皮革或布制的背心之上制成。前后两片在肩膊处缝合(有洞留给头部),长度大概及膝。歌利亚的护胫大概是希腊迈锡尼(Mycenae)形式,以青铜照腿形打造,里面垫以皮革,保护整个腿肚。其弯刀(和合本:「铜戟」)大概是重型、弯曲、扁平的军刀,锋刃在弯刀的外面(见:书八18的注释)。他的枪大概是标枪,铁制的枪头重十五磅多,可能附环以供投掷,一如同时代的希腊和埃及的设计。大部分武器都以青铜制造,枪头却是铁制。歌利亚的盾牌大概是竖盾,比圆盾为大。
十七8~10 决斗式战事 战果有时可由单独比武决定,派遣单人为己方军队的代表,藉决斗显出神明的旨意。埃及便尼哈桑的壁画(主前第二千年纪初期)和埃及《辛奴亥的故事》,都有单独决战的例子。一个主前第二千年纪上半的迦南陶瓶亦有决斗的描绘。时间上比较接近当时的对应例子,还有《埃利奥特》(海克特〔Hector〕对艾杰克士〔Ajax,又作
Aias〕,巴里斯〔Paris〕对曼尼雷厄斯〔Menelaus〕)和赫人哈图西利斯三世之辩述。在哈拉夫遗址发现的主前十世纪浮雕描绘两个斗士抓着对方的头颅,用短剑相击。
十七11 君王的角色 经文无疑有意暴露扫罗无能。百姓昔日所求的,是一位能够率领军队出战的君王。但另一方面,君王指派勇士代他上阵也没有出奇之处。因此即使君王是位勇猛的战士,也可给予其他人表现武艺的机会。就如现代拳击赛的主要项目之前,也有预赛一样。早在苏美史诗《吉加墨斯和阿卡》(Gilgamesh
and Aka)之时,已有真勇士暂不上阵,差遣能干的属下先与敌方战斗的习惯。《埃利奥特》亦显然有此作法:派楚克勒斯(Patroclus)披上阿奇里斯(Achilles)的甲冑挑战海克特。无论如何,战况拖延了这么久,扫罗早当自己接受挑战。
十七12 以法他人 以法他人大概是迦勒家族在伯利恒地区的一支。伯利恒是以法他大族中的一个村落,后来宗族和村名合而为一。
十七12 伯利恒 请参看十六章4节的注释。
十七17~18 粮秣 大卫来到营中时,带来了大约半蒲式耳烘谷(小麦或大麦)、面包、奶酪,都是平民爱吃之物。谷粒通常用来制饼食用,一部分很可能会用来酿造麦酒。按照埃及文献,十块饼、半磅大麦、一壶麦酒便等于一日的标准工资。亚述年表描述士兵行军得携带谷物和马匹的草料。亚述的地方总督必须在军队行经该区时,打开粮仓提供服务。由于此时军队驻扎于犹大山区一带,当地人很可能有提供军粮的责任。
十七18 大卫向他们要什么 耶西要大卫向哥哥问好,并且「要一封信来」。大卫很可能必须带回某种信物,证明货物已经送到。这是耶西已经履行供应军粮责任的证据,大卫兄长亦因此可以领取配给。亚喀得(来自美索不达米亚的亚喀得语是希伯来语的同源语)的证物通常是装在盒子里的泥版,给信差携带。
十七19 伯利恒和以拉谷之间的距离 伯利恒和以拉谷之间约有十五哩。大卫要走一整天才能到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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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亚西加望向以拉谷
十七25 杀死歌利亚的报酬 古代君王经常有兴趣罗致勇将向他效忠。古代近东家族之间,婚约经常有政治或社会联盟的作用,使他们能够彼此互惠。因此,勇士的家庭透过与王室的关系能够得到重视,而君王亦能藉此与杀死歌利亚的著名英雄结盟。希伯来原文没有提及课税(和合本:「纳粮」),只说他父家在以色列是自由的。有学者认为这个希伯来语字眼和亚喀得语的同源字有关,该字在亚喀得语中有时是指一个社会阶层。若然,这字就是形容他家受王室的保护,得到田地和物资的俸禄,撒母耳记上二十二7暗示这一点。这个受保护阶层在马里文献、汉摩拉比法典、埃施嫩纳法律中十分常见。按照这些文献,个人大概因为对君王所提供的服务,可以得到土地的封赏。乌加列文献中形容英勇行为所得赏赐的用语,或者与之更为相近。这人可得豁免,无需被强征到王宫服务。
十七36 伯利恒附近的狮子和熊 最近在巴勒斯坦的挖掘,显示铁器时代(主前第一千年纪初期)几个文化层中有狮子和熊的痕迹。熊通常出没于中央山地的山林地带,栖息于洞穴和森林之中。这时代中央山地的树林比现代浓密,狮子亦以此为家。现代虽然已经没有狮子的迹象,本地到了二十世纪初期依然有熊的存在。远古时代希腊、土耳其(安那托利亚)、近东、伊朗、印度都有狮子,分布极广的棕熊则有叙利亚品种。
十七37 期待神的介入 神明是人战争伙伴的观念在古代近东是很常见的主题。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都将胜利归功于神明。是神明自己主动与人相遇,继而与君主并肩作战(见四3~7的注释)。按埃及编制军团以神祇为名,并且在该神祇之纛下作战。迦南的神圣战士被视作大自然的蹂躏者。但这些文化也了解神明亦可以人为媒介参与其事,这人受任在战事中奉行神的命令。同时代的希腊文学《埃利奥特》是清楚的例证,诸神各自帮助保佑自己宠爱的人。
十七38~39 扫罗的盔甲 主前第三千年纪初期,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已经有使用甲冑(盾牌、头盔、铠甲、护胫)作为防御的证据。被考古学家发现的例证虽少,即使在最早期的绘画中(例如苏美城市拉加什的浮雕,以及埃及前王朝年代希拉贡波立〔Hierakonopolis〕的壁画),士兵已经穿着厚重的盔甲了。亚述王西拿基立(主前七世纪)的宫殿的墙上,展示了无数描绘亚述军装和战术的浮雕。君王的战衣和铠甲想必十分独特。大卫穿着出去,许多人必然以为是王亲自上阵。这种身分混淆的情况可能对扫罗很有吸引力,百姓到底是等着他领他们作战。《埃利奥特》也有类此交换身分的例子,派楚克勒斯穿着阿奇里斯的铠甲出战,希望能够威吓特洛伊人。大卫的推辞反映出他了解自己没有受过使用这些兵甲的训练,临阵披戴弊多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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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前五世纪哥林多式的铜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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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前六世纪辛杜斯的铜头盔
十七40 机弦 投石环索(和合本:「甩石的机弦」)虽然仅被形容为牧童的武器,正规战事中也有使用,歌利亚应该很清楚它的杀伤力。西拿基立尼尼微王宫壁画有亚述的掷石兵。在巴比伦名为《卢鲁彼勒南默基》(Ludlul
Bel Nemeqi)的智慧文学中,被害人用一连串暗喻描述自己如何得到拯救。其中一个宣称玛尔杜克神攫取敌人手中的机弦,打开他的飞石。铁器时代的犹大城堡拉吉发现了一些亚述掷石兵所用的弹球,有拳头大小(直径2~3吋),曾用于主前七○一年亚述人围攻拉吉的成功战役中(主前587年巴比伦围攻拉吉时,亦可能再度使用)。便雅悯人亦以掷石兵的准确和杀伤力强闻名(士二十16)。掷石精兵所投掷的石弹,估计可以超过时速一百哩。其有效射程大概不会超过一百码。掷石方法是将石弹放置在两端系绳的皮兜中,在头顶急旋,然后将一边的绳索放开。
十七43~47 骂阵 歌利亚辱骂咒诅大卫和他的神,反映了近东和地中海东部各处的军队,在这种冲突中常说的话。夸张性侮辱的用意是打击对方的锐气和勇气。这些咒诅不是空话,而是相信真有说话者之神祇支持的。主前七○一年时,西拿基立的代表在耶路撒冷城门口颂扬亚述神明的伟大,讥笑犹大的神,说祂无力保护自己的城(王下十八17~36)。在《吉加墨斯史诗》中,守卫香柏树林的胡瓦瓦(Huwawa)说,吉加墨斯应当把自己的肉给鸷鸟和食腐动物吃食。
十七43 歌利亚之神的名字 本节虽然没有提及歌利亚之神的称号,圣经却指出非利士人主要神祇之一名叫大衮。大衮是幼发拉底河中游地区与地中海沿岸之间,很多西闪族人的守护神祇。迦萨和亚实突两个非利士的城市中,都找到了大衮庙的遗址。此外,非利士人所崇拜的神祇还有︰庙宇在以革伦出土的巴力西卜,以及有一庙宇在伯珊(译注:撒母耳记称为伯珊〔Beth
Shan〕的城,圣经其他地方作伯善〔Beth Shean〕)的亚斯他录(撒上三十一8~13)。然而考古学证据更显示非利士人与爱琴海地区,仍有祭仪和建筑学上的联系。亚实突、以革伦,和卡西勒遗址,都找到了类似在爱琴海发现的女神图样。此外,出土的还有受爱琴海设计影响的祭仪法器。
十七45~47 大卫夸口的根据 大卫的宣告在古代的神学架构中,是可以接受的。在此对立的有两个概念。第一个概念是对于战斗中的神祇来说,比较强壮,装备较好的战士是更为有效的器皿。这是歌利亚看来优胜的原因。大卫按这逻辑推理到其必然的结论,求得第二个概念。神明若果当真是透过人类器皿彼此争战,这些人有何力量和武器都不相干。因此,大卫称神为万军之耶和华,以军事性的用语形容祂是「以色列全军的神」。他夸口的根据是耶和华而非自己的能力。这说法在心理上,可能足以削弱歌利亚的自信。在《埃利奥特》中,海克特同样承认阿奇里斯比自己优胜,但亦指出神明可能在他一方,使他能以击杀阿奇里斯。在另一个例子中,海克特与忒拉蒙(Telemon)之子埃阿斯打成平手时,海克特提出延期再战,以待神明决定谁当得胜。
十七49 大卫的石弹 关于大卫掷石时和歌利亚之间的距离,经文并没有提供任何数据。机弦所掷的石弹足以致命,但必须击中(有护甲之)头部的几个要害才行。大卫打中的是少数几个足以击昏人的部位之一。这容许他进前夺取歌利亚的佩刀,趁他昏迷把他杀死(并非如
NIV 所说,是石弹把他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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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拉溪流中挑选石头
十七51 砍下敌人的头 用敌人自己的武器把他杀死并非前所未见。后来比拿雅亦同样夺取一个埃及人的枪,用那枪把他杀死(撒下二十三21)。在埃及文学中,辛奴亥曾经用一个雷坦努(Retenu)士兵的战斧杀死其人。歌利亚的首级大概是用来示众的战利品。据说亚述王亚述巴尼帕与王后在园中饮宴时,将以拦王的首级展示在邻近的树上。
十七52 迦特、以革伦、色拉音 以革伦和迦特一样,是非利士五大城市之一,在迦特以北约五哩处。色拉音是个城市(也是路名),在梭哥和亚西加附近(见:书十五36)。它大概是亚西加东北约一哩外,今日的沙里亚废墟(Khirbet
esh-Sharia)。因此,色拉音是在迦特东面约六哩,以革伦东南七哩处。从色拉音西行的大道可以通往迦特,也可以通往以革伦。
十七58 有关大卫的经外资料 大卫其人并没有在任何古以色列碑文,或以色列以外任何史料,或当时代耶路撒冷的任何文物中提及。然而新近在但城遗址出土的主前九世纪亚兰碑文残片,却以「大卫家」一名,来称呼继联合以色列王国而起之犹大王国的王室。这是来自敌国的经外证据,证明犹大人自视其王朝是源于某位名叫大卫的人,这大卫几乎必然是圣经中的大卫。
──《圣经背景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