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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

第一章

一1~7
前言

  一封信的开端,通常为写信者的名字、头衔(若有必要)、收信者的名字,和问安语。例如:「保罗……写给在……的教会,问……安。」以说服为目的之书信或演说,首先必须建立发言者的信用,就是希腊人所谓的
ethos。这样的开场白并不是要证明发言者的论点,乃是要预备听众,用敬重的态度来听他的言论。

一1 作有权位者的奴仆,有时在地位、权柄,和自由度上,都超过普通的自由人;皇帝的奴仆常是全国中阶级最高的人,这是罗马的基督徒所知道的。在*
旧约时代,从摩西以来的先知通常都被称为神的「仆人」或「奴仆」。
  保罗曾经是大祭司所授权的使者(*
使徒;徒九2),如今则是神的代表。「奉召」与「分别」(和合本:特派)可追溯到旧约对以色列和以色列之先知的用语,对此处而言,后者更为重要。

一2~3 保罗在这里的话,犹太读者能听得下去。「藉众先知」符合犹太人对旧约出于灵感、具至高权威的看法;「按肉体说」(NASB)只是说,耶稣的肉身是大卫的后裔。

一4 「圣善的灵」是犹太人对
* 圣灵(神的灵)常用的称呼。*
会堂中常念的祷文讲到未来死人要*
复活,这是神大能的彰显。「*
神的儿子」一词,古代世界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领会,而对罗马的异教徒来说,若他们知道.这个词对耶稣的刻画,等于使祂成为皇帝的对头,必会让他们大为震惊;在*
旧约里,这个词是指大卫的后裔,因此可以引伸指神所应许要赐给犹太人的王(见一3;参:撒下七14;诗二7,八十九27)。保罗在此认为,耶稣的复活是圣灵的加冕,使祂成为
* 弥赛亚,代表人类初尝未来的复活及
* 神的国。

一5~6 旧约应许说,从万国中将有余民为代表,回转归向神;以赛亚将这些余民与仆人的使命相连(四十二6;四十九6;五十二15)。罗马
* 教会中显然有犹太基督徒,因此
"Gentiles" 这个字在此最好译为「万国」(KJV;参
TEV),而不要用「*
外邦」(NIV、NASB、NRSV);这个字的用法,可以指「万国」(把以色列排除在外),也可以指「万民」(包括以色列在内)。地中海一带各式各样的文化在罗马,这大都会中心都有代表。

一7 「圣徒」或「被分别出来的人」,是回溯
* 旧约对神子民的描述,称他们为被神分别出来、归祂自己的子民。他们也和保罗一样(参一1的注释),是「奉召」的(一6~7);保罗拥抱他们,视他们为一同承受神使命的人,而非低他一等。
  标准的希腊问安乃是「安好」(chairein,雅一1),这个希腊文与「恩惠」(charis)相关;犹太人是用「平安」来彼此问候,而犹太人的信开头常写「安好和平安」。保罗将这种标准的问安语,就是好意的问候,转化成基督徒的祈祷:「愿神和耶稣的恩惠与平安与你们同在」(有关「祈愿的祷告」,参:帖前三11的注释。)将父神与耶稣放在相等的地位,都是恩惠与平安的提供者,就是将耶稣高举起来;在犹太教里面没有一个人曾被赋与这样崇高的角色。「父」在犹太教里是对神的称呼(通常会说「我们的父」)。

一8~17
保罗的感恩

  如果紧盯着文中的「因为」之类的话追踪,就会发现,保罗列举的理由一直不停,直到本章的结尾。感恩的话也像祈祷一样,常出现在古代信件的开端,而当保罗省略此点(加拉太书),便很容易看得出来。

一8 「条条道路通罗马」;由于罗马的道路与帝国各处都衔接起来,因此各地的基督徒都知道首都内信徒的信心。

一9 「在我灵里」(NASB,和合本:「用心灵」)一语,换成现代的说法,应当是类似「打从心底」,「全心全意」(TEV;参
NIV)。请那知道人心的──即神──作证人,是常见的说法,不过保罗没有用起誓的形式,如马太福音五33~37所言(指着某物起誓)。再度提到祷告的时候,会用「纪念」、「提到」,或向神提及等描述法。

一10 敬虔的犹太人可能一天会花几个小时祷告;许多人是在圣殿早晚献祭的时候祷告。「照神的旨意」或「若神愿意」,参:使徒行传十八20的注释;保罗到罗马的计划,参:使徒行传十九21(使徒行传以下的几章叙述他最后如何终于抵达罗马)。

一11~12 渴望见到朋友一类的话,在古代的信中十分惯见,表达写信者和收信者纵使相距千里时(经常是如此),见信即如见人。

一13 在书信中称收信者为「亲爱的」,或「弟兄姊妹」,相当平常。「*
外邦人」见一章5~6节的注释,不过在一章13~15节里,我们不要忘记保罗特有的呼召是向外邦人传福音(十一13)。古代的城市是大都会,不过,由于冬季时航运关闭,其他的
* 教会又有许多需要,而旅行所费不赀等等,都可能让保罗无法前往。

一14~15 希腊人认为世上其他的人都是「化外之人」(参:「非希腊人〔NIV〕」);他们常认为自己有智慧,而其他人皆为愚拙。有些受过教育的犹太人视自己为希腊人,可是希腊人却认为他们是「化外之人」。保罗在第16节才提到犹太人区分其他人的方式,在这里他则是用希腊人的区分法;在这两处他都肯定,神顾念所有的人,不分种族或国籍。

罗马广场上里程碑的起点
_

一16 第16~17节似乎是全书的主旨(propositio),或主题声明,由此开始保罗的论证。保罗强调,福音是为所有人预备的(参:罗马书导论中背景的研讨),既给犹太人,也给希腊人(希腊人是最反对犹太人的),同时亦给在犹太人和希腊人中间的各族人。

一17 在*
旧约里(及*
死海古卷中),「神的义」是指祂的一种性情,祂依此性情而为自己的百姓伸冤,并显明他们忠心于祂乃是对的。因此,它与「称义」,或在法律上宣告无罪,及伸冤有关。(许多英译本把罗马书中同一个希腊字有时译为「义」,有时译为「称义」。)
  希伯来文圣经与希腊译本的哈巴谷书二4相差一个代名词,因此保罗将其略去(反正这有争议的一点与他的论证并无关系)。在哈巴谷书二4的上下文中,义人乃是指在审判中能站立得住的人,因为他们有信心(即:对神忠心)。(圣经中让人得救的信心并非消极的同意,而是积极的将自己的生命与神的宣告相连。这样做必定会影响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参:罗一5。)保罗将这节经文应用在那些信靠基督的人身上,他们在最后的审判中必然得救。他当代的读者一定能明白这样的应用,因为在*
死海古卷里也同样如此应用哈巴谷书二4。

一18~23
执意拜偶像的人

  保罗的论证与所罗门的智慧书中有一段很像,那是一本当时广为流行的犹太著作。因此,他的论证颇合乎时代潮流,读者极容易明白。

一18 「天」是犹太人认为神的所在之处,这个词组是「神发怒」的典型犹太说法。(保罗用「显明」来与第17节的说法平行。)恶人所压制的真理,乃是有关神本性的真理(一19~20);他们以拜偶像的方式将其曲解(一23)。

一19~22 *
斯多亚派哲人主张,神的本性可从所造之物显明出来;当时
*
西塞罗甚至声称,人类没有一个种族不文明到一个地步,会否认神祇的存在;他和另一些人的立场相同,都主张人心自能领悟神是怎样的一位。分散在希腊罗马世界的犹太人,曾用这个论点来说服异教徒归向真神。*
拉比会讲述生动的故事,说亚伯拉罕很会推理,直推到第一因,并向
*
外邦人显明,只有一位真神。根据犹太传统,神曾经赐给挪亚七条诫命,这是所有人类都应当遵守的(其中包括不可拜偶像)。以色列人按照
*
律法,则要遵行六百一十三条诫命(根据拉比的算法)。不过外邦人连挪亚的七条诫命也未遵守。

一23 按犹太后期的传统,恶的力量在人心中运作(参七10~11的注释),将人一步步贬抑,最后的罪即是去拜偶像;这是最可怕的罪之一。不过保罗用来描述异教徒拜偶像的字,是取自
* 旧约经文,讲到以色列拜偶像的事(申四16~20;诗一○六20;耶二11);他藉此为第二章所论犹太读者的问题来铺路。
一24~32
异教徒的其他劣行
  在通俗神话里的异教神祇,行径都很不道德;凡拜他们的(一23),行事必和他们一样。保罗申论道,若一个人对神本性的看法是扭曲的,他与其他人的性关系也会扭曲;古代犹太人发现,拜偶像和性道德的堕落,是
* 外邦人的特色。

一24~25 一再出现的「神任凭他们」(一24、26、28)一语,说明神的忿怒(一18)是如何运行的:祂任由人糟蹋自己,作贱自己的人性。就像在旧约里一样,神会任凭人的心刚硬(如:赛六9~11,二十九9~12;耶四十四25~27;有些作者称之为「刑罚性的盲目」);参:诗八十一12(论以色列)。

一26~27 希腊男人一般有双性行为;他们不仅接纳同性恋(有些作者,如柏拉图的评论集〔Symposium〕中,有些发言者认为这比异性恋更好),而且整个文化中的一些作法,还鼓励男孩子在社交中往这个方向去发展。男女在成长期间是分开的,男子之间的情感变得很深厚。由于妇女的数目较少(许多人认为是杀女婴的作法使然),许多婚姻是三十岁的男子娶十四岁的女子,而丈夫视妻子有如孩子。男人如此迟婚,而在结婚之前只有三种途径来解决性欲:奴隶、娼妓,和其他男子。(在这个时期,引导男孩品尝同性恋之乐,是希腊男人很喜欢的消遣。)

  虽然许多罗马上层阶级的人受到希腊思想的影响,但是还有许多罗马人,尤其是罗马哲人,认为同性恋十分可憎。希腊罗马的道德家有时提出,颠倒性别乃是「违反自然」,这说法与犹太人根据神原初创造的论证相仿(创二18)。虽然犹太人的经典中讲到犹太人也有犯奸淫、偷盗的,但至于同性恋,他们总认为那是
* 外邦人的行径。(社交生活显然会影响一个人的性取向。)

  保罗选这个罪为例子,并不是要与读者起争论;他的读者,无论是犹太或罗马基督徒,都会同意他的看法,认为拜偶像和同性恋是罪。可是这个例子乃是要为以下所评论的罪(罗一28~32)铺路,那些罪则较少遭到责备。

一28~32 古代的作者(希腊、罗马、犹太;亦参:利十八)有时会列举「恶行表」,如这里所列。不过,和拜偶像与同性恋不同的是,诸如贪婪、嫉妒、诽谤、狂傲、无知等,也出现在犹太人的罪行表里,是犹太人也会犯的罪。就像阿摩司一样(摩一~二),保罗在此是为读者读第二章铺路:异教徒并不是惟一被定罪的人。—— 《圣经背景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