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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

第十三章

十三1~7
顺从政府的权柄

  向政府效忠,是古代作者标准的文学主题(如:斯多亚派作者希罗克里斯的《对祖国当有的行为》);它列在行为表中,以及如何对待父母、长辈和朋友等的讨论内容中。哲学家和道德家常会论及政府官员当如何行,但也会论及公民当如何对政府。根据
*
柏拉图的说法,苏格拉底甚至拒绝脱逃,甘愿被处死,以免让人对政府不敬,把好的法律和坏的法律一起摒弃了。
  当犹太人觉得自己因种族和宗教而受到压迫时,顺服政府的权柄乃是不抗拒的最高榜样(十二17~21),但他们常常做不到。保罗非常清楚,在他写此信大约十年之前,犹太人曾被赶出罗马──可能是因犹太基督徒而产生了对
* 弥赛亚问题的争论(参:徒十八2的注释)。

  犹太人必须关注大众的看法,尤其是在罗马,因为他们与巴勒斯坦在经济上的联系让人起疑。许多人认为,基督教是犹太教内的一小派,所以基督徒更有理由要提高警觉。犹太人和基督徒都公开强调他们是好公民,否认他们是颠覆份子的流言。然而,这样的强调并不意谓他们会回避,不去斥责不公义的事(参:帖后二;雅五;犹太人的
* 启示文学)。

十三1~2 这个时候的皇帝是尼罗,不过他还没有开始逼迫基督徒,和其他的团体;那时他受到
* 辛尼加(Seneca)和布鲁斯(Burrus)慈惠心态所影响,还没有被邪恶的提格利努斯(Tigellinus)污染。在保罗写信的所在地希腊,尼罗始终受到好评。

尼罗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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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的茱莉亚元老院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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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有些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已经在鼓吹反叛罗马,而不到十年,战事终于爆发,但是据说还有一些巴勒斯坦的犹太人誓言不抵抗,相信所有的政权都是神所命定的(在*
旧约里,参:赛四十五1;耶二十五9;但四32)。在罗马的犹太人一定是持这种立场,任何其他的立场都会令他们尴尬。犹太教徒一般相信应当服从权威(等于不抵抗,或非暴力,并不一定就是顺服),除非与顺服神的
* 律法起冲突。旧约显然教导,神有权柄统管世上的君王(箴十六10,二十一1)。

十三3~5 保罗在此所提出的,乃是古代标准的道德劝勉。罗马政府做了许多恶事;连它的法庭系统也是根据社会阶级而定。但是罗马人一般而言讲究公平与容忍,而在这个时期,基督徒对政府并没有什么可惧怕的。因此,保罗无须对他所主张的原则提出任何条件。「佩剑」是指这个时期标准的行刑方式(斩首);更早则是用斧头。罗马官员面前常放着剑,以显示他们握有生死大权。

十三6~7 罗马帝国一般征收财产税(大约百分之一)和人头税;地方行省或国度另有增收的税;还有关税。税是用来补助道路的修筑,和政府的开销,也支助罗马的军队,以及敬拜皇帝的庙宇。官员所得的礼遇,当与其地位相称。  

十三8~10
律法的成全
  至于*
外邦人不严守*
律法的问题,保罗提醒他的犹太读者,成全律法最佳的途径,是彼此能和睦相处(参:罗马书的导论对背景的探讨)。

十三8 道德家常强调不要欠债(参:箴二十二7);有时甚至用长篇大论来谈这个问题(如:*
蒲鲁他克)。犹太教总是强调要爱邻舍,有时甚至认为这条诫命是神律法的总纲。

十三9~10 没有一位读者──无论是希腊人、罗马人或犹太人──会反对保罗在此所列的诫命,不过有些外邦人可能对贪婪觉得不以为然。虽然古代的道德家会用不同的方法来作伦理的总结,不过爱人如己的劝勉在古代伦理中经常出现;而保罗则效法耶稣所倡导的总结(可十二31)。
十三11~14
儆醒等候天明
十三11 哲学家有时会说,不注意属灵之事的人,就像睡着了一样。保罗所讲基督即将再来而还有人在睡觉的比拟,可能源于耶稣的教训(太二十四43;可十三36)。

  希腊人大半认为,历史会如常持续下去,或相信宇宙是一种循环;但是大部分犹太人像保罗一样,期待未来有朝一日历史会臻至高潮。

十三12 许多巴勒斯坦犹太人都期待会有一场末日之战,*
外邦人将被推翻,可是保罗对这个比方的使用,是特意按巴勒斯坦之外犹太人的说法。哲学家常用体育和军事作比喻,来形容他们与情欲的争战。这个比喻也影响到非巴勒斯坦犹太人的作家;例如,有一份文件将摩西的武器描写为祈祷与上香(所罗门智慧书十八21)。这些文件也用到穿上属灵之物的比方,而犹太教可说某人「穿上」了神的
* 灵(亦参*
旧约的比方,列在弗四20~24的注释中)。

十三13~14 犹太人常用狂饮作乐的宴会和婚前性行为来代表外邦人的行为,一般而言,这也八九不离十。这些活动都在晚上进行(醉酒的宴会通常持续到深夜),就像睡觉(11节)和窃贼一样。—— 《圣经背景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