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目录
大纲

第九章

九1~5
以色列正确的地位
九1~3 保罗的爱与情愿为骨肉之亲而牺牲的心,会让熟悉圣经的读者想起摩西(出三十二32),不过,神也未曾容许摩西牺牲性命(出三十二33~34)。

九4~5 「诸约」用复数的原因,可能是暗指神与列祖之约,或指祂在*
旧约中经常与祂的子民更新祂的约;后期的犹太著作也承认这一点。
  根据旧约,保罗在耶稣里划归给信徒的福分(八2、15、18、29),原是属于以色列的。当保罗承认基督为神(NIV
等译本对九章5节的翻译;参一章25节同样的结构),就等于加倍强调了这一点:神透过以色列,亲自来到了人间。
九6~13
不能靠种族而得救
  大多数犹太人相信,他们与*
外邦人不同,整个民族都会得救。以色列的得救始于神对亚伯拉罕的拣选(四章)。保罗在此辩道,种族不能成为得救的充分原因,*
旧约亦如此教导(如:民十四22~23;申一34~35;诗七十八21~22,九十五8~11,一○六26~27);神可以按祂自己的意思决定人得救的条件。

九6~9 撒拉在世的时候,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不过只有一个领受了应许(创十七18~21)。

九10~13 艾萨克有两个儿子,但只有一个承受了应许。这是他们出生之前就决定的(创二十五23;参:玛一2~3)。虽然神可能拣选了雅各布,因为祂事先知道雅各布的心(八29),但这里的重点为,神有权在蒙拣选之人的后代中作选择。并非所有亚伯拉罕的后裔都承受了应许;旧约也清楚记载,许多以色列人违背了圣约(出三十二33~35;民十一1,十四37,十六32~35,二十五4~5;申一35)。为何保罗同时代的人会以为,在他们的时代状况会有所不同?
九14~18
神在摩西时代的拣选
九14~15 出埃及记三十三19记载,神有权按祂的心意来拣选。在该段的上下文中,祂赦免了以色列全体百姓,因为摩西在祂眼前蒙恩(三十三12~17),而且神要将祂的荣耀显给摩西看(三十三18~23),因为摩西是祂的朋友(三十三11)。不过,神对人的拣选并不是武断的,也要看人对神的回应(三十二32~34);尽管如此,神最初对以色列和摩西的选召,却是毫无条件的。

九16~18 神特别兴起这位法老,以彰显祂的能力,好让「埃及人知道我是主」,出埃及记几次重复这句话(如九16)。神显然使法老的心刚硬(出九12、35,十27,十一10),但这乃是在法老几度让自己的心刚硬之后(出七22,八15、32)。换言之,神将某个人抬起来,与祂作对;但是那个人也已经自己作了决定,而这是神预先知道的,以后神才用不住的刚硬来刑罚他(参:罗一24~25;帖后二10~12)。*
旧约一方面肯定神的主权(如:申二十九4),一方面肯定人的责任(如:申五29),并认为神的主权足能保证这二者都成立(不过,人的选择无法使神的话成为无效;参如:王上二十二26~30、34~35)。
九19~29
神拣选外邦人
九19~21 保罗在此用以赛亚书二十九16,四十五9,和六十四8中的话,这是
*
死海古卷在祷文中常用的。重点为,人是神造的,因此神可以按祂的意思来对待人。在上下文中,这乃是指祂可以拣选犹太人,也可以拣选
* 外邦人,并不是指祂的预定出于霸道。

  十九世纪时,有些上教堂的人推理说,若是神拣选了他们,他们就一定会得救,所以人不需要寻求救恩。他们的观点误解了这段经文的意思。虽然保罗教导「预定论」,但是我们必须从他当日之人如何了解他的用词,来明白他的意思,而不是从近几个世纪的神学(或根据以上的例子,是对该神学的曲解)角度来解释他的意思。

  大多数犹太人相信,他们的整个民族已蒙拣选,都会得救;他们视预定为整体事件,是种族性的。按上下文,保罗在此只是从以色列(九1~13)和外邦人(九23~29)得救的角度来探讨预定论;因此,他的意思只能从该上下文和其文化来看:神按其权柄能够照祂的意思来作拣选,不必受限于亚伯拉罕的后裔。神的全权表明祂有自由可以根据另一个理由作出拣选,不依照祂与以色列族所立的约(三1~8);祂可以根据(祂所预知)人对基督的信心来作拣选(四11~13,八29~30)。
  有些较早的新约学者,如布特曼(Rudolf
Bultmann),认为罗马书九至十一章与全书的论证无关;但他们对罗马书有所误会。在这封书信中,保罗是要将犹太人和
* 外邦人放在同样的属灵立足点之上(参导论),而罗马书九至十一章正是他论证的高峰。

九22~23 在此保罗的意思是,神包容那些仍在罪中的人,是为了将要得救的人,因此祂没有立时结束全世界(参:彼后三9;参:箴十六4)。

九24~26 保罗在此所引用的何西阿书二23,其上下文说,虽然神一度将以色列弃绝,神仍将复兴他们(一9)。倘若神可以先弃绝以色列,然后又复兴他们,那么,只要祂愿意,祂也可以将外邦人接枝到以色列中。

九27~28 保罗在此引用以赛亚书十22~23:先知警告说,经过审判之后,只有少数的余民能存留,回到本地。如果神在*
旧约中只拯救余民,而且只应许惟有余民能在审判后存留,保罗问道,当日的犹太人为什么认为,自己可以因犹太人的身分而得救?

九29 此处保罗引用以赛亚书一9,这句话的要点和以赛亚书十22~23(就是他刚引用过的)相同。在以赛亚书该段的上下文中,以色列的行为和所多玛(罪的缩影)一模一样(一10);他们如果还有存留的人,就属万幸了(一7~9),因为神要的是公平(一16~17),而不只是献祭(一11~15)。
九30~十4
以色列对义的错解
  为什么在*
旧约里以色列时常得罪神,以致只有余民能存留?因为他们是用人的力量来遵行
* 律法(参九29的注释),而没有信靠那位能改变人心的神。尽管「信心」一词在旧约的译本里面很少出现(保罗在一章17节和四章3节已经几乎用尽了能引用的经文),但保罗相信,这个概念参透在旧约之中,因为神的子民应当从内心回应祂的
* 恩典。

九30~32 以色列追求律法是对的,但他们强调行为,而未注重信心,因而错过了其要点(参九29的注释)──信心才是律法的要点(三21、31)。对律法的两种态度(一种正确,另一种错误),是保罗论证的要素(三27,八2,十5~8)。

九33 保罗在此采用犹太人常用的解释方法,将不同的经文放在一起(赛八14,二十八16)。由于以赛亚书二十八16可能暗指以赛亚书八14,因此保罗将两者放在一起是很合理的,不过可能只有他的犹太读者能明白他这样做的道理。这里的要点为,那让以色列绊倒的石头(以赛亚书八14,那里提到,该石头即是圣殿)却能拯救相信的人(赛二十八16)。—— 《圣经背景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