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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

第十六篇

永久的保障**

   
虽然难以确定大卫何以呼求(1节),但9至11节是有关「阴间」,因此背景可能触及死亡的事,也许曾有疾病和危险的事发生,令大卫油然生出寻求保障与安全的情怀,也想到安稳的保证和经历。无论如何,本诗的结构正表明了它的中心信息──

A
(1节)在神里面的保障:一个恳求

B
(2-4、5、8节)得保障的确据

   a1
(2节)神是我一切,是我的美福

       a2
(5节)主是我福分

     b1
(3节)喜爱神的圣民

       b2
(6节)喜悦所得的产业

     c1
(4节)承诺──反面:拒绝歪谬

       c2
(7-8节)承诺──正面:坚定不移

A2
(9-11节)在神里的永恒保障:产业

   
第1节
在神里面的保障,一个恳求安全感从神而来,何时寻求祂,何时才开始有安全(1节)。

   
第2-8节
安全的人有3个明证:
首先,他必定以神为乐:(2节)「好处不在你以外」,神是他一切的需要──「基督我主,你是我所求所需」;(5节)「杯」也译作「分」(十一6),是指一个人生命的前景,无论顺逆。这里说「耶和华是我杯中的分」,指无论哀乐,祂都是无可比,远超一切的(七十三25-26)。其次,必定喜悦神的子民和国度:(3节)「圣民」就是神为自己的缘故,分别出来的一班人;(6节)「佳美」和3节的「喜悦」同义,这里的主角就是神命定的「产业」。

   
第三,喜悦主的真理。拒绝别神(4节下),也拒绝它们所自称的一切(4节下「名号」),大卫只喜爱神的教训〔(7节)「指教……警戒」〕,在神的光中,主成了他生命恒久的目标〔(8节)「摆在我面前」〕,也体验主的同在(8节下)。

第9-11节
在神里面永恒的保障  
保障是永恒的:全人能得享平安,从里(「心」)到外(「身」)都「安然」,即使面临死亡(「阴间」,死人的去处),也可蒙保守。而阴间之后却能行到「生命的道路」,「在神面前有满足的喜乐」(参导论有关「盼望」的部分)。

大卫写这首诗时,他正要跨越个人的经历:他并非经常把耶和华摆在面前,他也并非永不摇动。他和同时代的人必定以本诗为遥远的理想目标。到了新约,我们在主耶稣基督身上却实在看见这个理想成真,得以实现(徒二24-32),借着祂,我们也能等候同样的盼望(罗八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