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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1-11序言

 

1-2  卷首问安

 

「众圣徒」、「监督」、「执事」:是构成腓立比教会的组织。於新约,「监督」一字与「长老」是互通的 (见徒20:17, 28;
多1:5, 7),

指牧养信徒的教会领袖(彼前5:1-3);执事则是协助长老从事实际服务(如抚恤贫孤等事务)的信徒。

 

3-7  保罗为教会参与推展福音而感谢神

 

5「同心 ......
福音」:这包括推展福音事工,以祷告(1:19)、金钱(4:15-16)支持保罗的工作等。

 

6「基督的日子」:即主再来之日。

 

7「辩明证实福音」:可能指保罗在审讯期间为福音所作的辩证。

  

8-11  保罗求神使教会有丰富的知识及判断力

 

爱心若以知识为准则与路标,则不致盲目冲动。

 

1:12-26  保罗现在的处境

 

12-14  保罗在狱中仍叫福音兴旺

 

「御营全军」:这字原文新约中可指一省总督的官邸或衙门(参串17),但在本节既与「其余的人」连在一起,显然是指一批人,而最可

能的是指位於罗马的侍卫部队(参本章19-26注)。

 

15-18  传基督者有不同目的

 

虽然有人传福音的动机不纯正,但重要的事实是「基督究竟被传开了」。

  

19-26  保罗表白自己当时的心态

 

他认为离世与基督同在是好得无比的事,但为了教会的益处,他宁愿在世上多存留一些时日,而且也确信自己可以平安得释(25-26),

很快就可以回到腓立比(参2:23-24)。由此看来,保罗的审讯可能已到决定性阶段,或得释放,或被处死,很快就有结果,这点正符合教

会传统以保罗於罗马被囚末期写成此书的看法。

 

19「终 ...... 得救」 :
大概引七十士译本之伯13:16,表示保罗为主所作的见证最终会获得证实──不论他现今会被判无罪抑或

    须要殉道。

 

21 对保罗来说,人生的意义和目标就是荣耀基督(见20);而殉道之死可使他在人面前为福音作最後的见证,并引他到基督那

   里(23),所以只有益处,没有损害。

 

1:27-30  当为福音齐心努力

 

腓立比信徒面对外敌的搅扰、逼迫,须彼此同心,为主作见证。

 

27「行事为人」:原文兼有「作公民」(参3:20、简介「写作背景」)的意思。

 

29 信徒为主受苦不仅符合神的旨意(见徒14:22;
帖前3:3),而且是出於神的恩典(参来12:5-11)。

 

思想问题(第一章)

 

1 保罗虽在监牢中,但在祷告时仍可以为别人感谢神见1:3-4; 参弗1:16;
西1:3),你想这是为了什麽原因

  (参1:18, 23-24; 4:1)?这给我们什麽榜样?

 

2 保罗很欣赏腓立比教会(1:5),然而在那方面他仍盼望教会继续长进呢?(参1:9-11)。

  保罗的期望对今日著重传福音的教会有什麽提醒呢?

 

3 有些人出於恶意去传福音,保罗对此的态度怎样?

  这反映保罗的事奉目标是怎样的?

  他这种表现给我们什麽教训?

 

4 腓立比教会遇到敌对福音的势力(1:28),保罗如何勉励他们?

  我们若在福音工作上遇到类似的情况,应如何去面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