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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

第十七章

一七1~3 军队在以拉谷两边安营;以拉谷在伯利恒以西十五英里(24公里)。非利士人显然在以拉谷以南的山上,以色列人在北面的山上。

一七4 一"肘"有十八英寸,一"虎口"有九英寸。歌利亚的身高是九又四分之三英尺(3米)!

一七5 歌利亚的盔甲重约一百二十五磅(57千克)。

一七6 "铜戟"。青铜制的标枪。

一七7 "织布的机轴"又坚固又笨重(约17磅或7.7千克)。"铁枪头"重约十五磅(7千克)。有一个拿大盾牌的随从走在歌利亚面前。

一七8~10 歌利亚建议两军各派一名战士来代表竞赛。在古时的战役中,胜败有时是靠这样的竞赛来决定。

一七17 "伊法"。一种干货的量度标准,相等于五点八加仑(3/5蒲式耳,或22公升)。

一七18 "向他们要一封信来"。即有关他们之安宁的报告。

一七20 "辎重营"。直译作:战车壁垒。用战车在营地四周围成圆圈,是防御的一种方法。

一七42 "光红"。微红。参看第十六章12节的脚注。

一七43 "我岂是狗呢?"在当时的社会,狗是被人轻蔑的。

一七46,47 大卫希望他的胜利能让人知道,耶和华是真正的神,祂把自己的子民拯救出来。

一七50 "机弦"甩石的准确性可以是很高的(参看士二○16)。

一七53 "夺了他们的营盘"。在他们的营中抢掠。

一七54 "耶路撒冷"。这里的耶路撒冷必定指以色列人所得到的部分(书一五63;士一8),在耶布斯人的城堡以外,而耶布斯人的城堡要到大卫作王后才被征服(撒下五6~9)。"帐棚"。可能指大卫在伯利恒的家。歌利亚的刀后来存放在挪伯的圣所那里(比较二一9)。

一七55 扫罗经过在宫中与大卫的接触,对他已经十分熟悉(一六18~23),但他显然已经忘记大卫父亲的名字,而这时为了大卫的胜利而需要知道他父亲的名字,好对他的家族加以奖赏(一七25)。

──《雷历研读本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