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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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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盛生命研读本
申 命 记
29:1
立
约
的
话:参
“ 神
与
以
色
列
人
之
约
” 一
文。
专题论文10:神与以色列人之约
申
29:1 “ 这
是
耶
和
华
在
摩
押
地
吩
咐
摩
西
与
以
色
列
人
立
约
的
话,
是
在
他
和
他
们
于
何
烈
山
所
立
的
约
之
外
。
”
西
乃
(何
烈)
山
之
约
起
初
神
与
亚
伯
拉
罕
立
约,
后
来
又
不
断
与
以
撒
和
雅
各
坚
定
此
约
(参
“ 神
与
列
祖
之
约
” 一
文)。
之
后
神
又
与
以
色
列
人
在
西
乃
山
脚
下
立
约
(参
出
19:1 注),
其
中
主
要
包
含
以
下
两
个
基
本
原
则
(在
以
上
所
提
一
文
中
有
详
细
讨
论):
1.
神
单
方
面
设
定
约
中
的
应
许
和
义
务。
2.
人
应
当
以
顺
服
的
信
心
接
受
约
的
内
容。
西
乃
之
约
与
亚
伯
拉
罕
之
约
的
主
要
区
别
在
于
神
在
以
色
列
人
认
可
(出
24:1~8) 之
前
列
出
此
约
的
应
许
和
责
任。
1.
神
在
西
乃
之
约
中
所
赐
的
应
许
与
亚
伯
拉
罕
之
约
基
本
相
同
(参
出
19:1 注)。
神
的
应
许
有:
(1)
在
救
拔
以
色
列
人
脱
离
埃
及
为
奴
之
地
以
后,
要
把
迦
南
地
赐
给
他
们
(出
6:3~6;19:4;23:20,
23)。
(2)
耶
和
华
要
作
他
们
的
神,
并
且
接
受
他
们
为
自
己
的
子
民
(出
6:7;
19:6;
参
申
5:2 注)。
神
的
最
终
目
标
是
要
借
着
立
约
的
子
民
赐
给
全
人
类
一
位
救
主。
2.
神
要
求
以
色
列
人
必
须
谨
守
遵
行
他
在
西
乃
山
颁
布
的
律
法,
然
后
神
才
会
成
就
那
些
应
许。
当
初
在
神
向
以
色
列
人
颁
赐
十
诫
以
及
其
它
律
法
之
后
(参
“ 旧
约
律
法”
一
文),
以
色
列
人
曾
经
异
口
同
声
地
起
誓
说:
“ 耶
和
华
所
吩
咐
的,
我
们
都
必
遵
行”
(出
24:3)。
如
果
以
色
列
人
不
承
诺
他
们
接
受
神
的
律
法,
神
和
他
们
之
间
所
立
的
约
就
不
能
正
式
成
立
(比
较
出
24:8 注)。
3.
愿
意
遵
行
神
的
律
法
一
直
是
圣
约
成
立
的
一
个
前
提
条
件。
以
色
列
人
只
有
不
断
听
从
神
的
命
令
并
且
遵
照
约
的
规
定
献
祭,
才
能
继
续
作
神
宝
贵
的
产
业
并
不
断
领
受
神
的
祝
福。
换
言
之,
顺
服
神
的
主
权
是
以
色
列
人
保
持
选
民
独
特
身
份
的
前
提
条
件
(参
出
19:5 注)。
4.
神
还
清
楚
规
定
了
百
姓
不
履
行
圣
约
义
务
时
所
要
遭
致
的
后
果。
悖
逆
神
圣
约
的
人
当
受
的
刑
罚
就
是
从
立
约
子
民
中
被
剪
除
或
治
死
(参
出
31:1415)。14:39;
这
正
与
以
色
列
人
出
埃
及
时
神
对
违
背
逾
越
节
命
令
的
人
发
出
的
警
戒
相
同
(出
12:15, 19;12:15
注)。
这
些
严
厉
的
警
戒
绝
不
是
虚
张
声
势
的
恐
吓
之
词,
以
色
列
人
在
加
低
斯
时,
曾
因
着
悖
逆
不
信
以
及
害
怕
迦
南
地
的
居
民
而
拒
绝
进
入
应
许
之
地,
致
使
神
极
其
忿
怒,
神
使
他
们
在
旷
野
又
飘
荡
了39
年,
直
到
当
初
20岁
以
上
的
以
色
列
人
尽
都
倒
毙
在
旷
野
(迦
勒
和
约
书
亚
除
外,
参
民
13:26
14:29 注)。
以
色
列
人
的
悖
逆
和
不
信
使
他
们
痛
失
进
入
神
的
应
许
之
地
得
享
安
息
的
美
福
(比
较
诗
95:711;11, 18)。
来
3:9
5.
神
并
非
指
望
他
的
子
民
对
他
顺
服
到
十
全
十
美
的
地
步,
他
只
是
希
望
他
们
能
够
真
心
诚
意
地
顺
服
他。
事
实
上,
神
在
立
约
时
早
已
知
道
人
的
软
弱,
并
且
深
知
他
们
有
时
会
失
败
违
约
(参
申
30:20 注)。
所
以,
神
设
立
了
一
般
性
的
献
祭
制
度
和
每
年
一
度
特
别
的
赎
罪
日
(参
“赎
罪
日
” 一
文),
以
便
挪
去
以
色
列
人
因
背
约
犯
罪
而
产
生
的
天
良
的
亏
欠,
从
而
使
他
们
与
神
重
新
和
好。
这
样,
以
色
列
人
就
可
以
通
过
认
罪
和
献
祭
与
他
们
的
神
和
好。
但
是,
对
于
那
些
故
意
违
背
神、
偏
离
正
路
的
人,
神
将
施
行
严
厉
的
审
判。
6.
神
期
望
通
过
与
以
色
列
人
所
立
的
约,
使
其
他
民
族
看
到
以
色
列
人
对
神
的
忠
心
及
因
此
而
带
来
的
福
气,
从
而
也
愿
意
亲
近
主
耶
和
华
神,
成
为
信
靠
神
的
民
族
(参
申
4:6 注)。
最
终,
世
上
的
列
邦
万
民
都
将
借
着
所
应
许
的
救
主,
受
邀
一
同
承
受
圣
约
中
的
应
许。
所
以,
神
与
以
色
列
人
立
约
的
一
个
重
要
目
的
就
是
要
他
们
传
扬
他
的
名。
摩
押
平
原
上
更
新
此
约
以
色
列
人
在
旷
野
飘
荡
了
39 年,
当
悖
逆
不
信
的
上
一
代
人
全
部
倒
毙
在
旷
野
以
后,
神
兴
起
了
全
新
的
一
代
以
色
列
人,
并
且
借
着
更
新
西
乃
之
约
的
方
式
为
他
们
进
入
应
许
之
地
做
准
备。
新
一
代
的
以
色
列
人
只
有
完
全
忠
于
此
圣
约
并
坚
定
相
信
神
与
他
们
同
在,
才
能
顺
利
夺
得
迦
南
地。
1.
更
新
圣
约
是
申
命
记
的
中
心
(参
申
命
记
简
介)。
申
命
记
在
卷
首
有
一
段
简
短
的
序
言
(申
1:15),4:43),
接
着
是
概
括
以
色
列
人
离
开
西
乃
山
以
后
神管
教他
们
的
那
段
历
史
(申
1:6
宣
读
圣
约
的
主
要
条
款
(申
4:4426:19),30:20),
提
醒
他
们
圣
约
中
所
包
含
的
咒
诅
和
祝
福
(申
27:1
最
后
是
一
些
后
续
安
排
(申
31:133:29)。8;
尽
管
书
中
没
有
专
门
记
录,
但
是
我
们
仍
然
可
以
想
见
以
色
列
民
族
再
次
异
口
同
声
地
以
真
诚
的
“ 阿
们!
” 接
受
圣
约
条
款
,
正
如
上
一
代
的
以
色
列
人
在
西
乃
山
所
作
的
一
样
(比
较
出
24:1
申
27 章)。
2.
神
在
摩
押
平
原
与
以
色
列
人
重
订
之
约
的
基
本
形
式
与
西
乃
之
约
相
同。
整
卷
申
命
记
反
复
出
现
的
一
个
主
题
就
是:
如
果
神
的
子
民
遵
行
约
上
的
话,
神
就
赐
福
他
们;
如
果
他
们
违
背,
神
就
要
咒
诅
和
刑
罚
他
们
(特
参
申
2730 章)。20)。
新
一
代
以
色
列
人
及
其
子
孙
后
代
能
够
永
远
安
居
迦
南
地
的
惟
一
出
路
就
是
守
约,
即
爱
神
(参
申
6:5 注)
和
顺
服
神
的
律
法
(申
30:15
3.
摩
西
指
示
以
色
列
人
应
当
时
常
回
顾
神
与
他
们
所
立
之
约。
每
逢
7 年
的
末
一
年
住
棚
节
的
时
候,
所
有
以
色
列
人
都
要
到
神
所
选
择
的
地
方
朝
见
神,
祭
司
要
在
众
人
面
前
宣
读
摩
西
律
法,
众
人
也
要
起
誓
顺
服
他
们
所
听
到
的
一
切
话。
这
样,
民
众
就
能
够
牢
记
神
与
他
们
所
立
的
约
(申
31:9~13)。
4.
旧
约
圣
经
中
记
载
了
几
次
记
念
和
更
新
圣
约
的
著
名
事
例。
以
色
列
人
占
领
迦
南
地
以
后,
约
书
亚
在
临
终
以
前
招
聚
百
姓
的
目
的
就
是
为
了
重
申
圣
约
(书
24 章),
当
时
百
姓
明
确
地
回
答
说:“
我
们
必
侍
奉
耶
和
华
我
们
的
神,
听
从
他
的
话
” (书
24:24),
这
样
“ 约
书
亚
就
与
百
姓
立
约
” (书
24:25)。
同
样,
祭
司
耶
和
耶
大
在
约
阿
施
王
登
基
时
也
主
持
过
一
次
重
新
立
约
的
仪
式
(王
下
11:17)。
此
外,
约
西
亚
王
(王
下
23:13)、10:39) 也
希
西
家
王
(比
较
代
下
29:10) 和
以
斯
拉
(尼
8:1
都
如
此
行
过。
5.
今
天
的
信
徒
仍
有
必
要
时
常
回
顾
和
更
新
神
的
圣
约。
新
约
就
是
神
与
我
们
所
立
的
约。
当
我
们
诵
读
和
学
习
神
的
启
示、
应
许
和
教
训,
聆
听
别
人
传
讲
神
的
话
语
时,
特
别
是
专
门
擘
饼
记
念
主
时,
我
们
都
会
记
起
神
与
我
们
所
立
的
约
(参
林
前
11:17~34)。
借
着
吃
主
的
晚
餐,
我
们
还
会
重
新
坚
定
全
心
全
意
爱
主
和
服
事
主
的
心
志
(参
林
前
11:20 注)。
29:18
18~ 21
心
里
偏
离
耶
和
华:这
些
经
文
是
针
对
神
选
民
中
个
人
偏
离
神
的
情
形
而
言
的:
1.
生
命
和
赐
福
的
应
许
是
赐
给
整
个
以
色
列
民
族
的
(比
较
28:1;30:15~
20)。
而
神
选
民
中
的
个
人
只
有
凭
着
信
心
与
神
相
交
并
且
恒
切
持
定
这
种
关
系,
他
才
能
与
神
应
许
的
福
有
份
(参
“ 拣
选
和
预
定
” 一
文)。
2.
任
何
偏
离
神
的
以
色
列
人
都
将
失
去
永
生
和
今
生
的
赐
福
(18 节)。
3.
至
于
那
些
已
经
归
属
神
后
来
又
偏
离
神
(18 节)
并
且
继
续
顽
梗
偏
行
己
路
的
人
(19 节),
神
将
不
再
赐
给
他
们
悔
改
的
机
会。
等
待
他
们
的
只
有
神
的
忿
怒,
神
将
从
天
下
涂
抹
他
们
的
名
(20 节;
参
“个
人
背
道
” 一
文)。
29:19 我
虽
然
行
事
心
里
顽
梗……却
还
是
平
安:在
神
的
子
民
当
中,
有
些
人
竟
然
在
偏
行
罪
恶
道
路
的
同
时
还
声
称
自
己
“ 平
安
”。
同
样,
新
约
圣
经
讲
到
教
会
中
也
有
这
样
的
人,
他
们
一
边
声
称
自
己
有
平
安、
救
恩
和
永
生,
一
边
却
不
努
力
遵
行
神
的
旨
意
(参
约
一
2:4 注;
启
2:14 注)。
可
是
神
却
清
楚
地
指
出,
这
种
得
救
的
宣
称
是
站
不
住
脚
的,
神
把
他
们
比
作
玷
污
众
人
和
带
来
死
亡
的
毒
根
(比
较
来
12:15)。
这
样
的
人
将
要
遭
到
可
怕
的
审
判
(参
上
一
条
注
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