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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丰盛生命研读本

 

使徒行传****注释

13:2  

侍 奉 主,禁 食:
圣 灵 充 满 的 信 徒 在 禁 食 祷 告 时 和 圣 灵 的 交 通 特 别 敏 锐 (参 太
6:16 注)。 在 此, 圣 灵 的 信 息 大 概 借 着 先 知 传 达
(参 1 节)。

13:2
去 作 我 召
他 们 所 作 的 工:

罗 和 巴 拿 巴 由 安 提 阿 教 会 差 派,奉 召 作 宣 教 事 工。宣 教 事 工 的 性 质 可 参
9:15; 13:5; 22:1415, 21
和 26:16
18。

       1.
保 罗 和 巴 拿 巴 奉 召 传 福 音,带 领 万 人 归 信 基 督。圣 经 没 有一处 表 明 他 们 是 到 世 界 中 从 事 社 会 或 政 治
工 作, 或 者 是 为 着 罗 马帝 国 及 其 民 众 的 利 益 依 附 于 任 何 社 会 或 政 治 组 织 来 宣 扬 福 音 以 及 建 立 教
会。新 约 的 福 音 使 者 们 只 有 一 个 目 标,就 是 带 领 人 信靠 耶 稣 基 督 (16:31;20:21),从
撒 但 权 下 归 向 神 (26:18),让 圣 灵 降 在 他们 身 上
(19:6), 建 立 教 会,造 就 信 徒。借 着 爱,圣 灵 住 在 归 主 之 人 身上,并 且 向 他 们 启 示 自 己。 圣 灵 又
赐 给 他 们 属 灵 的 恩 赐 (林 前 12~14
章), 让 他 们 的 生 命 改 变, 荣 耀 他 们 的 救 主。

       2.   
现 今 的 福 音 使 者 也 应
当 如 此 专 心 事 奉: 成 为 福 音 的 使 者 和 见 证 人, 释 放 那 些 被 撒 但 捆 绑 的 人
(26:18), 带 领 他 们 归 向 真 神, 培 训 他 们 作 门 徒, 鼓 励 他 们 领 受 圣 灵 和 属 灵 的 恩 赐
(2:38; 8:17), 教 导 他 们 遵 行 基 督 的 教 训
(太 28:1920)。 如 此 行, 就 必 有 神 迹 奇 事 伴 随 他 们, 就 是
医 治 病 人, 释 放 被 魔 鬼 压 制 之 人 (2:43;
4:30; 8:7; 10:38; 可
16:17
18)。 然 而 担 负 着 传 福 音 的 崇 高 使 命 的 信 徒 也 应 当 有 恩 慈、 怜 悯 和 爱 心, 积 极 帮
助 穷 乏 人 (比 较 加 2:10)。 如 此
行,那 些 奉 召 传 福 音 作 见 证 的 人 就 是 在 效 法 救 主 耶 稣 的 事 奉 (参 路
9:2 注)。

13:3  

打 发 他 们 去 了:
从 本 章 开 始, 福 音 要 “直 到 地 极” 的
行 动 就 拉 开 了 帷 幕 (1:8)。 任 何 差 传 福 音 宣 教 士 的 教 会 都 应 当 积
极 效 法 13 章 的 宣 教 原 则:

       1.   
宣 教 事 工 始 于 圣 灵,
圣 灵 首 先 把 宣 教 的 负 担 放 在 那 些 常 常 借 着 祷 告 和 禁 食 寻 求 神 的 国 和 他 的 义, 忠 心 等 候 主 的 人 心
里 (2节)。

       2.   
教 会 必 须 积 极 回 应 先
知 的 事 奉、 圣 灵 的 引 导 和 他 的 工 作, 保 持 敏 锐 的 态 度 (2 节)。

       3.   
蒙 召 事 奉 的 宣 教 士 必
须 清 楚 神 的 呼 召 和 圣 灵 的 旨 意 (2 下 节)。

       4.   
教 会 可 以 借 着 祷 告 和
禁 食 时 常 寻 求 圣 灵 的 旨 意 (3~4 节),
印 证 哪 些 人 是 蒙 神 呼 召 事 奉 神 的,差 派 神 所 期 望 的 人。

       5.   
借 着 按 手, 教 会 表 明
自 己 与 蒙 召 宣 教 士 的 联 合, 忠 心 支 持 和 鼓 励 他 们。 教 会 应 当 凭 着 爱 和 照 着 神 所 喜 悦 的 旨 意 差 遣
他 们 (约 三 6 节),
忠 心 地 为 他 们 祷 告 (3 节; 弗 6:1819),
在 经 济 上 帮 助 他 们 (路 10:7; 约 三
6
8 节), 因 着 爱 积 极 为 他 们 的 需 要 奉 献
(腓 4:10, 14~18)。 教 会 应 视 宣 教 士 为 其 计 划、 关 怀、 宣
教 的 延 伸, 与 他 们 “一 同 为 真 理 作 工” (约三
8 节; 比 较 腓 1:5)。

       6.   
奉 召 出 去 的 宣 教 士 一
定 要 甘 心 情 愿 地 “为 我 主 耶 稣 基 督 的 名, 不 顾 性 命”
(15:26)。

13:8  

行 法 术 的:
行 法 术 的 以 吕 马 可 能 是 一 个 犹 太 占 星 家。 他 们 教 导 人 说 人 的 命 运 由 星 座 掌 管, 并 且 相 信 可 以 借
着 观 察 星 座 的 方 位 预 知 未 来。 任 何 法 术 或 占 星 术 都 是 抵 挡 基 督 福 音 的, 都 是 撒 但 和 魔 鬼 的 伎 俩
(10 节;参 申 18:9~11)。

13:9  

扫 罗……被
圣 灵 充 满:

信 徒 可 以 像 保 罗 那 样 领 受 圣 灵 浸 (9:17), 并 且 在 特 别 的 需 要 时
得 着 圣 灵 更 新 的 充 满。 在 以 下 情 况 下, 圣 灵 会 多 次 充 满 信 徒:

       1.   
面 对 敌 挡 福 音 的 势 力
(4:8~12)。

       2.   
传 扬 福 音
(4:8, 31)。

       3.   
与 撒 但 争 战
(9, 50~52 节)。 一 切 已 得 着 圣 灵 浸 的 信 徒 都 应 当 渴 慕 圣
灵 更 新 的 充 满。

13:11  

你 要 瞎 眼:
约 中 的 神 迹 并 非 都 是 要 治 好 疾 病, 当 神 发 义 怒时, 如 以 吕 马 (811
节) 和 希 律 (12:20
23), 就 是 审 判
和 刑 罚 临 到 不 虔不 义 之 人;而 亚 拿 尼 亚 和 撒 非 喇 事 件 (5:1~11), 就
是 神 对 付 和 刑 罚 教 会 内 犯 罪 之 人 的 典 型 例 子。

13:31  

在 民 间 是 他 的 见 证:“见
证 人” (希 腊 文 martus) 就 是“以
行 为 或 话 语 证 明 真 理 的 人”。 基 督 徒 就 是 基 督 的 见 证 人, 是 以 言
语、 行 为、 生 活、 甚 至 性 命 来 坚 定 和 证 明 耶 稣 基 督 拯 救 大 工 的 人。 有 关 见 证 有 以 下
7 个 原 则:

       1.   
为 基 督 作 见 证 是 每 个
信 徒 不 可 推 卸 的 责 任 (1:8; 太 4:19;
28:19~20)。

       2.   
为 基 督 作 见 证 要 有 宣
教 的 心 志, 把 神 的 救 恩 带 到 列 邦 万 国, 直 至 地 极 (11:18;13:24;26:1618;太
28:19~20;路 24:47)。

       3.   
信 徒 应 传 扬 基 督 的 降
生、 受 死、 复 活、 救 赎 大 能 和 应 许 所 赐 圣 灵, 作 见 证 (2:32, 3839;3:15;10:3941,
43;18:5;26:16;林 前
15:1~8)。

       4.   
信 徒 的 见 证 必 须 要 叫
世 人 为 罪、 为 义、 为 审 判, 自 己 责 备 自 己 (2:3740;7:5154;24:24~25;参
约 16:8 注)。 借 着 见 证, 使 人 认 罪
悔 改, 归 向 基 督 (2:41;4:33;
6:7;11:21)。

       5.   
信 徒 因 着 为 基 督 作 见
证 的 缘 故 也 会 遭 受 苦 难 (7:5760; 22:20;
林 后 11:23
29)。 “殉 道 者”
就 是 源 自 希 腊 文 的 “见 证”
一 词。 作 门 徒 意 味 着 不 惜 一 切 代 价, 完 全 彻 底 的 委 身。     

       6.   
为 基 督 作 见 证 的 信 徒
必 须 脱 离 这 歪 曲 的 世 代 (2:40),照 着 神 的 公 义 标 准 生 活
(罗 14:17), 并 要 全 然 依 靠 圣 灵
(4:29~33), 才 能 使 他 们 的 见 证 满 有 圣 灵 和 神 的 大 能 (林
前 2:4)。

       7.   
信 徒 的 见 证 可 以 满 带
先 知 的 能 力 (2:17), 被 圣 灵 感 动 (2:4;
4:8), 有 力 地 见 证 主 (1:8)。

13:48  

预 定 得 永 生:
有 人 以 这 节 经 文 来 指 责 一 切 都 是 神 独 断 的 预 定, 但 无 论 是 上 下 文 还 是 该 字 的 本 来 意 思, 都 不 支
持 这 种 说 法 (“预 定” 希 腊 文
tetagmenoi, 源 自 tasso 一 词)。

       1.   

46 节 很 明 显 地 强 调 人 在 决 定 接 受 或 拒 绝 永 生 上 的 责 任, 因 此
tetagmenoi 最 好 解 释 为 “愿 意 、打 算”,
整 句 话 可 译 为 “凡 愿意 得 永 生 的 人 都 信 了”,
如 此 便 与 提 摩 太 前 书 2:4;提 多 书 2:11;彼
得 后 书 3:9 相 吻 合 (参
“拣 选 与 预 定” 一 文)。

       2.   
另 外, 根 据 保 罗 的 教
训, 没 有 人 无 条 件 地 预 定 得 永 生 (参 罗
11:20~22)。

13:52  

又 被 圣 灵 充 满:
“充 满”
一 词 在 希 腊 文 中 为 过 去 进 行 时 态, 表 示 某 个 动 作 在 过 去 发 生, 但 到 现 在 仍 在 进 行。 门 徒
每 日 都 不 断 被 圣 灵 充 满 和 加 力。 圣 灵 充 满 不 单 单 是 一 次 性 的 经 历, 而 是 在 信 徒 的 生 命 中 不 断 更
新, 帮 助 信 徒 完 成 神 托 付 的 重 任 (比 较 弗
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