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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3:1-17  当弃绝恶行,追求良善

 

信徒既与基督同死同复活,则一举一动应有新生的样式(罗 6:4):追求的方向要改换(1-4),

 更要治死身体的恶行──脱去旧人(5-9),披戴基督的美德──穿上新人(10-17)。

 

本段与弗4:17-5:21大致相似,可对照参阅。

                      

1「上面」:指天上、神的居所。「右边」:见来1:13注。「地上」:指世俗(参2:21)。

 

3-4「你们的生命 ......
里面」:基督徒因连於主,已向罪死了,并且有分於基督复活的生命(见弗2:5-6)。但这在基督里的属灵

     生命暂时仍是世人所看不见,所不能领会的,要待耶稣再来世上时,才会有目共睹、荣耀显现。

 

5「在地上的肢体」:指身体受世俗私欲操纵而产生恶念和罪行。「治死」:信徒按地位来说已是向罪死了,但仍须实际上远离

   罪,丝毫不苟且。

 

9「脱去 ......
行为」:信徒受洗时脱去旧衣服,穿上新衣,表明他们与昔日未信主时的「老我」一刀两断。

 

10「这新人 ......
的形象」:信徒在基督里是新造的人,不断被神更新,对神的认识日益增加,更趋近神的本性和心意。

    (参创1:27; 西1:15)

 

11 在基督里,人间一切种族上、宗教上、文化上、社会上的隔膜均告瓦解。

  「化外人」:指不谙希腊文化之人。「西古提人」:主前八世纪曾对犹太人大肆蹂躏;新约时代这

            是野蛮人的代号。

 

14「爱心 ......
全德的」:爱心贯串其他德行,使它们趋於完全。

 

15 信徒既被神呼召成为一体──主的身体,在与他人相处时,便应让基督所赐的和平统管内心,与人相和。

 

16「灵歌」:见弗5:19注。「心被恩感,歌颂神」:也可译作「感恩地、由衷地歌颂神」。

 

3:18-4:6  当尽个人的义务

 

本段与弗5:22-6:9, 18-20颇为相似,可互相对照。

 

3:18-4:1  家庭中各人当尽的本分

 

21「惹儿女的气」:即惹儿女反感;「失了志气」:指「灰心丧志」(新译本)。

 

24
按罗马法律,奴仆无资格承继任何产业。基督徒奴仆却有承受天上基业(见西1:12)的应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