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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

第廿三章

二三1 这里没有叙述争夺王位的事件。参看列王纪上一章33、34节的脚注。

二三3 "三十岁"。参看第24节和民数记四章3节的脚注。

二三5 "大卫所作的乐器"。过了许多年,人们还记得大卫所做的这件事(摩六5)。

二三14 "神人"。即有神的任务在身的人。比较申命记三十三章1节、约书亚记十四章6节、诗篇第九十篇(标题)及提摩太前书六章11节。

二三24 大卫预计圣殿建成后,会需要更多的事奉人手,于是把事奉的年龄降至二十岁。

二三28~32 这部分叙述利未人协助祭司的方法。

──《雷历研读本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