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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

第五章

5:1-6:10  应用上的劝勉

 

5:1-15  基督徒自由的生活

 

1-12  基督使人得自由,不再受律法的轭挟制

 

受割礼与否本身并无关紧要,但任何人如企图以受割礼作为称义的条件,便是离弃基督、归回律法的束缚与咒诅之下了,而劝人这样做的

律法主义者也明显是得罪神了。

 

5「等候 ......
义」:可能指「等候末日审判时神将信徒在今世已开始拥有的称义身分予以确定与宣告」。但此句也可以解释为

 「等候称义一事所指向的盼望」。

 

6「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就是,「藉著爱所表达出来的信心」。

 

9 一小撮人所提出的有关信徒要受割礼的信息,有可能渗入整个教会,影响整个宗教生活。

 

11「十字架讨厌的地方」:或作「十字架绊倒人的地方」,十字架的道理教人单凭信称义,这与人骄傲的本性背道而驰(参林前1:23)。

 

13-15  基督徒虽脱离律法而享有自由却不应该胡乱犯罪,而是要凭爱心行事为人,藉此成全律法。

 

14「包在 ......
句话之内」:应作「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里面成全了」(参串14)。

 

5:16-26  基督徒依靠圣灵的生活

 

因信称义的人是由罪、律法的奴仆变为神的奴仆,就当靠圣灵行事,结出美果,完成律法的要求(22, 23)。

 

16「顺圣灵行事」:即每时每刻顺服圣灵的管理和指引。

 

17「使你们 ......
愿意作的」:在圣灵与肉体私欲的斗争中,信徒不可能保持中立,必须跟从一方。

 

19 律法不是克制肉体私欲的良方(参罗7:5, 8;
8:3, 7),惟有被圣灵引导才是真正的解决方法。

 

21「行这 ......
神的国」:行上述情欲之事的人,明显没有接受基督的统治,没有 的新生命;所以将来断不能承受神的国。

 

22「果子」:原文为单数,表示下列九方面的美德实为一整体,是信徒在圣灵塑造下所流露出来的生命特质。

  「这样的 ......
禁止」:律法并不反对人顺著圣灵而活出上述美德,因为这样做已是履行律法。

 

24-25 人相信耶稣时既已将肉体的私欲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便表示他们不再以肉欲为生命原则,相反的乃是靠圣灵得生命,所以他

      们便应继续依从圣灵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