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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

第九章

马唐纳注释

 

耶利米书

三.耶利米在圣殿门前的宣讲(七~
一○)

3.
流泪先知的哀哭(九)

九1~11 耶利米是首两节经文的讲者。“流泪的先知”的外号在第1节优美地表达出来:

但愿我的头为水,

我的眼为泪的泉源,

我好为我百姓中被杀的人,

昼夜哭泣!

许多传道者和宣教士也有耶利米在第2
节的心情。耶慈这样描写:

这节经文反映出先知在生命中的最低潮,我们看见他如何疲乏、心力交瘁。这可称为“在伟大心灵上掠过的阴影”。在他大为恼火的日子中,他幻想着可以离开这群不值一顾的百姓。能够摆脱这一切的责任和恼怒是多畅快啊!
他已厌倦见到那些徒具外表、心中无神、徒具仪式的宗教信仰。过往他屡屡为百姓代祷、爱护他们、传讲信息、多番警告,百姓却仍然毫不知错,令他心灵灼痛不已。

他为着百姓的罪孽和必然承受的惩罚而哀哭。接着他引述耶和华的话,好象神要逐一列举他们的罪行,提出理由证明审判是无可避免的,但仍然因耶路撒冷成为野狗的住处、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场而哭泣。

九12~22 灾祸是直接由犹大拜偶像所造成的,因着这种罪,百姓要被放逐。耶和华指示那些善唱哀歌的妇女(专职哀哭者),要来为骇人的屠杀和毁灭哀哭。百姓为他们的智慧、勇力和财物夸口是没用的,
只有认识耶和华才得喜悦。

九23,24 这是耶利米书其中最着名的两节经文。根据利文斯顿的评论,这两节经文:

是值得背诵的。人类努力攫取智慧、勇力和财物,而神却喜欢慈爱、审判(公平)和公义。那些认识耶和华的人是有福的,他们喜爱追求神所喜爱的事。

九25,26 因为犹大心中未受割礼,所以她将与外邦列国同受刑罚。剃周围的头发(英文修定本和新美国标准本)11是异教的行径,是犹太人所禁止的(利一九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