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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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盛生命研读本
约 翰 一 书
大 纲
引 言
(1:1~4)
壹
与 神 相 交 (1:5~2:28)
一
与 神 相 交 的 原 则 (1:5~2:2)
1
在 神
“ 毫 无 黑 暗 ” (1:5)
2
在 黑 暗 中 无 法 相 交
(1:6)
3
在 光 明 中 相 交
(1:7)
4
罪 得 洗 净 而 相 交
(1:8~2:2)
二
与 神 相 交 的 表 彰 (2:3~28)
1
遵 守 主 道
(2:3~5)
2
效 法 基 督
(2:6)
3
彼 此 相 爱
(2:7~11)
4
与 世 界 分 别
(2:12~17)
5
忠 于 真 道
(2:18~28)
贰
神 的 儿 女 (2:29~3:24)
一
神 儿 女 的 性 情 (2:29~3:18)
二
神 儿 女 坦 然 无 惧 的 信 心 (3:19~24)
叁
真 理 的 灵 (4:1~6)
一
识 别 谬 妄 的 灵 (4:1, 3, 5)
二
认 识 真 理 的 灵 (4:2, 4, 6)
肆
神 的 爱 (4:7~5:3)
一
圣 爱 的 源 头 (4:7~10)
二
对 神 的 爱 当 有 的 回 应 (4:1113, 1921)
三
住 在 神 的 爱 里 (4:14~16)
四
完 全 的 爱 (4:17~18)
五
顺 服 的 爱 (5:1~3)
伍
从 神 而 来 的 确 据 (5:4~20)
一
胜 过 世 界 (5:4~5)
二
福 音 的 可 信 性 (5:6~10)
三
神 子 里 面 有 永 生 (5:11~13)
四
得 蒙 应 允 的 祷 告 (5:14~17)
五
三 件 确 知 的 大 事 (5:18~20)
结 语
(5:21)
作 者:约
翰
主 题:真
理 和 公 义
写 作 日 期:主
后 85~95 年
背 景
新 约
中 有 5 卷 书 与 约 翰 息 息 相 关: 1 卷
福 音 书、 3 封 书 信 及 启 示 录。 尽 管 约 翰 并 未 在 书 中 署 名, 但 是 第
2 世 纪 的 见 证 人 (如 帕 皮 亚, 爱 任 纽, 特 土 良 和 亚 历 山 大
的 革 利 免) 都 证 实 本 书 的 作 者 为 使 徒 约 翰, 他 是 亲 自 跟 随 主 耶 稣
的 十二 门 徒 之 一。 约 翰 一 书 与 约 翰 福 音 在 写 作 风 格、 措 词 和 主 题 方 面 极 其 相 似, 这 一 点 也 可 作 为
古 代 信 徒 认 为 这 两 卷 书 同 出 于 使 徒 约 翰 之 手 的 佐 证 (参 约 翰 福 音
简 介)。
本 书
的 受 书 人 也 不 明 确。 信 中 既 无 问 候 语, 也 未 提 到 任 何 人 名、 地 名 或 事 件。 根 据 这 种 不 寻 常 的 书 信
格 式, 我 们 推 知 约 翰 从 以 弗 所 的 家 中 向 分 布 在 亚 西 亚 省 的 众 教 会 写 下 这 封 书 信, 他 曾 经 在 这 些
教 会 担 负 过 监 督 牧 养 的 责 任 (比 较 启
1:11)。 由 于 众 教 会 都 面 临 同 样 的 问 题 和 需 要, 因 此 约 翰 写 了 这 封 通 函, 特 派 一 位 信 使
带 着 他 的 口 头 问 候 把 信 送 往 各 地。
约 翰
针 对 教 会 中 出 现 的 一 些 有 关 得 救 之 道 的 错 谬 教 导 以 及 它 们 对 信 徒 产 生 的 影 响 写 作 了 本 书。 某 些
曾 与 受 书 信 徒 同 在 一 处 的 人 虽 然 已 经 脱 离 教 会 (2:19), 但 是 他
们 的 虚 假 教 训 仍 在 败 坏 纯 正 的 福 音, 使 信 徒 无 法 清 楚 “ 知 道
” 自 己 有 永 生。 从 教 义 上 而 言, 这 些 人 宣 讲 的 异 端 假 道 否 认 耶 稣 是 基 督
(2:22; 比 较 5:1), 或 者 耶 稣 道 成 肉 身 的 事 实
(4:23); 从 道 义 上 而 言, 他 们 欺 哄 信 徒 说 遵 守 基 督 的 诫 命4; 5:3)、 活 出 圣 洁 生 活, 与 罪
(2:3
(3:712) 和 世 界 (2:1517) 分 别 不 是 人 具 有 真 实 得 救
信 心 的 必 要 条 件 (比 较 1:6;
5:4~5)。
目 的
约 翰
写 本 书 的 目 的 有 两 方 面: 1. 揭 露 和 斥 责 那 些 假 教 师 在 教 义 与 道
德 方 面 的 错 谬 教 导; 2. 劝 勉 会 众 要 因 着 信 服 神 子 耶 稣 基 督
(4:15; 5:3~5, 12) 和 常 常 住 在 圣 灵 里
(2:20; 4:4, 13), 竭 力
追 求 在 真 理 和 公 义 中 与 神 相 交 的 圣 洁 生 活, 有 充 足 的 喜 乐 (1:4),
对 永 生 满 有 把 握 (5:13)。 也 有 人 相 信 这 封 信 是 与 约 翰 福 音 一 同
附 带 写 给 信 徒 的。
综 览
在 本
书 我 们 看 到 信 心 和 行 为 是 不 可 分 割 而 又 相 互 交 织 的 统 一 体。 那 些 被 约 翰 称 为
“ 敌 基 督 的 ” (2:1822) 假 教 师 违 背 使 徒 有 关 基 督 和 公19, 22~23, 26; 4:1,
义 生 活 的 教 导, 如 同 彼 得 后 书 与 犹 大 书 一 样, 约 翰 一 书 强 烈 谴 责 了 假 教 师
(如 2:18
3, 5) 的 败 坏 教 训 和 行 为。
另 一
方 面,约 翰 一 书 又 从 正 面 指 出 与 神 真 实 相 交 的 特 征 (如
1:32:2), 并 且 向 信 徒 显 明 五 条 确 知 自 己 有 永 生 的 途 径: 1.3;
察 验 自 己 的 信 仰 是 否 合 乎 使 徒 所 传 纯 正 的 真 理 (1:1
2:2123; 4:23, 15; 5:1, 5,
10, 20); 2. 察 验 自 己 是 否 有 遵 行 基 督 命 令 的 顺 服 信 靠
之 心 (2:311; 5:34);
3. 察 验 自 己 是 否 有 圣 洁 的 生 活, 即 离 弃 罪 与 神 相 交 的 生 活
(1:69; 2:36, 1517, 29;10; 5:2
3:13); 4. 察11;
验 自 己 是 否 爱 神 和 其 他 信 徒 (2:9
3:1011, 14, 1618; 4:712, 1821);
5. 察 验 自 己 是 否 有 圣 灵 的 同 证 (2:20, 27;
4:13; 5:7~12)。 约 翰 最 后 总 结 说, 人 如 果 在 这 五 方 面 满
有 果 子, 就 可 以 确 信 自 己 有 永 生 (5:13)。
特 色
约 翰
一 书 有 以 下 5 个 主 要 特 点: 1. 作
者 用 许 多 强 烈 相 对 的 概 念 来 界 定 基 督 徒 的 生 活, 指 出 光 明 与 黑 暗、 真 理 与 谎 言、 义 与 罪、 爱 与 恨、
爱 神 与 爱 世 界 以 及 神 的 儿 女 与 魔 鬼 的 儿 女 毫 不 相 容, 两 者 之 间 没 有 任 何 中 间 地 带;
2. 值 得 一 提 的 是, 本 书 是 新 约 圣 经 中 惟 一 说 到 真 信 之 人 若 犯 了 罪 仍 有 耶 稣 在 父 那 里 作
中 保 (希 腊 文 parakletos) 的 书 卷
(2:12;比 较 约 14:1617, 26;15:26;
16:7~8); 3. 本 书 信 息 几 乎 完 全 建 立 在 使 徒 的 亲 身 见 证
上, 而 不 是 从 前 旧 约 的 启 示 上。 书 中 没 有 引 用 任 何 旧 约 经 文; 4.
由 于 作 者 论 述 基 督 论 的 目 的 旨 在 驳 斥 当 时 教 会 存 在 的 某 些 异 端, 因 此 他 特 别 强 调 耶 稣 道 成 肉 身
的 事 实 和 宝 血 (即 十 架) 的 功 效, 却
没 有 专 门 提 到 主 耶 稣 的 复 活; 5. 约 翰 用 简 明、 重 复 的 手 法 讨 论
“ 光 ”、 “ 真 理
”、 “ 信 ”、
“ 住 在 ”、 “知 道
”、 “ 爱 ”、
“ 公 义 ”、 “ 见 证
”、 “ 从 神 生 的 ” 及
“ 永 生 ” 等 重 要 概 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