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保罗对哥林多信徒用了另外一种说法:“并籍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六章11节)。洗净是由圣灵,并非由洗礼,这句话也是主耶稣对尼哥底母所说的另一方面解释。
三、第三个解释乃是:在约翰福音十三章记载主耶稣曾为门徒们洗脚,那是当时主人对宾客的传统习俗。主耶稣曾对彼得这样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10节)。一般犹太人从街上回来,都会到街上的公众浴室或自己家中院子的旁屋去洗一个澡,洗过澡的人仍然穿着草鞋回家或进到家中的前座或就席吃饭,他们的脚仍然沾满了尘埃,所以还要洗一次脚,全身就干净了,保罗在这里提及基督“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可以分作教会被洁净的两个阶段:
①是用基督的血洁净我们的生命。水在旧约均预表洁净,水本身并无洁净人心之力,但其涵义则为洁净。在新约只有基督的宝血能洁净人们的心。所以上文有“基督舍己”之句。
②是用基督的道洁净我们的生活。信徒不单在生命上需要洁净,更要每天用主的道使生活得以洁净,走上圣洁之途,毫无玷污(27节)。
以上三说,第二说较多人采用。
250****.保罗所说的属灵战争有何背景及内容?(弗六章11一18节)
这一段提及属灵战争的事,中文圣经无法翻译得完全。
一、这里所说的“战争”原文是PAL凤IIAA*,是只用过一次的字。在圣经别处提及争战则用另外两个字即POLEM O(IIO人eI1*)(雅四章2节),及其名词POLEMOS(n淑一吨)(太二十四章6节,打仗)。
还有一个字是STRATEUOMAI(OTT)QRCO UO尸Q‘,打仗)。
这里所用的“争战”原意为“摇来摇去”,像打秋千,或像人们练习打沙包的情形。亦有“拉来拉去”的意思,像人们拉锯一般。此字亦有角力或摔跤的意味,保罗用此字来比方信徒与魔鬼的战争,可称之为“拉锯战”或“追逐战”或“角力”。所以中文只译为“争战”,并未说出这种争战的方式。如果我们明白我们与魔鬼的战争是“拉锯式”的,那就表示我们每日均处在战争状态中.有时我们占了有利阵地,但有时我们要抵挡。
二、这里有两种不同的“抵挡”,11节“抵挡魔鬼的诡计”的“抵挡”,与13节“抵挡仇敌”的“抵挡”不同。11节的“抵挡”原文为ST ENAI(。r1vat,为;AR仙t的已往二体变式)意为“自己能站立”。13节的“抵挡”原文用加强语气“ANTIST ENAI(*RTOR刀v[XT]意为“对着对方而站立”,转意为“对抗”,意即对方在猛攻中。第一个“抵挡”是“自卫”的,第二个“抵挡”是“准备作战”的。
其实保罗在这里用过四个相同的字,作不同的语气。第13节的“站立”与第14节的“站稳”原文与第一个“抵挡”相同。因此,保罗的意思是:
①在魔鬼的诡计前能自已站立(11节)。
②在磨难的日子中能作“对抗”的站立(13节)
③成就了一切仍能自己站立(成功而不骄傲,13节末句)。
④所以要“自己站立”(14节首句)。
这是四方面的“站立”,或说“抵挡”,是周全而坚强的。
可是很可惜,许多灵性较弱的基督徒,却像被吊起的沙包任由魔鬼挥拳打击,任他摆布作弄。一个灵里刚强的基督徒,是应该把魔鬼和他一切诡计当作沙包来挥拳使之摇来摇去,摇动撒但的国度。但是作基督精兵的必须穿备神所赐的全副军装。
三、保罗借用当时罗马军兵所穿的全副军装作比方。“全副军装”原文是用一个并合字PANOPLIA()P1/IA(llavo7to)TA)意即“一切的武器”。耶稣曾用过该字,但中文圣经译为“盔甲兵器”(路十一章22节)。罗马人的军装分“攻”与“守”两种。带子乃是军带,不是普通的腰带,将“护心镜”的上下部分扎在一起。军带中也有为插短刀及其它利器的设备。“扩心镜”则分上下两部份:上面部份遮胸,由颈邻到腰部,同时包围背部,下面部分则由腰遮到膝盖。出金属制成,其实应译为“护身甲”才对。“鞋”有厚皮底,以防敌人用钉子向上的假败阵地伤害士兵的脚。鞋有两种,普通士兵穿轻露趾鞋,军官则穿军靴,长由腿部至脚下。鞋尖有厚铁。“头盔”金制,保护头部,只露出面孔。“藤牌”并非藤制,应译为“盾牌”,用厚皮革或木制成,外包以铜或铁片,能以灭尽仇敌的火箭,如果是藤制的便会被火箭焚毁。至于“宝剑”应包括插在腰个的短剑与拿在手中的长戟两种。宝剑是“攻”的武器,上述各种则为“守”的武器。另外“祷告”也是武器之一,因为罗马军兵在阵作战以前,必定到庙里去向他们的神献祭及祷告,求他们的神帮助他们战胜仇敌。保罗引用这些全副军装,当时的信徒一听便明白。
魔鬼与基督是势不两立的,所以基督徒每日均准备作战,并要作殊死斗,非得胜不可也。保罗对提摩太说,我们是基督耶稣的精兵(提后二章三节),我们焉能弃甲曳兵而逃呢?
251****.推基古是本书所提到唯一的人名,他到底是谁?(弗六章21节)
“推基古”(TYCHICUS) 意即“幸运者”;是保罗一位得力的同工(可能是亚西亚省的歌罗西人,参西四章7-9节。下面是他与保罗同工的记录:
一、保罗在第三次海外布道后回到耶路撒冷去,是带着海外各地基督徒的慈善捐款回去(徒二十四章17节),所以同行的人有七人(路加隐名不录出,故应有八人),这是使徒行传二十章3-4节所罗列的,其中有推基古。
二、保罗首次被囚在监内时,与他一同“陪监”的人甚多,见歌罗西书四章7一14节列出八个人,推基古在内。保罗由监狱中打发他送信到以弗所和歌罗西去,向他们报告保罗在监中的情形,并负有安慰的责任。
三、保罗获释后再在各地传福音,推基古与他同行。他因有事,需要在革哩底传道的提多到尼哥波立去见他,所以派推基占或亚提马到革哩底去代替提多工作一个时期(多三章12节)。
四、当保罗再被捕下狱时,在罗马需要提摩太到罗马去看他,也是差派推基古到提摩太传道的以弗所去,代替提摩太工作(提后四章9一12节)。
从上述记录看来,推基古不但是忠心可信托的同工,而且是有传道及办事能力的人,因为他可以代替提摩太与提多负起教会重大的责任。我们也相信他灵性的高深和对真理认识的透彻,都已经被保罗所赏识,而且认为足以代表保罗而无问题。他的名字是幸运的意思,他果然是一位属灵的幸运者,因为在以弗所书除了他以外,保罗的其它同工的名字均未被录在此宝贵的书信中。 ——新约圣经难题-苏佐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