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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

第四章

四2 "杀人流血,接连不断"。原文作:血触及血,即一宗谋杀接另一宗,留下一条血的痕迹。

四5 "母亲"。以色列民本身。

四6 以色列民要被弃绝,在神面前不得担任祭司的职位(出一九6)。

四8 "罪"。可能指赎罪祭(希伯来文的用语相同),指祭司因没收百姓带来的祭物而致富。

四9 祭司,连同百姓,都要受罚。

四12 "木偶"。木制的偶像。

四13 献给异教诸神的祭物是在"山顶"上献的,同时伴有一些邪淫的礼仪。

四14 "新妇"。更可作:媳妇。

四15 神吩咐百姓不要在从前的圣城--"吉甲"和"伯亚文"(意思是邪恶之家,是何西阿给原意为神之家的伯特利的称谓)--敬拜。

四17 "任凭他吧"。神警告犹大远离北国(参看太一五14)。

四18 "他们所喝的已经发酸"。更可作:当他们的酒已经喝光了。他们喝完酒便转向行淫。

四19 审判的"风"会突然和猛烈地吹来。

──《雷历研读本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