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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约翰一书要义

第一章 概论

   
使徒约翰已写福音书为新约中之杰作,为世界最大之书,具博大之灵训,述道体之真诠,证明耶稣神而人之履历与工作,充满并发扬基督的救恩、生命与真理,为基督教建巩固基础,为基督教立完美标准,其于基督教之供献颇大。其后又写约翰一、二、三书,所论多关系于信徒的灵性,虽有道学的论调与色彩,更重信徒的生命与生活,与福音书相辅而行,影响历代教会最深。

   
一、著者
从来教会对于本书与约翰二、三书为约翰所著没有异议,虽近世有人反对,但所持理由皆不足一驳。其所著三书信虽行文措辞彼此相关,但其内容之宗旨,与表面之证据大致各异,著者共写圣经五卷,即福音书一卷,书信三卷,启示录一卷,宗旨各异,色彩特殊,而独成一家。著者似有两种不同的品性,一则热烈,一则静虔,弟兄二人号称“雷子”,但读其著作则同时又见其安静隐藏,在使徒历史中他是最先出现的,而他又是直至第一世纪之末最后退出的。约翰与彼得雅各称为教会三柱石(加2:9),加上保罗即成四柱石,新约之灵殿即建于此四柱石之上。殿是四方的,有如福音有四本,表现耶稣的四方面。雅各代表犹太化的伦理的基督教,彼得代表灵宫化的公普的基督教,保罗代表基督化的真理的基督教。约翰代表生命化的神秘的基督教。雅各是善行的使徒,彼得是盼望的使徒,保罗是信心的使徒,约翰是爱心的使徒。四使徒虽有区别,各有色彩,而各成一家,却不相悖不相离,而通相合相成。彼得正是接在保罗与雅各之间,约翰则总其成而总包一切,四人所处环境,所受教育,生来品性,所有经验等皆与其所传信息有特殊供献,但皆是被一个圣灵所感,忠于一个基督,好像雅各所立教会尚未脱犹太范围,深带犹太色彩,彼得则开异邦传道的门,把天国领域开垦到异邦的荒郊。保罗又继彼得之后,大开异邦归主之恩门,迎接异邦各种族各阶层归向基督,先树天国爱旗于罗马大帝国,以渐而遮天蔽日的遍布于世界图域,与最后有首先被召而又最后完成任务的约翰总其大成,终则把末世福音教会的归结普示于教会,使徒的启示任务即告一段落。

   
二、受书人   
书中未言明写给谁,本是一种公函,是达于多数之人。书内数次言“小子们哪,我写信给你们”,并非写与个人亦非写与某一教会。但起先必是达于以弗所教会,以后则传于各教会,好像保罗所写之以弗所书似的,其文法浅易虽妇孺亦可知,而其意义深奥即智者亦难明。书中未征引旧约,却言及“远避偶像”,可见著者心中的对象是悔改归主的外邦人。当时许多假先知与谬妄的灵不认耶稣是道成肉身的,起初的爱渐渐冷淡了,约翰一面责备一面讲明真理。

   
三、写书时地   
写书之确实时地无甚确据,人多以为是在第一世纪之末写于以弗所。尼罗王追教是止于68年,耶路撒冷被毁是在70年,其后约15年灵感启示好像缄默无声,直至第一世纪之末,使徒约翰居于亚细亚时始写福音书,与书信并启示录。论者多以书信著于福音书之后,或著于新约各卷之后,亦有言书信著于福音书之前。无论著于福音书之前或后,二书之关系却甚显明。福音书是基督教生命真理的泉源,书信是信仰结果的生命、生活。福音是客观的,书信是主观的。一为历史,一为伦理,一是证明那人是神的儿子道成肉身,一是证明那道成肉身之神的儿子,其道已载于信徒“心的肉版”。

   
四、书之钥节(3:1)或(1:1-2;1:3)
   
五、书之要旨 
本书要旨是“相交”或“交秘”,是一封属灵的家信,是父神写给他在世属灵的儿子,约翰是耶稣最爱的门徒,曾言“耶稣是父怀里的独生子”(约1:18)。本书则言信基督者亦为神的儿女,“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3:1)。本书信是神的家书,必须神的儿女方可领会,就是“和圣徒同国.神家里的人”。神的孩子们分为三等:即“父老们,少年人和小子们”(2:12-14),原文是儿童,大儿童,小儿童,这是最亲密的称呼。司可福说,除雅歌书外,本书的称呼是最亲密的,是属灵的作品。他将世人撇开,他看信徒们的罪是儿女对父亲的一种过失,处理的方法是家庭式的(1:9-2:1),这本书是宇宙间之道德政治问题,儿女们干犯律法的罪,已经在十字架上解决了。“那义者耶稣基督”现今在父那里“作中保”,约翰福音是领我们进了父的家门,约翰一书是叫我们住在父的家里,“小子们”是一个顶亲爱的字,原文是“所生的”或“小宝宝”之意,这是何等亲密的称呼啊!
   
六、分段:
    (一)1.光(1:l-3:10),永生之道即光——神是光。

        2.爱(3:11-4:21),永生之道即爱——神是爱。

        3.生命(5:1-21),永生之道即生命——神是生命。

    (二)1.爱2.乐3.光(生活要素)。

  (三)1.神就是光人与神交通的原则(1:5-2:23)。

    (1)光中神交以义为据(1:5-2:6)。

    (2)光中神交以爱为据(2:7-17)。
    (3)光中神交以信为据(2:18-23)。

    2.神就是义神儿女生活的原则(2:24-4:6)。

    (1)神儿女以义为据(2:24-3:10)。

    (2)神儿女以爱为据(3:11-24)。
    (3)神儿女以信为据(3:25-4:6)。

    3.神就是爱人彼此相交的原则(4:7-5:20)。

    (1)爱的关系(4:7-5:3)。
    (甲)爱与爱的关系(4:7-12)。

    (乙)爱与信的关系(4:13-16)。

    (丙)爱与义的关系(4:17-5:3)。

    (2)信的关系(5:4-12)。
    (甲)信心与得胜(5:4-5)。

    (乙)信心与见证(5:6-11)。

    (丙)信心与生命(5:12)。

    (3)信与知的相关(5:13-20)。
   (四)按章分五段:
    1.灵交与光明(1章)  2.灵交与保守(2章) 
3.灵交与灵德(3章)。 
4.灵交与知识(4章)  5.灵交与得胜(5章)。

   (五)以“小子们”分:
1.小子们如何交通(1:3-2:11)。  2.小子们对于世界(2:12-28)。
3.小子们如何相识(2:29-30)。 
4.小子们怎样同居(3:1-29)。  5.小子们对于仇敌(4:1-6)。    
6.小子们有何保证(4:7-5:21)。
   
七、书之目的
   或以本书为新约最后之一卷,是圣经最后的启示。著者有十三次说明“我写信给你们”,“是因为你们认识父。“是因你们刚强,神的道常存在你们心里,你们也胜了那恶者。”是因你们知道真理,知道自己有永生等语(1:4,2:1、7、8、12、13三次,14二次、21、26、5:13)。著者以为读者是已经在基督里在灵道中有进步的人,好像他们已经领受了全部的启示,即该更求长进与神交通,谨防异端,对生命真理不但要有相当知识,更当有深切经验,把生命真理表扬出来。书内用“知道”或“晓得”计40余次之多,原文本是不同的二个字,一是客观的,由于观察用l6次。一是主观的,由于经验用25次。著者特劝勉信徒在灵道中多有长进,把客观之知皆成了个人的经验,而变为主观之知,是著者之目的。

 

第二章  要义

   
使徒约翰是使徒中唯一年迈而归的,本书或即其最后的著作,是他充军回来,快要离世时所写。一个年纪高,阅历深的人所留遗著当然是十分重要。当时会众多已领受了新约全部启示,在真理知识上或有些长进,不过会中已有假先知兴起,不信耶稣是“成肉身降生的”,且有多人爱心渐冷。老年的约翰遂写本书呼叫“小子们——小子们”一连七次,呼喊他们儆醒起来,一面谨防异端,一面在灵道中进步。灵知灵命既发展,自不怕异端的诱惑。全书要义可分三步:
   
一、神就是光(1:l-3:10)    
第1章头4节是全书的引言,述明神生命在基督里并历史上之显现,为基督徒生活的根基。这生活即是与神相交(约l7:3),“神人交通的原则”是“行在光中”(1:6-7)。此原则是由于神的本性而定,神就是光,凡与神交通的人亦必须行在光中。意即有圣洁的品行,方可与神交通。因神与人相交通,并非把其道德标准降低,乃是将人的价值品性提高,使人有神德神性,堪与神相通。

    (一)论光明生活的障碍--罪(1:5-2:2),罪是与神相交绝大的障碍。神的儿女必须行在光中,如同神在光明中行,解决了一切罪的问题,把罪“洗净”并得到身灵的赦免。世界最大之字即是“罪”,人心灵中最大的障碍亦是罪,可幸神人中间有一位中保来担当我们的罪,将此障碍消除。

    (二)论光明生活的测验--爱(2:3-28),行在光中与神交通,以爱为据。

    1.以弟兄相爱为据(2:3-ll),这是所赐旧而新的命令。

    2.以不为世界为据(2:12-17),“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这些事“乃是从世界来的”。

    3.以反对异端为据(2:18-27),越爱主越不能容忍异端,那些与异端妥协的皆是爱主之心不够。

    (三)论光明生活之准备——义(2:28-3:12),即行新诫命,并有真理知识,作神儿女的其行事为人必须合乎神的本性而有义行。

    1.现在的地位(2:28-29)住在主里面而有神儿女的义行,在他面前方不至惭愧。

    2.将来的盼望(3:1-2)  到主再来时,“我们必要像他”,这是我们最大的盼望。

    3.现在地位与将来盼望的关系(3:3-12)“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除灭魔鬼的作为,而“彼此相爱”。

   
二、神就是爱(3:11-4:21)   
爱即属灵家庭的家规,这本是旧命令。但在基督里又成了新命令,因为是在神的爱里并基督的爱里而相爱。有了新的作用,新的能力,新的效感,新的快乐,神儿女必有神爱的生活。其原则即必合于神的本性,神的本性就是爱,因而凡为神生的,亦必以爱为凭。

    (一)以弟兄相爱为据(3:11-24)如果“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已经出死入生了”。

    1.爱为起初所受的命令(11-15)“我们应当彼此相爱,这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11节)。耶稣曾说:“你们要彼此相爱”(约13:34)。

    2.爱有耶稣所立的标准(16-20)“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

    3.爱为祈祷蒙允的条件(21-24)“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神的命令……即彼此相爱”(23节)。

    (二)以不爱世界为据(4:1-6)
有了主的爱,必爱主所爱,恶主所恶。
    1.辨认邪灵(1-3)   要试验邪灵,辨认邪灵,其方法最简易即:“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从此你们可以认出神的灵来”。并“可以认出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来”。

    2.得胜世界(4-6)  “小子们哪,你们是属神的,并且胜了他们,因为那在你们里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他们是属世界的……我们是属神的……不属神的,就不听从我们”。

    (三)以住在神爱里为据(7-21)  “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19节),不论是我们爱神或爱人,皆是“因为神先爱我们”。

    1.最大的诫命爱神、爱人,是最大的诫命,“神就是爱”(8节)。再说:“神就是爱”(16节),信徒的爱皆是源于神的爱,“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

    2.最乐的居所“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神就是爱,住在爱里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住在神里面,住在爱里面,这是何等福乐的居所。

    3.最美的享受住在神爱里即信徒最大最美的享受。“住在爱里面……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爱既完全”,享受亦即完全了。

   
三、神就是生命(5:1-21)   
生命的原则,即生命皆由生命而生。有什么生命产什么生命,有什么生命必有什么生活。
    (一)神生命必由神而生(5:1-4,18)信徒的生命“都是由神而生的”。

    1.由神而生的必爱生他的神,爱神的原因是由于天性,因为由神生的不能不爱“生他的神”。

    2.由神而生者必爱神所生的,“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

    3.由神而生者必乐遵守神诫,“神的诫命不是难守”。“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

    (二)神生命有得胜之信(5:4-22)  “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5:4)。

    1.信心的得胜  “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

    2.信仰的基本  信徒的信仰极单纯,其基本即“信耶稣是神的儿子”(5节),“神的见证是为他儿子作的”。“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12节)。

    3.信道的见证  “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耶稣钉十字架时有兵刺其肋旁,随即有水,血流出来。圣经每以水喻真理,是主的见证,即血、真理、灵,三者皆是耶稣的见证,且“有神为他儿子作的见证”。

    (三)神生命有明确之知(13-21) 
知的原则是由信与行,基督的信仰不是遗传的,假定的,乃是能显于经验,见于实行的。也不是客观的,迷信的,乃是有明确的知识“丰丰足足的在悟性中有充足的信心,使他们真知神的奥秘,就是基督”(西2:2)。

    1.确知自己有永生(5:13)。
    2.确知合神旨求必得(5:14-17)。
    3.确知神生者不犯罪(5:18)。
    4.确知信仰根据之可凭(5:19-20)。

    最后说“远避偶像”,是因信徒既是从神而生与神有“交秘”,且与神同在光明里行,自必保守纯固信仰,不致亲俯异邦偶像,亦更不能服从异端。不论有形无形的偶像,当然远避,不至叫主爱受伤。

 

第三章 神人之交通

    本书要旨是“相交”或是“交秘”,即神儿女们与神的交通,并神儿女彼此的交通。其七次言“小子们”,表明人在神前不但“像小子”,乃“是小子”,即神的小孩子。有神的生命得与神有灵交,这是人最高的地位,最大的幸福。

   
一、神人交通的由来生命(1:l-4),著者于卷首未署名,亦未提到他的职衔,有如写希伯来书者之观念相同。为要加强读者对于书中所论灵生命相交,不要他们注意到著者本身,唯要专注生命之主。

    (一)由原有的生命之道生命之大源,“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

    1.是“生命之道”——生命在道中,道是活的,道即生命本体。

    2.起初的“生命之道”——此生命是从“起初原有的”,“他是初”,是自原始之始永远存在的。

    3.原有的“生命之道”——他即生命之源,生命是从他而有,生命是在他儿子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5:11)。

    (二)由具体的生命之道生命具体化,此生命之道本是无影无形的,竟然具体化而道成肉身,显现与我们。

    1.有形无形之眼所见的     就是我们眼所看见——亲眼见过的,曾与此具体化的生命之道同居共处三年之久,在他复活以后亦曾见他显现,不但是有形的眼所亲见的,更是无形所洞悉的。今日信徒更是凭着无形之眼常“看见不能看见的主”。

    2.有形无形之耳所闻的  这生命之道也“是我们所听见“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1,3),不但借用了有形的口舌,对大众宣讲,或在私下训诲,使我们领受了生命真理,而且使徒们亦常用灵耳听见灵界的奥秘。

    3.有形无形的手所摸的   这生命之道不但我们亲眼见过,亲耳听过,也是我们“亲手摸过的”。使徒们固然曾亲手摸过耶稣,主从死里复活以后,亦曾命多马伸手摸他的手摸他的肋旁(约20:27),信徒们更是用灵觉最清楚的不但摸着耶稣的手脚,甚至可以用灵觉摸着耶稣的心。

    (三)由永远的生命之道我们“现在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这生命之道是“起初原有的”,是曾经具体“显现的”,也是“永远的”。

    1.藉此得与神相交       “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1:3)。信徒与主,主与信徒,并信徒与信徒既同有一个灵生命,自然必有灵生命中的交通。

    2.藉此使你们喜乐(1:4)  “永远的生命”有永远的喜乐,属灵命的生命有属灵的喜乐。灵与灵相交是最大的,“充足的”,且是永远的“喜乐”。信徒若与主与父失了交通,决不能有喜乐。灵交之乐即神人“充足”之乐。

   
由以上言,此处属灵交通是由于从主得了生命,一有生命即与主有了交通,既与主有交通即藉着主,且是在主里与父有交通。凡与父有交通的,彼此也就有了交通。

   
二、神人交通的实际(1:5-7)     
救恩实际即神与人恢复灵交。远离神堕落的人,除去灵中障碍与神复和,至终看见教会成为由天而降的耶路撒冷,为神居住的所在,救恩即完全成功了。本处所论救恩,即于今日信徒中所显的能力,所有的效果。

    (一)主与门徒所传的信息(1:5)  “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

    1.传信息的资格     “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非从天上来的耶稣,非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即没有人能把神的本质本性表显于人。使徒们是亲眼见过,亲耳听过,并亲手摸过耶稣的,非使徒们亦无有能藉着子而为父作证的资格,“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

    2.所宣传的信息    “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

    (1)从正面说神就是光神的本性是绝对光明,是完全智慧、圣洁、公义、良善。
    (2)从反面说毫无黑暗是言神的性德绝对完全,在他里面找不到不义、缺乏,是毫无黑暗之可言。此表明圣洁即神本性的底子,神之所以为神,其伟大、荣美的神性,神德,神能,基本说来即“神就是光”。

    (二)神与人交通的原则(1:6-7) 
本处所言灵交之原则,有永久不变的真确性,一个追求密切灵交的信徒不可不深加注意。
        1.在神一方面说(1:6)神与人交通,并非为求合人卑陋的景状,将其道德准则降低。“道成肉身”并非将其神格降低,乃是藉着道成肉身,表显神本体之真像。并神荣耀的光辉,神成为人是“敬虔奥秘”,更彰显神的伟大与荣耀。

        2.在人一方面说藉着具体化的生命之道,把神生命灌输在人生命里,把人生命提高而成为神生命,使卑弱微小的人,得在耶稣基督里立于神面前与神交通。神是光明的,人在基督里亦成为光明。“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亦即言我们行在神的光明中。在神面前行,没有神所不喜乐的事,在神眼中得蒙喜悦。如神对亚伯拉罕说:“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创l7:1),此即以耶稣“道成肉身”信徒亦即“身被道化”,因人有了神生命。亦即“得与神的性情有分”(彼后l:4),此光明圣洁的生命与生活,即与神交通的原则。

    (三)人与人交通的条件(1:7) 
普通信徒的灵交不够深切,不够真实,信徒彼此相交,须按照本处所言之条件为要。
      1.须以神交之原则为原则  “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人与神相交是在绝对光明中。神人中间的幔子,完全撤销,毫无阻碍,是以神圣洁的性情为原则。圣徒彼此之相交亦须完全行在光明中,神即道德之准度,彼此以至诚至真相交,光明圣洁,绝无诈虞虚伪,方在神前无愧。

      2.须以主内之交通而交通   信徒“彼此相交”须在主内在主生命中,并在主爱中,是一颗葡萄树上的枝子,彼此相连,汁水流通,“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因而与神与人毫无阻碍,而彼此在生命中相通相连。唯在主内交通,方为属灵之交通。否则不过是伦理的交通,道义之交通或俗情之交通。

   
三、神人交通之保守(1:7-2:2)神人之相交,能永久维系不至间断,乃以罪的问题,可随时解决。

    (一)已被主血洗干净“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1.关于灵交的基本问题若是不被血洗,即谈不到灵交。既与神有交通,即是已经解决了罪的问题,这是已成的事实。“洗净一切的罪”,是拢总的罪都洗净了,是整个人不论原罪本罪皆在主宝血里洗除净尽,方能与圣洁的神相交。

      2.关于灵交的永久问题主的救恩是永久的,并非今天得了救明天又不得救,“洗净一切的罪”不仅指当时所有的罪都洗除了,也是指永远的罪都解决了,使我们不但称为义,且是有义性,方能于光明圣洁的天气中永与神相通。

    (二)时而灵中求打通 
主的血既已洗净我“一切的罪”,使我这个罪人成了义人,得与神交通,便有满足的喜乐(1:4)。几时有罪几时心灵中即有了障碍,失了快乐;虽然失了快乐,只是灵交冷淡,灵交并未间断,所以必须时而在神前求在灵中打道,灵交之乐即恢复了。

    1.若说自己无罪信徒得救以后,不一定永无罪过,有如耶稣所说:“洗过澡的人……”主宝血内已洗净。要常洗脚,在神前把罪除净。

    (1)我们若说自己无罪  不承认生活上的罪,罪是多数字。

    (2)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  当指原罪说,罪是过去式。如此不认罪即犯了三样错:第一是“自欺”,第二是“心中无真理”,第三是“以神为说慌”。“自欺”是自问己心,良心必证明有罪。“心中无真理”,因真理的光照明心中仍有罪。以神为说“谎”,以神明言人皆有罪果,如此灵交之乐即必失去了。但不是说不得救了,只是说灵交之乐没有了。

    2.若认自己的罪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必按他的应许照他的信实“赦免我们的罪”。神是“公义的”,耶稣既已为我们完全了律法,神必按照他的公义“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罪得赦免,不义被洗净,神交之乐即又恢复了。

    (三)常在父前有中保(2:1-2)   
一个得救的人,果真能不犯罪么?灵交果能永不间断么?日唯唯否否,虽然时或有罪而灵交冷淡,却不能再不得救,使灵交永久断绝。

    1.在父那里有中保(2:1)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这不是十字架上的救主,乃是父前的中保,他已经替我们作完全了救世功,所有的罪都可归到他身上。

    2.在我心里有中保我们的中保,不仅常为我们活在父那里,也是常住在我们心里,在我们心中常用强有力的声音说:“我为你作了挽回祭”,你心中可以平安,且为“普天下人的罪”“作了挽回祭”,无论何人的罪皆可归到我身上,有罪的信徒,在我里面皆可即刻与神恢复交通的快乐。

   
质言之,信徒得救以后,既已被主宝血洗净,即永远站在称义的地位上。虽以后不免仍有过失,只要向信实公义的神认罪求赦,即必得赦免,且有耶稣在天上,随时作我们的中保,神交之乐立刻就恢复了。

 

第四章 交通的征据

   
上章言神的儿子必行在光明中,如同神在光明中,有圣洁荣美的生命生活,方可与神交通,时而有罪过交通不免有阻碍,须把阻碍除去,方可恢复交通,本章仍继续言神儿女的生活,必肖乎神而合于神的本性,始能表明他无愧为神的儿女。

   
一、神交以义为据(2:3-6) 
“行义的才是义人”,听神的命胜于献祭,胜于献公牛的脂油(撒上l5:22),遵神诫,守真理,行主所行,而在光明中生活即神交之据。

    (一)认识主的试验(2:3-4)
    1.人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一个认识主的人,不能不遵行神的诫命,看你如何遵守诫命便知是否认识神。

    2.不守神诫,说认识他即是说谎认识神以遵守神诫命为凭据,人既不能守神诫,说是认识神,不是证明他是说谎的吗?人若不守神诫,说是他认识神,也是证明“真理也不在他心里”。遵守诫命即是认识的试验。

    (二)爱主的试验   “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守道即爱主的试验,“命令的总归就是爱”,上爱神,下爱人,即完全了律法。本书两次言“神就是爱”,是说爱即神的本性,亦即道的本体,所以说一个“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看我们如何守道,即可知道我们如何爱神。

    (三)在主内的试验   “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既在主里面即以主心为心,心主之心,自动行主所行,不能行主所行,必是未以主心为心。“认识主,爱主,在主里面,是逐层进步的。遵命、守道、行主所行亦是逐层进步的,此言主的诫命,不仅是成文的法律,也是属灵的不成文的生命律,是关于我们灵性生命中的真理,信徒的灵交即在生命光中,按照义中生活来测验。

   
二、神交以爱为据(2:7-17)  
神交最显然的表现即爱的表现。
    (一)旧命令与新的命令(2:7-11)  “亲爱的弟兄啊,我写信给你们的,不是一条新命令……再者我写给你们的,是一条新命令”。

    1.不是一条新命令是旧而新的命令,这条命令就是爱,是从起初所受的旧命令,是人受造的本性,是写在人心版上的,是在旧约中三令五申宣示于人的。

    2.乃是一条新命令 
是新而旧的命令,这是一条新命令,却还是那条旧命令。虽是旧命令,今在基督里却成了新命令。耶稣被卖那夜曾赐门徒一条新命令,就是叫他们彼此相爱。这是在逾越节的筵席上,门徒在共同分享耶稣救恩杯,好像耶稣的血亦流到各人生命中时所受的命令。这命令中有了新能力,新意义,在门徒的新生命中有了新效用,当然也就成了一条新命令。按照新诫命行的,就是行在光明中,凡恨恶弟兄的莫不是行在黑暗里。

    (二)二次信给三等人(12-l7) 
这是使徒写的一封家信,家中人共分三等,即小子、少年人与父老,且是一而再的写信。
    1.写给小子们(12,13)      
小子即“小儿”或译“小宝宝”,是用极亲爱的称呼说:“小子们哪,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的罪藉着主名得了赦免”。又“因你们认识父”。先提起“小子们”,是因小子们更可爱、更重要。罪得赦免--认识父,这是何等可喜乐的事,小儿是在立根基的时候,是教会的盼望,总要把根基立好,故首重“小子们”。

    2.写信给父老们(13,14)   “父老”即“父亲”这是家中年长的,提起小儿以后,又特别提起家中长者,言:“父老啊!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会中长老当然更有属灵的经历真理的知识,对于“那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1:1)即主耶稣,更加认识他是初他是终他是总括一切的。

    3.写给少年人(13,14)      
少年人是家中有为的人,正在开花吐秀是智足气壮的时候,“少年人啊!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胜了那恶者”。“因为你们刚强,神的道常存在你们心里,你们也胜了那恶者”。这真是可爱的少年,是刚强有为,是得胜的少年,少年人既已听了小子们的信,又听了父老们的信,最后又听到自己的信,既是而再而三的听到训言,即必更要努力奋起作刚强得胜的人了。

    (三)勿爱世界与世事(15-17)  “不要爱世界与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人爱世界的心当然必要夺去爱父的心,所言世界的事有三样:
    1.肉体的情欲   “肉体的情欲”是指我们肉体中失了常态的天然律,保罗称为“罪”(罗7:23、25,8:2),在肉体中原没有“良善”(罗7:8)。

    2.眼目的情欲   “眼目的情欲”多指眼中所喜好,物质财富的吸引,贪慕奢侈过分,浪费在宴乐中。

    3.今生的骄傲   
是指自高自大,自负不凡,骄傲人亦骄傲神,多是因为他们的耳朵爱听夸赞称扬的话,即陷于魔鬼的纲罗里(提前3:7,8)。撒但当日诱惑亚当夏娃,即用肉体的情欲——好吃,眼目的情欲——好看,并今生的骄傲——使人有智慧,便如神能知善恶,以后亦照样诱惑第二亚当耶稣基督。借肉体情欲--石头变饼,眼目情欲——天下荣华,今生骄傲——从殿跳下去,其诱惑历代信徒,亦不外此三条诡计。

   
三、神交以信为据(2:18-28) 
信是指着信仰说,灵性与信仰是有密切关系的。信徒不但是“因信得生”,其生命,生活与工作,莫非关于信仰。

    (一)谨防异端          
当时“已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18),正是表明“如今是末时了”(太24:24,提前4:i;提后3:1,4:3--4),但这不过是末世主来的兆头,这些敌基督的是教会中的假师傅,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显明不是属我们的,是敌基督的,很要谨慎防备他,因为他们是扰乱真理,破坏信仰的。

    (二)领受恩膏(20,27)  
要认识敌基督的,不受他的欺惑,莫要于领受恩膏,即真理的圣灵。“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们心里,并不用人教训你们,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你们”。

    (三)明白真理(21-25)   
圣灵称为“真理的灵”,等到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16:13)。“我写信给你们,不是因你们不知道真理,正是因你们知道,并且知道没有虚谎是从真理出来的”,乃是要你们“有分辨的灵”,认出谁是敌基督的,“那不认耶稣为基督的吗?不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

    (四)住在基督里(24、28) 
若将起初所听见的存在心里,就必住在主里面,也必住在父里面。“你们要住在主里面。这样他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所以“要按这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

    (五)认识弟兄(29)       
既受恩膏明白真理,且住在基督里,就必有真知识,知道“凡行公义的人都是神所生的”,神所生的,就是我们的弟兄。

   
质言之,神交是准乎神的本性,神是公义、仁爱、信实的,凡与神相交的,亦必有义、有爱、有信,方能在灵中与神相通。故凡神的儿女与神交通,其生活必以义,以爱,以信为征据。

 

第五章 神儿女的生活

    耶稣基督即“生命之道”,“生命在道中”,他自己说:“我就是……生命”。耶稣的生命即把神的生命表显出来,“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因为耶稣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人因与主相通,亦即从主得了生命,此生命亦即神的生命。本书所论即神为生命之本,藉着“生命之道”,或生命之源耶稣基督,把神生命涌流到人生命里,使人生命亦化为神生命。

   
一、神儿女与主相肖(3:1-10)有什么生命产什么生命。

    (一)神儿女的生命    
灵生命产灵生命(3:1),我们不但“称为神的儿女”,也“真是他的儿女”(1节),因我们是“从神生的”(9节)。有什么生命产什么生命,从神生的就有神的生命,这是“生命之道”极大的奥秘。神生命如何能成为人的生命呢?这是由产生而有的,即圣灵所作重生之功,把耶稣之生命孕育在人生命里,人生命亦即遽然成了神生命。

    (二)神儿女的希望    
主显现必像他(2节),我们现在尚未明显为神的儿子(罗8:9),属世的眼睛“不认识我们,是因为未曾认识他。但有一天我们要显然像主。“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等候救主……从天降临。他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腓3:20,21)。这是何等荣耀的事,“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

    (三)神儿女的生活   
洁净像主一样。“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

    1.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  因神的道--生命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有生命的信徒不犯罪,是指他的灵生命说,他的“里面人”即神儿子的生命,当然是不犯罪。

    2.在主里面不犯罪   
主曾显现为除掉人的罪,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本处说基督徒不犯罪有两点:一即其灵生命不犯罪,即灵生命即神的种。二即在基督里不犯罪,几时不在基督里几时即失败。

    3.行义的才是义     
人此义是指义的生活说,即得救以后所产生的结果。在律法下的义人是因其所行的合乎义,在恩典之下的,是在基督里成为义(罗3:22,10:3),是以基督的义成为我们的义。

    4.与魔鬼的儿女分别出来        犯罪的是属魔鬼的,因魔鬼“从起初就犯罪”,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

   
二、神儿女彼此相爱(3:11-24)   
上段言神的儿女肖乎主,亦即肖乎神,父子相肖是当然的。本段言神的儿女们既有灵生命的关系,自必彼此相爱,但神儿女当如何彼此相爱呢?
    (一)相爱以主爱为标准(13-17)信徒相爱是有生命的凭据,“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但弟兄相爱须以耶稣为标准。“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16节)。耶稣说:“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15:13)。“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约15:12)。固然当爱人的灵魂,亦不可忽略人的身体,“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
    (二)相爱以神爱为起源(18-23)  “小子们哪,我们相爱……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我们的心在神前可以安稳。”亲爱的啊,我们所求的,是我们的心若不受责备,“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照他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21-23)。

    (三)相爱以圣灵为能力(24)    
我们若遵守神的诫命,实行相爱,一则即住在神里面,因为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亦即住在神里面。二则神亦住在我们里面,因神就是爱,爱在我们里面亦即神在我们里面。不论神住在我们里面或我们住在神里面,皆是出于神赐给我们的圣灵,这是圣灵凭着他的灵恩灵能所作属灵的事工。

   
三、神儿女辨认诸灵(4:1-6)     
“亲爱的弟兄啊,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4:1)。“辨别诸灵”虽是一种恩赐(林前l2:10),却也是每一个属灵的人应有的一种属灵的知识,“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4:1)。

    (一)神的灵与敌基督的灵(2-5)    “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从此你们可以认出神的灵来”。神的灵多指圣灵说,常有以圣灵充满当邪灵,且因看见被圣灵充满有不平常的状态(徒2:12-13;林前14:23),就禁止求圣灵充满,这是一种错误。须要试验那灵是否神的灵或敌基督的灵,“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你们从前听见他要来,现在已经在世上了”。此种敌基督的灵亦不难辨认。

    1.不认耶稣成肉身来     “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这是最显然的一种试验。

    2.所论是属世界的事    “小子们哪,你们是属神的,并且胜了他们……他们是属世界的,所以论世界的事,世人也听从他们”(4-5)。

    (二)真理的灵与谬妄的灵(6节) 
我们是属神的,认识神的就听从我们……从此我们认出真理的灵。所言“真理的灵”与“谬妄的灵”,仍是申论以上所言神的灵与敌基督的灵,为要更显明真灵邪灵的本相,故又特言“真理”的灵与“谬妄”的灵。圣经有称“乖谬的灵”(赛19:14),有称“谎言的灵”(王上22:22-23),有使人沉睡的灵(赛29:10),亦有称“污秽的灵”(启16:13),我们要接受真理的灵,更要防备谬妄的灵。圣灵作工时,往往邪灵亦作工,这是信徒应谨防提醒的。

    耶稣曾言“且有好些假先知起来,迷惑多人”。因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旅行大神迹、大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甚愿信徒皆有分辨的灵,不受邪灵的蛊惑。

第六章 神爱的享受(4:7-21)

    圣经常言神是公义的,但未言神是公义,亦常言神是圣洁的,但未言神是圣洁。本段经文内两次说到“神就是爱”(8、16),或“神是爱”更合本文。“神是爱”是言爱即神的本性,神即爱的泉源,神是完全的爱,也是爱的完全。人类最大的幸福,就是因为神是爱。更是信徒最大的幸福,快乐与荣耀。就是因为“神是爱”,因为享受神是爱,且是因为在神爱中的享受。

   
一、分享(7-11)   
分享神爱是我们最大的享受。
    (一)对神的分享
    1.有分于神的生命    “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他得生”。“神是爱”,爱即神的生命。我们信徒最大最奇,根本的享受,即有了神的生命,这是爱中之爱,本源之爱。神何以把他的生命孕育在我们心里,使我们的生命化为神生命呢,神爱没有比这个大的,没有比这个奇的,有分于神的生命即有分于神自己,岂但是有分于神的爱呢。

    2.有分于神的性情    
爱是神的本性,也是神生命的自然。有什么生命必有什么性情,性情亦生命的自然。我们既有分于神的生命,当然必有神的性情。同性者可以相知,所以说:“有爱心的是由神而生的,并且认识神,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动物不能与神通情,不知道人的事。因为与人不同性。我们既有分于神的性情,所以就与神相知、相悦而相爱。

    3.有分于神的爱      “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希奇啊,神何以差他儿子到世间来呢?何以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呢?哦!这就是神爱心的实行。凡分享耶稣十字架的人,皆是分享了神无量奇妙救赎的大爱。

    (二)对人的分享
    1.一同分享神的爱      主内弟兄既“都是由神而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他得生……并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我们既同由一个生命而生,也同由一个挽回祭,而罪得赦免,当然是一同分享了神的爱。

    2.同在神爱中而相爱   “亲爱的弟兄啊,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7节)。“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11节)。“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21节)。主内信徒既一同享受了神的爱,亦一同在神的爱中而彼此相爱,这也是爱中极大的享受。非有从神来的爱,纵相爱亦是俗情的,血气的,并非是属灵的。唯有从神来的爱,在神的爱里而彼此相爱,是共同分享,亦是彼此分予,互相接受,如此以神的爱彼此相爱,这是弟兄的爱,亦是“分享神的爱”。

   
二、共享(12-16)  
“共享”是言与神共享,即神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也住在神里面,这是爱中之爱,乐中之乐。

    (一)原因   本处提到四种原因:
    1.是因我们彼此相爱         “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爱他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12节)。

    2.是因他将圣灵赐给我们     “神将他的灵赐给我们,从此我们就知道我们是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我们里面”(13节)。

    3.是因认识耶稣为神的儿子   “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15节)。

    4.是因住在爱里面           “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16节)。

    (二)享受
    1.神住我们里面        “神住在我们里面”这是何等大的享受,一方面这当然是我们的享受,神住在我们里面,我们是成了什么人呢,神的性德,神的权能,神的快乐,神的光荣,当然也都带到我们里面来。在我们的生命生活里,不就把神显出来了么?神住在人里面正如“道成肉身”的拿撒勒人耶稣,即化为神人的生命生活了。当时亚伯拉罕的家中,住了一个天上来的尊客,他的家即真成了有福之家,立时即听到天上的信息。一个“过了生育岁数……彷佛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孙,如同天上星那样众多,海边的沙那样无数”(来11:11-12)。神住在我们里面,我们是何等福乐呢。一方面也是神的享受,天上来的尊客,到了亚伯拉罕家里,固然是亚伯拉罕家最大的享受,也是天上尊客的享受。希奇啊,亚伯拉罕“叫撒拉速速拿三细亚细面调和作饼”,并牵牛犊来交给仆人,急忙预备好了,又取了奶油和奶,并预备好的牛犊摆在他们面前,自己站在他们旁边,他们就吃了。天上的尊客享受了亚伯拉罕的供献,可以略表神在我们里面应当有的享受。信徒啊,你心中有什么叫在你里面的神享受呢。新妇说:“愿我的良人进入自己园里(信徒的心园)”,吃他佳美的果子(歌4:16)。良人说:“我进了我的园中,采了我的没药和香料,吃了我的蜜房和蜂蜜,喝了我的酒和奶。”(歌5:1),信徒啊,你的心园叫主有何所享受呢?
    2.我们住神里面     神住我们里面是我们最大的享受也是神的享受。“我们住神里面”更是最大的享受。对于我们一方面说,神住我们里面,是关于我们的生命问题。我们住神里。面,是关于我们的生活问题。正如保罗所讲,主在我们里面,我们在主里面的关系。主在我们里面即成了我们的里面人,我们在主里面,即是我们“披戴了基督”。我们若真在神里面,必在我们的生活里表显出神的圣德,神的生活、无愧为神的儿女,有耶稣的表像。对于神一方面说,我们若住在神里面,我们即成了神德、神能、神恩、神力的出口。藉着我们这爱化的人生为神荣耀的见证。

   
三、全享(17-21)    
“即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我们享受了完全的爱,也表显完全的爱。

    (一)神爱固然完全     
按神的爱固然是完全的,他最完全的爱即显在他为我们所立的完全救法。“神就是爱,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他的爱真是完全的,有完全的救恩,救我们到完全地步。

    (二)人爱亦当完全     
耶稣曾说:“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即是指爱的完全说的。在神一方面说,我们固然享受了神完全的爱,在我们一方面说,我们的爱也当完全的像天父一样,这是指质说不是指量说。按爱的量说,我们当然不能完全如天父一样,按爱的质说,却应当完全如神一样,即清洁,纯全、毫无渣滓,非由血气,非由俗情,圣洁的爱,以主心为心的爱,亦即主的爱,神的爱,爱的本质确是完全的。

    1.在世上生活如主一样  “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17节)。爱如何能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呢?无非以主心为心,主如何我们在世亦如何。

    2.在神前生活心中坦然  “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18节)。不但在世于神前坦然无惧,“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完全的爱亦当在弟兄相爱上显有征据,以爱弟兄即爱神的试金石,我们如何爱神,可先看我们如何爱弟兄。“爱神的也当爱弟兄”,“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所以我们当把神爱我们的爱涌流到弟兄身上,与神与人共享神完全的爱。

 

第七章  
得胜的生命
(5:1-21)

   
本书始是讲生命,借着生命之道而具体化,成为可见可摸的,把起初原有的生命表显出来,使一切死在罪中灵命丧失的人,凭着信心而得新生命,并藉此新生命得与神交通,此与神交通的生命,亦即神的生命,即得胜的生命。

   
一、得胜的信心(5:1-5) 
信心是灵命得胜的秘诀,没有信心便没有得胜,历来得胜信徒皆是信心的成功。
    (一)有得胜的生命(1-3)此得胜生命即信心的生命。

    1.因信得生  “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1节),我们得生必是因信。经言“义人因信得生”(哈2:4,罗l:17;来l0:38;加3:11)。

    2.爱神的必爱由神而生的    “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这也是出于生命之自然。

    3.爱神的必乐守神诫        “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2-3)。

    4.神的诫命并非难守(3节)  
这个因信而得从神来的生命,即爱神又爱人,乐守神诫且易于遵守神诫的生命,即我们得胜的生命。
    (二)能得胜世界(4-5) “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4节)。有信心的所以能胜世界。

    1.因为是由神而生的         
凡由神而生的皆有神的性情,此性情是属灵的,是超世的,是不爱世界的,自然即易于胜过世界。
    2.因为是已将世界钉十字架    保罗说:“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加6:14)。世界既已经钉十字架,对于信徒即再无吸引力。历来“能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5节)?信徒既与神的儿子同钉十字架,当然容易胜过世界。

   
二、得胜的救恩(6-12)   
本段是论生命救恩的实现,可凭,并其结果。
    (一)救恩之实现(6节) 
“这藉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耶稣来是藉水和血而来;“水”可说是表明真理,“血”是表明得救恩典。“道成了肉身……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约1:14)。“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1:17)。当耶稣钉十字架时,有兵用枪刺他的肋旁,就有“血和水”流出来(约19:34)。在圣殿的院中先有祭坛,再有铜盆;祭坛是表明耶稣流血赎人的罪,铜盆是表明被血所赎的人,还须用水洁净他们在生活上所有的沾染,“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先说“为教会舍己”(弗5:25),再说“用水把教会洗净”(弗5:26),正是先经祭坛后经铜盆,既蒙救赎又被洁净,即站在院子中的得救地步上。

    (二)救恩的见证(7-10)  
我们看救恩的见证,即知救恩之可凭。
    1.三种见证(7-8)并有圣灵作见证,圣灵就是真理,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即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

    (1)水的见证肋旁所流的水即生命的水。
    (2)血的见证不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没有流血就不能赎罪,非耶稣在肉身受死,即不能“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8:3)。

    (3)灵的见证按次序说是耶稣先经过死,升天后才把圣灵赐下来。圣灵降下是耶稣已回到天上蒙悦纳的凭据,不但是耶稣的见证,且是印证经过水血而得救的人(弗1:13,4:36)。这水、血与灵即生命救恩的三样有力的见证,且这三样是归于一,我们可凭着“血”得救赎,凭着“水”得洁净,凭着“灵”受印记,这三样合起来即完全的见证。

  2.神的见证(9-10)
    (1)神的见证当然可凭(9节) 
人的见证既可领受,神为他儿子作的见证,“当然”更该领受。“不信神为他儿子作的见证”,便是“将神当作说谎的”。

    (2)神的见证显然在心“信神儿子,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每一个信主得救的人莫不是有真确的见证在心里,不但确知主救恩之可凭,亦确有个人得救的凭据。

    (三)救恩之结果(11-12) 
以上所说的见证,即见证“神赐给我们永生”,这见证也是为他儿子作的,即见证“这永生是在他儿子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因神儿子就是生命。救恩的实际即得了神儿子的生命,人也必须有了神儿子方有生命,这生命是在他儿子里面的。

   
三、得胜的祷告(13-17)    
作一个得胜的信徒,不能没有得胜的祷告。
    (一)自知有永生(13节)  
即自信,自知自己是个已经得救有生命的人。写信给你们“信奉”神的儿子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自知有永生”即祈祷得胜的根基。因为自知是有生命的,是神的儿女,自然祷告即有了信心。有如小儿到父面前一样,即有祷告的生命、地位与权利。

    (二)按神旨意求(14节) 
“我们若照他的旨意求什么,他就听我们”。真祷告必是在神旨意里,是神的旨意启示在我们心里,使我们按照此旨意求,神亦照此旨意施行。

    (三)有求必应(15节) 
“既然知道他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因我们是“照他的旨意求”,“就知道我们所求于他的,无不得着”。“这是我们向他所存坦然无惧的心”。

    (四)藉祈祷医病(16-17)  “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此言有时见弟兄因罪受惩责而患病,当为他代祷,求神医治。“出于信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雅5:14-15)。但若有人犯了至于死的罪,却不要为他代求:一则在祷告上当与神有同心。二则在祷告上亦当有智慧。三则在祷告上不要蒙羞。此等在神旨意中求神,应见显有智慧能力的祷告是自己的快乐,也是神的荣耀。

   
四、得胜的生活(18-21)  
一个基督徒既有得胜的信心,即可实验得胜的救恩,果已实验得胜的救恩,而为有生命的信徒,即必有得胜的祷告,必须在祷告上得胜,方能度得胜的生活。这四步是有自然次序的,本书是论与神相交的生命。

    最后一段即论得胜的生活为总结。
    (一)必不犯罪     
我们知道从神生的“必不犯罪”,必保守自己(18节)。从神生的,在基督里的生命当然“必不犯罪”。犯罪的是人的旧生命,因新生命“必保守自己”。

    (二)胜过恶者      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本书内提到从神生的有三种特点:第一,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3:9)。第二,从神生的必胜过世界(5:4)。第三,“从神生的,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5:18)。这皆是指从神而生的生命说,旧生命是作不到的,因“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不能逃出他的巨掌。

    (三)在基督里     “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在基督里生活即灵生命的最高生活。

    (四)远避偶像(21节)   
解经者每以这最后一节可证明本书是写给外邦原来拜偶像的信徒。但“偶像”二字,可指一切属于表面的、肉体的、凡与神反对的东西。神是忌邪的神,我们既有从神来的新生命,即当保守自己远避一切与神交通有阻碍的事物,可以毫无阻碍地在灵生命里与神交秘。

   
总言之,本书是使徒所写的家信,劝家中的父老与小子们当如何在神、于他儿子耶稣基督所给予的灵恩厚赐并生命里交通。此交通是以神的本性为原则,即在神的光中,神的爱里,神的生命里彼此相交。神在我们里面,我们在神里面,客观而主观,亦主观而客观,甚至是连属为一的一种灵中交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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