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以斯帖记要义
第一章
概论
当日摩西在何烈山,曾看见荆棘在火焰中未被焚毁的异象,正是表明人看为卑贱无价值的以色列民,处在各种艰难困苦的环境中,如同在火焰里烧着似的,却是未能烧毁。真的,不但在埃及法老暴虐的烈火中未能烧毁;在巴比伦波斯俘虏的烈火中,亦未烧毁;即日后被赶散到天下,受尽了种种虐待杀戮,仍未能烧毁。不能不为他们高唱哈利路亚,把荣耀归与神!不但以色列民在火焰中不被焚毁,就是在历世历代、各地各方的基督徒,何尝不是在火焰中未被焚毁的荆棘呢?奇妙啊,真是奇妙!读过以斯帖书,真看出奇妙的神,在他子民身上所显奇妙的护理!虽在烈焰当中,竟然不被焚毁。
一、书之宗旨
表现神隐秘之护理。全书记亚玛力人哈曼,设计害波斯全国之犹大人,反而自己中计,犹大人得救;因神对其选民有隐秘处之护理。——“洪水泛滥之时,耶和华坐着为王;耶和华坐着为王,直到永远。”世人虽有自主之权,但神却能借用人之自由,“成其美旨,使高者降为卑,卑者升为高;可知依赖神者何其有福!何其稳妥!因万事在主掌握,世人之自由,亦终不能越过神的旨意以外。如亚哈随鲁王之行事,哈曼之计划,以及以斯帖、末底改之动作等,虽系出于各人之自由,却隐有神之美旨;而且神亦利用人之自由,以成其美旨。
二、书之品评
教中尝有人不以书内所论为事实:
(一)以书之结构太奇妙——看以斯帖记之笔法结构,像是小说家的舞文弄墨,故意附会,只可看如约拿在大鱼腹中等等之故事而已,而不以之为事实,这是不信有活神者之口吻。
(二)以书内无神之名——全书内无神之名,岂知本书要义,即隐秘处之神;此对当时散处敌人当中居住的以色列民,确有特殊原因。
(三)以斯帖有意隐瞒家族似无理——以斯帖自被选至被立为后,始终将其家族隐瞒,末底改切切嘱咐她,不可将出身告诉人(2:10);这似乎是预知日后之经过,即故意隐瞒。但末底改何以预知犹大人将来的命运呢?
(四)末底改之骄傲似过分——王既有令,叫“在朝门的一切臣仆,都跪拜哈曼”(3:2),末底改怎敢不跪拜呢?虽经人天天劝他,不可违背王的命令,末底改还是不听,这不是末底改过分的惹人不悦吗?
(五)以色列人复仇时所杀敌人似太多——如本书9章16节言:“杀了恨他们的人七万五千。”这真是显得以色列人太凶残,而且与七十翻译不符,以七十翻译只言有一万五千。此中原因乃以希伯来文原无数目字,即以字母代数目。共有二十二字母,每字母代一数目;其字母中既多有类似者,古时誊写之人即难免写错。——古无印板,书皆手抄——即便所杀敌人果为七万五千,若明白当时的背景,也就不以为怪了。
三、书之著者
解经家每多以此书不知何人所书,但于本书9章20节,明明地说:“末底改记录这事,写信与亚哈随鲁王各省远近所有的犹大人……”可知此书必为末底改所写。末底改对本书所说一切事迹,既是亲历其境,当然所写,必真实无误。
四、书之著时
本书出现之时,教内人的眼光不同:有人以本书是恰照圣经之次序,在以斯拉、尼希米之后。当尼希米、以斯拉率众赋归,建城建殿之时,尚有多人留在外邦,未能归回圣地。这些人自然是因为热心不足,或留恋外邦,不肯在神施恩之时返归故土;但仁爱的神仍是怜悯他们的愚妄,随时随地保守看顾,不然必早被外族歼灭,再无剩下的余种了。有人说本书出现之时,是在以斯拉、尼希米之先。据考盼仰圣经年代表,亚哈随鲁王,一名大利乌,一名亚达薛西,一名亚提遮斯,于以色列人被掳后二十八年,即公元前468年,立以斯帖为后,时在亚哈随鲁登位第八年;至在位第二十年,亚哈随鲁,即亚达薛西——准尼希米回国建造圣城,即被掳后四十二年;时当尼布甲尼撒疯狂,以亚哈随鲁代理国政;尼希米献酒时,有王后坐在王前,此王后即以斯帖。以色列人得蒙特别优待,准其回国建城,实赖以斯帖的力量。果如此言,按照历史事实的经过。以斯拉、尼希米、以斯帖三卷书的次序恰好是倒过来。即以斯帖在前,尼希米次之,以斯拉又次之。不过按灵意说:是先有以斯拉——先建圣殿;继有尼希米——续建圣城;再有以斯帖——保全种族。即先与神恢复灵交,民族才有保障,可以在其中得保全。
五、书之钥节
“此时你若闭口不言,犹大人必从别处得解脱,蒙拯救,……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为现今的机会吗?”(4:14)
六、书之分段
(一)分三段
1、亚哈随鲁的筵席(1章-2章)
(1)筵席历六个月
(2)王后违命被废
(3)以斯帖为王后
(4)末底改救王命
2、以斯帖的筵席(3章-7章)
(1)末底改与哈曼
(2)为国禁食祈祷
(3)以斯帖晋见王
(4)王后摆设筵席
(5)王夜不能成眠
(6)筵席与其结果
3、普珥节之筵席(8章-l0章)
(1)王后计划救同胞
(2)复仇时自由行动
(3)普珥节特殊记念
(4)末底改荣任首相
(二)分五段
1、准备(1章-2章)
(1)以斯帖为后(1-2:18)
(2)末底改立功(2:l9-23)
2、遇难(3章)
3、求救(4章-7章)
(1)先求神——禁食祈祷
(2)再求王——尽上人事
4、复仇(8-9:I9)
5、记念——普珥节(9:20-32)
(三)分七段
1、瓦实提被废(1:1-22)
2、以斯帖为后(2:1-23)
3、哈曼设毒计(3:1-15)
4、王后救同胞(4:1-7:10)
5、以色列复仇(8:1-9:19)
6、普珥节感恩(9:20-32)
7、末底改为相(10:1-3)
第二章
隐秘处之神
有些人对于本书最大的品评,就是说书中未明提神之名,全书仅有l62节,提到波斯王有l92次,提到他的国有26次,提到亚哈随鲁王有29次,竟未提神之名。殊不知本书之要义即隐秘处之神,神的名虽未明明记载,神的手却显然伸出来,在他子民的经过中,施展奇妙的能力与救济。神的儿女,若是不深明本书的要义,不常常经验本书的要义,不在日常生活中,时时觉得本书要义之确切,也就是说不知有一位隐秘处之神,常与我们同在;虽然我们的肉眼看不见他,他却是我们的以马内利。如何能以随时随地有从神而来的平安与护卫呢?“锡安的民哪,应当歌唱!……不要手软。耶和华你的神是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他在你中间必因你欢欣喜乐,默然爱你。”(番3:14-l6)是的,神是默然爱惜我们,在我们不知不觉的时候,他已经爱我们;虽然我们没有看见神的手,但他那能力的手,仍然为我们举起来,因为他是我们隐秘处的神。在本书中虽没有一次提到神的名字,也没有一次提到祷告,但是活神的手和祷告的感应,却是显然的,且是比较他书或更活现、更有力。试言神在本书内何以隐藏起来:
一、对于选民隐藏起来
按此时神对于他子民的态度,正可应验申命记所说: “耶和华又对摩西说:‘你必和你列祖同睡。这百姓要起来,在他们所要去的地上,在那地的人中,随从外邦神行邪淫离弃我,违背我与他们所立的约。那时我的怒气必向他们发作,我也必离弃他们,掩面不顾他们,以致他们被吞灭,并有许多的祸患灾难临到他们。’那日他们必说:
‘这些祸患临到我们,岂不是因我们的神不在我们中间吗?那时,因他们偏向别神所行的一切恶。我必定掩面不顾他们。"(申31:l6-18)神说:“我必定掩面不顾他们!”百姓说:“岂不是因我们的神不在我们中间吗?”是的,此时正是这样的光景:百姓既远离主,偏向邪神,所以神就赶散他们,向他们掩面,不顾他们。不过神虽不明明看顾他们,好像向他们掩面,他的爱却永不改变。“大山可以挪开,小山可以迁移,但我的慈爱必不离开你。”(赛54
:10)所以神向他们掩面时,仍是默然爱惜他们。
二、对于外人隐藏起来
此时以色列会众散处外邦,到处有仇敌,到处是逼迫,未免有多人在敬拜偶像的人面前,不敢公然承认神,所以神也就在那些不信的人面前,隐藏起来。按常理说来,似乎神该在外邦人面前,明明显出大能,好像在埃及法老面前所行的,好叫外邦人佩服以色列人所拜的神,不敢再加逼追。何以竟在外人面前隐藏起来呢?此中原因:
(一)对于外人——不信的,仍任凭他们不信神:自从创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人若观察他所造的物,就可以晓得。但人心既虚妄昏暗,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信眼既已昏迷,自然就看不见神了。反过来说,也就是神在他们眼前隐藏了。
(二)对于选民——免得他们在不信的人面前,受无妄之灾;只是暗中保护,不致显然的加重选民的苦难,与外人的反对。
三、对于无灵智的人隐藏起来
神是灵,非属灵的人,决不能看见神。在万事万物中,神未尝不将自己显出来,但无属灵的眼光,就不能看见。“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像这样,除了神的灵,也没有人知道神的事。……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唯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1-14)对于圣经的灵意,也是如此,圣经既是从灵感而来,没有属灵的眼光,决不能参透其中的奥义。在本书内未尝不清清楚楚将神的名写出来。神的名字,在希伯来原文中,有五次用秘密文字暗写出来;此种秘密写法,除了以斯帖书之外,是全圣经中未用过的。这种秘密写法也只有属灵知识的犹太人懂得其中意义,在不信的波斯人眼中,是绝不会看明白的。书中暗述耶和华名字有四次,述EHYH(我是)一次。其用法最巧妙,即将一个名字的几个字母,分配在一句话中,有灵智的人,一看也就明白。按神的名字耶和华,本是最神圣、最尊贵的,犹大人往往不敢称呼,即低声用“主”(LORD)来代替,免得犯圣,有妄称神名之罪。本处有四句话将此名字的字母,分配在内,有正用者亦有倒用者,试直译如下:
(1)1章20节“所有的妇人,无论丈夫贵贱都必尊敬他。”
原文中含四字,照英文直译“Due Respect Our Ladies”这是把四个字母倒用的。
(2)5章4节:“请王带着哈曼今日赴我所预备的筵席。”
原文中含四字,照英文直译“Let Our Royal Dinner”
(3)5章13节:“这一切荣耀,也与我无益。”
原文中含四字,照英文直译“SaD
foR nO
avaiL”这也是把四个字母倒用的。
(4)7章7节:“见王定意要加罪于他。”
原文中古四宇。照英文译出“eviL
tO feaR
determineD”
以上四句话之构造是很奇妙的,每句皆含四个字,四句话是四个人说的,第一句是米母干说的;第二句是以斯帖说的;第三句是哈曼说的;第四句是著者所说的,且每句话意思皆圆满。(1)第一、二两句成一对,所用大字母皆是头一字母。(2)第三、四两句成一对,所用大字皆是末一字母。(3)第一与第三两句成一对,其字母皆是倒用的。(4)第二与第四两句成一对,所用大字母皆是正用的。(5)第一与第三成一对,皆是出自外邦人的口。(6)第二与第四成一对,皆是出自选民的口。(7)第一、二两句成一对,皆是关系于王后与筵席,(8)第三、四两句成一对,皆关系于哈曼。
(5)第7章5节:“擅敢起意如此行的是谁?这人在哪里呢?”
这句话原文有四个字,包含了神的名EHYH意即(我是)。照英文直译,“wherE
dwclletH the enemY that-daretH”
著书如此用秘密的笔法,写神的名字,可知其用意之深,如能留意当时的背景,就可知道为何这样用秘密写法了。所幸者,神的名字虽是隐藏的,他的行事却不隐藏,而且在本书内,更是格外显出他奇妙的恩惠与随时的保护来。神真是默然爱惜我们
第三章
王设御宴
以斯帖书以设筵开始,又以设筵结束,中间以设筵通联。全书以三种筵席贯穿其中,好像第一种筵席是原因;第二种筵席是过程;第三种筵席是结果。书内一切事迹的经过,皆是这三种筵席附带的或相关的事体,所以这三种筵席,就把全书要义概括了。按亚哈随鲁的筵席,是足以代表人世的宴乐(1:1-22)。亚哈随鲁或言亦名亚达薛西,或亦名大利乌。作王时疆域大展,从印度直到古实,管辖一百二十七省。这样的大权一人独揽,若是为有道之王,固为万民之幸福;设若为王无道,为所欲为,可就为祸匪浅了。不过他的版图虽广,荣耀虽大,比起我们的主耶稣将来要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天下万国都趋赴神殿的山,奔往雅各神的殿,相差还太远呢!此时亚哈随鲁所设的筵席,真是尽了人世的快乐。
一、筵席的丰厚所设筵席有三种:
(一)为群臣所设筵席
当亚哈随鲁在书珊登基,为王“第三年,为他的一切首领、臣仆设摆筵席,有波斯和玛代的权贵,就是各省的贵胄与首领,在他面前。他把他荣耀之国的丰富和他美好威严的尊贵给他们看了许多日,就是一百八十日。”(1:2-4)请了一百二十七省的首领臣仆,宴乐了一百八十天,是半年之久,这真是享尽了人间的福乐。或言他如此设摆筵席,并非召集一百二十七省所有的群臣贵胄同时宴乐,乃是一天为一省的臣仆,既有一百二十七省,一天为一省,也就为日不少了。亦或言他此次设筵历时甚久,乃因所谋重大,即与群臣共议攻希利尼。不过本处明明记载是为群臣设筵,将荣耀丰富表现给他们看:“有金银的床榻摆在红、白、黄、黑玉石铺的石地上。用金器皿赐酒,器皿各有不同。御酒甚多,足显王的厚意。”哦!人能在亚哈随鲁王的筵席上有分,是何等快乐啊!
(二)为人民所设筵席
为群臣设筵一百八十日以后,又为民众设摆筵席七日。“这日子满了,又为所有住书珊城的大小人民,在御园的院子里设摆筵席七日。”(1:5)为群臣设筵固不足奇,能为书珊城的民众设摆筵席,这真是与众民同乐了。民众既多,所以就在御园的院子里,支起帐子,“有白色、绿色、蓝色的帐子,用细麻绳、紫色绳从银环内系在白玉石柱上,有金银的床榻……玉石铺的石地上”。真是奢侈已极。
(三)王后在后宫设女宴
波斯俗男女不同席,所以王后瓦实提亦在后宫为妇女设摆筵席。亚哈随鲁既召集各大官员,赴宴六月,召集民众,甚至连女界也一同宴乐,君民如此各尽量欢饮,想当日书珊城内的快乐如何呢!
二、筵席的优点
亚哈随鲁的筵席虽极奢侈,但较比起来,还算节制:
(一)没有犯圣的举动
在亚哈随鲁的筵席上,不像伯沙撒王把圣殿中的圣器。拿来与他的妃嫔等一同宴饮。也不像当希律王的筵席上,竟发出命令,砍掉神先知约翰的头。
(二)未有不道德的行为
自古来在筵席多有男女跳舞,混乱荒淫的举动,甚至如哈巴谷书所载等等不道德的行事(谷2:15-16)。希律王杀了先知约翰,也正是因为希罗底的女儿,在筵席跳舞而有的妄行。
(三)不随强人饮酒的习俗
“喝酒有例,不准勉强人,因王吩咐宫里的一切臣宰,让人各随己意。”(1:8)既有此禁令,若人醉酒,是他个人的过错。一个外邦的君王,能有这样禁令,且是在他显扬自己富厚荣耀时立此禁令,能不叫多少信徒惭愧吗?
三、筵席的遗憾
世间的快乐,总有不足处;可惜亚哈随鲁王的筵席,竟留下了极大的憾事。虽不像约伯子女们的筵席,被旷野的狂风送来了多少苦难;也不像伯沙撒的筵席,有手写字在粉墙上,显出他的愚妄;却是因他的错行,使快乐的筵席上满了忧伤,把一些宴乐的客人,都使他们败兴而回。
(一)王之乱命
“第七日,亚哈随鲁王饮酒,心中快乐,就吩咐在他面前侍立的七个太监,……请王后瓦实提头戴王后的冠冕到王面前,使各等臣民看她的美貌,因为她容貌甚美。”此为显明亚哈随鲁王于七日痛饮,末日更放弃礼法,始命后至御前,此种举动,实太不合波斯国礼。亚哈随鲁此时虽治理一百二十七省,竟然不能制服自己的心,而出此乱命,不但羞辱王后,亦且羞辱己身。
(二)后之违抗
亚哈随鲁王如此命后至御前,实无理已甚。王后瓦实提不肯为此越礼之行,出而为饮酒半酣的众男子所平视,至失体统。故抗不遵命。所言王吩咐七个太监米户幔等去请王后瓦实提,亦可译为王七次吩咐太监米户幔等(每次遣一个)去请王后瓦实提。王后竟至终不为此越礼之行;似此不肯稍加通融,固为谨守国礼,无奈违抗不遵王命,亦叫王在臣宰面前太下不去了。想王后瓦实提谨守国礼,固可称许;顺从王命,亦属当然。如因顺命越礼,其过不在己,乃在王。或言王后此时既经一次被请,竟然至终违抗,未免显有倨傲的态度,不能不令亚哈随鲁“发怒,心如火烧。”
(三)臣之建议
此时在王左右,有七位明达事务的大臣米母干等,王即以王后违命之事询问他们,当如何办理?可见虽当王发怒时,若不先询问大臣,亦不得自由行事。亦可见虽是王后有过,也难免受律法的处分。米母干等之答词,足以显出他们属世的智慧:
1、可以消除王的忿怒
此时亚哈随鲁既甚是发怒,心如火烧,如无较适宜的的办法,他的怒气如何消泯呢?且以王爱瓦实提最深,如无决绝的办法,恐以后王与后的爱情恢复反而迁怒于他人。所以米母于的建议,不但当时可以止息王怒,亦免留下后患。
2、可以免除王后的影响
王后如此违命,难免传到波斯国众妇女耳中,使她们效珐王后的榜样,都要藐视自己的丈夫。为要免除这种影响,王若以为美,即降旨照波斯例,永不更改,再不准瓦实提到王前,将王后的位分,另赐给比她好的人。这样可使全国妇女无论丈夫贵贱,都必尊敬他。此种建议:一面可息王的忿怒,且免以后王或听信后言,迁怒他人。一面也可保守男子的尊严。米母于发言已毕,王与群臣皆以为美,王即照这样去行,即用各省文字,通知各省。于是快乐的筵席上,竟然有这样不快乐的事体,留下了无穷的遗憾。
人世宴乐原极虚浮,且甚无谓;其中亦皆含有苦味,因为多属罪中快乐,总不能令人满意。唯有属灵的快乐,属天的快乐,方能令人满足!
第四章
两个机会
“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为现今的机会吗?”(4:1-4)
神所作之事,皆有其预先的旨意与计划,在人看来,虽然像是出于事之自然,但冥冥中却隐有神的美旨。本章所论以斯帖被选为后,与末底改救王性命两件事,谁不看这是出于事之自然呢?谁想其中还有神的安排呢?及至到了事成的时候,就可以明明看出神的手来了。
一、以斯帖为后(2:1-20)
“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主母玛利亚曾在赞美的诗歌中有话说:“他叫有权柄的失位,叫卑贱的升高。”(路1:25)我们看上章王后瓦实提如何因倨傲违抗王命而被废,本章以斯帖又如何自谦卑的地位上,被神高举起来而被选为后,正可证验此真理之确切。她所以被选为后,是神给了她一个好的机会,也是特别为预备一个拯救以色列人的机会。
(一)选立之经过
史书家约色弗曾谓当亚哈随鲁王怒气已消时,即想念瓦实提,并十分忧愁,对于废后一事,办的太重,且太无情,即想与群臣商议,如何再复回瓦实提王后的地位。但群臣以为不可,即速设法,另选王后,可使王渐忘瓦实提。对于选立王后一事,且是扩大范围,使王觉得此事之重要:(1)派人到国内各省去招选——“王可以派官在国中的各省招聚美貌的处女到书珊城的女院。”(2:3)(2)有人在女院负专责招待——将美貌处女,带到“书珊城的女院,交给掌管女子的太监希该,给她们当用的香品。”(2:3)(3)须经过一年的预备——“众女子照例先洁净身体十二个月,六个月用没药油,六个月用香料和洁身之物。满了日期,然后挨次进去见亚哈随鲁王。”(2:12)(4)一次见王后非王提名不再晋见——“女子进去见王是这样……,晚上进去,次日回到女子第二院,交给掌管妃嫔的太监沙甲。除非王喜爱她,再提名召她,就不再进去见王。”(2:13-14)波斯王对于选后事如此郑重,对于男女道德又如此混乱,可见不在基督内,鲜有保守真贞德者。(5)以斯帖竟然被选——“亚哈随鲁王第七年十月,就是提别月,以斯帖被引入宫见王。王爱以斯帖过于爱众女,她在王眼前蒙宠爱比众处女更甚。王就把王后的冠冕戴在地头上,立她为王后,代替瓦实提。”(2:16-17)(6)王因立后大颁赏赐,“王因以斯帖的缘故给众首领和臣仆,设摆大筵席,又豁免各省的租税,并照王的厚意大颁赏赐。”(2:18)
(二)神旨的护理
按表面看来,事情虽系出乎自然,但其经过却隐有神的美旨,运行在其中,
1、就以斯帖之出身而论
(1)是希伯来人——是常人所轻看藐视的。(2)是被掳的人——是在外邦不得自由,处在奴隶的地位上。从前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将犹大王耶哥尼雅和百姓,从耶路撒冷掳去,末底改等也在其内。(3)是孤儿——“末底改抚养他叔叔的女儿啥大沙(后名以斯帖),因为她没有父母。”(2:7)大卫曾言:神是孤儿的父(诗68:5)。“我父母离弃我,耶和华必收留我。”(诗27:lO)所以末底改如此抚养他叔叔的女儿,正是神所喜悦的。(4)为美女——“这女子又容貌俊美。”(2:7)其容固美,其德与智更胜于容貌之美丽,故易得人宠爱。
2、就以斯帖之奇缘而论
(1)末底改进之于王宫——末底改为其堂兄,抚养她如同己女。但按七十翻译本,言其将娶之为妻;今在神护理下,得乘时进入王宫,这是神特别眷顾无父之女。凡养孤儿者见其成立,宜归荣于神。(2)
蒙希该之恩待——以斯帖被选入王宫,“交付希该。希该喜悦以斯帖。就恩待她,急忙给她需用的香品和她所当得的分,又派所当得的七个宫女服侍她,使她和她的宫女搬入女院上好的房屋。”(2:8-9)(3)得众人之喜悦——“凡看见以斯帖的都喜悦她。”(2:15)“女子进去见王是这样:从女院到王宫的时候,凡她所要的都必给她。……以斯帖,按次序当进去见王的时候,除了掌管女子的太监希该所派定给她的,她别无所求。”当然凡看见她的就都喜悦她(2:13-15)(4)蒙王的宠爱——“以斯帖被引入宫见王。王爱以斯帖过于爱众女,她在王服前蒙宠爱比众处女更甚。王就把王后的冠冕戴在她头上,立她为王后。”(2:16-17)
哦!这真是“贫子奇缘”。神真是从卑微灰尘中,把以斯帖抬举起来。一个被掳的希伯来贫寒孤女,竟然作了亚哈随鲁王的皇后,岂是偶然的呢?这无非是在神预先的旨意里,预备将来希伯来民族所要遇见的灭族之祸,到了时候,可以得到一种拯救的方法,预先隐然安排一个以色列的救星。
(三)人事的关系
以斯帖被选为王后,虽有神旨运行其中,其将来如何能以乘机拯救同胞,也是有人当尽的本分。其关系最要的,即“以斯帖未曾将籍贯宗族告诉人,因为末底改嘱咐她不可叫人知道。”(2:10)及至“第二次招聚处女的时候,……以斯帖照着末底改所嘱咐的,还没有将籍贯宗族告诉人。”(2:19-20)所以不将宗族籍贯告诉人:(1)恐于被选为后有碍——以斯帖不将出身告诉人,原是由于末底改的智慧;如果人知道她是犹大人,是被掳的奴仆,恐不得被选为后。(2)恐于将来救济同胞事工有碍——如果哈曼等知道以斯帖为犹大人,必早设计在亚哈随鲁王面前谗谤,使她受瓦实提所受的冤枉,或使她在亚哈随鲁前出言无效。不论如何,若在哈曼专权时,以斯帖早将其籍贯宗族告诉人,是太不智慧。其所以将来能拯救同胞,正是因为作事机密,方能成此大功。
二、末底改立功(2:19-23)
当以斯帖为后时,末底改亦“坐在朝门”(2:19)。其所以坐在朝门,或为看守朝门,亦或为在朝门等候晋见波斯王;因他能“天天在女院前边行走”,非亲近重臣不能如此。此地位也或是赖以斯帖之力而得的。此时有人谋害王,经末底改告密,这正是神为他预备了一个好机会,以待将来民族遇难时,藉此机会得了拯救,这真是奇妙的安排。
(一)两太监谋害王命
“当那时候,末底改坐在朝门,王的太监中有两个守门的辟探和提列,恼恨亚哈随鲁王,想要下手害他。”(2:21)可怕啊!人的性命真是危险,一个管理一百二十七省的大王,也不能保守自己的性命;在他平素的亲信人,常侍立在面前的太监,竟有人要下手害他。从来有多少王公大臣,多丧命于他亲信侍立的人手中,人心险恶,古今同然。
(二)末底改探知告密
有二人要谋害王命,此或因王休瓦实提之故,或瓦实提令二太监为之。“末底改知道了,就告诉王后以斯帖。以斯帖奉末底改的名,报告于王。究察这事,果然是实,就把二人挂在木头上,将这事在王面前写于历史上。”(2:22-23)二太监因恼恨王,以个人的私忿谋害人,这是危害全国,有碍于全国的治安;末底改既已探知理应告诉,否则不但是对于王太不尽忠,旷废了他的职务,也是有关于一百二十七省的治安。
(三)事被写于历史上
王究查这事,果然是实,但是只将这事记录于历史上,当时对末底改并未有何奖赏。希奇啊!末底改有此大功,何以只记录而不奖励呢?这无非仍是由于神的美旨。将这事记录在历史上,是不得忘记的意思。当时不赏赐,是等待需要的时候,更显出事工的价值来。圣经也说我们所作的善工,也是被神记录的,到了时候,必不失掉我们的赏赐。“因为神并非不公义,竟忘记你们所作的工和你们为他名所显的爱心。”(来6
2-10)
三、以斯帖为后与末底改立功
以色列人此次蒙拯救最奇妙的,也像是很凑巧的,即不但由以斯帖为后,且是由末底改立功,这两件事合起来,方能有效。虽有以斯帖为后,若无末底改策应,事必不成;虽有末底改立功,若无以斯帖为后,恐亦无效;必须双方并进,里外互应,方能成此大功。这岂是仅仅由于人事所能成就的呢?岂非神于隐秘中,显出他的奇妙手,事事预先安排,既立以斯帖为后,复叫末底改立功呢?像是凑巧,实非出于偶然;人事由于神旨,神旨藉用人事;人事之成功,莫非神旨之实现;神旨与人事,即莫名其妙的,显出神的荣耀了。
总言以斯帖被选为后,一犹大被掳女子,得波斯王的宠爱,当加冠时,全国同乐,赏赐群臣。末底改有机会救王性命,事记史册,日后因此使末底改与犹大族,皆得大恩,免去灾祸。此二事是神特别眷佑其民,所赐的好机会。
第五章
灵与体两不相容
哈曼与末底改(3:1-6)
第1章言瓦实提被黜,系亚哈随鲁第三年。第2章言以斯帖被立为后,系亚哈随鲁第七年,中间相去四年。此四年之事迹,圣经未记。据史书言,他在这几年中与希利尼交战,竟战败而回;但他决不甘心失败,故欲重整旗鼓,特选一个有才能的为首相,办理国家事务,免得一误再误。所选者即亚甲族哈曼,其为人颇有谋略,大得王的欢喜,所以王将国内一切大事,皆归他治理。他的权柄,仅在国王以下,爵位高过一切臣宰。凡在朝门一切臣宰,见了他都要向他下拜,唯末底改不肯下拜。此中经过确有属灵的意义包含在其中。以哈曼为亚甲族,是亚玛力人;按亚玛力人圣经常用他代表人的肉欲,末底改即表明属灵的信徒。
一、两个基士之子
(一)基士子扫罗爱惜亚玛力人——以色列人第一个王扫罗,是便雅悯人基干的儿子(撒上9:1)。一日,神命他去攻打亚玛力人说:“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在路上亚玛力人怎样待他们,怎样抵挡他们,我都没忘……灭尽他们所有的,不可怜恤他们,将男女、孩童……尽行杀死。”(撒上l5:2-3)无奈扫罗“却怜惜亚甲,也爱惜上好的牛、羊、牛犊、羊羔,并一切美物,不肯灭绝;凡下贱瘦弱的,尽都杀了。”(撒上l5:9)扫罗如此容让亚玛力人,正表明一个容让肉体,顺从肉体,不肯将内体灭除的人。所以神对撒母耳说:“我立扫罗为王。我后悔了,因为他转去不跟从我,不遵守我的命令。”以致撒母耳甚是忧愁,为他终夜哀求耶和华。(撒上5:11)一个容让肉欲的人,就是神弃绝,令神仆人忧痛的人。
(二)基士子末底改痛恶亚玛力人
末底改也是书珊城便雅悯人,基士的曾孙(2 t 5)。这个基士的子孙,对待亚玛力人,和扫罗王大不相同。基士儿子扫罗是个得胜之王,亚玛力王亚甲已败在他面前,扫罗可以任意待他,将他和他一切百姓牲畜等,毫不费力地杀灭净尽;且是奉了神命,要他赶尽杀绝。他竟能灭绝而不灭绝,只为求自己的荣耀,并贪图财物,即容留亚玛力人。基士的子孙末底改却大不然,乃是伏在亚玛力人哈曼的权下;哈曼虽然不是亚玛力王,据约色弗记言,却也是王族,因此在波斯朝廷上权位最高,亦仅亚于亚哈随鲁王。而末底改不过在御门一小官职,怎敢与哈曼反对呢?但其所以反对,不在乎是否能反对,乃在乎是否该反对。
二、两种自尊
(一)哈曼之自尊——骄傲自大
波斯宫室皆有大门,门两旁有位,客至即坐于此,以待主人之召;惟知友至亲,乃可随意直入,大臣于朝廷亦然,宰相每有出入,大臣皆宜俯拜。波斯虽有此例,大约前任宰相等,不强诸大臣跪拜;而哈曼则自尊自大,强人俯拜了。尼布甲尼撒王曾制一大金像,国人与臣宰不拜的即掷于火中;此时哈曼见不跪拜他的,就要置之于死地,不是比尼布甲尼撒王还骄傲吗?
(二)末底改之自尊——抱道自重
哈曼之自尊,是一种骄傲自大的态度。末底改不跪拜哈曼,他这样自尊,是抱道自重的态度;虽自尊,却不自高自大,乃是决不向亚玛力人屈服。犹太人以为拜人即是违背神之诫;且知哈曼为亚玛力人,为受咒诅的族类,神曾吩咐:“要将亚玛力的名号从天下全然涂抹了。”(出17:14;民24:7;25:17-19)更以亚玛力人为以色列人的仇敌,末底改所以告诉人他是犹太人,其意谅来必是说明犹太人所以不向人、更是不向亚玛力人跪拜的原因。这种态度,正是抱道自守,尊重他的人格,并非有什么重看自己,轻看别人的意思。
更是因为亚玛力人,乃代表人的肉欲;不肯在亚玛力人面前屈服,正是表明人不肯顺从肉欲。末底改至终不肯跪拜哈曼,就是给信徒立了一个最好的榜样;即无论如何,决不可向肉体屈服,顺从肉欲,作了被肉欲俘虏的人。末底改不肯跪拜亚玛力人,“他们天天劝他,他还是不听,他们就告诉哈曼,要看末底改的事站得住站不住。”可喜的是末底改在这事上,不听人的劝,也不怕将来遇见任何难处,甚至于死,也是不能在哈曼——亚玛力人——肉欲——面前屈膝的。哦!这真是灵界的英雄,心已坚,志已决,无论如何,是决不向亚玛力人下拜的。基督徒啊!你曾对你的肉体有这样的决志否?有这样的实行否?有这样的牺牲否?——甚至于死,也是决不服从肉体的。末底改不跪拜哈曼正是他的自重,不失以色列民的资格。我们今日是否真与末底改表同情,要自尊自重,保守我们信徒的资格,属灵人的地位,无论如何决不随从肉体,决不向肉体屈服呢?
三、两种交战
(一)可见的:
1、就哈曼一方面说——哈曼既为亚玛力人,则不能不恨恶末底改。因犹太人与亚玛力人索来有隙,当以色列人奔走旷野时,亚玛力人就出来与他们交战;他们在旷野中最大的仇敌,最难胜的仇敌,就是亚玛力人。到扫罗王时即奉神命,要歼灭亚玛力人,并诛其王亚甲(撒上l5;33)。及至大卫为王时,国内的亚玛力人,即灭尽了。此骄傲的哈曼既总揽国内大权,岂能容让一个他所厌恶的犹大人,在宫门口洋洋自得,向他下拜也不肯呢?
可怕的是哈曼仅仅杀戳末底改还不息怒,非把犹大全族歼灭净尽是不甘心的。如诗篇有话说:“他们说:‘来吧,我们将他们剪灭,使他们不再成国,使以色列的名不再被人记念。”(诗83:4-7)
2、就末底改一方面说——不但末底改是哈曼的刺眼钉,哈曼更是末底改的大仇敌,他岂肯违背第一条诫,去拜哈曼,且是拜敌人呢?官可以不作,命可以不要。也决不能向哈曼屈膝。
(二)属灵的:
历来在信徒心中,最激烈的交战,即灵欲的战攻。读罗马书第7章可知大使徒保罗,对此灵界大战亦往往失败,尝言:“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大使徒保罗对此灵欲的交战,尚有失败。灵界战场上的小卒,即一切平信徒就更不用说了。贤如大卫,智如所罗门,勇如参孙,对此灵战,也皆曾一而再的失败;我们信徒敢不时时儆醒,免得一时不慎就被其俘虏吗?
总言哈曼与末底改,是决不能相容的;不是哈曼灭了末底改,就是末底改灭了哈曼。有末底改存在,哈曼绝不安心,如哈曼说:“只是我见犹大人末底改坐在朝门,虽有这一切荣耀,也于我无益。”(5:13)有哈曼存在,末底改决不自如,几时将肉体中的哈曼——亚玛力人——除掉,几时就自由解放了。
第六章
选民之厄运
“把这民也交给你,你可以随意待他们。”(3:7-4:3)
古今帝王,加恩于幸臣,使民受屈,史不胜书。当时波斯朝,既有以色列人的仇敌哈曼专权,其本为无德之小人,不谋国家之利益,不求国民之幸福,只以私心用事,以色列民处在这种情形之下,大祸临头的日子就来到了。
一、恶谋陷害
哈曼“以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就要灭绝亚哈随鲁王通国所有的犹大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他所用的恶谋最毒,手段最辣:
(一)有一种下贱的民
不言犹大人的名字,只言“有一种民”,是叫亚哈随鲁想到这种民是如何卑贱,好像没有人想到他们是什么人,是从哪里来,且是没有一定的职业,不过是“散居在王国各省的民中”这些没有价值、散处各地的流民,实在不该容留他们在国中。
(二)是一种于国有害的民
“他们的律例与万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们于王无益。”(3:8)言及“他们的律例与万民的律倒不同”,自不易与人安居共处;“也不守王的律例”,明显是些叛乱分子;所以“容留他们于王无益”。一则表明犹大人的可恨;二则表明他对王的忠心。这一种民不但于国无益,且足以扰害国家,是民中的败类,何不将他们从国中剪除呢?
二、捐银行贿
哈曼说:“王若以为美,请下旨意灭绝他们,我就捐一万他连得银子,交给掌管国币的人,纳入王的府库。”(3:9)哦!为灭绝犹大人情愿捐一万他连得银子,在王的府库中,可见他对于犹大人,恨恶到什么地步!按“一万他连得银子”,当抵三百万金磅,为数甚巨,此可见哈曼为巨富,用此奸计,以令王之必从。哈曼何以情愿出此一万他连得银子为代价呢?恶人自有恶谋:一则名目捐银,实是行贿,为令他的诡谋成就。二则谅他以为于剿灭犹大族时,可从掠物中以偿此款,亦或所得超过此数若十倍呢!
三、王予全权
亚哈随鲁王一听哈曼的话,即毫不思索的居然允许:一则“从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给犹大人的仇敌,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戒指”即王的权柄,上有御印具国名与王名。波斯王以此予大臣,为非常的事,乃予以全权,可便易行事(8:8,创
4l:42)。二则对哈曼说;“这银子仍赐给你,这民也交给你,你可以随意待他们。”可怜亚哈随鲁王,听他这一番答复哈曼的话:(1)真是没有脑子——哈曼如此诡谋竟不加思索,随即允许。(2)也没有眼睛——不察看察看,哈曼何以为国有这大热心,竟愿出一万他连得的代价。(3)亦没有舌头——哈曼说有“一种民”,到底也不问问是什么民?究竟为何于国家无益?(4)更没有人心——既有一种民,散居在王国各省的居民中,其为数必不少,何得轻易交给他们的仇敌,随意待他们;这真像把羊羔交给屠户,任其宰割,于心何忍呢!
四、掣签择日
“亚哈随鲁王十二年正月,就是尼散月,人在哈曼面前,按日日月月掣普珥,就是掣签,要定何月何日为吉,择定了十二月,就是亚达月。”(3:7)按七十翻译本,此处言“欲择日以灭末底改之族,即掣得
十二月十三日。”更是说明哈曼如何照其迷信掣签择日,以灭犹大人。以波斯俗,自王至民有要事必择吉日,此次哈曼掣签即先得月数,又掣得月内的日数,即十二月十三日。此日数距当时几有一年,于此可以表明神如何眷佑其民,因距时既久,则犹大人可以得暇,以破此恶计。
五、通令全国
“正月十三日,就召了王的书记来,照着哈曼一切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奉亚哈随鲁王的名写旨意,传于总督和各省的省长,并各族的首领。又用王的戒指盖印(表明此事不能挽回)。交给驿卒传到王的各省,吩咐将犹大人,无论老少妇女孩子,在一日之间……全然剪除,杀戮灭绝,并夺他们的财产为掠物。”此等恶事古今罕有,亚哈随鲁竟然轻昕信臣之言,无故屠戮民众,且不分妇女儿童,甚至连问明“这一种民”是什么人也不问,真是视民命如草芥。乃因当时波斯王纵欲酗酒,不理国政不重民命,已到极处。当时不论在犹大本地,或散居渡斯各地之犹大民众,尽在他的属下,此计果得实行,犹大民族,必无噍类,这是何其可怕啊!
六、朝乐民忧
当驿卒奉王命,把剿灭犹大人的谕旨传报,并传遍书珊城的时候,“王同哈曼坐下饮酒,书珊城的民,却都慌乱。”
(一)朝廷的快乐
希奇啊!亚哈髓鲁王发出这样惨无人道的上谕,竟毫不以为意,仍同啥曼坐下饮酒。亦或是因哈曼怕王发出上谕后,心中惧怕,即故意与王一同宴饮,使他心意昏乱,对于这样惨杀的行事,也就不动心了。因为罪恶常是硬了人的心。
(二)众民的惊慌
当此上谕传到书珊城时,全城的民众,就都惊慌。因这样的凶暴,不只为犹大人痛惜,亦足显君王无道,各族各民的安全也必难保;其中也必有多人与犹大人表同情,所以全城就惊慌起来。
驿卒所至各省各城,闻风声鹤唳,亦必显有戒心。似此凶暴,今虽加于犹大人,然王既酗酒轻民如此,则国人亦必朝不保夕。
七、圣民哭号
“王的谕旨所到的各省各处,犹大人大大悲哀,禁食哭泣哀号。”末底改“撕裂衣服,穿麻衣,蒙灰尘,在城中行走,痛痛哀号。”大众公然如此伤痛,不但蒙神鉴察垂听,亦必博得多人的同情,这更是由于情势所必然。灭族灭种之大祸临头。当然也就不顾一切了。可怜啊!这就是亡国奴的惨象:既亡了国家,即丧了主权;既已丧了主权,即失了自由,即任人宰割了。摩西曾在异象中,得见以色列人的景况,如同火焰中的荆棘。按此时的处境而论,真是下贱无价值,同如荆棘;且在火焰中是易于焚毁的。若非蒙神特别保护,即早无剩下的余种了。
以色列人遭此惨祸,乃因远离神,敬拜偶像的结果,这一切的一切,无非神的美意,藉此警戒锻炼,有如荆棘虽在火焰中,却未被烧毁,这也是不幸之幸了。
第七章
为国祈祷
“所有的犹大人,为我禁食三昼三夜,不吃不喝;我和我的宫女也要这样禁食。”(4:16)
哈曼既得了亚哈随鲁的允许,就召了王的书记来,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写谕旨,又用王的戒指盖印,交给驿卒传到各省,吩咐在一日之间,把犹大人全然剪除杀戮灭绝。此谕一传出,末底改“就撕裂衣服,穿麻衣,蒙灰尘,在城中行走……王的谕旨所到的各省各处,犹大人大大悲哀,禁食哭泣哀号,穿麻衣躺在灰中的甚多。”(4:l-3)及至这事传到了以斯帖耳中,末底改请她去在王面前,为犹大民众代求的时候,以斯帖知道这事成就,非凭神祝不可,所以就回报末底改说:“你当去招聚书珊城所有的犹大人,为我禁食三昼三夜,不吃不喝。我和我的宫女,也要这样禁食。然后我违倒进去见王,我若死就死吧!”在这一段书里,大可表现基督徒爱国的举动;真爱国不光是在口中说些爱国的话语,面上显出爱国的精神;乃在有爱国的实行,虽此实行不必各都身列行伍,作个赳赳武夫;但能如本处以斯帖等,为国族禁食祈祷,献身救国。就是真正爱国。
一、乃特别的祈祷
从来神常听他儿女的祈祷,使国族蒙恩,如亚伯拉罕曾为所多玛代祷,屡求屡应;假若所多玛配蒙恩,其中有十个好人,就不致灭亡了。摩西、亚伦、户珥三个老人曾上山祈祷,他们几时举手,以色列人即得胜,垂手即失败。于士师时代,以色列人有七次受敌人管辖,每次脱离敌人的手,皆因会众呼吁神,神就兴起士师来拯救他们。圣经说:“义人祈祷所发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但此有力量的祈祷,决不是徒有规矩形式,必是特别的,专切的,如但以理曾为国族祈祷,经上这样记着:“美味我没有吃,酒肉没有人我的口,也没有用油抹我的身,直到满了三个七日。”(但l0:3)耶稣升天以后,门徒聚集在耶路撒冷,为开创天国新领域,即“同心合意”有十天祈祷会。此时以斯帖等,为国祈祷,也是特别祈祷,并非是照例的规矩。为国家祷告,是历来信徒第一要紧本分(提前2章)。
二、乃蒙食祈祷
特别祈祷,多是连着禁食祈祷,当日尼希米听见“那些被掳归回剩下的人在犹大省遭大难,受凌辱;并且耶路撒冷的城墙拆毁,城门被火焚烧”(尼1:3-4),便在天上的神面前禁食祈祷。但以理查考耶利米书,“得知耶和华的话临到先知耶利米,论耶路撒冷荒凉的年数,七十年为满。我便禁食、披麻蒙灰,定意向主神祈祷恳求,”(但9:2-3)耶稣和门徒亦有时禁食祈祷(太4:2,9:15),并且耶稣也曾论禁食祈祷的关系说;“至于这一类的鬼,若不祷告禁食,他就不出来。”(太17:21)如此可见禁食祈祷的紧要。
三、乃极伤痛的祈祷
“王谕旨所到的各省各处,犹大人大大悲哀,禁食哭泣哀号,穿麻衣躺在灰中的甚多。”以斯帖同宫女等,亦三昼三夜不吃不喝。足见她们是何其伤痛。尼希米曾为耶路撒冷荒凉“坐下哭泣悲哀几日”。保罗曾为弟兄骨肉之亲“大有忧愁,心里时常伤痛。”连我们的主耶稣,末次进耶路撒冷时,看见了城就为耶路撒冷城痛哭(路19:41)。某牧师常夜间泣祷,其妻怪而问之,牧师说:“有三千灵魂担在我身上,还未得救,我怎能不哭呢!”如此在神前,为国家为同胞恳切祷告的热泪,正是真爱国心的流露。
四、乃昼夜的祷告
以斯帖及宫女,并书珊城的犹大民众,不但是白天禁食祷告,连夜间也不吃不喝,一连三昼三夜禁食祷告,足见他们祷告的诚恳。当日主耶稣为拣选十二使徒曾整夜祈祷(路6:12)。雅各为得神的赐福,免被以扫所杀,亦曾从晚间到早晨一夜祈祷(创32:24)。尝闻以前朝鲜国教会大兴旺时,每有礼拜堂整夜不关门,从晚到早,皆有人在堂中祈祷。一九零四年,有三位牧师,在青岛海滨终夜祈祷,俱各蒙了神特别赐福,得了特别恩赐。当日以斯帖等,既是夜以继日地一连三昼夜禁食祈祷,仁爱的神,怎能不垂顾呢?
五、乃公同的祈祷
这次祈祷不是少数的会众,乃是所有书珊城的犹大人,并以斯帖和她的宫女,以及各地的犹大人,禁食穿衣麻,同心祈祷的人甚多。耶稣曾说:“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幺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18:19-20)此时既有这样多的会众同心合意祈祷天上的神,怎能不为他们成全呢?从来最有效力的祈祷,就是“同心合意”的祈祷;几时会众能同心合意,主几时就必在他们中间,凡所祷告的,也就不能不如愿以偿了。
六、乃牺牲的祈祷
以斯帖对末底改说:“你当去招聚书珊城所有的犹大人,为我禁食三昼三夜,不吃不喝;我和我的宫女也要这样禁食。然后我违例进去见王,我若死就死吧!”(4:16)哦!具了这大牺牲的决心,付了这大祈祷的代价,若是不得所求,情愿死就死罢:正如脑格斯曾为苏格兰祷告说:“求主把苏格兰赐给我,不然我就要死。”甚如摩西为百姓代求,即使从生命册除名亦情愿,说:“唉!这百姓犯了大罪,……倘或你肯赦免他们的罪,……不然。求你从你所写的册上涂抹我的名。”(出32:32)使徒保罗“心里所愿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甚至,为同胞“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我也愿意。”(罗10:1,9:2-3)能如此牺牲,肯付此代价,这样的祈祷。怎能没有相当的效果呢!此时以斯帖一软弱女子,竟能具了一种以死报国的决心,如不得所求,情愿“死就死吧”,这是何其壮勇!
七、有极大效力的祈祷
以斯帖与犹太民众,如此同心合意,特别禁食祈祷三昼夜,并具了敢死的决心,就果蒙神垂允,逢凶化吉,转忧为喜,不但解除了同胞的困难,救了全族的性命;并且在十二月十三、十四两日,在敌人身上报了仇。甚至当时有许多人,“因惧怕犹大人,就入了犹大籍。”(8:l7)哦!祈祷的效力多大啊!
国家最需要的,固然是大军事家,大政治家,但更是需要大有能力为国代祷之人。神曾对以西结说:……我在他们中间寻找一人重修墙垣,在我面前为这国站在破口防堵,——即为国代祷——使我不灭绝这国,却找不着一个(结22:30)。可见为国代祷有力的人,是不可多得的。保罗说:“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地度日,这是好的,在神我们救主面前可蒙悦纳。”
第八章
东方之星
以斯帖以被掳之孤女地位,居然被选为亚哈随鲁的王后,圣经上说:“他从灰尘里抬举贫寒人,从粪堆中提拔穷乏人,使他们与王子同坐,”(诗113:7-8)这话正是应验在以斯帖身上。她原名哈大沙(2:7)——即番石榴——系希伯来语;后改名以斯帖,是波斯语,即星的意思。——以石榴开花形如星——她日后于各方面的关系,真无愧于是称。
一、为女界的明星
读圣经,女界之有信心、虔诚、爱心、谦卑、乐于服役、勤劳、济贫,堪为人表式者,原不一而足,如撒拉为信心之母;哈拿为伟人之母;米利暗为女先知;底波拉为女士师等等。其中最令人称道的,有路得与以斯帖:路得以外邦女子得为大卫王之祖母;以斯帖以贫苦孤女得为波斯王后。而且从来世界各国中的女子,多是静居家内,操井臼作女红,于史册传记亦少有记载;而以斯帖的事迹,竟占了最重要最神圣的圣经内之一卷,全卷自始至终,多是记述她的履历经过,与犹大民族的关系。所以她不但是普通女界中之明星,且在圣经内的女界中,是大放光明的:
(一)她的美德——她如何谦卑听命,身为王后,仍“遵末底改的命,如抚养她的时候一样。”(2:20)其为人不贪不求,以应得的为足(2:15),所以人皆喜爱她。
(二)她的信心——愿禁食祈祷,求得神的眷顾。
(三)她的牺牲——她情愿以死救国,“然后我违例进去见王,我若死就死吧。”(4:l6)
(四)她对于仇敌——只将敌人带到王前,不与敌人理论,不理敌人之要求,此皆为信徒对付敌人最好的方法。如敌人来攻,莫妙如将他带到主前,切勿与之交谈,不要理他;更要者即将敌人灭尽。以斯帖的为人,实在是在女界中大放光明的,无愧为女界的明星。
二、为犹大人的救星
(一)利用她的机会
当末底改将犹大人的厄运报告以斯帖时,以斯帖尚犹疑不决,不敢晋见波斯王。末底改便说:“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为现今的机会么?”是的。当然是神奇妙的预备,正是为了今日的机会,是神特为安排她到了时候可以作以色列人的救星。无所不能的神,拯救他的子民,也常是藉用一人为工具,如藉摩西领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后藉着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来作我们的以马内利,把我们从罪孽里救出来。此时正当以色列人大难临头时,则藉以斯帖施行拯救。以斯帖在未为以色列人求上之前先求神,同宫女等禁食祈祷三昼夜。以后即违例见王,幸蒙王向她伸出金杖,并应许她说:“王后以斯帖啊,你要什么?……就是国的一半也必赐给你。”
(二)利用她的机会
以斯帖进行救民族之事异常慎重,为加重请求的力量,即“请王带着哈曼赴她所预备的筵席。”在酒席筵前,“王又问以斯帖说:‘你要什么?我必赐给你;你求什么?就是国的一半也必为你成就。”’这是何等大的应许啊!但以斯帖深知经过王用戒指盖印的谕旨,是不可挽回的,所以慎重了又加慎重,即请王再带着哈曼去赴她的筵席,使王感觉到她的请求是如何郑重。及至第二次赴筵时,王又问以斯帖要求什么?即求国的一半,也必允予所求。此时以斯帖见机会一到,即放胆向王陈述所求说:“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为美,我所愿的,是愿王将我的性命赐给我;我所求的,是求王将我的本族赐给我。因我和我的本族被卖了,要剪除杀戮灭绝我们。”我所求的,“是将我的本族赐给我。”是的,耶稣所愿所求的,无非要得着我们为他所有。“我们被卖了,”可怜啊!我们真是被卖了,若非耶稣为我们付了代价,如何可以赎回呢?要“剪除杀戮灭绝我们”:这正是我们罪的结局,除了耶稣基督以外,哪里还有救主呢?
我们看以斯帖拯救民族的经过,不能不赞美神,出于他仁爱智慧的旨意,是何等希奇!
三、是东方之晨星
(一)以斯帖为东方之星
以斯帖是出现在波斯国,犹大人每以波斯为东方。当耶稣降生时,“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太2:1)说:“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在东方看见他的星”一句,应译作我们看见他的星在东方。按东方原是向着神的荣光,太阳是从东方上来,所以此时从波斯国出现的以斯帖——东方之星——竟然可以表现东方的晨星了。
(二)全民族皆难免于死罪
据哈曼在亚哈随鲁面前宣告犹大人的话说:“有一种民,散居在王国各省的民中…”等语,是不仅控告犹大几个领袖,乃是包括犹大全族,所以犹大民众皆是有罪的。正如圣经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罗3:23)“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可怕啊!死就临到众人,当时犹大民众到了哈曼所定的日子,是没有一人可以幸免的。按波斯律例,奉王名所写的谕旨,用王戒指盖上印,无人可以改变(8:8;但6:8,15)虽是专制的君王,也不能使已经判定死罪的人,得以免除死刑。故犹大民众到十二月十三日,全族必被灭绝,是毫无得生的指望,这正像世人都犯了罪,罪的工价乃是死(创2:17,罗6:23)。
(三)幸赖东方之星而得救
神的定律更是不能改变,虽天地都废去,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感谢神,幸藉耶稣基督——东方之星——我们就得庆更生了。当时犹大人在波斯既无生存之望,幸赖以斯帖为中保,而得拯救;正像主耶稣作我们的中保,使我们靠赖耶稣免罪得生。而且以斯帖也是当时犹大民族唯一的中保,除了以斯帖外,再无第二人有这种感力,使波斯王重出上谕;这也正是表明“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以斯帖按种族说是犹大人;按律法说,她是波斯人,与王是一体的;正如主耶稣一方面有神性,一方面有人性;与神与人双方皆有密切关系,始能为神人中间的中保。以斯帖为犹大人作中保,也是舍上性命,因为不奉召晋见波斯王,甘愿牺牲她的性命;这也正是代表基督,为作我们的中保,情愿为我们悬于苦架,舍生受死而不辞。如此说来,以斯帖真可代表东方的晨星了。
四、是历代的福星
以斯帖不但是以色列人的救星,她也是东方的晨星。(一)略表
那些博士们所景仰所拜访的那个在东方的晨星,如何在这漫漫长夜的世界中逐出黑暗,引进曙光,使多少黑暗中人有了希望,满了喜乐。(二)且是因着她的信仰美德,与她不怕牺牲拯救同胞的事功,足可以为人的模范。最可称美的,是圣灵把她一切事迹,始终记述,列为圣经中的一卷,使历代信徒日日诵读,此中的感力与效果,决非言语所能形容。(三)更是藉着她保全了犹大种族;日后万民的救主,即从犹大民族产出。救世的道理,是从犹大出来的。可见以斯帖于世界人类的关系,如何重大?她真是历代的福星,使世界人类蒙福不浅。
五、为我们的引路星
以斯帖这卷书,是历来叫许多人在天路上在灵道上,奋起前进的。看她为爱民族、国家,怎样的牺牲性命而不辞,“我若死就死吧”!为专诚祷告,怎样的“禁食三昼三夜,不吃不喝”;为灭没仇敌,又怎样的显有机智;这都可作我们的表率。更是在许多事上,无愧为主的预表,使我们可以藉着她更明自主的救恩,而归向耶稣。当日那“东方的星”,显在博士面前,不但博士们不辞艰苦的来到耶路撒冷,且是在博士们前面引路,“直行到婴孩的地方,就在上头停住了”,这不能不令博士们“看见那星,就大大的欢喜”因为一直地引他们见了主耶稣。感谢神,圣经中有一卷以斯帖书,历来不知有多少人因读这卷书得了光亮,认清自己该走的道路,而在灵道中直奔。当日博士们所见“东方的星”,固然作了他们的引路星,领他们见了耶稣;巴不得以斯帖——东方之星——也引领一班爱国家爱同胞的信徒,更爱主耶稣。以斯帖明星之意,她真是名实相符;地真无愧为女界的明星,犹太人的救星,且是东方的晨星。世界的福星,也是我们的引路星。星显在空中,每叫人在黑暗的夜里,生出无限的希望与喜乐。历来教会中有多少人因以斯帖出世,而得了希望与喜乐呢!
圣经每以星喻灵界,如亚伯拉罕属灵的子孙如天上的星;义人必发光如星;灵界工人又如天上的星;天使亦称天上的星(伯38:7)。以斯帖为东方之星,永远向着世界发光,但愿她的光越照越明,直至引出公义的太阳,其光仍在且永在阳光中闪铄。
第九章
朝服与木架
(6章-7:10)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句话在哈曼对待末底改一切的计划里,可得一清楚的表明。当哈曼赴了以斯帖的筵席,自以为是无上的荣耀,殊不知正是他的结局来到了。这时他见末底改仍在朝门前不站起来,连身也不动,就满心恼怒。哈曼暂且忍耐回家,叫人请他的朋友和妻子来。商议如何对付方好,说:“王后以斯帖预备筵席,除了我之外,不许别人随王赴席。明日王后又请我随王赴席;只是我见犹大人末底改坐在朝门,虽有这一切荣耀,也与我无益。”于是他的妻子和朋友,就与他同议对付的方法。
一、长夜(5:13,6:3)——最长的夜间
当哈曼与妻友计划谋害末底改,与亚哈随鲁王睡不着觉,吩咐人取历史来念的一夜,是最大的一夜,是神子民生死关头的一夜。
(一)两种感动力
1、撒但激动哈曼的心
哈曼如此谋害犹大人,他无非是作了撒但的工具;他这一切的怀恨、恶谋、陷害,莫非是由于撒但,即受了那恶者的蛊惑,使他作此不近人情,惨无人道的事。
2、神激动波斯王的心
仁爱的神,常常默然保护他的儿女。当末底改将两个太监谋杀亚哈随鲁王的事告密以后,当时虽未得什么赏赐,却已清楚记于史册,这事当然是出于神。留为现在的机会。末底改当时未得赏赐,亦毫不在意,以为是当尽的本分。这其中无非是显有神的美意,要在这时感动亚哈随鲁王的心。
(二)两人夜不成眠
1、哈曼以未除灭末底改夜不成眠
哈曼与其妻友,为计划如何除灭末底改,并如何对付犹大人,当夜即作一个五丈高的木架,以备明早求王将末底改悬在其上。谅来这夜他们不及睡觉,更是哈曼满心怀恨末底改,此敌不除灭,如何能以安眠呢?
2、亚哈随鲁以未赏末底改夜不成眠
希奇啊!亚哈随鲁王那夜何以不能睡觉呢?是因为赴筵席时喝醉了酒吗?或是因为吃饭过饱吗?或因当时国家有何大事,压在心头吗?不是的,乃是因为末底改救王有功未曾赏赐他,神要特藉此感动他的心,成为以色列民得救的机会。就如他为何吩咐取历史书来念呢?
读的人何以特特读到末底改的功绩呢? 有某解经家言:
为王读历史的人,因与犹大人没有关系,原不想读这一段,所以就将这一段书越过去;不料一展开,还是这一段;再一展开,还是这一段;则不得不挨次念给王听。究竟读历史的人,为什么这样凑巧呢?王又为什么想起来,问问末底改行了这事,赐他什么尊荣爵位没有呢?当然这一切皆是出于隐秘处的神。末底改救王有这样大功,亚哈随鲁未曾赏赐他什么,未免心中抱愧,就多多思想当如何酬报他,因而就一夜不能成眠了。
当此之时,不但按时间说,是在夜间,若按当时的情形说:不论是哈曼与其妻友的忿恨;不论是亚哈随鲁王心中的苦闷;更不论是末底改以及犹大全族的忧痛;任从那一方面来,莫不像是在漫漫长夜中,毫无光明。
二、清晨(6:4-13)——奇妙的早晨
黑暗重重,不见天日的黑夜一过,不久旭日东升,清光大来:
(一)难耐的事
此时在哈曼心中有两种难耐的事:
1、可憎的末底改令其难耐
巴不得一时除灭他,心中才痛快。五丈高的木架,既已作成,赶快将末底改挂在其上,方快于心。
2、漫漫的长夜令其难忍
当安然睡眠时,一觉醒来,不觉东方已白。此时为急等天亮,除灭末底改,则不免觉时间一刻一刻,好像故意过得迟慢,令其不能忍待。所以一到天亮,即快快跑进王的院中。
(二)过分的事
哈曼好容易等到天亮,即急速到了王的院中,不等王开口,即急欲求王将末底改挂在他所预备的架子上,但一整夜未能合眼的亚哈随鲁,要赏赐末底改的心,比哈曼还急切,所以不等哈曼开口,即先问哈曼说:“王所喜悦尊荣的人,当如何待他呢?”试听哈曼的答词。可见他是如何过分。
1、过分的自尊
“哈曼心里说:‘王所喜悦尊荣的,不是我是谁呢?”’这话真是过分的自尊,他何以知道王所喜悦尊荣的必是他呢?他何以知道朝廷以上,除了王以外就“惟我独尊”呢?这无非是他过分重看自己,轻看别人,就说了这样过分的话。
2、过分的求荣
哈曼心里既以为王所喜悦尊荣的必是他,所以他就趁机会过分地求荣耀说:“王所喜悦尊荣的人,当将王常穿的朝服和戴冠的御马,都交给王极尊贵的一个大臣,命他将衣服给王所喜悦尊荣的人穿上,使他骑上马,走遍城里的街市,在他面前宣告说:‘王所喜悦尊荣的人,就如此待他。’”(6:8-9)“穿上王的朝服,”是有了王的尊荣;“骑上王的御马,”是有了王的得胜;王极尊贵的一个大臣为他牵马宣告,是以极尊贵的大臣,为他作仆役。只是手中还没有王的金杖,即只剩下王权,还没有归他。这样的尊荣,是只有约瑟在埃及主面前独有的尊荣(创41:40-44)。
(三)意外的事
古今来每有出人意料之外的事,但少有像哈曼对于末底改者:
1、朝服给末底改穿真出其意外
把王的朝服,穿在王所喜悦的尊贵人身上,原以为必是要穿在自己身上;竟然为其仇敌,请求这大的尊贵,这真是他所不及料的事。
2、亲身为末底改牵马更出其意外——命一极尊贵的大臣,为王所喜悦尊荣的人牵马游街,这原是他自己为王献的妙计。王果要如言而行,他虽然极不愿意,也无言可辩,只得遵命行去。如此为末底改牵马游街,这真是他不及料的事。末底改得此尊荣以后,“仍回到朝门”去,安守自己的地位。哈曼却是闷闷不乐。蒙着头,急忙回家去了。即将所遇之事,对其妻友详述一番。其妻对他说,“你在末底改面前始而败落,他如果是犹大人,你必不能胜他,终必在他面前败落。”此言显出他们并非不晓得犹大人有神保护,不是人可以随便残害的。也是显出他已看明这事的结果,“你必不能胜他,终必在他前败落。”
三、日午(7:1-10)
我们看亚哈随鲁王,不能成眠的夜间,末底改仍然衣麻蒙灰地度忧苦的生活;哈曼正在商议如何进行惨无人道的计划,这真是幽暗当权的夜间。到了翌朝,末底改受了莫大的尊荣,哈曼受了难忍的屈辱,真是光暗分晓的早晨。及至晌午以斯帖仍请亚哈随鲁王带着哈曼赴宴时,就把哈曼挂在自制的木架上,以色列全族蒙了拯救。这真是是非分明,善恶彰显无隐,如日中天了。
(一)相称的报应
王带着哈曼去赴以斯帖的筵席,当然是中午,此时亚哈随鲁王仍然第三次应许以斯帖。无论求什么,就是求国的一半也必赐给她。此时以斯帖所求的,真是出乎王意料之外;所求者,不是别的,是求救自己同族的性命。妻子在丈夫面前求救命,焉有不救之理呢!此时在以斯帖的筵席上,即成了临时法庭:亚哈随鲁王为审判官,以斯帖为原告,哈曼为被告;他的良心为见证。王问她说:“擅敢起意如此行的是谁?这人在那里呢?”以斯帖即一直指出哈曼来说:“仇人敌人就是这恶人哈曼。……王便大怒,起来离开酒席往御园去了。”王如此去御园,谅为留一点时间,想想此案件应如何处理,想到自己何以轻信奸臣的话,要把一些无辜的百姓杀死,亦不免自己悔恨。此时哈曼见事不妙,就起来求王后救命。王回来见哈曼伏在以斯帖所靠的榻上,就说,你竟敢在宫内,在我面前凌辱王后吗?这话一出王口,那在左右的人真是机警,立时就蒙了哈曼的面,不但表明他不配见王,也是表明他犯了死刑,此时太监中有一人,谅来就是到哈曼家去请他赴筵席的,曾见过他所立之木架子,就说:“哈曼为那救王有功的末底改作了五丈高的木架,现今立在哈曼家里!”王说:“把哈曼挂在其上。”奇怪啊!王此时何以不请他那七个大臣来,一同商议要如何办法,竟然不假思索的,用极简单的话说:“把哈曼挂在其上”呢?因为这是他应得的果报。是与他最相称的,所以无需考虑。
(二)交替的报应
朝服与木架,是两相交替,按夜间的计划与翌晨的妄想,本是哈曼穿朝服,把末底改挂在木架上。不料竟然倒过来,叫末底改穿了朝服,哈曼自己挂在木架上,如此两相交替,真是人梦想不到的事。
(三)自作的报应
以哈曼之凶残无道,悬于木架,是咎有应得,和他甚是相称。末底改有功,竟为他制了木架;哈曼弄权竟然想穿朝服。所幸人事的后面,还有一位隐秘处的神,就将这朝服与木架两相交替了。而且此木架,是哈曼自己作成的,把他挂在上面,这正是掘井自陷。如诗篇有话说:“他掘了坑,又挖深了,竟掉在自己所挖的阱里。他的毒害必临到他自己的头上;他的强暴必落到他自己的脑袋上。”(诗7:15-16)“耶和华啊,你所管教、用律法所教训的人是有福的。你使他在遭难的日子得享平安;惟有恶人陷在所挖的坑中。”(诗94:12-13)人所得的报应,大概都是自己作成的,此时哈曼若不为末底改作木架,想亚哈随鲁王,决不会把哈曼挂在木架上,谅来亦无如此现成的木架,可以立时把他悬在上面。真的,人的报应是自己作成的。
真希奇啊!哈曼要穿朝服,竟把朝服穿在末底改身上;想把末底政挂木架,竟把自己挂在上面,明示于天下。真是他恶贯满盈,昨日还像方升的旭日,今日竟成为坠落之星了。
第十章
普珥节
当哈曼被挂在自己所作的木架上以后,亚哈随鲁即将哈曼的家产,赐给王后以斯帖。正如圣经所说:“善人给子孙遗留产业,罪人为义人积存资产。”(箴13:22)恶人“积蓄银子如尘沙,……无辜的人要分取”(伯27:15-17)。王又摘下自己手上的戒指,就是从哈曼追回的,给了末底改,使末底改代替哈曼。此时来底改与以斯帖虽各得了相当的权荣,但经哈曼手所出的谕旨仍存,犹大全族这时仍在危险之中。可见恶人死后,他的遗祸仍是无穷的。所以以斯帖又俯伏在王前,流泪地为犹大人哀求王另下谕旨,废除哈曼所传的旨意。以斯帖果在王前蒙恩,准她和末底改“随意奉王的名写谕旨给犹大人,用王的戒指盖印,因为奉王名所写、用王戒指盖印的谕旨,人都不能废除。”到了十二月十三与十四两日,犹大人即在敌人身上报仇,转忧为喜,所以就立这两日为普珥节。普珥节即占卜之意。哈曼占卜得此吉日,犹大人反以此胜敌。
一、以此日为得胜日
十二月十三与十四两日,是犹大种族的得胜日。
(一)失败中的得胜——用有形之剑杀灭仇敌
1、保全性命——用王戒指盖过印的谕旨,是不能废除的,是无论何人不能废除的。以斯帖为本族在亚哈随鲁王面前请命,求王收回经哈曼手所出的谕旨,是办不到的。此时只得另出一谕旨,可以准犹大人在那日聚集保护性命,剪除杀戮灭绝那要攻击犹大人的一切仇敌,和他们的妻子儿女,夺取他们的财产为掠物(8:12)。既同时有两个谕旨,各都发生效力,犹大人要保全性命,必须奋力争战,起来攻打仇敌。所幸的“犹大人在亚哈随鲁王各省的城里聚集,下手击杀那要害他们的人。无人能敌挡他们,因为各族都惧怕他们。各省的首领、总督、省长和办理王事的人,因惧怕末底改,就都帮助犹大人。”因此犹大人在那日就都保全了自己的性命。
2、杀灭仇敌——此时犹大人,不但保全了自己的性命,且“任意杀灭恨他们的人”。当天在书珊城杀了五百人,并杀了哈曼的十个儿子。以斯帖等惟恐仇敌有漏网的,所以又请王准犹大人在次日即十四日,仍照十三日所行,在书珊城杀了三百人。共计在各省里,杀了七万五千人。或以为七万五千数目太大,在犹大人或不至如此凶残,照七十翻译,是有一万五千人。当日犹大人无数目字,用字母代数目,如第字母代一,第二字母代二。第十字母代十,第十一代二十,第十九代一百,第二十二代四百。字母每多相似者,易于误写。且字母加点,则变个数为千数,因此手民抄录时难免有误,想那日杀灭的大都为亚玛力人,纵然七万五千为确数,亦不为过。因为照神的命令,亚玛力人本应当除灭净尽(出17:14)。
(二)得胜中之得胜——用无形之剑杀灭仇敌
1、不掠财物——按亚哈随鲁王以戒指盖印的谕旨,是任凭犹大人“灭绝那要攻击犹大人的一切仇敌和他们的妻子儿女,夺取他们的财为掠物”(8:12)。但犹大人只杀灭仇敌,“却没有下手夺取财物”(9:10,15,16)。他们所以不夺取财物,正是表明他们的人格。他们并非注重地上的财物,他们的目的,无非为复仇,绝不带强盗行为。其所以留下财物不夺取,也或是未灭敌人的妻子儿女,显出他们怜恤的心,仍将财物留与他们养生,如此动作不能不令人铭感。
2、化敌为友——王的谕旨所到各省各城,犹大人都欢喜快乐设摆筵席。“那国的人民,有许多因惧怕犹大人,就人了犹大籍。”(8:17)有许多人入了犹大籍,这真足意想不到的事,如此化敌为友,正是因他们欢喜快乐,表现出一种得胜的生活而有的感力。教会几时充满了快乐赞美,几时就大大必旺,感化许多人入天国民籍。这真是得胜中的得胜,即用无形的刀,把仇敌灭了。我们胜敌只有二法,一即灭了他;一即化了他。
二、以此日为感恩日
“我的心哪,你要称颂耶和华,不可忘记他的一切恩惠。”(诗103:2)“当称谢进入他的门,当赞美进入他的院;当感谢他,称颂他的名。”(诗100:4)犹大会众,今不但死里逃生,且是得胜仇敌,在亚玛力人身上报了仇。如此逢凶化吉,转忧为乐,怎可忘记神的恩惠,不进他的门称谢呢?
(一)聚感恩会
每逢到十二月十四、十五两日,为犹大人脱离仇敌,转忧为喜的吉日。要在这两日设筵欢乐,记念神更生之恩,末底改记录这事,写信与亚哈随鲁王各省远近所有的犹太人,嘱咐他们每年按时必守这两日,永远不废。各省各城,家家户户,世世代代记念遵守这两日,使这普珥日在犹大民中,不可废掉,在他们的后裔中也不可忘记(9:20,27-28)。犹大人肉体的生命得了拯救,尚如此欢喜感恩,永远纪念不忘;我们今日灵性生命,得了拯救,当如何称颂感谢呢?
(二)馈赠施济
他们更在这两日,“彼此馈送礼物,周济穷人。”(9:22)感谢神恩不仅在口头舌头上,更在有感恩的实行。但人对于神,究竟有何实行,表明感恩之心呢?圣经说:“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所以犹大人在普珥节为感谢神恩,就“彼此馈送礼物,周济穷人。”把自已的财物给穷弟兄,就是报答神恩最好的方法。
三、以此日作为国祈祷日
“以斯帖和犹大人末底改,以全权写第二封倍,坚嘱犹大人守这普珥日……劝他们按时守这普珥日,禁食呼求,是照犹大人末底改和王后以斯帖所嘱咐的,也照犹大人为自己与后裔所应承的…这事也记录在书上。”(9:29-32)
(一)为国呼求
普珥节是犹大人的国庆日,所有民众皆在此口欢喜快乐,“都以亚达月十四日为设筵欢乐的吉日。”(9:19)趁此佳节,不但为以往庆贺,也是为将来祷祝,所以就在这日特别为国“呼求”上主,佑祝犹太民族。一个国族,于一年中特别定规一日,全国一致地为国祈祷,这是国民最要的本分,也是有极大的效力。
(二)为国禁食
“劝他们按时守这普珥日,禁食呼求。”(9:31)奇怪啊!普珥节不是一个设筵欢乐的日子么?何以又禁食呢?乃以于亚达月十三日禁食祈祷,名为以斯帖之禁食。于十四、十五两日即设筵快乐,所以普珥节,也是个特别为国家前途祷告的日子。
总言此普珥节是个特别纪念日,犹大国族于此日逢凶化吉,即定此为快乐日,永为常倒。亚达月十二日夕,各会堂皆诵以斯帖书与会众听。十五日晨亦诵之,又念所定祷文。于诵书时,遇哈曼之名,众皆击案詈骂;遇末底改之名,言其得胜,众皆同念。约翰第5章1节所言犹大人的节期,注解家多以为即普珥节。可见犹大人世世代代守此节,亦可见犹大人视此节期如何重要。
第十一章
世荣的两面观
“虽有这一切荣耀,也与我无益”(5:13)
红尘世界,虚浮的荣耀,实具绝大吸引力。凡属血肉之子,有多步人能超脱凡尘,不与世界共沉浮呢?我们信徒既是入了灵界,属乎天界,在世界而不属世界,究竟对于属世权荣,存何观念呢?
一、人世权荣之虚浮
俗语常说,“人间富贵花间露。”又说,“富贵荣华草上霜。”传道书曾而再而三地说:“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本书所言波斯王亚哈随鲁,王后瓦实提,大臣哈曼等,更不能不令人感叹富贵荣华之虚浮。
(一)亚哈随鲁
亚哈随鲁是专制大王,从印度到古实,管辖一百二十七省。他的尊贵,丰富、权柄、荣耀可说是无以复加。当他在位第三年至第七年,据史书所载,是与希腊战争。当其返国之时,因海腰一小桥被风浪冲坏,不能渡过,即大发烈怒,命军士用鞭子击水三百下,并抛一条铁链在海中,表明海也须听他的命令。风和海果然从他的命令么?圣经记载只有听万王之王的命令立时平静(可4:39-41)。亚哈随鲁也不过徒然显他的威风而已。当战败回国后,几乎被两个太监暗算(2:21-23),幸有末底改告密,得免于难。他最不幸的,是常觉一切臣仆与百姓,皆与自己为敌,因而朝夕不安,没有一时的快乐。过不几年,即被臣仆杀害,以前所有的荣华富贵,就转眼成空了。
(二)瓦实提
瓦实提原非王后,乃王妃,第一王后名雅各史提,瓦实提以最得宠,被立为后,头戴金冠,身穿华服,有多少宫女服侍;且在宫中极有权势。当王设宴时,她也在后宫设女宴。一个王妃居然得了王后的地位,是何等的荣幸;不料“天有时刻阴晴,人有旦夕祸福。”一日亚哈随鲁酗酒乱命,瓦实提以违命获罪,竟被废弃,不准再到王前。若按当时的律例,不但被废,且须处以死刑呢!
(三)哈曼最可怜的是哈曼,当亚哈随鲁王,被希利尼战败回国后,遽然被选为波斯首相,总揽国政,爵位超越一切臣宰,凡在朝的臣仆,都须向他下拜。他自己有一日曾在妻友面前夸赞他的荣耀,说他有厚富的荣耀,众多的儿女,和王如何抬举他,使他超乎首领臣仆之上。他也曾为灭犹大人,愿捐于国库内一万他连得银子,可知他是如何富厚尊荣。但如此尊荣,仍不满足,还想穿上王的朝服,戴上王的金冠,骑上王的御马,使朝上一个顶尊贵的大臣,为他牵马游街,以眩耀他的尊荣呢!不料他一切富贵荣华、财宝产业,曾不崇朝,皆荡然一空,自己被挂木架而死。连他十个儿子也同被挂在架子上。正如圣经说:“凡有血气的,尽都如草,他的美荣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干,花必凋谢。”(彼前l:24)泡影富贵,何足令人艳羡呢?
二、人世权荣之正用
人生至大至要之事,即求神的荣耀和人的利益。我们所有的一切,莫非要藉此成功荣神救人的目的。
(一)以斯帖
末底政曾对以斯帖说:“此时你若闭口不言,犹大人必从别处得解脱,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至灭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为现今的机会吗?”(4:14)末底改真是一个有信心的人,一面他信以斯帖所以得了王后的地位,无非是出于神的美旨,为藉此使他得一个拯救同胞的机会。一面他信纵然以斯帖失掉此机会,不肯趁机拯救同胞,神必另有法子,使他们得到解脱,蒙拯救。不过以斯帖失掉机会,也就在神前失去荣耀。是的,以斯帖被选为后,诚然是“为现今的机会”。以斯帖也就趁此机会,利用此机会,藉着王后的地位,在亚哈随鲁王面前为同胞代求,就在王前作了以色列的中保,成为全族的救星了。我们各人各有神赐给我们的地位,究竟我们各在各的地位上,如何趁各人的机会,为求神的荣耀,同胞的利益呢?或是自私自利,只知浪费在自己的宴乐中,把多多少少机会都失掉了?
(二)末底改
末底改身虽被掳,心中却有大志,他不能忘怀的一件事,即如何使同胞得着解放自由。见王后瓦实提被废,以斯帖有美容,即趁机使以斯帖被选为后。尝嘱其勿将本族告诉人,以备将来为救同胞的机会。因救王有功,曾穿朝服,戴金冠骑御马,有哈曼为他牵马,在前面宣告说:“王所尊荣的人就如此待他。”游行城中,真如同波斯王出巡一样,这是何等大的荣耀呢!及至藉着以斯帖达到救同胞的目的以后,亚哈随鲁王即抬举他,使他高升作亚哈随鲁王的宰相,在犹大人中为大,得他众弟兄的喜悦。他在荣耀地位上,无非“为本族的人求好处,向他们说和平的话”(10:2-3)。末底改自从坐在朝门口为御阔,直至末后为一国的首相,地位虽不同。目的却相同,即怀念祖国,求同胞的利益;并乘机显出神子民资格,使神得荣耀。我们当如何在我们一切经过中,尽上荣神救人的天职呢?
于以斯帖书外,圣经未再言以斯帖与末底改二人之事,但犹大民族于被掳时代中,所得二位的帮助,委实不少。世荣虽虚浮,若是藉此为荣神救人的机会,也就有了价值了。
第十二章
结论
以色列人真是一个希奇的民族,是神的活见证,看圣经所载犹太历史,不论在列祖时代;为奴时代;飘流时代;士师时代}王国时代;以及被掳时代中。一切经过,无处不彰显神的奇妙作为。即今日散处天下,仍在他们的经过中,彰显有位活神。本书所论,不明言神,却处处证明他们是属神的。今言他们在本书中所有的真相:
一、是蒙拣选的子民
以色列人原是神的选民,神曾特别拣选亚怕拉罕把他从外邦召出来。圣经说:“你是耶和华神,曾拣选亚怕兰,领他出迦勒底的吾珥,给他改名叫亚伯拉罕。”(尼9:7)“要追想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和生养你们的撒拉。因为亚伯拉罕独自一人的时候,我选召他,赐福与他,使他人数增多。”(赛51:2)又说,“雅各我所拣选的。”(赛41:8)是的,以色列人是神的选民。我们信徒也足神的选民,是“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1:4)。名字从创世以来,即写在生命册子上(启3:8)。
二、是时而被掳的子民
以色列人在波斯,是因被巴比伦所掳。且是一连掳了三次:第一次在尼布甲尼撒元年,犹大王约雅敬年间(王下24:1-7;耶52:1-11)。第二次在尼布甲尼撒八年,犹大王约雅斤年间(王下24:8-17;耶52:28)。第三次在尼布甲尼撒十八年。犹大王西底家年间(王下25:7-17:耶52:29-30)。巴比伦原是世界的代表,以色列人被掳到巴比伦,正是表明信徒世界所掳。虽然是神的选民,竟然又入了世界,作世界的俘虏了。看历来教中信徒,有多少人能不为世界所掳,作超出世外,在世而不属世界的人呢?有多少人能作超世而人世,入世而超世的人呢?
三、是被分别的子民
在本书内可以看见他们如何与世人不同,他们是从世人中分别出来。“哈曼对亚哈随鲁王说:有一种民,散居在王国各省的民中,他们的律例与万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3:8)犹大人,诚然是从万民中被分别出来,在世界万民当中,究与万民不同,人也看他们与人不同;他们的生命生活。与世人确乎是不一样的,因为他们是被选的族类,是属天的子民。以色列人如此被分别。圣经说:我们信徒就是真以色列人,是按着灵性作亚伯拉罕子孙的。究竟我们今日与世人有何不同,我们的生命、生活、工作、希望、目的,究与世人有何分别呢?
我们今日是否已经圣别归主了呢?
四、是有超越性的子民
以色列人在世人中虽是被掳,却是与世人显有不同,因为他们具了一种特性,是有一种属天属灵的超然特性。有了这种特性,即不能随便与罪恶妥协与肉体情欲调和。正如末底改决不肯向哈曼下拜,俗语说:“既在矮檐下,怎敢不低头?”末底改不过一个小门卒,怎敢与全权大臣反对呢?
但他所反对的,不是人,乃是罪。是反对神的仇敌,也是神民灵性的仇敌——肉体的情欲——对于人的肉体,是永不能妥协的。就是“抵挡到流血的地步”(来12:4),宁肯死也不肯容让罪恶,也不肯向肉体屈服。末底改真是为一切在是道中求进步的人立了美好的榜样。信徒如果真要作属灵的人,决不能容让肉体——亚玛力人——非将老哈曼与小哈曼——连哈曼十个儿子——一同挂在木架上,将他们置之死地不可。
五、是被压迫的子民
犹大人既已被掳,且具有特性,不愿与世界妥协,即难免爱压迫。可怜!犹大人在波斯国:(1)是极可轻贱的——哈曼说:有一种民。不言是种什么民,在人眼里,真是看为一种无名的民族。(2)是毫无地位的——他们是在外邦飘流,无家可归,在世界人群当中是无地位的。(3)是常受压迫的——不知经过了多少艰苦患难,真如同荆棘在火焰中。以色列人被掳到外邦时,固然常受压迫,无地位,被轻贱;我们信徒今日在世界,何尝不也是这样常“受亚玛力”人的轻贱呢?
六、是受天眷的子民
可幸的,是以色列人虽然散处在世人中,虽处处有困难,却常有神权眷顾护理;仁爱的神,常伸出能力的手,随时帮助,随时护理。最奇妙的,是当患难来到时,无所不知的神,已早有准备,预为计划。如以斯帖为后,末底改立功等事,莫非神预先之安排。神真是我们的靠山,我们的磐石,我们的避难所。
七、是祈祷制胜的子民
神的子民,在世制胜的秘诀,全赖祈祷。当犹大族大祸临头,全族被剿灭时,竟赖祈祷;赖禁食祈祷;赖昼夜禁食祈祷;赖多人同心昼夜禁食祈祷;即化危为安,转败为胜,把仇敌置之死地。哦!祈祷真是我们制胜唯一的秘诀。常祈祷常得胜,少祈祷少得胜,不祈祷不得胜。
一个祈祷有力之人,就是天国的常胜军。此次犹大民族最大得胜,即胜过哈曼;所杀戮的七万五千人,大都是亚玛力人——肉体代表——我们今日信徒胜过肉欲唯一妙法,亦全赖以祈祷进行,至终把各人的哈曼——肉体
钉在十字架上,即大获全胜了。
总此书最大教训,即灵欲的交战,并灵欲交战制胜的秘诀。我们信徒,欲为灵界伟人,可不作今日的末底改,赖着祈祷,得到神的助力,把个人的亚玛力人哈曼挂在木架上,将他置之死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