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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

第十章

丰盛生命研读本

马可福音简介

10:11  

犯 奸 淫:
果 不 是 出 于 圣 经 特 许 的 原 因, 任 何 人 离 婚 再 娶 都 是 犯 奸 淫 (参 玛
2:14 注;太 19:9 注;林 前 7:15)。
换 言 之,国 家 法 律 (或 其 它 任 何 人 为 机 构)
所 允 准 的 离 婚 在 神 眼 中 并 不 一 定 都 是 正 确 而 合 法 的。

10:14  

神 国:
可 常 用 “神 的 国” 一 词, 而 马 太 则 通
常 沿 用 犹 太 人 的 表 达 方 式 “天 国”,
二 者 含 义 相 同。 可 比 较 以 下 一 些 对 应 的 经 文: 太4:17 与 可1:15
太5:3 与 路6:20 太
11:11 与 路7:28 太 10:7
与 路 10:9 (参 “神 的 国 度”
一 文)。

10:15  

像 小 孩 子:
小 孩 子 一 样, 人 应 该 用 单 纯、 谦 卑、 信 靠 和 真 诚 的 态 度 离 弃 罪,接 受 基 督 做 个 人 的 主 和 救 主, 并 且
接 受 神 做 自 己 的 天 父 (参 太 18:3
注), 如 此 才 能 承 受 神 的 国。

10:16  

为 他 们 祝 福:
督 深 切 关 注 小 孩 子 得 救 和 灵 命 成 长 的 状 况。 基 督 徒 父 母 应 该 竭 尽 全 力 地 帮 助 自 己 的 儿 女 蒙 恩 得
救, 把 他 们 带 到 基 督 面 前, 因 为 基 督 切 望 接 纳 小 孩 子, 深 爱 他 们 并 且 乐 意 为 他 们 祝 福
(13~16 节;参 “父 母 与 孩 子”
一 文)。

10:23  

有 钱 财 的 人:
“贫 与 富” 一 文。

10:30  

得 百 倍:
句 话 不 能 按 照 字 面 意 思 来 理 解。 那 些 为 基 督 的 缘 故 奉 献 一 切 的 信 徒 必 将 领 受 在 此 所 列 各 种 关 系
中 的 祝 福 和 喜 乐。

10:31  

在 前 的,将
要 在 后:

太 19:30 注。

10:43  

谁 愿 为 大:
真 正 的 伟 大 并 不 体 现 在 个 人 所 拥 有 的 地 位、 权 力 或 成 就 (42节),
而 是 体 现 在 个 人 真 诚 渴 望 事 奉 神 和 服 侍 人 的 心 态 上。 我 们 必 须 忠 心 委 身 于 神, 在 地 上 专 心 遵 行
他 的 旨 意, 不 以 个 人 的 荣 耀、 地 位 或 物 质 利 益 为 念。 那 些 成 就 神 的 旨 意, 带 领 他 人 归 信 基 督 承 受
救 恩 并 讨 神 喜 悦 的 人, 将 来 得 到 的 赏 赐 就 是 在 神 的 国 里 真 正 为 大 或 居 首 位
(参 路 22:24~30 注)。

10:45  

赎 价:
太 20:28 注 罗 3:25, 有 关 基 督 为
人 类 受 死 意 义 的 注 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