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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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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参孙的故事来研究人的自由和神的主权,是很吸引人的。参孙的故事表明耶和华所做的一切,都是为祂子民的益处,即使他们没有察觉。此外,即使祂所选的器皿刚愎自用,祂直到今天仍然满有恩典、至高无上。可是,从神完美的仆人耶稣身上,我们找不到参孙的任何缺点(罗五6-8,八28)。
附注
第1节「亭拿」的准确位置不详,但它是在犹大和但的边界(书十五10、十九43)。当时它落在非利士人手中。第3节「未受割礼的」是一种鄙视的称呼(比较十五18)。按我们现在所知的,非利士人是以色列邻邦中唯一没行割礼的。第11节「三十个陪伴」可能是要他们作护卫,因为参孙来到有潜在敌意的地区。第12节「里衣」是一匹大而长的麻布,日间当衣穿,晚间当被用。因为它用麻制成,所以品质好,价钱高。第15节「父家」指整个家庭,包括仆人(参十五6)。第19节「亚实基伦」位于沿海地带,由南到西共23哩(37公里)(参一18的注释)。第20节「朋友」(意即「伴郎」)可能不同于第11节提及的那30位陪伴的人(参十五2;约三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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