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约翰福音要义
绪 论
约翰福音向称世界最大之书,其唯一要题即生命,即永远的生命。当基督徒逃出将亡城时,其大声疾呼的口号,即生命!生命!永远的生命!(见天路历程)我们读约翰福音便可知此生命的来源与究竟。以书中所用钥字有四:即见证,信,光,生命,表明吾人必由见证而相信;由相信而得真光;既见真光即得新生命。此新生命非学说,非理论,乃是具体的,实现的,一种灵命生活。此灵命生活之渊源,即由于光,由于那真光,如言“生命在道中,此生命就是人的光”,我们所以能接受,此生命的光,是凭藉信心。全书论及“信”字逾百余次;或言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乃圣经中之爱心章;而约翰福音乃圣经中之爱心书。此信心之倚靠,是由于活泼的见证,书中言“见证”二字,逾五十余次,足征书中所载,非出于著者之理想与才思,乃是他的见证,他活泼的见证;他亲耳所闻耶稣的言论。亲眼所见耶稣的行事,与他真正的“见证”。书中记耶稣之言,用“实在”二字,计五十次,散见于二十五节圣经之内,每次皆重叠用之,如言“实实在在”,足见他的见证是真实的。
藉着道成人身的基督,把一种属天属灵的生活,表显于世,使凡信之者,共得此荣美超脱的灵命生活,此即全部圣经唯一大题。故有人常称此书为“圣经心中之心”,其意:即言福音书乃圣经之心,而约翰福音尤为福音之心,以神的心,是藉着神言(或日道)表显于世,而约翰福音,正是详切地说明基督如何以道成为人身,显显明明将神的心表显出来。凡读是书者,如果用相信的心,灵慧的眼,而洞澈神心中之心;不但藉此可以领悟神道的要义,真理的奥妙;更可以接受神丰富的救恩,灵命,与荣美快乐的生活。
约翰福音与前三福音,原是同而异,如:马太论耶稣为大卫之子一看哪,你的王(亚9:9);马可论耶稣为神之仆——看哪!我的仆人(赛42章);路加论耶稣为人子——看哪。那名(亚6:12);而约翰福音乃论耶稣为神之子——看哪!你们的神(赛40:9)。却也是异而同;英神学家佛拉(Farrar)尝言前三福音有如人看佳美风景,虽各人所行途径不同,其目的却是为去看一个风景;约翰福音好似将阳光映照在这风景以上,而大放光明,将以前暗淡阴云的气象,尽行消除,于是景色为之一变;然而山犹为前山,水仍是前水。明乎此,即可晓然此书与前三福音之异同了。
一、著书人
第四福音乃使徒约翰所写,教中人士,同声一词,毫无异议。不意中古时代之左道派,竟倡言此书非出自使徒约翰的手笔,乃后人冒名伪造。尝闻某君言:新约中惟约翰福音颇有研究之价值;然而约翰福音并非使徒约翰所写,乃是耶稣后二三百年之神学。殊不知此书之内证外证皆可考据,试即斯皮耳君(Robert
E.Speer)所言,略述之:(参世界最大之书9至13页The
greatest Book in the World)。
(一)著书者为犹太人
1、深具弥赛亚观念(1:21,4:25,6:14,7:40,10:34)
2、深明犹太人心理(4:9-27,7:15、35、49,9:2)
3、深悉犹太的礼仪 (7:37-38,18:28)居家生活(2:1-10)、拉撒路丧事(11:17
44)
4、深信犹太的宗教 犹太是基督自己的地方(1:ll)、律法为犹太人所有(8:17,10:34)、旧约的预表(3:14;6:32;7:37;8:12)等等自表其对于旧约之信仰(2:17,12:14-34,19:22,18:36-37,19:35)。
(二)著书者为犹太本地人
对于本地的知识 (1)犹太地理如约但河外伯大尼(1:28)、加利利的迦拿(2:1、11,4:46,21:2),靠近撒冷的哀嫩(3:23),提比哩亚海之大小(6:19),伯大尼去耶路撒冷约有六里路(11:18),由迦拿下迦百农去(2:12);(2)耶路撒冷名区毕士大池(9:7),汲沦溪(18:1)铺华石处(19:13),城外髑髅地(19:17),园子(19:41);(3)圣殿四十六年造成(2:20),于住棚节倒水点灯(7:8),殿里的库房(8:20),所罗门廊(10:23),殿门上的葡萄树(15:1)。
(三)著书者为目睹之见证人
1、详言个人 如腓力(6:5、7,14:8,12:21),多马(14:5),犹大非加略人犹大(14:22),耶稣所爱的那个门徒(13:25,21:20),尼哥底母(3:1,7:50,19:39),拉撒路(11:1,12),以色加略之父西门(6:71,12:4,13:2、26),马勒古的亲属(18:26),亚那该亚法的岳父(18:13)。
2、详记时期 (1)大时期如第一逾越节(2:13、23),普珥节(5:1),又过逾越节(6:4),住棚节(7:2),修殿节(10:22);(2)小时期首末二礼拜(1:39、34-35,2:1,12:12,13:l,19。13,20:1),复活之礼拜(20:26),拉撒路复活以前之日(11:6、17、39),居留撒玛利亚之时日(4:40、43,6:22,7:14、37),平日(1:39,3:2,4:6、52,6:16,l3:30,18:28,19:14,21:4,20:19)。
3、详载数目 约翰的两门徒(1:35),六口石缸(2:6),病了三十八年(5:5),约行十里多路(6:19),二百肘(21:8),一百五十三条鱼(21:11),约一百斤(19:39),衣分四分(19:23),五个丈夫(4:18),三十两银子(12:5)。
4、详述地点 对平常事的地点(1:28,3:23,4:49,5:2,10:40,11:30、54、56),对主讲话之地点(6:59,8:20,10:23)。
5、详论情形 召首六门徒(1:35-51),安得烈先找西门(1:41),几只小船自提比哩亚来(6;23),洗脚(13:l-20),在祭司长院内的景况(18:l5-27),打鱼(21:3),马利亚俯伏在他脚前(11:32),犹大与罗马兵(18:3),彼得忧愁(21:17),香气满屋(12:3),里衣无缝(19:23),裹头巾另在一处卷着(20:7)。
(四)著书者为一使徒
1、深知众徒的成见(2:ll、17,4:27,6:19,12:16,13:22、28,21:12)。
2、深知众徒的私语(4:33,l6:17,20:25,21:3-5)。
3、深知众徒的秘密行踪(11:54,18:2,20:19)。
4、深知众徒的误会与更正(2:21-22,11:13,12:16,20:19,13:28,21:4)。
5、深知耶稣的心意(2:24,4:1,6:6、15、61、64,7:1,16:19,18:4,l9:28)。
(五)著书者为使徒约翰
1、为主三爱徒之一 新约屡言耶稣与彼得、雅各、约翰三徒为密友,而形影相随(太17:1,26;37;可9:2;路9:28)。著者在本书不署己名,惟言其乃“主所爱者”(13:13、23,19:26,20:2,21:7);“此爱徒”亲见耶稣钉十字架,于十九章三十四、五节则言为这事作见证的(即著者),乃亲见这事的人。又考二十一章二十节与二十四节,可知记载这些事,就是耶稣所爱的那个门徒;并考一章十四节,他也曾亲见耶稣于黑门山变像时,所显之荣光(太17:l-8)。由是观之,著者在此三爱徒之中,自不待言。
2、为主最爱之徒 著者既列三爱徒之中,究竟是哪个爱徒呢?考约翰二十章二节所载“和耶稣所爱的那个门徒”一句,前已提彼得之名,则此最爱之徒必非彼得;又考二十一章二十至二十三节,此爱徒或活至主来,雅各既首先为道舍命(徒12:2),则知此最爱之徒亦非雅各;如此说来,此最爱之徒,既非彼得,又非雅各,非使徒约翰为谁呢?
按圣使徒约翰,父西庇太业渔为生,母撒罗米为主母之姊妹(参19:25;太27:56;可较15:40);兄雅各首先殉道(徒12:2);主在十字架时曾以生母相托(19:26—27);迨主升天,尝为耶路撒冷教会柱石(加2:9),后居以弗所治理教会。相传豆米典王曾捉之至罗马欲投于沸油鼎中,临时凶手忽相顾失色,竟不敢施刑。后仅将他流于荒岛,时约主后九十五年,在岛作石工,而得见拔摩异象。豆米典王死后,释回以弗所,寿至九十八岁而卒;是约翰虽为主徒中之最幼年,却为享寿最高者。
二、受书人
本书乃为异邦教会而作,故书中所论关于犹太的国俗、习惯、地名、人名等,必详加注明(参1:39、43,2:6,4:9,5:6);且屡称本国民为犹太。考基督福音,宣传之次序,亦适与四福音的次序相合,如:先传于犹太(马太)。继传于罗马(马可),再传于希利尼(路加),终传于世界各地各方之信徒(约翰)。可见本书不但总括前三福音之要义;亦且总括前三福音之信徒,即达于犹太、希利尼、罗马以及各地各时的教会。
三、著书时地
古教会相传,谓使徒约翰于暮年,驻以弗所时写此书。如爱仁纽(Irenaeus)言主之使徒约翰,即在耶稣胸前者,在亚西亚的以弗所著第四福音。故此书发现在前三福音之后,其时耶路撒冷已遭毁灭,约为主后九十至百年之间。迨约翰去世后,有人增补二十一章,或二十一章之二十四、五节,以传于世。
四、书之宗旨
著者已于二十章三十一节,言明其写书之宗旨:“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在这一节书内已清楚地说到:(1)他所写的是什么?但记这些事——耶稣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记在这书上。(2)他写这些事是什么目的?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3)我们如果信他得了什么?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我们在此所当注意的,有三要字,即:记(见证)、信、生命。著者所以“记”这些事,为的是证明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好叫我们“相信”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其“记这些事”,并未从事辩论,以证实他的宗旨;不过是历述耶稣所作的事工,所行神迹,表明耶稣为神的儿子;使凡信他的,可以从他得着生命。而且书既发现在前三福音之后,其记述耶稣之事,自不必与三个福音重复,所记二三相同的神迹,是为与其宗旨有关。更以当时教中有许多异端发生,其言论之间,则不能不加以辩证。故其所写道义,颇含哲理意味,而为神学的哲学,或为神学之灵学,如其所用名词与标题,为道,光,生命,道路,真理,活水泉,生命粮,好牧人,葡萄树等。足以表显其所发明,实为深邃奥妙,属于灵性生命的福音。或谓上帝曾用彼得创设教会的基础,任用保罗脱除犹太旧教的捆绑,又藉用约翰讲明神道奥义,而发展信徒的灵命生活;神的旨意,真是不可思议的。
质言之,本书宗旨可一言以蔽之,即生命——因信基督得生命——见证这些事为要叫你们信了他,因他的名得生命,于书之引端,即开宗明义地讲到“生命”;于书之结束还是一再申明说到“生命”;得此生命的妙诀,即在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所以书之起始,即“道就是神”;而书之结论,即“我的主我的神”;既已信纳耶稣为主为神,即是与此生命的渊源相通连,其作证的目的就达到了。
五、书之章名
(一)见证章
(二)迦拿章
(三)尼哥底母章
(四)撒玛利亚章
(五)三十八年章
(六)生命粮章
(七)生命水章
(八)生命光章
(九)胎生瞽者章
(十)善牧章
(十一)拉撒路章
(十二)希利尼人章
(十三)晚餐章
(十四)保惠师章
(十五)葡萄树章
(十六)圣灵章
(十七)祈祷章
(十八)客西马尼章
(十九)钉十字架章
(二十)复活章
(二十一)提比哩亚海章
六、书之分段
(一)有分两段者
1、论道公然之表显(1-l2章)
2、论道隐然之表显(13-21章)
(二)有分四段者
序言(1:1-18)
1、对众宣传(1:19-4:54)
2、犹太反对(5-12章)
3、教训门徒(13-17章)
4、死而复活(18-20章)
结论或补录(21章)
(三)有分六段者
序言(1:1 18)
1、预备之工(1:l9-2:ll)
(1)施洗约翰的见证(1:19-34)
(2)首六门徒的见证(1:35-51)
(3)第一神迹的见证(2:1-11)
2、开始之工(2:12-4:54)
(1)耶路撒冷的见证(2:12-3:21)
(2)犹太地的见证(3:22-36)
(3)撒玛利亚的见证(4:1-42)
(4)加利利的见证(4:43-54)
3、显然之工(5-ll章)
(1)耶路撒冷的神迹——开始反对(5章)
(2)加利利的神迹——危机潜伏(6章)
(3)耶路撒冷的节筵——显然攻击(7-8章)
(4)第六神迹——领袖寻衅(9-l0章)
(5)第七神迹——公会计谋(11章)
4、末后之工(12章)
(1)信心的表现(12:l-36)
(2)不信的定案(12:37-43)
(3)耶稣的论断(12:44-50)
5、训徒之工(13-17章)
(1)爱心的服役(13章)
(2)安慰的训言(14-16章)
(3)大祭司的祈祷(17章)
6、得胜之工(18-20章)
(1)被捉(18章)
(2)被钉(19章)
(3)复活(20章)
结论(21章)
七、书之特色
约翰福音在新约中,具特别体裁,用意用笔,均极超卓,义理深刻,文字畅达,带哲学色彩,为灵道渊源,堪称含史传性质的神学原本。其最特殊的,即专注耶稣属灵之行述,俾吾人可以循此属灵之道路,而登灵界圣城。故其述耶稣之出身,特论其灵性的谱系,是从太初与神同在的,是以道成人身的,非同前三福音,仅言其肉身之谱系而已。此“道成人身”一言,即全书的精义,以全书所论,莫非由此一言的荣光所反射;吾人若能据此线索,以探索真理,而抛弃一切虚拟的空想,庶可得完美的结果。
(一)以道成人身给我们一个明了的上帝观“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么?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耶稣既是道成了人身(道就是神),住在我们中间,我们自然可以从他得一准确的上帝观了。
我们固然可从自然界,窥见上帝的权能、智慧、尊贵、荣耀;但自然界所表显的,非有人格的上帝,只能感发人的畏惧与景仰,究未能将上帝的真像表显于人。所以世上仅凭自然神学而观察上帝的,大都感觉上帝去人甚远,对于人类,或漠不关心,或以上帝是严厉的、残忍的,甚至以上帝是无位格的一种能力而已。
道既成了人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自然可以在耶稣基督里,看见那不能看见的上帝,是如何怜爱世人,表同情于世人,甚至甘愿居于罪人的地位,而为人舍生受死,且是与人切近,为我们看不见的朋友,也是不可少的,最急需的朋友;用他无量的爱情与权能,谋求我们的幸福,以为我们随时的帮助与能力;是我们生命中唯一的仰赖、信托与快乐。
(二)道成人身给我们一个活泼的灵命观,道成肉身,即神化身为人,神在人里面,人在神里面,神而人,人而神,具有人格的神格化的生活;道成了肉身,道就是神,因而我们在耶稣身上,即可显见此神人一贯的灵性生命,是如何神圣的、高尚的、荣美的、奇妙的,却也是实现的、真确的,一种懿美而纯全的生活。虽是超世的,却也是包含伦理道德的。
在拿撒勒人耶稣身上,固然可见此灵命生活的实现,在我们人类的心灵内亦确有神人相通相联的可能;以人原照神像而造,在人的灵府内,确有一个神人交会的所在,凡与永远的灵源相通的,他的心灵也就成了一个不涸的灵源;如耶稣言人若喝了我所赐的水,必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并要在他腹中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直涌到永生;此充满圣灵流出活水的生活,即是丰盛荣耀的灵命生活了。
此灵命生活的伊始,是由于圣灵的新生(1:13,3:5)。此新生命,即基督活在心灵中的生命(6:68,17:3);也是与圣父圣灵息息相通的生命(17:23-24)。果有此灵命,亦必渐长至基督的身量(弗4:13);而为基督化的基督徒一一我若活着就是基督(腓1:21)。
(三)道成人身给我们一个高尚的人生观,道成人身,乃表显最高尚完美尊贵的人格,耶稣即完人之范。上帝造人的目的,可在耶稣身上显出,并在耶稣身上成功,耶稣尝自称为人子,是为普世人群之人,将人类本性的真美,在他身上表显出来,他是一个真人,是上帝照己像所造原人的真本,是一个肖乎上帝、与人类本性与上帝德性融洽为一,在人性里,显出神性的德能与荣耀的一个神圣伟大的人格,是历史上空前绝后的人格,也是凡世界人类应有而必有的人格。
具此高尚人格,方能不染于罪,不溺于俗,去渡那圣洁完美的超世生活。方能满具牺牲服役的精神,以与上帝相通的爱,去实行非以役人,乃役于人的人道主义,利他主义。方能不以与世界接触,所遇的试诱、厄难、险阻,而萌退志,以致不能贯彻其己立立人、己达达人的目的,方能一视同仁地、与一切劳苦负重担的同胞共表同情,藉着为人活而为主活,藉着服事人而服事神。似此超世而入世、入世而超世:在世界而不属于世界,不属世界却能福利世界的人生,方无愧于真人类的人生呢。
(四)道成人身给我们一个准确的来世观,人的永生观念,原是以永生的上帝为靠托,假若无永生上帝,人的永生观念,皆属子虚;幸因道成人身的耶稣,表现其于道成人身期间,不过为其生活过程中之一小段,他是从“太初”就有的生命的道。从“未有世界以前,就与父同享荣耀”。一旦飘然而逝,并非归于寂灭,不过是另入一个灵世界而已。父啊!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现在使我同你享荣耀。
在耶稣的生活里,不但给我们一个永生观念,他也是我们永生的渊源。如言“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又言认识你是独一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所以凡在耶稣基督里,有新生命的人,莫不是已经入了永生界,那永活的灵泉从他的心灵中涌起,自必一直涌到永生里。
以上所说的上帝观、灵命观、人生观与来世观,乃一切哲学家与神学家的四大重要问题;幸因耶稣道成肉身,不但于此四大问题,皆给我们一个清楚的答案,且是因他的救恩德能,使我们身履其境;由清楚的上帝观,而与上帝相感通,自然可以实验我们的灵命观,而得一个身入灵界的活泼生命。既有活泼灵命,当然可以实践,那超圣高尚的人生观,显出爱人济世的伟大人格。果有此高尚人生,即是为来生渡今生的人生,以此人生渡此今生,也就是已经入了永生界,而为来生渡今生了。
第一章 书之引端(1:1-18)
第一章一至十八节,是著者所写的引端,此引端已将全书的计划与宗旨,表显出来,与他在本书二十章三十一节之结语,是很相合的。在此引端内已将基督之本源、之作为、之救世工夫,以及信徒所得的权利、生命等,言简意赅地说得极清楚。假如著者不再说明他写书的宗旨,我们也可由此推测出来。历来神学家,每称此引端为圣经中最高尚的一段,我们如果深明此段要义,必如看见天开了,可以看到神的隐密处;而且对于救道的要领,足可以恍悟于心了。此引端内的要旨,即“道成了肉身”,其讲明道成肉身的经过,用三个字说明,即:
一、是道就“是”神(1节),言道未成人身之前。
二、成道“成”了肉身(14节),言道成人身之时。
三、表明道将神“表明”出来(18节),言道成人身之后。
此三字是论道的三个过程:
一、道未成人身以前本有的性功(1-5节)
道之一字(或日言),其意义即指上帝的理智,思想,心意的表现;因上帝所有的智慧、知识,都隐藏在基督里(西2:3),今藉基督表显出来(林前l:24;弗3:11)。故在本书即用为耶稣的代名词。以明耶稣与上帝的相关。
(一)道之性体(1节)
第一章一节,乃圣经中意义最高深,最紧要的一节。
1、道之永在(首句) “太初有道”:是言道于无始之始已存在。——于创立世界以先,已与父同享荣耀(17:5)。“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西1:17)。
2、道之品位(次句) “道与神同在”:乃言道是有位格的,是与神联合,并与神同在。此同在之意,也是说上帝并非孤独寂寞,乃是父子相联相属而同德同工的。
3、道之神格(三句) “道就是神”:是说道不是被造的天使,或是被赎的人类,乃是与上帝同尊同荣的。道就是神。
(二)道之功能(2-4节)
1、对于神——是从太初与神同在的(2节)
本节似重复上节次句,其实不然,以此节说明道不但是与神同在,也是永远与神同在;从未有一时不与神同在。并非与亚来玉党所言,道是神在万物以先,首称创造的;果如此,如何能言太初与神同在呢?我们参箴言八章二十二至三十一节可证明“太初有道”,于撒迦利亚书十三章七节。可证明“道与神同在”,而为神的同伴。
2、对于物——是万物的创造者(3节)
“万物都是藉着他造的”:是说创造之工,概由于耶稣基督,耶稣并非次于天父。圣经言,“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来1:10),曾藉着他创造诸世界(来1:2);万有都是他造的,也是为他造的(西1:16)。而且“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此言若是没有他。就没有造物;却也显出不是他单独创造的,创造是三位一体的同工。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5:19)。
3、对于人——是人生命的来源(4节)
耶稣基督是生命的根源,他就是我们的生命,在基督以外无生命,所以说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对于人的关系,正如太阳与万物的关系,万物非阳光不能生活,人无耶稣的生命亦不能生活;惟有蒙主恩光的煦育,灵光的启导,真光的照临,方可有分子主的灵性生命呢。
4、对于罪——为黑暗中的亮光。凡黑暗中的事,皆是罪,此生命光,正是把一切暗昧罪孽皆显出来;所以说,“光照在黑暗里”,但是“黑暗却不接受光”。按“光照在黑暗里”一句,是用现在的语气,指明这光现在仍继续的照在黑暗里;而“黑暗却不接受光”一句,是用已过的语气,显出黑暗不接受光,是从历古以来的常事;所幸黑暗从来不接受光,而光却还是照常的照在黑暗里。
二、道既成人身时世人的对待(6-11节)
本段与上段是一气的,上段论道原有的性功,与神与人的关系,本段则论道入世以后的情形。但上段是以“道”字表明耶稣,本段是用“光”字表明耶稣。
(一)忠仆作证(6-8节)
著者在此只言约翰而不言施冼的约翰,是自谦之意;以为当时教中只有一个约翰,是出名之人,无须以“施洗”二字区别之。约翰的职务是专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且只是要为光作见证,他的本分就是见证耶稣,并非是为见证自己。正如彼得在五旬节,“用许多话作见证”(徒2:40);使徒保罗的职务,也是为对犹太人与希利尼人作见证(徒20:21)。其如此作证,无非是为叫“众人因着他可以信”。凡基督的真见证人,亦皆是由“神差来的”若不由神所差,必不能为主的善证(加1:1;来l:4)。
(二)真光普照(9节)耶稣是真光,是普照世界的真光,不论是犹太希利尼,是为奴自主,是男是女,莫不同被主的真光照临。正如太阳的普照大地,其不见太阳亮光的,只因他个人闭眼不看;人虽闭眼不看,而太阳的光,亦未尝不依然照亮他。人不得见基督恩光,亦莫非是因为“无知的心就昏暗了”(罗1:21;约3:19);但不问人看与不看,基督仍然是真光,是照亮世蜀的真光,除基督以外,再无照亮罪人心眼的真光。真光之意:一则表明耶稣不是旧约礼律豫表之光,叫人有些模糊不清,他是那美事的实体,他是真光。二则表明耶稣不是异教虚假之光,领人走往错路,他是真光。三则表明耶稣不是假借或反照之光(如月之反照日光),各国圣贤及基督信徒,莫不显有一线之光,其光之来源,皆是受自耶稣,而反照于世;耶稣乃是众光之源,他是真光。
(三)人世否认(10-11节)基督未降世之先,从太初的时候,他就是创造并护理世界的,可惜世界不认识他,“将神的荣耀变为偶像”(罗1:21-23)。他已临世,由童女生而为人,以验旧约圣经所言,那些熟读旧约的人,竟厌弃他,将他钉在十字架上;而且他的真理救恩,无论传至何方何地,按国家民族而论,总是不肯接受他。“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不论是他自己所造的世界,他自己特别教训的子民;他自己的圣殿;他自己在人心中所甄别的灵府,皆是不接待他。按人业已败坏的本性,是绝对地不接受他,且是对于他,有种种无理的,怀疑的,厌弃的,迫害的举动。
(四)信者得生(12-13节)
按世界,或按种族国家而论,固不接受基督,但此世界当中,未尝无一部分人接纳信从他,而得成为神的儿子。l、接待他的方法,即信他的名(12节)。得救生活,即信心生活,信心的实际,不是徒然信服或信从,乃是的确接纳耶稣而靠托他为个人的救主。2、信纳的成效,即有权柄作神的儿子(12节),按“权柄”二字。或译权利,或利益,乃言人因信耶稣即有作神儿女的权利。人作神的儿子,自然必靠主,因有信而有权柄胜罪欲,敌恶魔;且受了印记,为得基业的凭据(弗1:l3-l4);但是最大的权利,即因成为神的儿子(加3:26)。3、得作神儿子的实际,是因从神而生(13节);作神儿子,并非名义上的事,乃是实际上的事,是因从神而生,而有的生命,即新生命。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生在教会中,未必是真有生命的人。“不是从情欲生的”,假若人从主,无非为随其情欲,决不能得新生命。也“不是从人意生的”,凡只随人意的规定,而为教徒的,多是表面的教徒。惟有从神而生的,才是神的儿女,因父子的关系,就是生命的关系。
三、道已成人身后特殊的表现(14-l8节)
道成肉身,乃基督教最深奥,亦最重要的道理,人非领受此道,不能进入恩典真理之门。“道成肉身”,即说耶稣“是神是人”,是神而人,亦人而神。
1、耶稣具完全的神性道虽成为人身,将他的神荣,暂时舍去,取了奴仆的形状,成为人的样子;但他仍然具有神的完全德性,与权能,他虽然自天而降,却仍旧在天,他仍是上帝。
2、耶稣具完全的人性“众子既有血肉之体,他降世也有血肉之体”,“他诸事与众弟兄相同”,他确实是人。
3、耶稣具神人二性耶稣有完全神性,也有完全人性,此二性未相混相化,或相疏而不相凭,耶稣虽具二性,却是一位。
4、耶稣具人性而无罪 耶稣虽诸事受试探和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他是完人之范。
耶稣所以成为人身,据圣经所言其原因不一:
1、为生在律法下(加4:4),他非生在律法下,不能代我们守律法,而为人完全律法的义。
2、为人灭除罪身(罗8:3)。
3、要为人制胜死权(来2:14),非耶稣受死,不能将死权取消。
4、得有人的经历,而为人的大祭司(来2:17-18)。非诸事受试探,不能善于体恤我们的软弱。
5、为人立完美标准(腓3:14;弗4:l3),耶稣的真人格,即人类完美标准。
6、使人为道所化(罗13:14),道成人身,而后人始成道,而为基督化。
7、使人复回原尊(来2:11),道成人,表明人与道是“出于一”的。在本处所言是论耶稣为以马内利,住在我们中间的关系:
(一)为神本体荣耀的真像本处一而再地说,“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14节),“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18节),神不是高高在上与人不接近的,乃是住在我们中间的,他的性德与功能,完全显给我们看;若非道成人身,那神乎其神的上帝,人如何得见他的真像呢?他就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来1:3)。将父活现出来。
(二)为人灵需丰富的供给
以上既言我们因信耶稣得灵性生命;一个得了生命的人,他的生命,需要什么供给呢?
1、恩典丰富
因耶稣基督成为人身,作了人的救主,使我们从他得着属灵的生命,无量的慈爱,完全的救赎,随时的帮助,真是足乐我心。凡在主慈爱恩惠中工作生活的,莫不深深觉得,“我们从他丰满的恩典里,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他的恩典真是够我们用的”。
2、真理充满耶稣基督就是真理,他的言语是真理,行事是真理,他所讲的是真理,从他而来的救恩是真理,他证上帝如何爱罪人是真理。“神丰富的智慧知识,都隐藏在他里面”。现在藉着道成人身,向我们显明出来的,莫非是真理。此真理,此充满的真理,真是我们灵命生活所急需的。
从摩西而来的律法,不能满足人灵性的欲望,以律法是使人知罪,是定人的罪,是叫人在神前战兢恐惧,不敢就近神的座前;所谓礼仪之律,亦仅为美事的影像,终不能使人靠此而得以完全;耶稣基督的恩典真理,却是丰丰富富,充充满满的,饱足我们的心灵,使我们得有极满意、最快乐的生活。
耶稣何以称为道或为言呢?什么是言语的起源?此一章一节与创世纪一章一节有何同与不同之处?道成人身是否为神救世的妙法呢?假若能有他法救世更妙,神还用此救法否?耶稣所表显之上帝,是否我们所需要的上帝呢?读者是否已为神所生呢?是否已经充满了基督的充满呢?
第二章 约翰作证(1:19-36)
著者原系施洗约翰的门徒,当约翰作证时,谅著者亦在场,后因其见证跟从基督。书中极注重施洗约翰的见证,故言及其名十有九次。看其所论,可知施洗约翰所受唯一的使命,即为主作证;其所传信息,即“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当时犹太受制于外族之日已久,因而希望弥赛亚来拯救之心日切;且已历数百年无先知兴起,故约翰一出世,其见证极令人注意。
约翰作证之法,亦不一等:一则普通宣传,并为人施行水礼,藉此使人悔改,以便为主预备道路,即将高高低低弯弯曲曲的路,皆填平修直,以备基督来临。二则特别教训门徒,不但助其宣道与施洗,更为启其信仰与灵慧,以备迎接弥赛亚。如圣经所载,可知其曾教训门徒祷告(路11:1);与门徒举行禁食(太9:14);其门徒对于他颇有忠心(3:26)。其工作亦极有效力,非但当时领多人归主,迨日后保罗传道时,以弗所城中尚有约翰的门徒不少(徒19:1-7)。
约翰的见证所以最有价值:一则因为他是神所特遣,为主的先导(玛4:5;太l7:11-13;路l:15-17)。二则因他与耶稣关系最易与主相识。以其为耶稣的亲属,谅自幼小即与耶稣相识,对于他个人与耶稣降生事,皆系弥赛亚之朕兆,其于家庭中,必豫闻知。三则因他的声誉,当时人皆承认他是先知(太21:26)。四则蒙神特别赐一证据,使其开放灵眼,明认耶稣确为要来的弥赛亚(1:31
34;太3:16-l7)。他本是“点着的明灯”(5:35),使人从他的见证,对于基督有一种新观念。
约翰对于耶稣所作的见证可分两个时期:
1、即主受洗以前的时期——于首三福音中详载其事。
2、即主受洗以后的时期——于本福音内,详载其事。于
主受洗以前所作,多系预备人心为初步的见证,于主受洗以后所作,乃直接将耶稣介绍于人,为进步的见证。试言约翰于基督受洗后所作之证:
一、对于耶路撒冷的委员(19-28节)
犹太议会原是对于宗教信仰负责任的,他们听见施洗约翰出而宣道,即派人去调查;所派委员。遂往问约翰说:“你是谁?”“你是以利亚吗?”“是那先知么?”“你到底是谁?”“你自己说你是谁?”约翰的答辞是说:我不是基督;也不是以利亚,也不是那先知;我不过是旷野的人声。我来是为修直主的道路,是为弥赛亚作见证,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约翰在此段内一方面显明他是谁;一方面显明他所见证的是谁。
(一)他自己是谁
先答复耶路撒冷的委员的问言,用消极的说法说,“我不是”,一则明说他不是基督。二则说他不是以利亚,虽按天使的报告(路1:19),并耶稣的见证(太17:ll-13),约翰就是以利亚,但约翰不过是以利亚的预表,究竟他不是以利亚。三则说他也不是“那先知”,犹太人所希望的“那先知”是谁呢?解经家多指摩西所预言的那位先知,“你们中间要兴起一位先知像我”(申18:15)。此言那位先知,即指耶稣基督。但上文已明言不是基督,何以又重复地说不是那先知呢?所以解经家,也有以“那先知”指以诺言,以犹太人每希望未尝死味而升天的以诺,还必要再来。既用消极的说法“我不是”,以后又用积极的说法“我是……”我不过是“旷野”的“人声”——即奉神使命所传之声,是极关重要,乃人不得不听的。但人可只闻此声,而不必知其人,从来传道人的失败处,即表扬自己,遮蔽了耶稣;自己愈隐没,耶稣愈彰显;故言我是旷野的人声。当时约翰固然是在犹太旷野传此佳音,却更以犹太人的心田已荒芜如旷野,不论此呼声多大,听者仅属藐藐。其所以用水施行悔改的洗礼,无非为预备人心,自远不如
圣灵的洗。
(二)耶稣是谁
l、言耶稣即先知以赛亚所预言的(23节)
他自己既是作耶稣先导,为耶稣修路,自然所见证的,就是先知所预言的弥赛亚了。
2、言耶稣不是俗眼所能认识的(26节) “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议会所派委员,对于旧约所论耶稣的事,当然是很熟悉的;他们对于弥赛亚的盼望,也是极热切的;当日谅已见过耶稣的面;何以说“你们不认识的”呢?“道成人身”,作了“拿撒勒的木匠”,正是神智慧中的智慧;非用灵智慧眼,决不能认识耶稣之所以为耶稣。耶稣曾为此感谢天父说:“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太11:25)
3、言耶稣是极尊贵的 我所见证的那位,“虽是比我后来,却是在我以前,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此大先知为耶稣仆役尚不配,也是真不配;如此可见耶稣的尊贵,此不配为主解鞋带的心,乃主真仆必有的存心。此次约翰施洗作证之处,是在约但河外的伯大尼(非靠橄榄山的伯大尼)。
二、对于当时的群众(29-34节)
施洗约翰可谓真确认识耶稣的,不论他的人格、他的地位以及他对于耶稣知识,皆有为耶稣善证的资格。
(一)证耶稣为上帝羔羊(29节)
说耶稣为羔羊:固然指其温柔、善良、忍耐的性格与态度,却更是指其除去人的罪孽;是“神的羔羊”。耶稣基督真是神的羔羊,当日亚伯拉罕献子为祭时,曾言“献祭之羔,神必自备”(创22:8);耶稣基督正是神自备的羔羊。以色列人出埃及时,以羔羊血涂门楣,即免长子死亡,耶稣基督乃神自备的逾越节羔羊。圣殿中常献羔羊为祭,以除人罪,耶稣基督正是美事的实体。先知以赛亚曾清楚说明,上帝羔羊的牺牲(赛53章),更是在大赎罪节所备之那只羔羊,一被杀代赎人罪,一归亚撒泻勒以除去人罪,耶稣基督对于我们罪孽的关系,正是这两只羔羊合一的表示,他不但是代赎人罪,也是背负人罪,除去人罪。他不但是为人死,也是替人死;他是将我们的罪完全代赎,非仅代赎一半,他是“除去”我们的罪。他也是为世界人类赎罪。不仅为一族一国人类,在他的救赎之下,是无分别无限制的,他是除去“世人”罪孽的。
(二)证耶稣为人灵命起源(31-33)
约翰对耶稣为弥赛亚,谅早有定见,自从见圣灵降在耶稣身上,即对耶稣更有一种新观念。起先未尝不认识他,此时因为“看见了”就见证耶稣“用圣灵施洗”。所言圣灵的洗,不是外表的,礼仪的;乃是心灵中,关乎里面的人,或是真人的灵性生活中,至要至大的恩赐。惟耶稣能用圣灵给人施洗,人若仅受水洗,未受灵洗,他的灵性生命,决不会健全有力,表彰神荣的。上段言耶稣为羔羊除去人罪,本段言耶稣用圣灵为人施洗,若是人能实验这两样,耶稣在他身上的救恩,就完全了。读者须确知耶稣不但是背负人罪,他也是施人灵洗,人若仅蒙耶稣赎罪,尚未受灵洗,不过得了救恩的一半。圣殿外院有两件圣器,即祭坛与铜盆,一表赎罪,一表灵洗。祭司为人行洁净礼,先抹血,后抹油,也是表明吾人得成圣洁,不但洗在主的宝血内,还须洗在圣灵里。当日以色列人归了摩西,是“在海中与云下受洗”;我们要完全归主,亦非在海中云下受洗不可。
(三)证耶稣为神圣子(34节)
约翰既知耶稣为上帝羔羊,除去人罪,为人的救主;又知耶稣以圣灵施洗;因而对于耶稣有最清楚的眼光,说:“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神的儿子,”他就是上帝。
约翰在此见证耶稣是除去人罪的羔羊;是以圣灵为人施洗的牧师;是神的儿子;我们今日如何能有这样为主作证的资格呢?传道士在他个人的生活上,未实验耶稣为赎罪之羔羊,尚未身受圣灵施洗,如何能证耶稣之所以为耶稣呢?
三、对于自己的门徒(35-36)
施洗约翰自知其事工无非为主作证,引领人归向基督,连他自己的门徒,亦愿介绍与耶稣门下,其介绍之方法:
(一)高举上帝羔羊 “看哪!这是神的羔羊”,此一言,即历来为主作证者,引人归主的秘诀。人若未将耶稣高举人前,未叫人看见基督,未叫人看见被杀的羔羊,决无感人悔改归主的能力。传道人无论讲何奥义深理,而且他所讲的无论如何动人听闻;若是未将基督高举人前,叫人举起信心的眼,仰望被杀的羔羊,他的见证皆是空的。当时约翰与两个门徒,一同站立,适见耶稣于荒野大获捷胜,后重返受洗处,更于众人中间行走,却无人认识他为要求的弥赛亚,人虽未见,神的仆人却看得明白,遂对两个门徒见证耶稣说:“看哪!神的羔羊。”
(二)绝无为我观念
传道人最大的目的,是介绍人归主,不是引人归己;是领人作主的门徒,不是领人作自己的门徒。常见教会中每有挂名教友,可称为某牧师的门徒,究不可称为基督的门徒;以传道士所作布道工夫,无非领人归己门下,究未将上帝羔羊指给人看,使他归从基督。施洗约翰则不然,当他与二徒同在时,一见耶稣来,就把他们介绍给耶稣说,“看哪!神的羔羊”。可见其召徒目的,非为己乃为主,其平时与主相处,朝斯夕斯,训以悔改福晋,亦无非为预备其心,终归耶稣门下,以实行其“他必兴旺,我必衰微”的志愿。此亦引人归主之秘诀。
约翰果有为主作证的资格么?读者果有何法可以驳倒约翰的见证?约翰为主作证,仅寥寥数语,是否足以领人得救呢?到底何为耶稣之善证?未亲见基督,未实验基督救恩的见证,你想是否基督的假见证呢?
第三章 首次召徒(1:37-51)
耶稣基督来世的最大目的,乃救人脱罪得生,创立天国于世。其宣传工夫,多在造就使徒,加以特别训练,以备承当宣教大业。本章所论,即其选召首六使徒之事,与马太四章十八至二十二节所论不同,以本处所言,乃初次召之,马太所言,乃二次召之。其初次召收六徒一事,可为个人传道的好模范。
一、首先归主的约翰安得烈(37-40节)
首先归主之二徒其一乃西门彼得的兄弟安得烈;其余一位未言姓名,但观全书,可知即著者约翰,以其屡次说到本身而不言姓氏(13:25,19:26、35,20:2,21:7、20、24),系自谦之意,亦循当代著作通例。
(一)约翰之介绍(37节)
约翰既对众人见证耶稣为真理,为救主,为弥赛亚,为神子;其门徒心中所受感力,自比常人尤深。当他对议会委员作见证之次日,于群众中为主作证时,尝言“看哪!神的羔羊”,不以当时未见成效而灰心。于再次日,见耶稣来,仍用此言对门徒作证说,“看哪!神的羔羊”,那两个门徒即“听见”了他的话。可见此紧要证言,不但是当一而再地讲,亦当随地随时随人而讲;虽未必每次言讲皆生效力,但终必有好收成,如二使徒既“听见”了约翰的见证,不但二人即时归了基督,并且各自出去引其兄归主,一言的感力,岂有限量呢?
(二)个人之寻求(37-38节)
二徒一“看见”并“听见”耶稣是神的羔羊,有若病人见了医生,亡羊见了牧人,从他们那切慕痛楚,急待医愈的心灵中,表示一种诚恳归服的欢迎,随即“跟从”耶稣而去。耶稣一转身看见他们跟从,即深明他们的心意,因而问他们说,“你们要什么”?不问他们何所往?也不问他们何所为?而竟用慈爱的声音问他们“何所要”?意即你们跟从我,有何目的?他们随即应声说,“拉比在哪里住?”是不仅愿意看见耶稣的面,听见他的话,并愿与主同住,而深蒙主的教训与拯救呢?
(三)耶稣之接纳(39节)
二徒跟从主的来意,不过为求耶稣指明他的住所,好趁机会去谒见,或与耶稣约定时间,以便叙谈;不意耶稣竟开言允许说,“你们来看”(现在语气)!即现在来,无须迟延时日。假若他们不即时去,待次日耶稣即往加利利(43节),未必不失掉得识耶稣的机会。耶稣所许既过于所求,他们那一天“便与他同住”,作密切的谈话,自是异常荣幸,人得与耶稣同住,真是福乐中的福乐。二徒因那一天与主同住,遂成为他们灵性生活的诞辰,真是可记念的;著者写此书时,已逾六十载,仍记得是何日何时,如“再次日”,“时约申正”等语;可知他以会见耶稣的日期,与时刻,实为其灵命之伊始,是不能遗忘的。
二、继续归主之彼得雅各(40-42节)
约翰安得烈既已认识基督,遂各自出去寻觅其兄。
(一)安德烈引彼德
1、归主者之第一事
凡事归主者,其第一事,即为主找人,即为人找主,即引自己的亲友,去归耶稣。不尽此份者,皆以其尚未真切认识耶稣。所以安得烈等,既已与主同住,亲见主面,亲闻主声,而信纳他为当来的弥赛亚,自不能不去寻觅其兄。同归耶稣门下。按安得烈之为人。乃善于作个人布道工夫者,本书仅言其名三次,每次皆载其领一人见主(1:41,6:8-9,12:22)。故教会中尝立个人传道会,日安得烈会,意即取法安得烈之引人归主。
2、见主者之新改变 彼得为人性情急躁,作事冒失,其一见耶稣,耶稣即洞悉其心性,即“看着他说:你是约翰的儿子西门,你要称为矶法”。矶法译即磐石,其意,彼得此后不但得一新名、,并要有新心、新性、新能力,可以为教会之磐石。(但按原文引磐石非一大磐石,乃磐石之一块或一份,那为教会根基的般石,究非彼得。”彼得此次见主,有此奇异改变,也是生命改变的表现。
(二)约翰引雅各 按“安得烈先找着他哥哥”一语,系著书者之谦词,是以同时蒙召之徒,推安得烈为第一,故言安得烈“先”找着他哥哥,言外之意,指未详姓氏的一位,亦后找着他的哥哥雅各。首先归主之二徒,皆急于引兄归主,实为吾人的好模范,此亦施洗约翰所说,“看哪!神的羔羊”一语之效力。
三、再次归主之腓力拿但业(43-51节)
(一)凭圣经预言归主的腓力(43-45节)
腓力是伯赛大人,是彼得、安得烈的同乡,谅亦同到约翰施洗处。以上言约翰、安得烈归主,是由于施洗约翰的介绍;而彼得、雅各以及拿但业归主,皆是由于亲友的介绍;独腓力归主是由主自己招呼。
1、主遇见他 如言次日耶稣想往加利利去“遇见”腓力,就对他说你跟从我来。从来有多少人归主,本无心寻求主,竟偶然为主所遇。因耶稣来世,为的是“寻找人”;他今日虽不在世间,但他的灵,仍然是继续地“寻找人”。尝见有未经人介绍遽然归主的,多半是以为主所遇的缘故。
2、他遇见主
耶稣固已遇见腓力,若是腓力不亲自遇见主,亦决不能作主门徒。我们凭他自己的话,说:摩西在律法上所说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我们“遇见”了;可知他于平日必是在律法书与众先知书上,去尽力寻找当来的基督。今见基督果如律法书与众先知书所说的相同,于是就以神学家的实验方法,而承认耶稣为当来的弥赛亚。
(二)为真以色列人的拿但业(43-51节)
拿但业即其他福音书所说的巴多罗买:
1、在四个使徒名单内,皆无拿但业之名,却将巴多罗买之名与腓力同列(太10:3;可3:18;路6:14;徒l:l3)。
2、约翰福音未一次言及巴多罗买之名,而前三福音无一次言及拿但业之名。据本处所言拿但业归主,系因其友人腓力的介绍,其归主原因,也是很可注意的:
(1)以主的眼光见了自己 拿但业对于耶稣,原是很怀疑的,以为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呢?耶稣遂给他一个凭据,叫他深觉耶稣已洞悉他个人的真相,因而也就以主的眼光见了他自我之所以为我。如言“看哪!这是真以色列人,他心里是没有诡诈的”,腓力还没有招呼你,你在无花果树底下,我就“看见你”了。耶稣一说在无花果树底下看见他,他的心灵遽然开放,以为耶稣何以知其秘事。按以色列本是与神角力,而获胜的意思,拿但业此次适在无花果树底下,与神角力。堪称真以色列人。似此秘事,竟为耶稣洞悉,则不能不恍悟耶稣的灵眼,已看到他心灵的深处,而于主前显见其真相了。
(2)以灵的眼光见了耶稣
拿但业初以拿撒勒不能出什么好的,今见耶稣知其秘事,明其真相,则觉耶稣不仅为“约瑟的儿子拿撒勒人”;竟以属灵的眼光认识了耶稣说:“拉比你是神的儿子,是以色列的王。”即彼得于三年以后对于耶稣的眼光,亦不过如是(太16:16)。其既如此认识耶稣,遂蒙耶稣许以“将见更大之事”说,你们将要以灵眼看见天开了,神的使者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此言以灵眼见己见主以后,即有灵眼见灵世界了。耶稣说的这话,适与雅各作梦处相近(创28:12),是雅各之梦,此时即在耶稣身上应验了。于今日时代,固必用灵眼方能见到此言的实验;于将来千禧年中,即必显见此言的实际了。看本段内门徒对于耶稣的眼光,明认耶稣为神的羔羊,为拉比,为弥赛亚,为律法与先知书所记的那一位。为耶稣,为神的儿子,为以色列的王,真可说是用灵眼认识了耶稣。在这一章书内,论耶稣的名称不一,如:l、道,2、神,3、生命,4、真光,5、神的独生子,6、充满的恩典与真理,7、耶稣基督,8、主,9、神的羔羊;l0、一个人;11、神子;l2、拉比;l3、弥赛亚;l4、约瑟之子;l5、拿撒勒人,l6、以色列的王,l7、人子等等,读者亦是用此灵眼看耶稣吗?
按此六徒归主,内有二位,系由传道士约翰的指引,有一位是由耶稣自己的招呼;有三位系亲友的介绍;可见引人归主,以教徒最得力。不论是由传道士,是由信徒,或由耶稣自己,皆是由个人的招呼;有三位系亲人传道而归主,可见个人传道,为得人的妙法。此个人传道,其所以最得力,系以:
1、人人能传——不论那位信徒,皆能作此工。
2、事事能传——不论作何事业,皆能作此工。
3、时时能传——不论在何时,皆能作此工。
4、处处能传——不论在何地,皆能作此工。
5人人能听——不论何人,皆可有听道的机会。
6、语语有效——因为是直接对个人传讲,自然是句句话不至落空。如此说来,此个人传道工夫,不正是得力的布道方法吗?
第四章 首次神迹(2:1-12)
上章是论施洗约翰的见证,与首六门徒的见证;今则论第一神迹的见证。且上章是表明耶稣基督为谁;今则显明耶稣基督的能力。最可令人注意的,即此第一神迹是用水变酒,不同旧约摩西所行第一奇事,是水变血。按水变为血,是表神公义的判断,系旧约的要旨;水变为酒,是神恩典的显示,为新约的要旨。耶稣来世所作救人工夫,适于变水为酒事,表明出来。
一、状况(1-5节)
著者记述此段的用意,原为说明耶稣所行之第一神迹,兹先述及婚筵状况,以明耶稣行此神迹的原因:
(一)时期——所言“第三日”:论者多以为即上章所言,耶稣与拿但业谈话以后之第三日。
(二)地点——加利利的迦拿,系指明非推罗附近亚设境内的迦拿(书19:28)。其地去拿撒勒不远,或谓仅三点钟的路程。著者明言为拿但业之本乡(21:2)。
(三)设筵——时在迦拿有娶亲筵席,有古传为约翰本人的婚期。或谓是拿但业的婚期(参21:2)。亦有人以亚勒腓与革流巴为一人,主母马利亚之姊妹,亦名马利亚者之丈夫;其子雅各犹大西门皆为主徒,其余家皆住迦拿,谅此喜筵系设于亚勒腓的家中。
(四)客人——迦拿人完婚,先迎主母在家,系因与耶稣有亲戚之谊。“耶稣与门徒亦在被请”之列。耶稣既与门徒一同去赴席,可见此时其与门徒已组成一小团体,此乃耶稣工作三日之结果;此日他们便一同被请去赴喜筵,以增大家的快乐。此事足以表明耶稣重视婚姻,以婚姻乃人伦大端,是“人人当尊重的”(来13:4),主亦明言乃“神所配合的”(太19:6)。婚姻既为圣洁之事,喜筵亦为欢乐之举,故耶稣亦与乐者同乐,以表示其社交之态度;并非那些遁世自修,不与世人晋接的厌世派,或隐修派,所可同语的。
(五)酒罄——婚姻喜筵,可延至数日,因而不速之客过多,以管筵者无慎密计划,致所备酒食不敷应用,有失体面。以婚筵日酒罄,足征世人福乐之不圆满,若非与主同在,终无
以补其缺憾,济其匮乏。
(六)告急——迦拿系荒僻乡村,一旦酒罄,实无法措施。“耶稣的母亲遂对他说,他们没有酒了”。按主母所以将此匮乏,告知耶稣,或谓耶稣于幼年或行何神迹,她以为耶稣能于不及料的事上妥为筹备。有谓此时门徒已将在约但河所遇之事相告,因而或期望他显何神能,以表明他为当来的弥赛亚。亦有谓她所以通告耶稣,为令耶稣与门徒自行退去之暗示。但此皆揣测之词,不足为定语。我们在此显而易知者,即耶稣幼年之家况,显示其母子之间,有若何彼此的待遇;且看主母特命仆人,宜“惟主命是从”一语,足征耶稣幼年时的言行为如何,非但显其为命令人指导人的;而且措施咸宜,人果惟命是听,定可得其助力。
所不易解者,即耶稣之答词曰:“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情深如母子,何以出此峻拒之声,不情之言?其故:乃以耶稣此后所为,乃神圣不可侵犯之天工圣事,虽亲如母子亦不便于干预;要惟神命是听,故不能不决绝血肉之缘,惟恭谨审慎,以待上帝之时候。
二、神迹(6-10节)
本书内皆言神迹,而不言奇事,乃以神迹与奇事有别,凡神迹皆是奇事,而奇事却未必是神迹。奇事或为令人惊异,而神迹无非为神的荣耀。
(一)表耶稣实行服役的精神耶稣尝在犹太旷野,不肯变石为饼,以充个人的枵腹;今则变水为酒,为体贴他人的困难,而助他人的快乐;似此行事,不可为耶稣全部事业的表号吗?耶稣平生皆实行人道主义,此亦基督教的真精神。
(二)表耶稣共人生活的愉快耶稣与徒众同赴婚筵家,而与人同乐,而与人共享合乎理的喜乐,于此日常生活里,可以表现他如何表同情于人类,而使其日常生活,与普通事务,皆可化为灵界圣事。耶稣的实行,是入世而出世的,是于其日常生活中,实行其成圣生活的。其第一神迹,是于平常事发现而来;其生活终期,所行最后的神迹,仍是饥饿的门徒,所急需之食品(21:9、12)。神圣尊严的神事神工,在耶稣的眼光看来,并不能与日常生活分离。他乃赐人一种新生活的观念:即以日常生活,渡灵性生活;于暂时的生活,渡永远的生活;其最要点,在于“或吃或喝,或作别事,全为荣耀神而行”;却毫不与有分于“荒淫罪中的快乐”。
(三)表耶稣命令之紧要
于此神迹,最令人奇异并钦佩的,即用人之遵命。主母曾言,“他告诉你们什么,你们就作什么”,那些用人果谨遵主命而行;主命其将水倒满六口石缸,直到缸口,迦拿水泉距村较远,将水倒满六缸,颇非易事。他们毫无异言;主命他们舀出来,送给管筵席的,他们就送了去,亦毫不怀疑。想耶稣既能用水变酒,何须用人顺命以水满缸呢?以此乃人力所能为,是人当尽之分。用人等虽不明主旨,亦敬遵无违;实为吾人遵命的模范,容或主旨有为吾人所不明晓者,亦宜奉命而行;果遵命到底,必可看见主的荣光。如或用人不肯遵主命,耶稣虽有神能,亦必无从表现。
(四)表耶稣化工之神奇水变酒,不费手续,不需时日,俄顷之间,遽尔变化,足彰耶稣变化之神能。席间所用甘美葡萄汁,固亦由水变化而成,不过葡萄汁之变化,须按一定理律,须经几多时日,不如耶稣变水为酒,并未有何显然动作;如行何手术,出何言语,或向天祈祷等事;竟于默然无声之际,隐然变化,真是莫名其妙。耶稣在于信徒身上,所作奇异改化的圣工,亦多在于隐秘静默之中,不知不觉,奇而莫测,妙不可言的,改化而成,此亦信徒生活之常事。
(五)表耶稣恩赐的限量所有六口石缸,每口约盛两三桶水,各将水倒满,直至缸口,其中所含要义:一则表明主恩之丰盈--以各缸皆盛满水直到缸口,且皆化为酒;纵高朋满座,亦可用之不尽,神恩浩大,真是出人意外。二则表明神恩之限量--是适以各人的限量为限量,如六口石缸,其容量原不一等,但各如其量,而满以水,变为酒;信徒所蒙神恩亦然。耶稣所言分银子的比喻,或给一千,或给二千,亦或给五百,皆是按照各人的才干(太25:14-15);保罗所谓各人所蒙恩赐,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罗12:3),皆是表明神恩有限与无限的要义。
(六)表耶稣对其事工的信力水变为酒,乃静中事,乃隐然而成之事,耶稣未经尝试,遽命仆人挹出,送给管筵席的人;想耶稣何以确知,于此俄顷之间,水皆变为酒呢?何以不先自尝试,以后再送给管筵席的人,免致有何错误呢?耶稣对于他的事工,竟然具此莫大的自信力,且是确有把握,并非自欺的自信力;是不须征验,而能确知真际的自信力;此亦吾人与神同处同工的信徒,对于个人工作,当有的见地。若是人在他的工作上,尚有几分怀疑仍继续作去,那就是试探神,那就是犯罪,“凡不由信而作的皆是罪”。
(七)表耶稣为人随时的济助
婚筵之家,以有主同在,竟于缺乏中显有意外的丰足,以六石缸酒,不但可以偿其所缺,且有盈余,以供日用;此酒罄一事,大可为世界各方面缺乏中之表号。吾人处此缺憾的世界,困难的环境以内,不免时有关于心身各方面的急需,幸有万福之主,置身于吾人各种需要之中,而为我们之“福杯”、“产业”并“随时的帮助”;因而我们不论处于何等境遇,纵当万事皆归失败时,仍可有极满意的丰富与知足。
三、效感(11-12节)本处所言此神迹的效果有二:
(一)彰显上帝荣耀
此第一神迹,所以“显出神的荣耀来”,不仅在神权神力之彰显;乃在神恩爱之厚赐与服务。神莫大的荣耀,就是他的爱;他无量的爱;他爱世人;他能于人的缺乏中显出他的丰富,于人的软弱时,显出他的能力。他是我们的丰富安慰,能力,快乐,是各种急需时的济助。愿归荣耀与神,他的名应当赞美。
(二)增进门徒信心
神的荣耀既已显出,“他的门徒就信他了”;足见门徒信心长进,不是偶然的。请注意本处所言门徒信心增进的步骤:1、先以他人的见证一一凭他人的见证而信,其信心尚无根基。2、继由个人的考验——如徒众凭他人的见证相信,以后由个人亲自与主同在,而加以一番详细的考验。3、再凭生活的经历--门徒信心的坚确,端在其生活的经历,如“看见他的荣耀”、“尝过他的滋味”,对于主有了经验,他们的信心,自然再不会动摇了。
此神迹以后,耶稣与母亲弟兄,并门徒,都下迦百农去居住。只言母亲而未言及父亲,谅此时约瑟已去世。亦未言姊妹,或姊妹已嫁人。所言弟兄,解经家有言为表兄弟,或从兄弟,亦或同父异母之兄弟者;殊不知,圣经明叙其母子兄弟之亲密,且言主耶稣为“头一个儿子”,当为胞兄弟之明证,而马利亚之贞德,究无关于在主以外另生子女否。
第五章 首次洁殿(2:13-25)
按圣经所记,耶稣传道时间,逾三年之久,其中经过四次逾越节。此乃记其首次过逾越节时所历之事。考耶稣此次去耶路撒冷所行神迹等事甚多,书中只说此洁殿一事,亦适足显出著者之目的,即表明他是神的儿子。或言本处所记,有如其毕生事业的缩影,使我们可以晓然于耶稣的身位、工作与救世之目的,及究竟。按圣经记载耶稣洁殿显有两次:其首次洁殿,在传道之伊始;末次洁殿,在传道之末时。约翰福音只记其首次,而前三福音惟记其末次。以约翰所载,与前三福音所载,大致相同,遂有人以前后所记为一事,而其实不然,以不但时日与结局各异,其情况亦确有不同之点。于此可见耶稣开始之工,即洁净圣殿(第一逾越节);其末后之工,亦洁净圣殿,是耶稣始终以洁净圣殿为专工。按此洁净圣殿事,固为表明耶路撒冷一种黑暗阴翳的惨状,亦且表明世界人心,并历代教会常有的景况;那“世界的真光”自不能于此黑暗中,显出光明来。
一、洁殿的原因(13-l4节)
(一)以神殿为市场圣殿原为神圣不可侵犯之地,决不容以渔利为本能的奸商,麇集其问,致使圣地变为市场。不料当时耶路撒冷的圣殿,则大不然,如言耶稣“看见殿里有卖牛羊鸽子的,并有兑换银钱的”,竟然“将父的殿,当作了买卖的地方”。按殿之圣院有三:一为祭司而设,居内部;东有一院,为男子而设;再东一院,为妇人而设。围绕此三院,有一大空地,为异邦人的院子,圣殿中仅有此地容异邦人进入。内院与外院之间,有墙为界,墙上写有警告之标语,是说:“异邦人到此止步,否则处以死刑。”此院中设有市场,买卖祭牲,兑换银钱。每当逾越节时,此项商务异常地发达,约瑟弗记言,当尼罗时,一次逾越节,所献牛羊计二十五万六千五百头,于此可见商务兴盛之一班。其兑换银钱事,亦所必须,以凡至圣殿纳税者,所用钱币,为要避免罗马或他国之钱币上所铸的偶像符号等,皆一律用犹太钱;如耶稣所言“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因此,由各地而来的犹太人,则不得不以各地适用之钱,去兑换犹太钱。此项交易,固属应有,但不宜设于殿中,致使易发喧哗争辩之声,妨碍敬拜之严肃与安静,自不得不洁净之。
(二)以圣务为罪因
买卖牛羊,兑换银钱,既属难免,其中弊端,即因此而生;如牛羊等物,自他处携带而来,非但多有不便,且必经祭司查验,须交查验费,进殿者经各门亦需门费,种种手续,究不如在殿市买,可免去诸多麻烦。可惜殿市每趁机勒索,故意高抬市价,约瑟弗记言,尝有鸽子一对,卖价至八元;经一拉比出而反对,遂减价至一角八分,兑换银钱,每元汇水极高。此种奸商,非与祭司等以极大报酬,不能享此利益;祭司等既有利可沾,遂亦置若罔闻,任彼奸商垄断欺骗;于是神的殿,不但成为市场,直成盗穴而已(太21:13)。似此敬神圣事,竟为犯罪之因,以致奸商败类,污秽圣地。以上既言此种交易所在地点不宜;此则又言所用手段违法;当时至圣殿拜神者,未尝不知此种举动大悖真理,只因业已习见,遂不加反对。但基督来世,始终以洁除有形无形的圣殿,为最大使命;当他一进外院,触目所见,皆奸商败类,于神圣之地为犯罪之举,耶稣焉能袖手旁观,而不及时肃清呢?
二、洁殿的经过(15-16节)
(一)显其权威 或谓“不恶恶不能好善”,耶稣之洁殿,之结绳为鞭,之倒出兑换银钱之人的银钱,之推翻他们的桌子,种种举动皆显其义怒与恶恶之心。假若耶稣见人污秽圣殿,而不从事反对,非但与其救正世界的本旨不合,亦正所以纵人为恶,其高尚的道德观念,何以表显呢?此我主耶稣所以不能不大动义怒,显其权威,将他们逐出。所可异者,是他们被耶稣驱逐,竞禁口不言,莫敢谁何,乃以耶稣所执之鞭,谅为牵引牛羊之绳索等物所结而成,是把他们驱逐出殿的,不是借用外来之物,乃是他们自己的罪行。耶稣的权威,全在于此,以他们见耶稣所行,悉合真理,未免天良发现,自觉有罪,自不敢显然与耶稣抵抗。尝见教会或社会中,有诸多罪事,当我们初见时,或大为惊讶,及至习以为常,道德心亦每渐形衰弱,而不复反对;此种罪恶,非待以激烈手段,不易收效,此即和平的羔羊,亦竟赫然斯怒的原因(参启6:16)。
(二)毅然独行当耶稣结绳为鞭,驱逐牛羊;并推翻桌子等物时,真是心热如焚,只知义之所在,即奋然毅然地为所当为;不计时人的反对,不畏祭司的抵抗,孑然一身,奋力于天职,大可表显其对于毕生事工的决心。当时祭司长等,见耶稣所行,未尝不怒气填胸,只以耶稣所行,光明正大,切中时病,终无人胆敢与真理作敌,出而反对;耶稣遂得行其所愿,将圣殿的污秽,一扫而空。
三、洁殿的结局(17-25节)
(一)敌人方面(18-21节)敌人见耶稣所行,悉合真理,不便显然反对,遂藉口质问,以启众人之疑心说:“你既作这事,还显什么神迹给我们看呢?”你用什么权柄作这事呢?耶稣的答词甚妙,言“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造起来”。按这答词中实含有极深奥的意义,不但敌人不能了解,就是他的门徒,在主未复活以先,亦不明了;因耶稣所言,乃指自己的身体为殿。而犹太人以不明其意,遂以冷语嘲笑之日:“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内就再建立起来吗?”
按“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是指希律所建之殿而言;因犹太人的头一个圣殿,乃所罗门所造,历七年而造成。第二个圣殿,称为所罗巴伯的圣殿,乃由古列王下诏,释放以色列人回国时所建筑,因受敌人多方拦阻,约历二十年,始克告竣。耶稣在世时之圣殿,称为希律的圣殿,因希律第一时,已将所罗巴伯的圣殿拆毁而重造;此次建筑,较前美丽,其开工之始,为主前二十年,至主后六十四年,由希律亚基帕建筑完工。当主入殿时,计建造时日,确已逾四十六年。人造之殿,既费诸多手续,耶稣何以言其三日即建成呢?这是耶稣首次预言他的死,且是预言他怎样死,即“被人拆毁”,后犹太人果以此言控告他,而置之死地。
(二)门徒方面(17-22节)
本书记耶稣所行,每有两方面的关系:一则令敌人恶心愈增,一则令门徒信心愈笃。l、当时的观感--门徒看见耶稣洁净圣殿遂想起经上所记,“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诗69:9)之言,即感悟此诗,已在耶稣身上应验,他们的信心,自然就进步了。2、日后的想念--所言“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复建”之言,门徒当时虽不谙其意,迨至三日复活以后,就想起他说过这话,是预言自己的死,因而就更信圣经,和耶稣所说的。
(三)众人方面(23-25节)
此末三节,不但说到耶稣洁净圣殿,也是说他布道行神迹的结果:l、众人对耶稣已生无根的信仰——百姓看见耶稣所行的神迹等事,有多人信从;可惜他们的信心尚无根基,或不过希望耶稣为政治的弥赛亚,使他们享物质的幸福。2、耶稣对于众人尚无知心的交托——众人虽已相信耶稣,但经耶稣的慧眼一看,便显出他们的缺欠来;所以“耶稣不将自己交托他们”,因为他们的信心不足色,不能为耶稣所信任。或谓“基督教乃一最大的委托,但非一方面的,非惟我们当靠赖基督,亦望基督能靠赖我们”;人非对于耶稣有真确的信心,耶稣决不能将自己完全显明于他,而对于他有忠实的信托。须知耶稣是洞悉人的肺腑心肠,凡人一切隐情密事,都不能逃过他的眼力;“因为他知道万人,也用不着谁见证人怎样,因他知道人心里所存的”。
耶稣见圣殿污秽,即心里焦急如火焚,他对于我们的心灵或教会不圣洁如何?你对教会的黑暗有何感想?何以耶稣的身体为我们的圣殿呢?信心未笃者能否深知耶稣?人如何方能为耶稣所信任?教会中常有人今日相信耶稣,明晨攻击耶稣吗?
读者诸君是否为耶稣所信任委托之人呢?
第六章 新生命(3:1-21)
本章所记,乃圣经中有关救恩至重要之一段。约翰自此开始,记述耶稣之大讲论,共有十一则;听众既不同,耶稣亦因人施教,有如今之演讲家,其对于学界之演词,当然不同对于乡村人之演词。时有尼哥底母系法利赛人,且为法利赛派之优秀分子,并为犹太人的长官。按法利赛派,义即区别,表示彼等自以为较胜别人。其起源系始自巴比伦回国以后,犹太会中多有热忱信士,鉴于内忧外患种种纷扰,以为往昔保教之法,或未尽完善,须从新策划,以求保存国家与宗教,而士绅派尤称踊跃,从此遂有法利赛之党派。当耶稣之世,在犹太会中,居摩西位而有权势者,即士绅派之法利赛党。耶稣斥责彼等,因其骄傲与伪善,并其对于救恩的观念极有错误。但其对于保守犹太旧有的国体、文化,严禁敬拜偶像,与外人结婚;并到处设堂拜主,播道远方,凡此种种亦皆其所长。
约翰曾三次言及尼哥底母之名:(一)本处乃第一次,言其夜间来见耶稣,可称为夜间之尼哥底母。每次言其名,皆称为夜里就耶稣的尼哥底母(3:2,7:50,19:39),其所以夜里见耶稣之故:l、或言其公务冗忙,日间不暇就耶稣。2、或谓其以日间就耶稣问道者甚夥,不便静聆主训。3、或言其以耶稣日间奔走各方,一无憩息之地。4、或言其见主所行,闻主所讲,有感于心,虽当夜静更深,仍不能成寝,深思之余,乃乘他人就寝往见耶稣。5、或谓其欲以天国大计,请教于耶稣,须要秘密会议。6、或言其因怯弱畏人,不敢日间公然就主,故于万籁俱寂,市民酣梦之时,独步而造耶稣之门。(二)在公堂为主辩护(7:45-52),此时不但对于主另具慧眼,并且显然于公堂以上,据法律为主辩护;不过尚未显然为主门徒,故有人此时称他为破晓之尼哥底母。(三)与约瑟同安葬耶稣(19:39-42),当主悬木架,众徒星散时,胆敢公然安葬耶稣。其初就耶稣时,心虽怯弱;今竟于众人厌弃耶稣时,昭然毅然地为门徒所不敢为者;可见他的灵性程度,必是已达高尚地步,前虽称为夜间之尼哥底母,今则无愧称为青天白日之尼哥底母了。
耶稣与尼哥底母谈道,系以重生与永生问题,尼哥底母一见耶稣,首称耶稣为“从神那里来作师傅的”:一则表示他对于耶稣的眼光,因见耶稣所行神迹,就看他为师傅,但尚未识耶稣为救主;此即未得重生之人对于耶稣普通的眼光。二则表示他来见耶稣之目的,系欲请教于耶稣,因他既为犹太长官,且居首都,必熟知首都党派的政策;则其对于如何设立天国,或有数种建议,亦可请教于主。按耶稣的答词,表明他所缺的,不是知识,不是教训,乃是从上头来的重生。以天国之建设,不在政治的手腕,也不在秘密会议(夜就耶稣),乃在内心的改造。犹太人虽期望神国来到,但尚未想到此种国度的性质,耶稣在此,即以谁堪作此国之民,以为神国的界说:
一、新生命之起源——重生(1-15节)
凡异邦人入犹太会中,必须先受割礼,洗涤自洁,藉表已作新人。耶稣言及犹太人如入神国,亦必须重生,实非尼哥底母所能预料。耶稣深知人类,或智或愚,或贫或富,其唯一缺少,即新生命;作天国民最大条件,即有新生命。所以耶稣一开口就告诉他说:“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
(一)重生之意义(4-6节)重生或日新生,按原文,亦系自上面而生之意。此种新生,非但不是属肉身的事,而且也非为一种革新,或是一种悔改变化;乃是接受了一种属灵的新生命。人受生之初,是人生命的起头;人重生之始,是人灵性生命的起头。1、何以言重生呢?是指复还人于原祖犯罪时,已经失落的灵性生命--你吃(果子)的日子必要死(创2:17)。2、何以言自上面而生呢?以此生命是属天的,不是属地的;是属灵的,不是属血肉的;是自上面而来,不是从下头来的(参19:11;雅l:17,3:15、17)。3、何以言为新生呢?因人一接受此生命,即遽然改换一新,“一切都变成新的了”(结11:19;多3:5;林后5:17)。质言之,重生之意:
1、有新生命——得了基督的生命,耶稣不仅为新社会,或人新生活的改良家;他即生命,即生命的渊源。一个真天国民,莫不是从得了基督的生命,为入天国籍的伊始。
2、有新心性——即有分于神的性情(彼后l:4),此心性之改变(结11:19;诗51:10),皆是有新生命的自然。人必有新心新性,方能表同情于上帝的意志与目的。
3、有新生活——凡有新生命,新心性的;其所好所乐所谋所求,迥异从前;心灵活泼,志向光明,与主密交,与灵感通,有新能力,作新事工,有新志愿,新目的,新品格,新眼泪,新快乐,居然在地如天,而享灵界的新生活。
(二)重生之必须(3-5节)
我主在此清楚明言,你们“必须重生”(7节)。此固言人们的灵命已丧失,心性已败坏,非重生,不能有属灵的新生命,而且在此亦明言,必须重生的两种原因:
1、非重生不能见神国(3节)
未重生之人,既无属灵的眼光,见识,思想;其对于灵界中事,自是不能见到的;如保罗所说:“神为爱他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但是“神藉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林前2:9-lO)。
2、非重生不能进神国(5节)
未重生者,既无属灵的心灵,更无属灵的品性(诗51:5;耶l7:9.可7:21-23;林前2:14;罗8:7-8;弗2:3),决不能喜欢,并表同情于神的意志,工作与目的;对于神圣属灵之福乐,其亦决不能安享;如何能进神的国呢?
(三)重生之功能(4-6节)
重生不是凭改化修养而成功的,因重生是由于再生,或说是再造。这种再造工夫,不是凭“血气生的”,因为“从肉身生的是肉身”。生在教会中的,未必是重生的人。也不是“从情欲”,或是“从人意而生的”人,无论有多大才能,总不能赐人生命。按此处所言,此新生命的由来:
1、是从灵生的(6-8节)
重生是圣灵的工作,是人的灵受了圣灵的再生,从灵生的是灵(约3:6;罗6:13;诗51:10;耶31:33;结ll:19)。
2、是从水和灵生的(5节) 此“水”字的解释不一:1、有言水为圣灵的表号——圣经常以水表明圣灵,此处乃以水表圣灵洁净之工(林前6:11;结36:25)。或以水喻圣灵苏醒之工(约7:38-39;赛44:3)。或言生物之伊始,乃先自水中滋生(创1:20)。但此处明言水“和”圣灵;而未言水如圣灵,故此说,终属牵强。2、有言水为洗礼的水——指人受洗时,往往同时得圣灵的新生;有如提多书所言,“他便救了我们……藉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3:5)。果如此说,凡受洗的人,必是已经重生得救的人;而且凡未受洗的人,必皆无重生得救的希望;可知此说显与事实不合。若说此洗礼的水,系指灵意方面,非指外表的礼仪,或未尝非精奥的道理;如保罗所言,“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罗6:3-4)。3、有言水即神道的喻言——圣经常以水喻言神道,如诗篇第一篇所言,人常思上主法度,即如树木栽在溪水旁(诗l:2-3)。保罗言,“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弗5:26)。根据圣经所言,重生之道,确有真理的化工;如雅各言,神“用真道生了我们”(雅l:18);保罗言,我以“福音生了你们”(林前4:15);彼得言,“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了,是藉着神活泼常存的道”(彼前l:23)。约翰言,“生命在道中”;耶稣说,“我对你们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此不但言新生之始,有真理的功能;即新生之后,亦须藉赖真理的化工,使我们的新生命,日渐发育。
(四)重生之奇妙(7-8节)
尼哥底母闻必须重生之言,甚以为希奇;耶稣遂为他解释说,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不要以为希奇;此事虽是希奇中的希奇,是不易领会的。却也是最易明晓的。遂以风为喻,复加说明,圣经常以风为圣灵的表像,如平原枯骨以风吹入而得苏(结37:l-10);五旬节圣灵丕降,如大风吹过(徒2:2)。此处以风喻圣灵:一则言其自由,言“风随着意思吹”,不是人可以有权力干预的,圣灵之化人,亦全然出于灵之自由。二则言其能力…灵风吹嘘,确有鼓荡,发扬,改化,生育的能力。三则言其奥妙——“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灵的工作亦然,虽有多人能详言其重生之经过,但亦有多人究不知其何日何时,并如何重生者。虽然重生之经过,或有不知,而重生之效感,却显而易见。有如风之吹嘘,不但有声可闻,亦有像可见,尝有以灵风吹过,而为罪痛哭,而大声颂扬,确乎是有声可听的。而且其显然之变化,更是显而易见的。质言之,重生的经过,是由于圣灵的自由,显有灵能灵力,所成功的一件奇妙事,虽是隐秘的,却也是显见的。
(五)重生之真确(9-13节)
尼哥底母闻此奇妙的重生,未免大惑不解说:“怎能有这事呢?”这莫非是一种假定名词,或是抽象的哲理罢了;是决不能成为事实的。耶稣遂郑重地告诉他说:重生之道,旧约圣经已有明言(结36:26,37:l-l0;诗51:10),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本应当明白这事。“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我们所说的,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我们二字,解经家有指耶稣同旧约的先知,或施洗约翰,或同三位一体之神,亦或指当时门徒言。)我现在是将我们所见所知的向你证明;我说这原于天而属于地的事,你尚且不信,若说属天的事,又如何能信呢?耶稣在此又进而言明,他所讲属天属灵的事,无一非真确可凭,因为他是自天而来的;他是自天而降,仍在天的;所以他所讲属天属灵之事,皆是他所见所闻,无一不是事实。重生之道虽然奥妙,亦确为灵性生命的事实,一如吾人肉身的生命,是一样真确的。
二、新生命的真际——永生(14-21节)
以上耶稣对尼哥底母所讲重生的道理,也可说是地上的事,因为是神自天来地上,使人在地上所受的改变;所用水与风等表号,也是地上的事。以下耶稣所讲关于人永生的救恩,乃属天上的事,是关乎神对于救恩永远的大计划,是领人归到天上。以上所讲的重生,就是永生的起源,既是得了重生,就是入了永生,所以耶稣又进一步,对尼哥底母讲永生的救恩。
(一)永生救恩的渊源——神的爱(16节)
马丁·路德尝称约翰三章十六节为小圣经。此即全部圣经之钥节,之精义,即救恩的渊源,基督来世被举的最大原因。我们由此可知:
1、神爱的真际——神就是爱神的本性就是爱(约壹4:8),救恩由于神的爱,可表显神的性格,以及其对于世人的态度。
2、神爱的限度——神爱世人神爱之宽大,浩如洋海,不论何国何代何宗族,皆在被救之列(参1:29;约壹2:2)。法利赛人尝自尊自傲,鄙视他种民族,对于此等新观念,初未想到。
3、神爱的性格——舍己牺牲
将独生子赐给世人,神圣之爱,其价格以牺牲为量度(约壹3:16,4:10)。
(二)永生救恩的成功——神子被举(14-16节)
当日摩西在旷野举铜蛇(民21:8起),乃基督的预表。以色列会中,凡被蛇所咬的民众,只要仰望铜蛇,即可免死得生;人若仰望基督,其被大龙古蛇所咬的罪伤,亦必得着医好。蛇乃毒之具体,为罪之表号,蛇毒能致人死命,罪之毒亦能致人灵性之死命。无毒之铜蛇被举,可医愈蛇伤,且使人立时痊愈,亦永远痊愈,无罪之耶稣被举于木架,凡以信眼仰望的,亦必得着灵命的医愈。于此可见:l、人被罪之害,与被蛇咬之况同——亡。2、被举之铜蛇,与被举之耶稣同——无毒被举,至尊者为至卑。3、人赖以得生之法同——以信而仰望。4、其成效亦同--立时痊愈,全然痊愈,亦永远痊愈。
(三)获得永生救恩的方法--以信而仰望
叫凡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义人以信得生”,“我们看准了人称义是在乎信”。一则凭信心接纳耶稣的恩功,因而赖主凭信心得称为义。二则凭信心接纳耶稣的生命,即耶稣在十字架上为人所舍的生命,我们可以用信心接纳他的生命,为自己的生命。人几时用信心的眼睛仰望耶稣,几时也就莫名其妙的,接纳了耶稣新生命的种子,孕育在自己的心灵里。正如约翰所说,“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生命之道耶稣)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约壹3:9)。此即以上所言重生的生命之真义,以重生之功,亦无非圣灵启发人的信仰,并使人凭信仰接纳耶稣,在十字架上所舍的生命,以成功为自己的生命。
(四)不得永生救恩的原因一一不信(18-21节)基督来世原不是为定世人的罪,其唯一目的,为拯救世人。可惜世人竟拒绝耶稣,所以被关在救恩的门外。由此可知:l、世人最大的罪过——不信人“不信神的独生子”,轻看、藐视、忽略神的救恩,罪莫大于此。2、世人不信的缘故——行为不善
耶稣是世界的真光,凡在黑暗中行走的,自然不敢就光而来;因为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有如鸱枭蝙蝠等类,一见阳光则伏于暗中,等黄昏复至,才是他们得意之时。而且不但不肯就了光来,还要“恨光”呢!此言黑暗之子,如何爱黑暗以遮蔽其罪恶,自然他们是恨光的。3、世人被定罪的原理——不爱光倒爱黑暗此言不信者,是自己定了自己的罪。而且此定案,无须至审判台前,方可判定;在他悖逆不信之始,以其爱黑暗不爱光的实行,“罪已经定了”。惟行真理者,必来就光(21节),以真理不仅关于理智,乃须见于实行,保罗见真光以后,其第一声即言:“主啊,你是谁?”尼哥底母此次就主,得闻重生与永生之道,是此次所闻,可谓道中之精华。耶稣亦明言重生由于圣灵之力,永生系于耶稣之功,二者是相属相关,而不可偏废的。欲求永生,必须重生;既得重生,即入永生。此即所谓永生界,非必在于既死之后,乃在重生之始,几时得了重生,即几时入了永生,而得享灵界的新生活了。
重生之道是否为行为上的变化?耶稣何以对有高尚道德的尼哥底母讲重生呢?
重生与悔改有何分别?重生是顷刻成功的事呢?是日渐成的事呢?有已悔改而未重生之人否?有已重生再不得救之人否?
第七章
约翰最后的见证
(3:22-36)
耶稣在耶路撒冷讲道行神迹,虽有多人相信,但他们的信心,或深带政治的观念。尼哥底母之就耶稣,亦或代表众人的心理,为促进一种特别计划;不过耶稣之答词,与他们的希望,完全不同,因耶稣所要设立的,是属灵的国度,凡愿进此国而为国民的,非重生不可。
耶路撒冷民众,既不能领会神国的要义,耶稣即暂离该处(3:22);且为趁机布道于乡村,而特别教训门徒;并令门徒施行洗礼,与约翰作同样预备的工夫。此时约翰仍继续作他的工作,约翰也施洗(23节),但非为争胜,乃要预备人接受基督。若我们仅凭余三福音之记载,似乎约翰于耶稣受洗以后,即系狱中;而耶稣亦即自此开始布道:读本段所记,即更可晓然于约翰作工之始末。
一、作证的机缘(22-26节)
为答复门徒的问言,趁机为主作最后的见证。
(一)主与约翰同时的工作(22-24节)
1、耶稣之工作一耶稣离开耶路撒冷,特至“犹太地,在那里居住施洗”;“其实不是耶稣亲自施洗,乃是他的门徒施洗”(4:2)。此种工作,与约翰所作的预备工夫相同。其如此在约翰未停工之前,即开始作工,可与约翰之工相衔接,不致圣工中止。2、约翰之工作——约翰于耶稣已开工之时,仍继续作他的工,足证他是不放弃责任,有机会可作,即趁机去作。他是在靠近撒冷的哀嫩施洗,因为那里水多,众人都去受洗”。哀嫩究为何地,无从稽考。言“因那里水多”论者或据此以为约翰施行浸礼之证;或者约翰当时是施行浸礼;但仅即“水多”二字,也不足为凭,以此二字据原文,非必指限量Much
Water,乃指数目ManyWaters,是言该处水极方便,随地皆可以为人施洗。
(二)因同时作工而起的辩论(25-26节)
约翰与耶稣之工作地,或相去不远,人可两相比较,而得从中挑拨的机会。当时门徒的工作很博得人们的欢迎,从前在约翰那里听道的人,或多有就主徒而来者。所以当时有一犹太人,谅来是公会中的一个法利赛会员,见有机可乘,遂与约翰的门徒辩论洁净的礼。或指施洗与旧约洁净礼之比较;亦或指当时两种洗礼之比较(3:25)。致令约翰的门徒,觉得他们的师傅,施洗人数大不如从前,未免心有惭愧,以为其师傅曾厚待耶稣(尔所证者),而耶稣竞毫无感情,必入其境界,同时施行洗礼。分领其人,以致伤了他们的体面;遂大不满耶稣的意,而往就约翰询问之:“拉比?从前你所见证的那位,现在施洗,众人都往他那里去了。”(3:26)约翰遂趁机表明他对于耶稣的观念。
二、作证的态度(27-28、30节)
看约翰的答词,非常的光明而郑重,可见他的程度,实远超门徒以上,不是他们所能望其肩背的。约翰在此所持自卑荣主的态度,足可为万世代基督仆人的模范。约翰对门徒的问言,先加以解释说:在属灵的范围内,一切权柄与能力,必皆由神而来,天乃属灵恩赐的来源,若耶稣非受命于天,决不能有此成功。后又转向门徒说,“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你们自己可以给我作见证。”“我不是基督”。“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用圣灵施洗……”此时则更进一步说:“他必兴旺,我必衰微。”此即耶稣的真见证人当有的态度。(一)我愈衰主愈兴——我若高举自己,必将主掩遮。从来传道人最大的障碍物,就是自己;若不屈己抑己,将自己隐没于耶稣内,不能将耶稣表彰于人前,我愈衰主愈兴。(二)我之衰即主之兴——我们为基督真仆,莫大的荣幸,即为基督而衰微,而牺牲。此在人一方面看来,虽似乎我的衰微;但以实际而论,莫非是灵性的兴旺,我之衰即我之兴。(三)主之兴亦我之兴——约翰的门徒见耶稣收徒颇多,即心怀不平,殊不知约翰为主作证,正欲达此目的,以主之兴即我之兴,我与主实密切相关,假若主衰微我兴旺,即是我衰微中的衰微。所以主之真仆,莫不甘愿在主前将自我消没,惟愿主在我身上照常显大,无论生死,总叫主在我身上得荣耀;自己的得失全置度外。但此无我的实行,正是传道人莫大的尊荣,如能叫主兴旺,不论我个人有多大的牺牲,皆所不惜--主之兴即我之兴。
一个基督的仆人,不但是要完全认识主,也是要十分明白自己在主前的地位。约翰在此可谓富有自知自觉的心,他不以所担重大的“使命”自居,他看自己的事工,不过为弥赛亚作工的开始,不过是叫人预备欢迎弥赛亚的先声(1:19-21)。猎取高位的试诱,是决不能引动他的心,当时耶稣的成功与声望,不但不能激起他的妒忌心,倒反使他以此自慰。
三、作证的言论
施洗约翰是新旧约过渡的人物。一方面他使命的归结,即旧约时代的归结,而为旧约成厥终。又一方面他事工的准备,亦为新约的准备,而为新约开其始。所以他对于耶稣的言论,虽有旧约为他的背景;却也是为新约的真理放了光明。本处所论,正是表显此种意义。
(一)喻言(29节)
约翰在此以结婚为喻,表明自己与耶稣的关系,并各自在教会的地位,这也是旧约常用的喻言。
1、主为新郎(参诗45;太25:1~13;林后11:3;启l9:7)。
2、教会为新妇——此新妇即指今时代的真教会。
3、约翰自称为新郎的朋友--按时俗结婚须请友人为媒或傧相,并代其理筵安席等事,当新郎喜形于色,致词于亲属来宾,以表谢忱时,冰人一闻新郎开口,自异常欢喜,因为他的希望已告成功。约翰言此时他也得了这样的喜乐,于此可见基督的真仆人,对于基督:(1)关系——无愧为主的朋友。(2)事工——专为介绍人归基督。(3)态度——“站着”服役,愿主兴己衰。(4)快乐——真快乐在基督娶得新妇,而与基督同乐。
(二)明言(31-36节)或有以此数节语气稍异,谅非施洗约翰的话,是著者所加入的。但细看以上所说,意义连贯,且考二十八节末句,深带旧约色彩,显系新旧约过渡人物的语气,所以我们仍承认此数节为约翰的见证。
1、证言耶稣的尊贵(31节) (1)耶稣的本原——是“从天上来的”,是属天的,是于未降世以前已经在天,是从天上降下来,仍旧在天的,并不是从地上来的,自然不是属地的。(2)耶稣的地位——是“在万有之上”的,耶稣既在万有之上,自然无人堪与耶稣比较。约翰虽是妇人所生之最大者,但也决不能与耶稣相比,他是在万有之上的。
2、证言耶稣的道理(32-34节)
以上言耶稣是从天而来的,不是属地的,自然不同那些属地的人,所讲“也是属地的”。但耶稣是从天上来的,他所讲的,乃是出于天的。
(1)耶稣的见证真确(32节)
耶稣所讲的,不是理论学说,是他的见证,是将他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他曾言:“我们所说的,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3:11)除了他所见所知的以外,再无别的见证。就如他在住棚节,讲道时曾言:“我没有一件事,是凭着自己作的。我说这些话,乃是照着父所教训我的。”(8:28)耶稣的见证,虽如此真确,无奈仍有人不信他的见证,“凡信他见证的,就印上印,证明神是真的。”神既真实,他的见证无不真诚,我们如领受他的见证,就如加印盖章,表明神之真诚。虽然不论人信与不信,神仍是可信的(罗3:3-4),但在信的人,于他的信心生活上,确如印上印,证明上帝之真实。
(2)耶稣的语言属灵(34节)
一则他是讲神的话——他是“神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神的话,无一句不带能力”,所以说,“我对你们讲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今日传道人所讲,是否神的话呢?
二则他是讲属灵的话--“神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人得灵恩,常是按着各人的限量(林前l2:4;罗l2:3)。但圣灵在于耶稣,并非如同在一有限量的器皿,乃是如同不竭的泉源,是如同无量的洋海,凡他所言,莫非从灵里发出。“从神来的,就说神的话”,可为一切作圣工者之定评。
3、证言耶稣的权能(35-36节)
神将他升为至高,并赐给他超乎万名之上的名。
(1)为神的爱子(35节)
旧约先知皆是仆人,但耶稣是儿子,仆人与儿子在家中的地位、权柄,自是显然不同。
(2)为万有的主宰(35节)
父已将万有交付他手,将万有伏在他脚下,又赐给他超乎万名之上的名。一切权柄归于他;一切恩典由于他;管理、统治、审判世界之权,皆属于他。
(3)为信仰的总归(36节)
真信仰,就是信耶稣,人有没有信仰,但看他信不信耶稣。一则言信子的有永生,此言人的真信仰何如?真信仰不但耶稣,乃是信耶稣为神的儿子。且言有真信仰者之幸福,真信耶稣者,不但以耶稣的教训与模范,得各种知识与生活上种种自由解放的幸福;乃是从他得永生。二则不信子者不得永生,且有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此言不信者,不但是得不着永生,未重生的人,自然不能见神的国,亦不能进神的国;而且神的震怒,还要常在他身上。看不信子的人,他的失败,是何其可怕?又何其可怜呢?
约翰的工作与当时耶稣的工作,究竟有什么分别?约翰施洗与耶稣施洗有何不同?教会中同人有冲突不和都是为什么?约翰的态度,如何可以解决种种的纠纷?所有属天与属世界的人,与平常所说的善人恶人,有何不同?众人所说的善人,果否是属天的人呢?
第八章 撒玛利亚布道
(4:1-42)
帕勒斯厅在圆舆以上,真是最光荣有福之地,不但为耶稣的产生处,且为耶稣布道行神迹之处;至今圣迹永留,凡游历圣地者,莫不以目睹为快。其地分三省,南部为犹太,北部为加利利,中部为撒玛利亚。考本处所记,已历述耶稣在此三省之经过,于一至三节,是述其离去犹太;四至四十二节,是言其道经撒玛利亚;四十三至末节,则论其在加利利之事。
上章言耶稣在犹太的工作,结果不算圆满,以听者虽众,信者却寡,兼有上流社会中人,如祭司法利赛人等,已渐露反对的态度,主即离犹太而至加利利。我们从“主知道法利赛人听见他收门徒施洗比约翰还多”一语,一则见出耶稣已明知法利赛人的反对,即离去犹太,免得他们有机可乘。二则以当时所作无非与约翰相同的预备工夫,既有约翰在此,不妨迁往他处,免致门徒以收徒有多寡之分,心有不平。但耶稣究不怕任何反对,乃以救赎时机尚未成熟,衡量得失,不如暂退加利利为宜。
至言耶稣必须经过撒玛利亚,并非说无别的路可走,以自犹太去加利利,尚有二大路:一曰西大路,一曰东大路,犹太人平常多渡约但河,绕过撒玛利亚,而走东大路。此时所以“必须”从撒玛利亚经过,乃因受了使命,在撒玛利亚有当作之工。观此“必须”二字,可见耶稣一生行事为人的真态度,即行其所必行,至于可行可止之事,则自无暇顾及。
按撒玛利亚民族,参王下十七章二十四至三十节,可知其来历。观以斯拉记四章,对于撒玛利亚人与犹太人中之互相仇视,可给我们以较明了的知识。撒玛利亚人否认犹太先知,但据摩西五经亦有弥赛亚之希望(4:25)。试言此处所载,耶稣在撒玛利亚的布道工夫。
一、耶稣与撒玛利亚妇人(4-26节)
此次耶稣与撒玛利亚妇人谈道,谅使徒约翰同在井旁,得亲闻彼此的交谈。其在本章与上章,对我们表显耶稣乃善于得人的,我们从这两处,得见耶稣如何的善于因人施教,练达敏捷,以渐达到所欲分授的真理。亦显出耶稣不但是个善讲家,且是一个善于听言者,对于有疑难而发问题的人,从未表示不能忍耐。当其困惫在井旁憩息之时,仍能给我们一幅谈道美好图画,以为我们传道的好模范。不但其所谈论的,深具奥妙真理,所与谈论之人,也是破除人平素的成见,以此次交谈的,不但是一个撒玛利亚人,也是一个名誉恶劣的妇人,耶稣于布道之初,竟公然违反犹太人素日的规例,而破除种族,男女性别,与品格阶级的成见。据犹太拉比的观念,原是鄙视妇女,以为她们是一处于一种荏弱的阶级,故当大众面前,不与接谈。尝有拉比言,“男人不要与妇人在街市上谈话,就是他的妻子亦然”。亦有言“女人的地位,是处于男人与奴仆之间的”。基督来世,即将女人的地位,遽然提高,而为女界开一新世纪的起始。其第一次宣布他为弥赛亚,即对此见弃于社会的外邦妇人,而使她获得救恩。
谈道之地,乃在叙加雅各井旁。按叙加旧约屡称之为示剑,系异邦人首先加入犹太教会之地(创34章);今则成为异邦人,首先归主之处。或以其地,即亚割谷,为盼望之门(何2:15)。l、靠近雅各赐约瑟之地(创48:22)。2、有雅各的井,人一到此地,自然兴起无穷的感想。耶稣此时以“行路困乏”,可见他有完全的人性。他“就坐在井边”,有如普通人行路困乏时之态度,并不求什么舒服的座位。
(一)耶稣对妇人所谈问题1、灵需问题--喝我所赐之水永远不渴(7-15节)
耶稣在十字架上时,为要应验经上的话,就说“我渴了”(约19:23),是耶稣在十字架,为要代表万人心灵中的渴怀,而发此言。社会现象之最大苦痛,即人灵性中之干渴。
(1)请求妇人(7-9节)
当耶稣坐雅各井旁时,适值午正,有一撒玛利亚的妇人来打水,耶稣即以活水为题,表明人灵性之需要,遂首先找机会对妇人说,“请你给我水喝”。耶稣此时,固已心疲口渴,但其用意并非为一己之渴,乃转生一种救人的渴怀,不过藉此与妇人通情,以为讲道的络点。且此时门徒已进城买食物去,是耶稣不但干渴,而且饥饿(买字表明耶稣与接待之公平),更使他觉悟人灵性需要之急切。无奈妇人深具成见,不明耶稣的意思,虽未拒绝,亦未允许,乃发一难问说:“你既是犹太人,怎么向我一个撤玛利亚妇人要水喝呢?”此言表明她虽未即刻允许,但已生发一种诧异并怀疑的态度,此种诧异怀疑的心,正是求道之初所需要的。
(2)令妇人请求(10-l5节)
此时妇人的心,既已被感发,耶稣遂作进一步的工夫,要使她自动地起来寻求灵恩,在这一段中,最着眼的有三要字。
(甲)知——你若知道
此言使她觉出自己的无知,尚未“知道神所赐的”。人不得神恩最大的原因由于不知。所言“神所赐的”:a.有人指信心说。b.有人指永生说。c.有人指基督说——以基督即神最大的恩赐,是恩赐中的恩赐,是一切恩赐的渊源。d.有人指以下的活水说——即圣灵的恩赐,为人最大的灵需。
(乙)求——你必求他神的灵恩,虽然丰盛,还须人祈求,恳切地祷告祈求。“你必早求他,他也必早给了你活水”,此“你必……他也必……”是互相应照的,人如果“知道”,即“必”求--不能不求;凡诚心求的,神“必”允如所求。耶稣虽如此言之谆谆,无奈妇人,仍不知道:一则不知耶稣所云为何?言“先生,没有打水的器具,井又深,你从哪里得活水呢?”雅各井约十余丈深,无合宜器具,真是不易汲取,不知属灵的活水,非有形的器具所能得,惟要以信心为器具,可以汲取哩。二则重视雅各太过,言“我们的祖宗”一一祖宗的观念太深。这井是祖宗“遗留”的,何其可贵呢?“他自己和儿子并牲畜也都喝这井里的水”,这井何其可爱呢?妇人虽有不明,耶稣仍耐心继续地开导她,以此灵道原不易明。
(丙)喝——喝我所赐的水永不渴
耶稣在此明言,人就到活水泉,还须自己去喝。喝即实行的要义。一方面显明物质的供给永不满足,凡喝这水的,必再喝。或言“不能靠昨天吃的饭,作今天的工”。人肉身的生命,如灯火,非常添燃料,即烧尽了。又一方面显出灵恩的泉源,永不涸竭:a.喝我所赐的水永不渴——惟主所赐灵恩能满足我们的心怀,使人在主以外,再无所贪求。b.在他里头成为泉源——这是无穷的恩赐,也是极大的奥妙。凡喝这灵水的,就在他里头成为灵水泉源,是永流不息的。c.直涌到永生--这灵水泉源,必越流越涌,甚至要流出活水江河,直涌到永生呢?妇人当时,虽仍不甚明此中的意义,却已生发一种欣羡的心说:“先生,请把这水赐给我,叫我不渴,也不用来这么远打水。”
2、罪孽问题(16-18节)从第一问题,已令妇人觉悟她灵性里面的需要,她虽有所不解,但已觉出心灵的干渴,耶稣遂又进一步,使她觉出她的罪来,所用的手续,也是极妙的。(1)叫你丈夫同来(16-l7节),此“叫你丈夫同来”一语,即对妇人祛症的妙剂,以基督的慧眼,早已洞悉妇人的隐罪。妇人虽欲掩饰说“我没有丈夫”,但她心灵中的羞愧,当亦形之于色而不能隐瞒了。(2)你已有五个丈夫(18节),此不仅表明耶稣是鉴察人心的,不论人有何隐藏的罪,皆不能在主前掩饰。而且对于人生活的颠末,也都在他的洞鉴之中。所以说,你已经有过五个丈夫,妇人平生的罪行,已全在主前显露。(3)你现在有的不是你的丈夫(18节),妇人已往的历史,固不堪言,可惜现在仍在罪中活着,虽有丈夫却不是自己的丈夫,所以她说没有丈夫的话,也算是真的。妇人经耶稣的慧眼一看,既已洞澈其肺肝,且经耶稣这一问,这一品评,不胜惶愧,则不能不觉自己在主面前,是赤露敞开的,并无一事,可以瞒得过他。人一到此地步,即快到归主之门了。
3、神交问题(19-24节)按神交问题,本应在归主以后提起;但妇人见耶稣已把她生活的颠末说破,极难为情,遂托辞以事神问题,请教耶稣。这也是他们平素辩论的大问题,今见耶稣能知其密事,必是先知无疑,不妨趁此请教,究竟拜神是在这山上呢?是在耶路撒冷呢?此山指基利心山即祝福之山(申27:4),至尼希米时始建圣殿于此。从此交谈中,显出耶稣的意见,最注重的不是上帝何在,乃“上帝是谁?”
(1)人为灵世界之国民
本处论到一个为社会所弃的妇人,亦深具宗教思想,可见世界各种宗教及哲学之规定,言“人乃宗教的动物”是不错的,以人灵性中,天然有一种“切慕与神相通的渴怀”,若不得此交通,永不得安慰。诚然人为灵世界之国民,若不得与神相契合,即有无限的缺少与感怀,如腓力曾对耶稣说:“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
(2)凭天然宗教不能满足灵交的欲望 “你们所拜的你们不知道”这一句话,可为一切天然宗教的定评,因世人虽竭力追求,仍不知上帝,不识上帝。世界各种敬拜偶像之方法,无非表显人们对于上帝的愚昧,犹太宗教乃启示宗教,故言“我们所拜的我们知道”,但非在基督里,人亦总不识上帝的真相,“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3)基督所表显的上帝——神是个灵(24节)
究竟上帝为谁?这是本段最重要的道理。据耶稣所言,神是个灵,此说乃表显神是生命的完全,是形而上之生命的完全。基督也曾说“神是光”——是理智的完全。“神是爱”——是道德的完全。如此说来,何为神?神是生命,理智,道德,三方面皆完全的具体。
(4)神与人的关系——神是我们的父(23节)
各宗教家哲学家,有种种的上帝观,但终未达到最高的准则。信上帝乃人类的父,乃以有无限慈爱恩宠,甘愿为人牺牲的父,是耶稣给人的一种对于上帝的新观念。基督全部的生活,言语与事工,即表示上帝对于人类的态度;而成功慈爱的上帝,即人的父,为其儿女永远的计划。
(5)神交的所在——随地皆可(21节)
神是个灵,无所不在。真拜父的,不在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于此新约世界,全球皆拜神之地,因为神为我们的新圣殿,是属灵的,人几时将世界的门关上,而进入灵界,几时即可入此灵殿,与神有灵交。
(6)神交的方法——即以心灵和诚实
一则言以心灵拜神,拜神之实际,即灵交。神是个灵,真拜神的,必以灵与灵相通。不但是在“圣灵里祷告”(犹20节),且以被灵所感的心灵,与神交通。祈祷时如未关上世界的门,而另进一灵世界的门,不得与灵界的父相感相通,即不得算为真正拜父的。二则以诚实拜神--旧约时代常藉礼仪或代表敬拜神;在新约时代,殿幔已经裂开,障碍已经除去,无须假藉礼仪等事,与神相通;只要在基督里即可直接进到神前,此即以真诚敬拜,不再以礼节等事敬拜了。质言之,以“灵”是指心;以“诚实”是指外表;果能内外如一,即是真正拜父了。
4、弥赛亚问题(25-26节)
我们由此问题:(1)显出妇人的希望一则言她所希望的,即弥赛亚来,弥赛亚即基督,撒玛利亚人信摩西五经,所以他们有弥赛亚的希望。二则她希望弥赛亚来,为她作什么?即为她解决一切的难题,他来了“必将这一切事,都告诉我们”。(2)显出耶稣如何满足她的希望一一这和你说话的就是他。耶稣未曾如此将自己表显于耶路撒冷过节的人(2:24-25);亦未直接如此答复施洗约翰所差来的门徒(太ll:2-6);只是将他为弥赛亚,直接显于可怜的撤玛利亚妇人,并那个胎生瞽者(9:36-39)。公义慈爱的主啊!我真是满心赞美你的奇妙爱。
(二)妇人以此有所觉悟
耶稣在井旁与妇人交谈的结果,使妇人得了一种深切的觉悟:l、见真我——为向内的观看(17-19节)
或言各人心中有四个我,即:(1)世人所认识的我。(2)亲属所认识的我。(3)个人所认识的我。(4)上帝所认识的我。人平素往往将自己心灵的门掩闭,连自己亦不愿看不愿想其中所隐藏自我的真相,而且也是不能看出其真相;直至主灵光射到心中,始将自我生活的真相,完全显露于可惊奇的眼帘中。此时妇人既已用主的眼光看见自己,回顾平生,不胜惶愧,人知道自己,是最重要的课程,人当知道个人自我的真相,自己的灵需。自己的弱点,自己在神前的地位,自己的大缺少。平常人皆有一“未识之我”,究竟我们在上帝眼光中,是如何为人?在基督的救恩中,果能成为怎样的人呢?
2、见基督——为向上的观看(26、29节)
(1)人仰望基督可得一种新感觉——人若果然看见自我的罪相,即不由的举起信心眼睛,仰望耶稣;如果仰见了耶稣,必更见自我的罪相。如以赛亚看见主时,便喊叫说:“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诚然人一见基督,立时即得一新比较的标准,以估定自己的价格。一个人对于自己的估计,须看他比较的标准;所以人如果见了基督,不能不更见自我的真相。(2)人仰见基督可得一种新能力——在基督的面上;有吸引与提高的能力,使在罪恶中,被束缚受压制的人,遽然有提高的新能力,向上的新希望。(3)人仰望基督最重要的即得了新生活——人举起信心的眼,仰望基督,不但得了新观念、新感觉、新能力、新希望,更是从耶稣得了一种新生活,使我们有根本上的改变,以成功吾人的新生活。我们看下段所说妇人的态度,不能不庆祝她的生活,完全改变了。
二、耶稣与撒玛利亚城众(27-42节)(撒玛利亚人归主)
(一)妇人进城布道之效感(27-30节)
以上言妇人如何向内看,见了其自我;又如何向上看,见了基督;此则言其如何向外看,见了未见之异象。一个真悔改的人,必是一个热心为主作证的,不为主作证者恐未真悔改,如美国张司牧师言,一个真基督徒,必是一个真传道人,所言诚是。我们于本段,可见此初归主之撒玛利亚妇人,如何为耶稣之善证。
1、留下罐子(27-28节)门徒买食物回来,见主与妇人交谈,未免仍具犹太人之成见,即甚以为奇。但深知耶稣此行,必合真理,故没人问他,何以如此同妇人说话;不知此妇人已成新人,甚至能为主作有能力的见证。如其留下水罐子一事,已可表见。(1)留水罐可为主与门徒共饮——见门徒买食物回来,不能不饮水。(2)无心顾及——此时妇人既得耶稣所赐之水,满心足乐,则不复注意汲水之事。(3)恐其累事——如携水罐入城,未免有误传道工夫,遂舍其罐进城而去。
2、以身为证妇人见证之得力处,在其出言爽直,不隐己恶,不讳丑言,足见其心地光明,已作新民;如其对城众以自身为证说:“你们来看,有一人将我素来所行的一切事都给我说出来了,莫非这就是基督吗?”人若不能将自己在灵道上所经历的告诉人,决无感人之妙能。
3、引人就主“你们来看!这不是基督吗”?如是引动全城的人,皆成群结队的,出来看他所见证的人,其感力可谓深而且妙。
(二)耶稣藉此对门徒之教言(31-38节)
1、论作工之紧要——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31-34节)
当妇人进城以后,门徒遂以所买食物供于主前。但耶稣此时,因其服役,与其救人所得之满足,不复觉有物质的需要,言:我有我的食物,乃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
(1)门徒所注重的——吃——物质的供给。
(2)耶稣所注重的——行——灵性的供给
此乃耶稣的目的与志向,为其生活中最大的需要。即以作工为食物,以作工重要于食物。
2、论作工的机会——庄稼已经熟了(35-38节)
此时众人既皆出城,往耶稣那里去,真是满田庄稼已经成熟的景像,遂又藉此提醒门徒。(1)看——举目向田观看,要门徒放大眼光,看天国的禾稼。耶稣此时看见一般没有牧人、没有得救、出城来观看的群众,见得天国可收的庄稼。不过无属灵的眼光,是看不见的,所以要门徒向田观看。(2)收——可以收割了,“你们岂不说‘到收割的时候还有四个月’吗?”但“庄稼已经熟了,可以收割了”。还有四个月,是以俗常物质的眼光所见的;已经熟了,是以属灵的眼光所见的;眼光既不同,对于收成的态度,自然随之而异了。庄稼已熟,急待收成,不可耽误,须知今天耽误了,怕明天也耽误了,后天更容易耽误了;你心里的踌躇,耽误你的前途,时机不可失;如果你心中火热,不久事可成了。(3)蓄——积蓄五谷到永生,所作之工,是永存不朽的。(4)乐——耕种的和收成的一同快乐,耶稣此时于天国的庄田内,已深得收成的快乐,使他忘却困乏与饥饿,所以说:“我有我的食物,就是作成他的工。”
(三)叙加城众之归主 1、凭见证而信——客观之信心(39-42节)
叙加居民有许多因着妇人的见证,而相信的,足征见证感人之深。
2、凭经验而信——实验的信心(40-42节)
耶稣因该处居民之请求,留住该处两日(40节),因此信的人就更多了。此时的信,不是仅凭他人的见证,乃由个人亲耳所听耶稣的言论,亲眼所见耶稣的行事;是他们的信心,根据经验,因而知道,真知道,这真是救世主基督。可见叙加城因耶稣自己的工夫,所收效果更多:(1)信的人数更多——信的人就更多了(41节)。(2)信的程度更高——真知道这是救世主基督。耶稣此时在撒玛利亚,所见田禾成熟的景况,使他心中快乐,必是一生最快乐的事中一件最快乐的事。
究竟耶稣用何方法感动了撒玛利亚妇人信主的热诚?个人传道之工,如何紧要?若耶稣不先作个人传道的预备工夫,能否收得叙加城众归主的效果?在灵世界的国民,有无国际种族的观念?人若归主得救,必须经历一个很长的期间吗?
第九章 迦拿第二神迹
(4:43-54)
耶稣居留在撒玛利亚人中,二日后即北行,往加利利;想撒玛利亚的工作,如此佳美,耶稣何不在此多住,继续他的工作,竟然仅住二日即去呢?论者或以耶稣为避免时人,称他为撒玛利亚人(8:48);其实不然,乃以耶稣必须布道于他处(路4:43)。其所以至加利利的理由,据言以“先知在本乡,没有被人敬重的”;加利利乃耶稣的本乡,约翰在此用此成语,究为何意呢?解经者之观念不一:或以为耶稣往加利利的理由——因耶稣以传道为紧要,不管人的欢迎反对。且以耶稣此时或欲屏绝声望,暂得退修的机会,以从事于建设的教训(参4:1-3)。亦或以此为耶稣虽往加利利,而不去拿撒勒的原因,以耶稣乃往加利利的乡村,故收效颇多,大得众人的欢迎。如此教训我们:1、先知本是可尊敬的。2、但是往往不被人尊敬。3、先知作工当去收效颇多之地。
耶稣到加利利,即先回到迦拿,就是其施行第一神迹之处(4:46)。不但以迦拿为拿但业之家园,且为趁机栽培业已信主的门人,看日后使徒保罗等每次作工时,亦往往巡视以前之工作地,是同具一种心理。其一至迦拿,遂行第二神迹,医愈大臣之子。
一、论大臣之子有病
有一大臣乃希律安提帕的官员,其子有病,亲来主前求医,耶稣遂在迦拿行第二神迹。
(一)病苦不在贫富可惜世上的尊荣富贵,不但不能免人灵性上的痛苦;亦且不能救人脱去身体上的病患。谅此大臣已为其子费尽心力,不惜资财,聘请名医,无奈其资财与尊贵,皆不能救他,免除病患。
(二)死亡不在老幼
大臣之家,病至垂危者,是一个儿子,不是一个父亲。世上第一个坟墓,是为一个幼年人,不是为一老人,是为一个儿子,不是为一个父亲。亚伦有二子,在他面前受罚而死。神所爱的大卫亲见其三个儿子死亡。约伯于一日内失去所有的儿女。可见人不论老幼,皆当时刻预备,因不知我们的日子,几时来到。
(三)祸福不在顺逆
大臣之子,病至频死,本是他的逆境;但因此就主,归主,而全家得救;他的病苦,就成了他的利益。可见“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之言,是信而有征的。
二、论大臣再三之请求
此大臣来求耶稣,虽信心不足,但凭他已有的信心,前来恳求,未尝无可取法之处。
(一)大臣之恳求——耶稣之指责(47-48节)
1、大臣之恳求(47节)
迦百农去迦拿约二十英里,此大官不嫌路远,来求耶稣:一则显其爱子心切,一则显其敬主心诚,以为可以同主一块“下去”,治他儿子的病。他既肯亲自行此远路,来求主,可见必是信主能医愈他的儿子,不过他的信心显有弱点,以为耶稣只能“下去”治其病,而不信耶稣能于远处一句话,可以治其病。他如此恳求,正如乃缦以为以利沙必按手在他身上,为他祷告,方能医治他(王下5:11)。远不如百夫长相信耶稣不必到他家,只要一句话,他仆人就必好了(太8:8)。此大臣的恳求,好像给耶稣出主意,为耶稣定规一种办法。在此我们所以为戒的是:我们只好祷告说,“求主医治我。”但是主怎样医治我,只可说,“愿主的旨意成就。”
2、耶稣的指责(48节)
虽是一个大臣来求耶稣,在耶稣眼中,并不受他地位之影响。他的信心既有误点,则于医病之前,不能不先医治他的疑心,所以就出言指责他说:“若不看见神迹,你们总是不信。”此大臣虽已听见耶稣的神迹,而信耶稣能医其病,或不过信耶稣为先知,为从神那里来,作师傅的;是其信不足——未看见总不信。正如多马“我非看见他手上的钉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总不信”(约20:25)。所信的只是看得见的神迹;尚未受属灵的训言、恩赐与能力的感动;这样的信心亦等于不信,所以耶稣不能不指责他。
(二)大臣之续求——耶稣之医治(49-50节)
1、大臣之续求这大臣虽受责备,仍继续的恳求耶稣说:“先生,求你趁着我的孩子还没有死,就下去。”我们看这恳求的话:(1)可见出他的忍耐——未因受责即动怒,悻悻然而去,仍能继续地请求。在一个希律的大臣,有这样的态度,也是极难得的。(2)仍显出他的弱点——耶稣明明指责他的不信,他仍是说:“趁我的孩子还没有死”就“下去”。听此恳求:一则好像绝未留意耶稣的话——人当忧苦时,常是心中只充满了他的忧苦,人无论说什么话,都不能注意。二则他的信心,未因所受指责而改变——仍是说,趁孩子“未死”就“下去”。如此恳求显然有两种错误:其一以为耶稣非“下去”不能医治。其二以为耶稣只能如平常医生趁人生活时治人的病;不信耶稣于人既死以后,使人复活。可见在他眼中看耶稣,尚不如叫撒勒法妇人之子复活的以利亚,亦不如叫书念寡妇之子复活的以利沙呢?
2、耶稣之医治 (1)耶稣的怜恤——大臣的信心虽未足,但其心最诚,其情至迫,言:“我的孩子我的宝贝,先生啊!趁他还未死就下去。”慈爱的主,听这番哀恳的话,自不能不允如所求了。(2)耶稣之能力——耶稣不但医其病,也是无须费力,不假藉什么言语,或行事,只言“你的儿子活了”。他的儿子就果然活了。最希奇的是不但他的儿子痊愈了;连那大臣的怀疑心,也同时莫名其妙地被医好了。所以一听耶稣说,“你的儿子痊愈了”,即立时起来回家,再不絮絮不休地求主“下去……下去”,这真是奇中之奇。
三、论大臣信心之长进
(一)萌芽之信 信耶稣能医其子之病(47节)其所以恳切地求主往医其子之病,正是因为信主能医其病,但必须主亲临其家,始能医治。此不过信耶稣是从神那里来的师傅而已。
(二)渐长之信
信耶稣能于异地一言而愈其子(50节)如耶稣言“回去吧!你儿子活了”,就信耶稣的话,回去了。此时他的信,不是凭“看见神迹”,乃是只听耶稣的话,就相信;不再求主一同下去,能遽然起来,心中很满意,很快乐的,回家去了。正如哈拿一闻以利说:“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愿以色列的神允准你向他所求的!”……于是妇人走去吃饭,面上再不带愁容了。(撒上l:17-18)
(三)得救之信 全家就都信了(53节)
即信耶稣为弥赛亚。此次其信心所以长进,乃以与仆人对正:l、仆人之报告其子已愈,仆人遂速来报喜信,所说正如主耶稣对他所说的一样,即“你的儿子活了”。当大卫之子亡故时,仆人不敢告知大卫,所以大臣一见仆人来迎接,即知其必是来报喜信。喜信常是报与对神有盼望的人。2、大臣之征信——“就问他儿子什么时候见好的”(52节)。此言非不信其子已愈,乃为证明耶稣的话,与他儿子痊愈的时候,是否相合,藉此可以坚固他的信心。既闻仆人所言,“昨日未时热就退了”,是耶稣之言适与耶稣之行相合,他的信心自然就坚定了。一则,其子是忽然痊愈的——言“热就退了”,并非渐渐退了,乃是即刻痊愈的,显有神能神力之表显。二则,适于耶稣对他说话之时痊愈的——昨日未时,是个一定的时间,不是大概的时间,是于一定时间遽然得了痊愈,此时“正是耶稣对他说,你儿子活了的时候”,于是他和他的全家,就都信了耶稣。是不但个人相信,亦领全家相信,即信耶稣为救主,为弥赛亚。此病苦的结果,即领他全家到主面前。谅来他一家,日后对于主的爱情极厚,对于主的事工,是很有帮助的。或以此大臣即希律的家宰苦撒,他的妻子,常供给耶稣(路8:3)。也或是与希律同养的马念。是教会中最有力的人(徒13:1)。
试问先知既在本乡不被尊敬,究竟耶稣何以回至本乡,而且他的十一个使徒,也是他本乡的人呢?耶稣未医病之前,先医大臣之疑心,可见耶稣医人病苦的目的何在?
耶稣指责大臣不看见神迹就不信,世界上有看见神迹尚不信的人否?大臣一家因蒙恩都信了主,但那没受苦而信的,何者荣耀更大呢?
第十章 耶稣为生命源(5:1-47)
宗教不是学说理论,乃是生命;是灵命生活的经验。基督教与一切天然宗教的异点,全在生命的关系;以基督所授于我们的,并不在教义与信条,乃在发见于人生命中的信仰,即由基督而来有生命的信仰。生命二字,在本书第五、六两章,共见十八次,在其余各章,亦有十八次。本章所载,已表显关于基督教根本的问题,即耶稣为生命根源问题。
在本章我们可以看见耶稣言行之一致,耶稣的言与行,是互相表发的。著者先说耶稣行一件神迹(1-16节),再记耶稣一篇言论(17-29节),末后说耶稣的见证(30一47节)。此时适值犹太人的一个节期,此节期解经家之观念不一,或以此为逾越节,或以此为普琳节,且有以此为五旬节者;但看耶稣作工的时序,或以此为普琳节,较为适宜。
一、以神迹证明(1-16节)
本段记耶稣在毕士大池,医病之事,毕士大意即慈悲之室。按毕士大池,西乃古卷,将“靠近羊门有一个池子”一句,略为“羊池”,亦深具要义,故经学家每有承认此种译法者。在池周围有五个廊子,谅为慈善家捐修,人民之患病者,每在廊下等候天使扰动池水,即下水就医。科学解经家或以水中含有矿质,具有疗病的功能;但彼等相信水动之原因,系天使所为,故趁水动时就医,为最有效。纵然按科学之眼光看,天使扰动池水为迷信,而将此种迷信破除;但科学对于耶稣的神迹,究难以解明,以此神迹正是表明耶稣为赐人生命的主。一个病了三十八年血气枯干、奄奄待毙的人,听耶稣一言立即痊愈,真是出人意外,试略论此神迹的手续:
(一)耶稣之观看——病人之苦况(3-6节)耶稣到这黑暗痛苦的世界来,最触动他眼帘的,即罪孽与罪孽的结果。此次他到圣殿里,也好像除了人的痛苦以外,别无所见,耶稣“看见”他躺着。在廊下有许多瞎眼的,瘸腿的,血气枯干的,种种的病人,正是表明全世界人类灵性的真相。这些人急等在池子里沐浴望得痊愈。不知灵性的病,非在耶稣“慈悲室”之“羊池内”,亦决无痊愈的希望。耶稣在此“看见”一人躺着,是此人蒙医愈之前,先得耶稣的眷顾,耶稣已看见了他。不但看见了他,而且“知道”他病了好久,而深深体恤他的苦况。凡人灵性的疾病,得主医好之前,亦未有不先被主的看顾体恤,而深蒙耶稣注意者。最可怜的是此病人已病了三十八年,病中生活已经习惯,而且久已失去得痊愈的盼望,正像在罪中生活的人,在罪中的景况,虽苦不堪言,但有多少人,真希望脱罪得生呢?
(二)耶稣之问言——病者之答词(6-7节)耶稣走近患了三十八年瘫痪者之卧处,就问他说:“你要痊愈吗?”(6节)你愿作一个健全的人,有至高的生活吗?此人对于身体的健全,谅早已失望,世人对于灵性之健康,亦多具此等态度。耶稣特发此问言,使他觉悟,而激发他的希望。按医学家医病收效与否,多在病者之心理与意志;故耶稣对此久已失望的病人,特先问他说“你要痊愈吗”?
今耶稣对灵性失力的人,亦每用隐微的声音,问他说:“你要痊愈吗?”——“你要有健全的灵命生活吗”?无奈多人对于灵性之健康,罪病之医愈,绝少希望心,若欲得耶稣疗治的功能,实验于个人的心灵,必须个人的意志与主的意志相合,方能收效;所以耶稣每常在灵性有病的人身旁,用慈爱而迫切的声音质问说:“你要痊愈吗?”--你真要痊愈吗?可惜多人不注意耶稣的呼声。
此三十八年的病人,对耶稣的问言,显出他的孤苦无望说:“没有人把我放在池子里。”(7节)可见他不但有病,且无朋友,他对于痊愈的希望,早已全然失去;在他这种孤独无倚,痛苦无望的生活。不能获得上帝的荣耀功能,表显在他的生命里,使他有上面的光荣与喜乐;他的生活真是悲观的,黑暗的,无望的,此种失望悲苦的生活,有何生趣呢?可怜!那被罪孽捆绑的,灵性瘫痪的,其心灵的痛苦,比表面的痛苦尤深百倍呢!所以“没有人把我放在池子里”一句话,这也正是一般心灵瘫痪,用呻吟恻怆的声音,所发的回响。“没有人把我放在池子里”,有谁能将我的罪病医好呢?有谁能助我下池洗洁净呢?
(三)耶稣之吩咐——病者之听命(8-9节)
主耶稣对病卧三十八年的病人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走吧”(8节)!这不是强人所难吗?不是的,在耶稣的命令内。含有几种要义:1、基督的命令有凭信而行的可能——吾人惟能凭信心而不凭理智,按耶稣的话而行,方能得到生命能力的来源。假若病者以为他这三十八年未能起来,自由行动,以为不依照主的吩咐而行,他必永无痊愈的希望。他以信而起立时就是他痊愈时。2、基督的吩咐有即刻服从的需要--我们须承认基督的真理与能力,惟有服从基督,而按照他的吩咐去行的,方能得着能力。行基督所吩咐的,方知基督的吩咐,内含有生命与能力。“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神,或是我凭自己说的。”(7:17)3、基督的吩咐,有全备能力的表现——“起来拿你的褥子走吧”,不是要慢慢起来,不是要试着起来,乃是即刻痊愈--起来,要完全复原--拿褥子而去。4、基督的命令有继续听从的必要——不但是“起来”即刻听命,是要“拿你的褥子走吧”,而继续的进行。病者既已得了痊愈,即当继续行他所当行的,以为生命与能力增进的本源,人必须用他所有的,方能有所增长,或谓“我们所有的,都是我们所用的”。耶稣所说,“有的还要加给他——”正与此意相合。
我们为此病人深可庆幸的,是他一听耶稣的命令,即遽然遵命,起来“拿起褥子来走了”。好像他一闻耶稣的命令,就有莫大的生命、权柄、能力到他身上,使他肯而且能遵命而行。正如枯干一只手的人,耶稣吩咐他伸出手来,他将手往外一伸时,就是他痊愈时。那十个长癞的人,听耶稣的命令去叫祭司查看身体,“去的时候就痊愈了”。
(四)耶稣之命令——病者之辩白(10-13节)
耶稣命病者拿褥子去的日子,是安息日。犹太人一见他拿褥子,就说:“今天是安息日,你怎么拿褥子呢?”在嫉妒的人眼中所见,凡事皆是可批评的;易见人之短,不易见人之长,是人的通病。不过在此更为犹太人可惜的,是不为病者痊愈欢喜,竟为他拿褥子而痛责。
病者之答词说:“那使我痊愈的,对我说拿你的褥子去吧。”此答词不但极有智慧,且是包含基督教的顺服主义。那人既能医治我,他的命令,我自然当听——基督既是为生命的根源,他也必为律法的根源,他的吩咐自然是当听的。他们又问:“对你说‘拿褥子’的是什么人?”可见他们绝未关心病人痊愈的事,不问他怎样痊愈的,“医好他的”是什么人?人竟问“叫你拿褥子的”是什么人?不但不因此神迹信他为“救主”,倒反看他为破坏法律的什么人。奇怪啊!那病者虽然得了医治,还不知那医好他的是谁。耶稣常恩待我们,往往我们却不知道他(赛45:4-5),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有他随时的济助、保佑、祝福、安慰,我们却不知道他。
(五)耶稣之警告——病者之自守(14-16节)被医好之人,在群众中未遇见耶稣(13节);后来在殿里见了耶稣(14节)。可见我们当置身于——能常见耶稣之环境内,在殿里遇见他。耶稣一见他,就警告他说,“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l、言其病患为犯罪的结果——现今既蒙主的医治得生活在耶稣所赐的新生命中,自当继续的保守清洁,即为脱离疾病的条件。2、言其仍有失败的危险——既已活在主所赐的新生命中,如故意犯罪,虽免遭遇病祸,比从前更利害。若不保守其灵命的健康,于故意犯罪后,再转求神的拯救,以便脱离由犯罪而得的结果,是甚为不智。罪与病实有密切的关系,此耶稣对人体育一方面所说的要理,身体的真健康,由心灵的清洁而来。
按被疗治之人,既知医好他的是耶稣,遂喜不自胜的,去告诉犹太人,这正是将珍珠丢给猪,非但与他们无益,倒反惹出他们的嫉妒来。可怜犹太人嫉恶耶稣,是因耶稣医好了一个可怜的病人,他们的嫉妒,亦到了极端,要杀耶稣。不过他们也掩饰他们的嫉恶,即以违犯安息日,为一个好听的缘故。
质言之,病者之不幸,实为他的大幸事,使他因此与基督相遇,而得有更新的生命。此可见人困苦的价值,苦难为上帝造就他圣徒的利器。
二、以言语申明(17-30节)(赐人生命的主)
本段所言,不是凡人所能说的,其中有数语表明耶稣不与人同类。因犹太人不愿听他与神同等,所以耶稣特以此段言论,证明自己的神格。假若耶稣不是上帝,一闻犹太人不悦,谅必改换口气;但耶稣不但不改换口气,且特地作进一步的申明,表显他与圣父的关系。设或耶稣不是神,这一段话,就无从解释了。
(一)与父之关系(17-20节)
1、以父为模范(17-18节)按第十七节之解释不一:有言,其意乃天父既时刻作工,不拘是否安息日,人子亦随之而行。或言,直到如今,天父运行作工,子亦在场,与之同工。此言犹太人因耶稣在安息日医愈瘫者,遂诬他为违犯第四诫,耶稣即答复他们说,我之所为乃我之子职,以及与神工作一致的结果。安息日对于上帝并非不动作;他并非在安息日停止祝福人,以待至日落;百物之生长,日月之运行,皆与平日无异;宇宙间充满有益的动作,何尝于安息日停止进行呢?或谓耶稣在此所言:
一方面十足表明,我们于安息日当作之事工,我们所事奉的神,是一活泼作事的神。此即基督教为一动力宗教的极大原因;因为上帝是我们唯一无上完美的大模范,世界人事进化发展的原动,多根本于此。不同各种天然宗教,对于个人、社会与国家,缺少改善提高的能力,皆因他们所事奉的,不过是无生气之偶像的结果。
一方面表明安息日的神圣——安息日并非任何工皆可作,耶稣曾言,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子是安息日的主,一只羊当安息日掉在坑里,不把它拉上来吗?此即当守安息日的原则。那个病人真如同一只羊,已经掉在坑里三十八年之久,怎忍得不拉上他来呢?或有以此藉口,在安息日作他所愿作的事,即是轻忽安息日的神圣了。人皆知严守圣日,与人的道德是极有关系的,看人如何守安息日,即知其道德与信仰的程度如何。你今日怎样守安息日呢?是失之过宽呢?是不趁机作灵界的事工呢?
2、与父为同体(19-20、23节)
以上犹太人因耶稣所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以为耶稣将自己与神当作平等,即越法想要杀耶稣;因而耶稣即进一步申明他与父的确是平等的。(1)权能相同——先从消极方面说,“子凭自己不能作什么”,此非言子不能作事,乃以既与父为一体,自不能与父分别,而擅自行事。以后又从积极方面说,“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是凡父所行的,子亦能行。父所行的,子皆照样行;于父所行的以外,子亦无所行;这不但权能相等,亦显为一体之证。(2)知识相同——“父爱子,将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给他看”;是凡父所行的,子尽知道;一切事皆指给他看,是言无一事不为子所知,这显然是知识相同。(3)尊贵相同——叫人敬子,如敬父一样,不敬子,就是不敬差子来的父(23节),此明言父子是同尊的。如此说来,父所行子亦行;子于父所行之事以外,亦无所行;父之事,子尽知;敬子即敬父;将此数语合而言之,父子若不是一体的,即不可解了。
(二)与人的关系(21-29节)
此处所言,与人之关系最深:
1、为人生命之主耶稣曾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
(1)肉体的生命(21节)
耶稣所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是指灵性说,也指身体说;如病了三十八年血气枯干的病人,闻耶稣一言,遽然得了健康的生命,正是表明他有权柄随意赐人生命,“使人活着”。
(2)灵性的生命(24-25节)
这世界真是一个埋没人道德的营地,看世人那个不是在罪恶中,如死人一样,而葬在自己的肉体中呢?人的肉体,原为神的殿,有神的灵活在里面,可惜此灵府,为魔鬼霸占,人的身体遂成为污秽的坟墓。耶稣疗治瘫子,使他得着活泼生命,可为赐人灵性生命的表示。子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凡凭信而顺从耶稣之言,亦得与灵命之源相通。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24节)何时出死入生呢?“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灵命已死的人,如何得听主言,与主相通而生活,虽是奇妙的事,确为实际上的确的事。耶稣问瘫子说:“你要痊愈吗?”今亦常用此言,问一切灵性死在罪孽中的人说,果否你要痊愈呢?
(3)复活的生命(28节)
灵命复活,固然是最希奇的事,但还有“比这更希奇的事”,即“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此统言禧年前信徒的复活,与禧年后恶人的复活,将此二事合在一处而言之。
2、为人审判之主(22、27-28节)耶稣是神而人,为审判之主,是相宜的。“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因为他是人子,就赐给他行审判的权柄”。耶稣原是神,是无所不知的,能洞悉人的罪恶;是至公义的,并无自私或偏见(30节);是有权能的,能按所判定的施行。但他也是人子,能善于体恤人;他也是完人之范,人所犯罪过,皆在主前无话可言,足以将人的口,在他面前封闭。
(1)今日的审判
今日凡听耶稣话的,皆已受了审判,他或是接收生命,或是弃绝耶稣的话,而仍死在罪中,就是已经受了审判。世人不时听耶稣的质问说:“你要痊愈吗?”这一句话,是使人得生的话,也是审判人而定人罪的话,“不信的,罪已经定了”。
(2)将来的审判
将来必有一日,那些睡在坟墓里的圣徒,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要在基督台前受审判,按着各人的工程,得自己的赏赐(林前3:8,l2-l5节)。也必有一日那些在坟墓里的不信者,都要出来,在白色大宝座前,按着书卷上所记的,照着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20:11-14)。
三、以见证表明(30-37节)
犹太人听耶稣以上所说,论到自己的一段话说:他必要令人复活,并要公公平平地审判世人等事,自然看他所说非常谬妄,不足凭信。耶稣遂又继续说到他若为自己作证,他的见证恐别人不信以为真,但他还有四样的见证:
(一)施洗约翰的见证(32-35节)
按此处耶稣所言,“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他给我作的见证是真的”;此“另一位”,若指约翰说,固未尝不可,但最重要者是指下文所说父的见证。虽然约翰的见证,也是很有价值,他是耶稣的先导,特将耶稣介绍于人前,指明耶稣为神的羔羊;不过他是“点着的明灯”,你们是“暂时”欢喜他的光。谅来此时约翰业已下监,人渐渐将他遗忘,故言“暂时”喜欢他的光。人虽遗忘他,耶稣却仍然敬重他,而不轻看他的事工。
(二)所行事迹的见证(36节)
耶稣最有力的见证,就是“他所作的事”,所行的神迹,足可证明他的神格。表明他有管辖天地万物之权,如斥风与海,而于天然界所彰显者;表明他有辖人身体之权,如疗治人身各种疾病;有辖人心灵之权,深悉人心所存的;有辖生死之权,尝令人复活,而将死权消灭;有辖恶魔之权,将鬼自人身驱逐等事;可见耶稣所行神迹,足可为他的见证,表明他的神权、神能、神知。
(三)神为他作的见证(37-38节)
父所作之证,或以父赐圣灵感动人心,接受主道而言,耶稣生时,天军称颂,牧人往拜,博士献礼;受洗时圣灵降临在他头上,并自天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等事;也有指在旧约时代,藉众先知为耶稣作的见证;但以第二说与此处更切合。
(四)旧约圣经的见证(39节)
旧约圣经,对于耶稣生于何时、何地,由何人而生,谁为他开路,被何人价卖,如何被钉,如何复活,以及其来世之事迹工作,并与人的关系等事,无不详切言明,所以圣经实在是耶稣的好见证。当时犹太人皆尽心查考圣经,以为其中可得永生,殊不知永生是在耶稣里面,他们所查考的圣经,正是耶稣的见证。
从四十至四十七节,是本章的结论,表明犹太人不信耶稣的原因,不在理智方面,乃在道德方面。如上文所言,虽有无数的凭据,但他们仍是不信,其所以不信,并非因为缺少充足的事实,乃因:1、他们不爱神(42节),既无上帝之爱,自不爱上帝所差的人。耶稣本是从神而来,他们不接待;那些靠己名而来,循人情的假师傅,他们倒接待(5:36-37),耶稣从父而来,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差他来者的意思,神的旨意是我们作人的方针,罗马有哲学家某言,我们可以对上帝说,“我将来如何权操于你手,我与你同心,我是你的仆人,凡能喜悦你的事,我必不推辞,任何事全凭你的旨意”,我们为人是否如此行在上帝旨意中呢?2、因他们溺于俗(44节),他们只求彼此的荣耀,却不求从神来的荣耀,如果耶稣来世,适合他们世俗的眼光,他们自然要欢迎他。3、因他们虽查经却不信纳(46-47节),圣经本是耶稣的见证,他们不信耶稣,足证他们不信圣经,他们既不信所查的圣经,圣经即定他们的罪,因不信圣经,即不信耶稣,既不信耶稣,亦即不信上帝。基督来世为要表显上帝,除了基督所表显的上帝以外,亦无其他上帝。或谓若不信耶稣所表显的上帝,再无上帝可信;人所信的,若不是基督所表明的,恐其所信,不实不真;可见人说他信上帝,而不信基督,他的信仰必不可靠。
在本章耶稣所行,是否违犯安息日?谨守安息日于人的信仰生活,道德方面各有何关系?有哲学家谓疾病非事实,不过是心理的关系,此论调究竟如何?从耶稣的生活中,并作为上,能否证明他是生命的来源?假若耶稣果为生命的来源,他若不是上帝是谁呢?
第十一章
耶稣为生命粮
(6:l-71)
上章既言耶稣为生命之源,今则言耶稣不但为生命源,也是维持人生命的。本章所论,亦显然分为二段:一论肉身生命之粮;一论灵性生命之粮。他不但使人身体得饱,他也是使人灵性满足。以饼鱼饱五千人的神迹,是四福音共同记载的,约翰记述此事,不但表明耶稣有不可思议的能力;乃更与下文所要发明的问题有关。
时当约翰遭难后,耶稣即率门徒潜行于旷野,以便休息;且欲趁机教训门徒。但众人知道了,就从各城里步行跟随他(太14:3)。众人所以就他而去,解经者虽不一其说,但以本处所言为是(6:2)。其时将近愈越节,上章所论或在普琳节,是两处所说,相去时间不少。
一、属身之粮(1-21节)
本章上半论肉身之粮,下半论属灵之粮;至于中间所论耶稣履海的神迹,是有关本处所载事序,并非本章要义;且第一段所论耶稣分饼事,亦非本章之主旨,不过为藉此映照第二段所论,耶稣如何为我们的生命粮。当时耶稣与门徒到旷野来的本意,乃为暂作休息,不料多人从各处而来跟随他,此种不体量的追随,不但未触犯耶稣,而耶稣反“怜悯众人”,遂上山坐下,对他们宣讲救恩。天将晚时,耶稣见他们终日听道,不愿他们忍受饥饿回家去,遂行此莫大之神迹。
(一)门徒的态度(4-9节)
当时门徒对于在旷野饥饿的民众,果有何态度呢?门徒的态度,也正是表显历代教徒,对于一切未闻福音者之态度。
1、漠不关心派——当时有数千人终日听道(太14:15),没有吃饭,门徒好像没有想到这个问题;必待耶稣先提起来,“耶稣看见许多人来,就对腓力说:我们从哪里买饼叫这些人吃呢”?这也是大多数门徒的态度,今日教会中是否这派人占多数呢?
2、完全失望派——耶稣所以问及腓力,对于众人饥饿有何办法:(1)或以腓力当时充当庶务,为布道团的买办。(2)亦或因该处近伯赛大境,乃腓力的家园,对此问题易于办到。(3)即本处所明言,耶稣要试验腓力看他如何存心。腓力既是买办,自然容易按着人的看法去计算,照腓力看来是完全失望的:一则经济问题一二十两银子不是容易凑集的,谅来当时他们的囊中,或未蓄有二十两银子。二则买办问题——即便有二十两银子,一时从何处买这样多的饼呢?进而言之,即便能买二十两银子的饼,供给五千多人吃,也是无济于事的,所以在腓力一派的人看来,是完全失望的。
3、不负责任派——这一派中的主要人物,谅来是彼得等,他们听见耶稣提起这问题来,在他们心中也就成了问题,彼得平素是领头说话的,所以他们就到主面前来,为那许多人请命说:“天已经晚了,请叫众人散开,他们好往四面乡村里去,自己买什么吃。”(可6:35-36)他们的心未尝不挂念人的苦处,不过是不负责任,乃是叫他们自己去买食物,今日教会中有多少这样的教徒呢?
4、自弃小信派——此时有西门彼得的兄弟安得烈对耶稣说:“在这里有一个孩童,带着五个大麦饼、两条鱼,只是分给这许多人,还算什么呢?”这“还算什么呢”一句话,即小信人的口号,不论对于什么事,总是常说这一点“还算什么呢”?殊不知在你固然不算什么?在主也不算什么吗?在小信的人不算什么,在充满信心的人,也不算什么吗?摩西的杖还算什么呢?却能行神迹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出4:3,17节);基甸的空瓶与角,还算什么呢?却能打败米甸人;大卫的石子还算什么呢?却能胜过歌利亚;撒勒法寡妇的一把面一点油,还算什么呢?却能供给他与以利亚直至雨降在地上。你看你手中所有的,能算什么吗?
5、克己牺牲派——童子所带的五饼二鱼,谅来是他母亲为他预备作个人食物的,此时竟然和盘托出,完全为人牺牲。假若童子不肯拿出,而为己用,谁说不应当呢?若是他留一半为己用,余一半为人牺牲,这不算是他很为人牺牲吗?可奇可赞的,是这童子完全将饼鱼交出,情愿为人克己,教会发达之原因,即在此。为人牺牲,是最胜利的事,童子未曾因他为人克己而吃亏,倒反叫五千人因他得了饱足。牺牲之实际,即利人而利己。
(二)耶稣的实行(10-11节)
感谢爱我们的主,人无办法的事,他总有办法,人不负责他总要负责。
1、你们给他们吃吧(太14:16)
耶稣对于这事的观念,与门徒正是相反的,门徒说:叫他们自己去买;耶稣说,不要他们去,“你们”给他们吃吧!给他们吃,正是门徒的责任,你们给他们吃吧!未知今日教会中之同工,曾否常闻耶稣对他说这话,你们给他们吃吧。
2、拿来给我(11节;太l4:l8)
我们所有的,究竟有什么价值呢?能否靠我们所有的,令五千人吃饱呢?耶稣说你们给他们吃吧,是否强人所难呢?这其中的妙能,全在是否遵耶稣说的:“拿来给我”的话去行。我们所在的存在我们手中,为我们自己用尚不足,又如何能令多人得饱呢?但是一到耶稣手中则不然,耶稣说,拿来给我。你所有的,已交到耶稣手中否?
3、向天祝谢(11节)
此不但耶稣以身作则,教训我们,对于上帝供给我们日用的需用,当具感谢的心;更是以其所行,虽显有神权神能,但未尝超出人性,惟凭神性而行,他的祝谢,正是在于他人性的祷祝,求神祝福饼鱼,显出神的荣耀来。
4、将饼擘开(太14:19)
耶稣何以将饼擘开呢?是因一个人分不到一个吗?既明言分多分少“都随他们所要的”;并言“他们都吃饱了”;可见擘饼,不是为均分的意思。乃是包含一种将饼牺牲的意思。那表明耶稣身体的饼,也是须要擘开的。我们不将所有完全牺牲而有舍不得的意思,亦不能令大众皆得我们的利益。
5、分与众人(11节)
耶稣将饼擘开后,即分给门徒,门徒再转分众人,且已预先令众人一排一排地席地而坐;秩然有序,极安静的,可以随人所要,皆如愿以偿,免致有多寡不均之弊。此言耶稣不但藉用门徒所供上的材料,且又藉门徒之手,分授与从人,是其所行,亦有按人力当尽之分,藉门徒分给众人。
(三)众人的饱餐(12-13节)
1、各如其量…分多分少,“都是随他们所要的”。我们亦当求得充分的神恩(彼后3:18;雅4:2;王下4:1-7),因我们所得神恩,亦皆照各人的信量(罗12:3)。
2、转授于人——当时除了妇人孩子,尚有五千余众,谅来吃饼者不止万人,十二门徒自然不能一时均分于众人,必是赖众人彼此传递,不然天色既晚,一万余众,如何能均得所需呢?此亦教训众人,对于他人负有一种责任,虽吾人所有不丰,亦当与他人共享。当时各人所得,似乎仅足个人所需,但以分授与人,而愈分愈多。
3、众皆吃饱——此五千余众,无人不得饱足,他们“都吃饱了”。凡就耶稣而来的,无人不得饱足,吾人今日真就到主前,亦未有不充足我们灵性之枵腹者。
4、所食均同——耶稣供给众人的食物,皆属一样。众人中虽有男女贫富智愚之不同,我主并未给特别阶级,备特别食品。我们灵性的需要,恰切相同,主为人所备灵性的供给,并未因时地种族阶级之不同,而有所区别,人类灵性所需要皆同。
5、食而有余——众人都吃饱了,耶稣命门徒把所剩下的零碎收拾起来,装满了十二筐子;此不但表明主恩丰盛,且应珍惜其余,勿使遗弃,遂收拾零碎装满十二筐子。前仅五饼二鱼,谅不满一筐子,叫五千多人吃饱以后,竟然剩了十二筐子,每门徒可分一筐,不真是奇妙吗?
(四)神迹的结果(14-21节)
1、众人方面(14节)
众人见耶稣所行神迹,确知他为摩西所预表的大先知;遂定意在耶路撒冷为他加冠,立他为王,因他们受压迫已久,一见耶稣的行事,即喜不自胜的,以为犹太大帝国恢复有期。他们既有此物质的眼光,自然不能了解耶稣来世所欲建设的国度,是属灵的;所以耶稣自不能不辞却他们的推戴。
2、耶稣方面(15节)这次撒但在人心中运用他的能力,推戴耶稣为主,如它在旷野试探耶稣时,所用的手段相同(太4:8-9)。耶稣致胜的方法,即“独自退到山上去”。此急流勇退,即耶稣莫大的胜利,其平生事业,多赖此一“退”字。退即进之始;即不进之进;即猛攻急进;即完全除去下界思想,往灵界高山而上进。耶稣既退到高山,心灵提至最高,属于物质的世人,如何能窥见他的灵界心境呢?
3、门徒方面(18-21节)本处所记,有数语略表门徒当时的景况;天已黑了,耶稣不在那里;因风甚大,摇橹甚苦;看见耶稣在海面上走,就甚惧怕。我们看日后门徒如何争议谁将为大,雅各约翰如何求在耶稣的左右;以及耶稣复活以后,仍问复兴以色列国,是否在这时;可知门徒当时定然与众人表同情,期望一个属物质的国度,见耶稣不受众人推戴。有负众人的盛意,未免有些失意,极不痛快。他们心中既有此错误,理应受一番警戒,使他们对于耶稣的物质眼光,转为属灵的眼光。
(1)门徒的苦况——(甲)心中黑暗之苦——众人因耶稣不受推戴,有负于他们盛意之后,他们对于耶稣的希望,有如太阳同时落下西山,未免有多人将欢迎的心,转为反对的心;门徒心中亦未免有几分失望,他们心中的黑暗,是不能言喻的。(乙)主不同在之苦--他们最苦的即主不同在;且是于黑暗中,主不同在;于狂风大作,波浪翻腾时,主不同在。信徒遭遇忧患,心中悲苦时,主不同在,真是无法安慰他们的心。(丙)工作不能进行之苦--他们摇橹费力虽多,为时亦久,时已到“夜里四更天”(太14:25),且仅行十里多路。人若不与主同行。在黑暗中凭己力所作之事,真是没有效力的。(丁)心内惊慌之苦——当时门徒心中之疑涛骇浪,或比海波澎湃,汹涌之势尤甚,因加利利之海,行船不易,屡有覆没舟船等事,及至见耶稣来,因不知是主,以为是什么鬼怪,便更害怕,就喊叫起来。主来了不知是主,便惧怕喊叫起来了,此即门徒在苦难中,常遇见的情形。
(2)耶稣的记念——(甲)在山上未尝忘——门徒在苦海风浪中,主未尝忘;谅不能不特为他们代祷。(乙)来船上相安慰——不但在山上记念他们,也是亲身来安慰他们,耶稣一上了船,风就息了,船就“立时”到了他们所要去的地方。可见与主同行之效,船立时到了所要去的地方。读者注意,耶稣在此有三种神迹。
a.履海就徒——并非如科学家的解释,乃以耶稣之甚速,胜过地心吸力,因而不能沉下。
b.平息海浪——“上了船,风就息了”(太14:32),可见耶稣有管辖天然界之权,他是万物的创造者。
C.立达彼岸——耶稣一上船,船立时到了他们所要去的地方,此不但因当时已去岸不远;门徒以耶稣在船上,非常欢喜;且因风浪已息;按心理上说,自然就觉得为时无几,到了彼岸。但此处乃明言“立时”到了所要去的地方,确有神力之表显。
此言门徒受——特别灵课,使他们对于耶稣的眼光,渐渐明了,不至终究附合世人,常存犹太大帝国的梦想。
二、属灵之粮(22-71节)
本段所论乃道中精华,耶稣所讲已到最高地步。但此最高的讲论,最重要的真理,人最急需的灵道,普通人却难领会;因此这段要道,反成了犹太人离弃主的原因。
(一)第一问答——必坏之粮与永生之粮(22-27节)
1、众人之问言——拉比几时来的
其所以寻找耶稣,多为吃饼得饱,系以耶稣饱五千人以后,即独自登山祈祷,众人见门徒上船过海,耶稣并未与偕;且除门徒所上之船以外无他船,他们以为耶稣尚留在海之东岸,遂于次朝,群集海岸以待,及久候未见主,即往迦百农去寻找,推其来意,多为吃饼得饱。
2、耶稣之答词——为永生粮劳苦耶稣在此,是答他们的来意,非答他们的问言,曰:“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1)耶稣之观察人心——人来寻找主目的不正。耶稣遂为他们改正。人不可不先定规一生行事的目的。(2)耶稣之劳工观念——耶稣本身是木工,人作劳工,非因犯罪,元祖在乐园未尝不“栽培防守”。不过当看人为何劳力,多人所劳苦的,无非是必坏的。暂时的,甚至是犯罪的,毕生劳力,无非是犯罪的生活。所以耶稣说:“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3)耶稣论人生活之目的——人所以受生,非为今生乃为永生,若是不得永生不如不生;所以人生唯一目的即为永生,而为永生渡今生。当为永生之粮劳力——如读圣经祈祷克己进修,皆须努力;即关于肉身物质种种事务的劳力,亦皆变而为永生事业的劳力,人惟能化俗事为圣工者,方不徒然劳力。(4)耶稣对永生粮之保险——“这是人子所要赐给你们的”,是决不徒然劳苦,凡为必坏之粮劳苦,非但不一定得到,即便得到。亦终归徒然。为永生粮则不然,以此即人子所要赐的,即父所印证,决不错误的。
(二)第二问答——行与信(28--29节)
1、众人之问——如何行(28节)我们当作什么事,才算作神的工呢?我们如何行,方能得永生食物呢?
2、耶稣之答——信神所差来的(29节)
永生之粮,惟以信而得,信神所差来的,即是作神工,惟凭信在基督里所行的,方为作神的工。
(三)第三问答--预表之粮与生命粮(30-40节)
1、众人之问——你行什么——我们祖宗吃过吗哪你说信神差来的,即是作神的工,但你行什么神迹,叫我们信你呢?我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可谓最大神迹,究竟你行何神迹呢--不知此吗哪,仅为生命粮之预表。
2、耶稣之答——我乃真生命粮——就我者皆由父的旨意
在耶稣的答词中显出:(1)真生命粮之由来(32-33),真生命粮是由天而降的,摩西并未将真粮赐给你们,只有父将真粮从天赐给你们,我就是那真生命粮,是叫世人有真生命的。(2)真信徒之由来——“你们已经看见我,还是不信”,这并不为奇,因为真有信心的人,皆是父所赐的。“凡父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我总不丢弃他”,到我这里来的,其一,在灵性上不饿不渴,而得灵命的养育(35节)。其二,必不失落一个,而至终得保全(39节)。其三,必得永生,在末日亦必复活(40节)。此即“那差我来者的意思”(38、40节)。本段对于“父的意思”是极注重的。
(四)第四问答——人之愚昧与神之教导(41-51节)
1、人之愚昧(41-42节)耶稣之虚己,常作人的绊脚石。当时犹太人不能认得耶稣,正是因为他们只见约瑟的儿子,而未见到他从天上来的。人凭自己的物质眼光。决然不能认识耶稣。
2、神的教导(43-51节)人之所以信耶稣,据耶稣在此处所言:(1)由于天父的吸引(44节),如未蒙父吸引,没人能就主。(2)由于父的教导(45节),惟有听父的教训,又学习的,方来就主。但这并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人所以蒙父吸引,蒙父教导,全是由于信心,藉着信心而接受父的教导。所以又继续说到,“信的有永生”,凡信的,就是信纳耶稣为生命之粮,吃这粮就永远活着,不同他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
在本段显明人不信耶稣的最大原因,即只看他为约瑟的儿子,不知他乃从神而来,是由童女所生。假若耶稣不过是人。如何可为人生命之粮呢?
(五)第五问答——耶稣之生命与我之生命(52-59节)
此数节乃灵性生命之要义。
1、主为灵命之根源--我的肉我的血耶稣说我就是生命——生命在道中——在主以外无生命。所言耶稣的肉,耶稣的血,是指耶稣如何牺牲他的生命,而作人的生命,其中精意自然是着重在灵意方面。按人之身体,是需要食物的养育;人的脑力,是需要学理的养育;人的灵命,惟需要耶稣的养育。耶稣就是生命。
2、人得灵命之必须——叫他活着活到永生耶稣既为灵命之源,在耶稣以外无生命,凡不吃人子之肉,不喝人子血的,皆无灵命——皆是死在罪中。“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
3、人得灵命的需要——吃主的肉喝主的血本处所言吃喝二字,最注重:(1)吃喝是一件实行的动作——我们要得灵性生命,并非徒然相信,乃是必须有实行的信仰,的确的接纳了耶稣在十字架上所舍的生命。(2)吃喝是一件神奇变化的动作——人所吃的物品,如何化为人的血肉,真是一件奇妙的事——无生命的物质,尚能经过有生命的变化,而成为人的生命,何况有生命的主与人相通,岂不更能变化了人的生命,而使人成为有生命的人吗?不过其分别处,在人所吃的食物,是无生命的,是以经过人生命的变化,而成为人的生命;耶稣乃是生命之源,以其灵性生命,在人的心灵里,将人变化,而成为有灵命的。(3)吃喝是一件不能替代的动作——吃喝一事,是个人的事,决不能请人替代。我们赖主生活,也是个人必须凭信心,在于与主相通相连,否则耶稣的生命,决不能与我们发生关系。人欲得灵性生命,必须个人用信心接纳了耶稣的死,实验在自己的生命里。
(六)第六问答--天然与超然之区别(60-65节)
1、有以天然之物质而跌倒——这话甚难,谁能听呢多人闻吃主肉喝主血的道理,心中多有疑难,说:“这话甚难,谁能听呢?”若仅注重物质方面,不但是不能听,即便能听,也是徒然,因“肉体是无益的”。此言亦正是圣餐的要义,人徒然注重表面的行事,也无非是叫人死的礼仪罢了,还能在人灵性生活上发生什么效力呢?
2、惟以超然之灵道而生活——叫人活的乃是灵(63节)
耶稣说:“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I)表明所言注重灵意——我对你们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是言以上所说,非指物质,全在灵意方面。(2)表明所言就是生命,耶稣所说的“就是灵,就是生命”,凡耶稣所言,皆是属灵的话,是使人得生命的。而且他的话,也就是灵,就是生命,并非玄学虚理,乃是生命。耶稣虽未操觚弄墨,亲自著作。但他的话是活的,是有生命的,无须写在纸上,乃写在门徒心中,成了门徒的生命。所以他那生命的道,是万世常存的。历来人不信基督,多是不信关于超乎自然的灵道。
(七)第七问答——失生得生之原因(66-71节)
这末后的数节,也可说是这次辩论的结果。
1、多人因此退后(66-67节)耶稣所供给的,不是他们所需要的——他不是来作物质的王——人要吃灵食,必须有属灵的食量,否则决不合他的El味。因此当时那些注重物质,而不信基督教超然主义的人,都退去了。
2、门徒以此进步(68-71节)彼得在此提出,人必须跟从主的理由:(1)在主外无他人可跟从(68节)。彼得由其本身的经验,证明除耶稣外,再无可归。人真归基督必再无所归从。(2)主有永生之道(68节)。惟主能供给人灵性的需求——能满足人灵性的枵腹,而赐人属灵的新生命,新能力,新思想,新快乐,满足人属灵的欲望。惟主有永生之道。(3)耶稣乃神的儿子是我们的救主(69节)。人非认识耶稣是神的儿子,并非为约瑟的儿子,他就是神,所言所行是属灵的,自不易接收耶稣所讲的灵道。基督教是超乎自然的,全在超自然的一位基督,若基督不是超然的,基督教的上帝,亦无相信之必要。基督教之所以为基督教,惟在基督是活上帝的儿子。
按耶稣分饼事,可见人的办法与主的办法其异点何在?新约记耶稣屡次上山去,都是作何事?看耶稣登舟,船行甚易一事,是否门徒心理上的事呢?祷告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基督既为人的生命,又何以为生命粮呢?人不接受灵道的原因何在?基督教的超乎自然是事实吗?
第十二章 生命的水(7章)
以色列会众,每年有三个大节期,必须上耶路撒冷去:一即逾越节,又名除酵节(利23:5-8);二即五旬节,又名七七节(利23:l5-22);三即构庐节;或日住棚节、帐幕节(利23:33-36)。按圣经所记,耶稣亦每逢节筵,赴耶路撒冷,非但为遵守规则,亦为乘机宣传福音。
自上章至本章,已经过了六个月,其间耶稣周游加利利之各地,马太福音已记其事;约翰则略而未详。当时耶稣的弟兄,尚不信他,到他复活以后,弟兄始信他为基督,雅各与犹大二书,即其弟兄所著。按此处所载,他们对于耶稣,尚属怀疑,即愿他上耶路撒冷,证明他为弥赛亚。主即答复他们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其后耶稣即暗地上耶路撒冷去,以其时尚未至,不必故意冒险;至必须牺牲时,即毅然就义而不辞。
一、大辩论——人的渴怀(11-36节)
在耶稣与众人大辩论之中,足以显出人的渴怀。未得灵恩的人,其心地黑暗干枯,真是不可言喻。
(一)耶稣未到以前众人的辩论(11-13节)
有的说“他是好人”,是完人之范;有的说“他是迷惑众人的”,大欺骗家。但那些对耶稣有真心信仰的,皆屈服于权威之下,“没有人敢明明地讲论他,因为怕犹太人”。我们现在仍有多人,不能信仰自由,仅凭他人之意见,以代替自己的信仰吗?我们在信仰上,决不可怕别人的权威,应当本着各人属灵的觉悟经历,规定我们对于基督的关系,以仰望他为我们的救主,我们的弥赛亚。
(二)耶稣与从人第一次辩论(14-24节)
当耶稣在圣殿教训人时,人听耶稣的言论,非比平常;因而未免有人希奇说,“这人没有学过,怎么明白书呢”?耶稣即以四种说法回答他们:l、我的教训,不是我的——是那差我的父的(16节),违背我教训的,就是违背父。2、人若立志遵行神旨,就可晓得这教训的由来(17节)。或有人说,他所说的是真理,是出自上帝,究有何凭据呢?最好的实验法,即以其所说的,是于实行。实行即真理的试验法。人如果按耶稣的教训去行,不能不觉得以他为品格最高的模范,而知其言论之神圣。凡虚心实行耶稣教训的,其对于耶稣的疑心,未有不完全解除者。3、我所言,惟求神的荣耀(18节),人凭自己说,是求自己的荣耀,但耶稣所言,惟求差他来者之荣耀,可见他心里没有不义。每有传道人荣已不荣主,闻此言,敢不觉悟。4、须按公平定是非(19节),他们所以不听信耶稣的话,乃因他们不守摩西的律法,是在耶稣的言论中,已经定了他们的罪案。他们不欢迎耶稣所讲,又何足怪呢?
众人闻言,无以对说:“你是被鬼附着了……”人对耶稣的行事,若不信他是神差来,由于神权神力,最易感想到他是被鬼附的。在今日知识阶级中,每言耶稣所行,是用科学方法,未并出物理以外;亦或言,由于写书者附会其说,并非实有其事。但在当时的人眼中,看耶稣所行,既有显然确据,若非出于上帝,即必是出于魔鬼,是一个行邪术的,他们所以看他是魔鬼,乃因他破坏安息日;所以耶稣又引起第五章所载,医病的事来表明。总要按公平定是非。
本段论真理的试验法,最好即按真理而行;未有按耶稣的教训去行,而不确知耶稣之所言为真理者。今日未免仍有多人,如当日犹太人一样地怀疑说,“我们怎么知道基督教是真的呢?”人除非在他的生活上去实验耶稣的教训,显见对于他个人的生活,并家庭,与社会所显的奇异效果,对他这种疑问,总难有显然的答复。今日的非基督徒,须以实验方法,将基督的真理,应用在他的生活上,实验是否真确。吾人对于解释基督教真理,最好的方法即实验。
(三)耶稣与众人第二次辩论(25-31节)
在这第二次辩论的话中:1、可见耶稣牺牲的态度——以上言耶稣说到他的时候仍未到(8节),后又说他上去过节,不是明去,似乎是暗去的(10节),是表明耶稣不是轻生的,本处言:“这不是他们想要杀的人吗?你看他还明明地讲道。”(25-26节)可见牺牲与冒险是不同的。在耶稣的牺牲,确有自己的主权,我的生命是我自己舍的。凡牺牲的未必都须冒险,我们固然不宜冒险,但有时到了不能避免危险的时候,也当甘愿牺牲而不辞。2、可见众人愚昧的真相一则日“难道官长也知道他是基督吗?”可见他们的良心,屈服在官长权威之下。再则日“我们知道这个人从哪里来”,他真知基督是从哪里来的吗?他们仅知耶稣出自拿撒勒,而不知耶稣确已应圣经所言,是从大卫本乡伯利恒出来的。他们只看耶稣的身世,而不知耶稣的真来源。终则曰“基督来的时候,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殊不知圣经已明言基督的来历。耶稣遂大声疾呼地对他们说明他的真来源(28-29节)。人所以不认识耶稣,全在他们不认识父。
(四)耶稣与众人第三次辩论(32-36节)
此言教会领袖,派人去捉拿耶稣;于是耶稣说,你们现在派人来拿我,但不久我要到父那里去,你们的罪要压你们到地狱里去。那时你们要找我,求我的拯救,不是要拿,但我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1、见敌人的举动为神掌执——他们虽差人来捉拿耶稣,但因他的时候还未到,决无人能下手拿他。2、见寻求救主须要趁时——过此机会,良机已失,虽然要寻找主,却永寻不到了。最可惜的犹太人听这话,还不明白。一听耶稣说你们要找我却找不到,就冷笑说:“难道他要往散住希利尼的犹太人那里去教训希利尼人吗?”真弥赛亚来,决不能到希利尼人中间去。这话真是显出他们的愚昧。
二、大号召--主的供给(37-39节)
从以上种种辩论,可知众人心中的愚昧、惨痛、渴怀,急需灵恩的灌溉。而且他们这种渴怀,也是日甚一日,直至耶稣走到十字架上,就更看出他们心灵中凄枯干渴的惨相,即不由地代表众人,用极悲痛的声音,叹惜说:“我渴了。”
按耶稣呼唤众人来饮活水,是在节期的末日,即第八日。在住棚节的头七日,每早献祭时,照例有人用一金瓶,从西罗亚池取水一瓶,奠在坛上,那时大众同唱以赛亚的诗说:“你们必从救恩的泉源欢然取水。”(赛12:3)此不但为纪念他们的先祖,在旷野喝磐石流出来的活水,也是指着将来要得的灵恩(结47:1-12;珥3:18)。第八天众人都排列着再到池子去,不过此次是带回空瓶来,表明他们的希望,尚未成功,像人渴了,不得水喝。正在那时,耶稣看见他们拿回瓶来,便呼喊说,你们心中干渴吗?有缺乏不满意吗?可到我这里来,就有活水能补满你们的一切不足。“耶稣这话是指着信他之人要受圣灵说的”(39节)。
(一)耶稣赐人活水的意义——在此处已明言活水指圣灵,以活水比圣灵,乃表明灵恩之丰富,可以涌流灌溉,使一切干枯不毛之地,成为乐土。当时人的心灵干渴,而不知向何处寻求见水,耶稣遂站着高声呼唤众人,就主而饮。平素犹太教师,是坐着对人讲话,耶稣所以“站着”,而且“高声”,足见耶稣对人寻求活水之急迫。高声说,也是表明他所说的,是最清楚,毫无可怀疑犹豫之处。其所以以河流比灵恩:l、河流是有源头的——人得灵恩即与主的灵源相通。2、河流是极自然的——信徒获得灵恩,亦是一种自然的生活,是不待勉强的。3、河水是流往低处的——或言河水为谦卑的表号,凡较低之处,河即流入,而使之成为深潭。基督亦来到人类的低平线,所以心中最抵的,更得灵恩的充满。4、河水是丰盛的——河水不是瓶中或潭中之水,乃是极其丰盛,浪中有浪,甚至具着一种极大的势力,可以令地势改变,灵恩之丰满亦然。5、是永流不息的——虽当炎热天干旱年,亦永不至于枯竭(耶17:8)。6、是愈流愈涌的——得灵恩者之平安、快乐与能力,皆是与日俱进。7、是赐人生命的——凡河流经过之处,百物发生,得灵恩者,亦如以西结所见生命河两岸之盛况(结47:6-l2)。8、是流与源等高的——此生命河流是由基督上帝宝座前而来(结47:1),凡喝生命水的,亦必得与基督相通,终究流到上帝宝座处,而得最高尚之生活。
(二)我们喝活水的经过——按本处所载,一个人要喝足圣灵活水,有必须的条件:
1、渴(37节) “渴”字是表明人心灵中,对于获得灵恩之急需,之欲望,之深切,仰羡企慕渴思,不得所求,不已于心的意思。此渴慕之诚,即充溢灵恩之初步。读者果有此渴怀否?
2、来(37节)
欲喝活水必来亲就耶稣,将心身灵完全奉献。惟耶稣为施灵洗的牧师,欲喝活水,非的确就到耶稣,外无他法。
3、喝(37节) “喝”即接纳之意,欲获灵恩,须开启心门,让圣灵进入,尽量而饮。
4、信(38节)
圣灵既已降临,即宜信他常寓心内,顺从他,依赖他,听他的引导,遵他的旨意,自可得其充满。无须再絮絮不休地恳求圣灵降下。
本处所言,即获得圣灵必须的条件,这四个条件,也是缺一不可的。若无渴慕的心,固不能得圣恩;仅渴慕而不亲就耶稣来,亦无从得活水的滋润;既就耶稣,还须各人敞开心怀,尽量而饮;既饮以后,即当信圣灵已在我心,我当时时事事,听其隐微的声音;更要随时归荣于主,自必得灵恩的充满了。
(三)人既喝活水的果效,耶稣在此显出,人喝活水有三种效果:1、对己——必在腹中成为江河的泉源。人既喝活水,即永不再渴,必要在他腹中,成为活水泉源(4:14)。此泉源是永流不息,直涌到永生的。人的生活,果能如同生命江河,是多快乐有福呢?2、对人——必要流出活水的江河。凡江河所流过之地,莫不被其恩泽;此源永远长流的生命河流,所过之地,人所得的厚赐,更是无量的。3、对主——即叫主得荣耀。人非为荣主,不能得圣灵,人既得圣灵,即更能荣主,愈荣主愈得灵恩,果能全心荣主,即必全心充满圣灵,主的荣耀在他身上,必更能彰显了。
三、大纷争--论到基督你们的意见如何(40-50节)
本段论众人对于耶稣的辩论与号召,有人说“这真是那先知”;也有说,“这是基督”,在反对的人,非但不承认,且立意要捉拿他。不过连差役,亦听耶稣的话,有感于心说,从来没有人像这个人说话。至终则有议会中的分争,也是有信的不信的辩论。基督来世,将世人显然分为两大类,即信者,不信者;顺服的,敌挡的,友爱的,仇恨的,这福音无论传至何处,这是必有的景况。论到基督你们的心意如何呢?法利赛人以为他是迷惑人的(47节);唆众人说,他是“被鬼附的”(20节)。那些脑筋简单,不加考虑的众人,或以为他是以利亚,或是耶利米,也或者是大先知中的一位。有心寻求真理的尼哥底母的答词说,“你是从神那里来作师傅的”。当耶稣受死时,百夫长看见耶稣受死的情况,说:“这真是神的儿子。”使徒彼得用他被神启示的眼光,明明地承认说,“你是基督,是神的儿子”。论到基督究竟你们以为如何?现世代人对此问题,并未有何新见解,一般破坏人信仰的人,自以为他们的见解,是新的,是近代的,因而有近代派,或新派的美称,其实他们的意见,也是基督在世时,已经流行的,试举其当时人们对于耶稣的观念。
(一)对于他的品格一一按此处所说,人对耶稣品格的观念极不一致:l、有说他是个好人——凡承认耶稣是个好人的,必须承认耶稣所讲一切的话,皆是真实,所行神迹,皆属可凭;而且他既自命为神子,其言决不虚伪。2、有说他是迷惑人的——耶稣既自命为神子,自信他为基督,为弥赛亚,假若他的话不可凭,不是一个迷惑人的吗?他不是妄施虚假教训,扰乱人的信仰吗?一个自欺欺人的人,决不能是一个好人,人万不能一方面承认耶稣是个好人,又同时不承认耶稣的言行都是可凭的。假若耶稣是伪言伪行,欺骗世人的,又如何能为完人之范呢?3、是被鬼附的——人若承认耶稣的人格是好的,又不承认耶稣的言论是真的,一个好人决不能说一些自欺欺人的话。若欲调解这种说法,只好说耶稣是个疯子,如此可以挽救耶稣的人格,而仍可不承认他言行的真实。但观耶稣言论高妙,行事光明,决不能说他是一个神经错乱,被鬼附的人,最可笑的是今日教会中自命为近代派的人,既以耶稣的言行不可靠,又说他是完人之范,这真是无辞以解。
(二)对于他的行事——当时人对耶稣所行神迹的观念:1、认为事实——基督来世的时候,所行的神迹,岂能比这人所行的更多呢(31节)?2、视为魔术——即看耶稣是被鬼附的,所行异迹,皆是凭魔鬼的势力。今日反对耶稣神迹的人,亦或有类同的论调,以为他是用幻术欺人的;且有以耶稣所行,并没有什么超乎自然的,不过仍与自然界,普通的定律相符合;更有不认为事实,只从寓义方面解释者。但约翰对于耶稣的行事,有正当的定论说:“耶稣在门徒面前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只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
(三)对于他的职务——当时的人对于耶稣的职务,意见极不一致:其中有人说,难道官长知道他真是基督么?又有人说,“我们知道这个人从哪里来,只是基督来的时候,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所以他决不是我们所盼望的弥赛亚。但其中也有信他的说,“基督来的时候,他所行的神迹,岂能比这个人所行的更多吗?”所以我们看他“真是那先知”;也有的说,“这是基督”。但也有人说,“基督岂是从加利利出来的吗?经上岂不是说,‘基督是大卫的后裔,从大卫本乡伯利恒出来的吗’?”可怜他们真是愚昧,假若基督对他们说起在伯利恒降生的故事,他们将如何存心呢?我们的主生在伯利恒却长在拿撒勒,而作了一个拿撒勒人,这真是神的智慧,“将这些事对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了”。论到基督,你们以为如何?这实在是千古的大问题。
我们读本章对于耶稣的弟兄尚且不信他,有何感想?假若基督不是神,他是不是个好人呢?在本章耶稣辩论之言,有何要旨,究竟表明他是谁?犹太人本为神的选民,基督来了他们竟不欢迎,假若基督今日再来,教会中还有不肯欢迎的吗?耶稣何以说信他的人要从复中流出活水的江河来呢?同时闻耶稣讲道,有信与不信,其故为何?尼哥底母暗中作门徒是否有主的旨意?
第十三章 生命的光(8章)
当逾越节时,每于殿堂之女院,悬金灯二枝,为纪念当日先祖在旷野有火柱之引导。耶稣遂以此为题,宣告众人,他是世上的光。
一、世界急需真光照临(1-11节)
(淫妇案)解经家多有以本章首段,一至十一节,并未载于约翰福音原本,其故以古羊皮抄本,有将此段列于路加二十一章之后(参路21:38);也有未将此段列于约翰书卷之内,且以首二节言及耶稣已回橄榄山,次日回殿时,始遇此事,似与其于节期末日讲道之事不符。但于节期最大日之次日,谅金灯尚在,耶稣即以为喻,表明真光之实际,亦未尝不合。而且解经家,虽有不认为正经,却未有不以此为信史,且确为使徒遗传者。在此段中足以显出世人心中如何黑暗,而急需真光的照临。
(一)世界的黑暗(1-6节)于文士法利赛人带一淫妇至主前,藉此试探耶稣一节,真是一幅形容尽致的图画,将社会人心的黑暗,描写出来。
1、社会之腐败——此种悲剧,发生于耶路撒冷之圣地,且是来过节之圣民中,实是表显道德之腐败,并舆论的刻薄。每有小说家,形容与此近似之悲剧,其措辞正如法利赛人所为,欲表扬其罪恶丑态,不但令身犯其罪者。难乎为情,亦于社会中留一不好的印象。我们对此等事,最好根本忘却,总不提起为妙。
2、人心的黑暗——如有淫乱的事发生,是男子的罪大呢?是一个被诱失足的女子之罪大呢?如将厚颜无耻的男子带来,置于广众之下,或属应得处分,而仅将一个软弱含羞的女子捉来,将何以为情呢?而且众人对此等情事,何以绝未表示悲哀,竟腆然面目的,于众人之前演此悲剧呢?
3、宗教领袖的奸恶——此事足将文士与法利赛人奸恶诡诈的真相,形容出来;他们是犹太会中之领袖,竟然带一淫妇至耶稣前,藉以试探耶稣,其用心可谓毒恶已极。他们将妇人带到耶稣面前,叫她“站在当中”说:“夫子……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砍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他们如此说无非要得告他的把柄,以为耶稣必处两难之间,若说不加刑罚,则违背摩西的律法,若说置之死地,则又与罗马律法冲突,是耶稣无论怎样回答,难免坠其陷阱,可惜宗教领袖,竟用这种卑劣手段,设阱害人,此种行事,连平常人尚不肯为,况教会领袖,竟存心暧昧,而用此毒恶的诡计,且藉一淫妇,于广众之前演此悲剧,存心非为控告淫妇,只为藉此害人,宗教领袖,如此黑暗,将何以为会众的表率呢?
(二)耶稣的光照(6-11节)
1、对于众人(6-9节)
人心中的黑暗阴翳,固然在主前彰显无隐,但耶稣是要人自己觉悟他们的罪,在此所用令人悟罪的方法:
(1)弯腰用指在地上画字——耶稣所以用指头在地上画字:(甲)或以耶稣对此问题,不愿答复,遂于地上画字,表示置若罔闻之意。(乙)有以耶稣对此难题,欲慎重回答,遂在地上画字,以便有机会考虑。此种讲法,对于我非无重要的教训。(丙)有以耶稣所画,是很有意识的字,谅来其首次弯腰,仅书其半日“尔中无罪者”;二次弯腰,再书“可先以石砍之”。亦或者所画,是法利赛人等暧昧之事。(丁)但耶稣所以在地上画字,更是给众人一个自省的机会,要众人良心中各自答复法利赛人之问题,要众人慢慢的,慎重的,从各人良心的觉悟里,定规此案的判语。
(2)谁无罪先拿石头砍她——耶稣虽给众人一个自省的机会,无奈人不觉悟,仍不住口地问他;耶稣遂更进一步要他们有更深的觉悟,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耶稣的答词,真是巧妙:(甲)可以躲避他们所设的陷阱——他们要耶稣左右为难,进退失据,耶稣如此答复,既不干犯摩西律法,也不违背罗马的律法,不是最巧妙吗?(乙)可以叫他们自坠术中——据摩西律法控告人,而证人有罪者,应先下手(申17:7)。(丙)发明判罪的定理——人以何事定人的罪,正是以何事定自己的罪。否则欲改良社会,必先改良自己,必须自己无愧,方可讲人的过错。(丁)为藉此使人有深切的觉悟——此言正是为令控告妇人者,反躬自问,自受良心的判断,众人一闻耶稣之言,都良心自责,从老到少,都出去了。
众人出去之故:其一,因其良心,既已发现,则不欲看此悲剧,免致难以为情。其二,因不欲再受良心的痛刺,则不得不快快出去,免避良心责备。其三,觉耶稣的慧眼,已洞察他们的肺肝,真无面目立于主前,则不得不快快出去,逃避耶稣的圣面。如诗云:
永生之光射我心间 烛照吾人肺肝
裸体相向污秽不堪 非主义袍罪身难掩
怎敢立于神前
2、对于妇人众人既从老到少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与妇人,站在当中,耶稣有福的义目,遂射到妇人心中。
(1)妇人之答词——耶稣对妇人有两个问题:一即那告你的哪里去了?二即无人定你的罪吗?妇人不答第一问,正显明她不追问告她的人;只答第二问说:“主啊,没有。”此言真显出进到主面前的人,所得的地位--“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谁能定他们的罪呢?基督耶稣已经死了”(罗8:33-34)。妇人口称耶稣为主说:“主啊,没有”这句话,是何等庆幸。
(2)耶稣的安慰——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虽有人讲耶稣对妇人所说的话,只是消极的说法,“我不定你的罪”。但无积极的说法,如对西门家妇人所言“你的罪赦免了”似乎此妇人尚未得着赦免。但是不定罪就是赦免——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真是得了主的释放。她这一去,是何等的快乐呢?
(3)耶稣的警告——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真悔改的表显。即“不要再犯罪了”。赦免的结果,也应当表示“不要再犯罪了”。弃绝罪恶,即悔改蒙赦的证据。
3、对于自己
耶稣对此淫妇案,已表示他自己的态度,使我们看他真是我们慈悲的救主。他来。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不是为审判,乃是为拯救。其对妇人所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一言,是何等的慈悲,并安慰与救济的能力。妇人虽一时落于人的圈套而失足,她那坠落的灵魂,虽被罪污秽,但内中仍隐有神的肖像,是极可爱慕的,而且她那痛悔之诚,确已表显于外,耶稣看得极分明。耶稣虽是极恶罪,却是极爱罪人,更是爱为罪忧痛的罪人;所以耶稣对于陷罪懊丧的妇人,表示他一种深切的怜爱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二、耶稣显然为世上的光(12-30节)
耶稣在此,藉用他们先祖当日在旷野被云柱火柱引导之事为喻言,遂说明他如何为世上的光,无奈犹太人仍不接受这光。
(一)光的实效(12节)耶稣论光,有最显然的两种实效:
1、烛暗一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
当日列祖赖光的引领,行走旷野路;人要经行这世界的大旷野,不至迷路,非跟从耶稣不可。
(1)吾人非被引领走已成之路吾人所走生命的程途,是个人从未走过的,上帝并未给我们一种显然的地图,表明吾人所经一切路途。这一条路,虽是我们知道的,至于各人究竟如何走,自何处走,在日常生活里,每日的程途,还须我主随时指引。但我们跟从主,对于前途虽有所不知,却当大胆仰赖主,随他的引领,无论领我们走何路,无不甘愿随从。
跟随跟随我愿跟随耶稣 无论走何地方我愿跟随主
跟随跟随我愿跟随耶稣 无论何往主领我我愿跟随
(2)吾人却被引领走光明的路所走生命路程,对于我们各人,虽然不是走已成之路,不能一眼看到底,必须一步一步,随主引领,看明一步,前走一步,但这条路却是最光明的,对于前途虽有些不明,亦无所顾虑,靠主随时指引,步步行在光明之中。
切望恩光照于幽暗之中 为我引路
范我步履不能求见远景 惟求恩主一步一步引领
2、生物——必要得着生命的光
世上所有生物,莫不是赖光发育、生活,世界若是无光,必成为一幽暗凄苦,无生气的世界。
(1)我们灵命生活以被光照为起源神造世界,先造光,第一日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人得灵性生命之伊始,也是先被基督的光照,生命在道中,这生命就是人的光(1:4)。
(2)我们灵命生活以被光照而发育
凡常住在主光明中的,所有一切黑暗罪孽,必皆被生命之光消除,一点不能隐匿,不能存留,其生活的光荣快乐,是不能形容的。
(二)人不被光照的原因
在此形容不被光照的景状,是何其可怜!
1、以不承认耶稣的见证(13-20节)耶稣于此数节圣经中,自命他为生命根源,是基督,是上帝的表现。从他可以认识上帝;并说明他的见证,无奈犹太人不信他所见证的。
(1)耶稣自己的见证(13-15节)
(2)与父同作的见证(16-20节)耶稣在此说明,人对于他并对父的眼光,有互相关联:(甲)认识父的必认识基督——凡只承认上帝,而不承认基督的,他所承认的上帝,不是我们的上帝。(乙)认识基督的必认识父——以基督已将父表显出来。除了基督所表显的上帝以外,人所信仰的上帝,不是我们人类所需要的上帝。当时犹太人不认耶稣,非因凭据不足,关于知识方面,世上之哲学家宗教家凭知识寻求上帝的,皆归于失败。
2、以与主相去悬殊(21-24节) (1)耶稣去的地方他们不能到。(2)耶稣是从上头而来,是属灵界的,他们是从下头来,是属世界的。(3)耶稣是除罪的,他们是死在罪中的。耶稣曾经说明,“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3:l9)。耶稣在此,而再三地说到,“他们必要死在罪中”(21、24节)。人既不悟罪,觉罪,悔罪,切切盼望离开罪,除掉罪,自不乐于接受基督的恩光。
3、以耶稣不合他们的盼望(25-30节)犹太人所希望的弥赛亚,并非为神的儿子,他们只希望一个政治的弥赛亚,来复兴犹太国,他们对于耶稣为上帝之子的观念,是格格不入的。正如本处所言:l、耶稣的神性--耶稣说你们若不信我“就是我从起初所告诉你们的”;你们举起人子以后,就必知道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等语,皆是表现他的神性。“我是”二字,正是耶和华在旧约所用的语气(参赛43:10;申32:39),意即“永在者”。“我就是”——“我从起初所告诉你们的”,解经者虽意见不同,但其中所含要义,“溯及起初(元始),我即元始之我,现在与你们立谈之我,是一个我”。耶稣既是从元始永在者,他是永远的“我是”,他不是上帝是谁呢?2、耶稣的神权——耶稣用数种说法表明他的神权,如“我有许多事讲论你们,判断你们……那差我来的是真的,我在他那里所听见的,我就传给世人……你们举起人子之后,必知道我是基督……我没有一件事是凭着自己作……我常作他(父)所喜悦的事。”皆是表明他的神权。主所行皆是父所行的,如上所言,耶稣既不合犹太人所希望的,自然他们不肯就他的光而来。
三、人得耶稣光照之实效(31-39节)
(一)信者得真自由(31-36节)凡真信耶稣的,不是徒然相信,必须见诸实行,“常常遵守我的道”。信心无行为就是死的,凡“真门徒”,未有不信行合一者(31节)。果能信行合一,即必“真自由”了。
1、知识上的自由(32节)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此真理是指耶稣,并耶稣所讲的福音,人若真认识了耶稣(耶稣即真理),并明白了耶稣的教训,得了耶稣的光照,从表面说,可以解脱了一切从规矩礼仪,风化,并假师傅的教训,种种的捆绑。从心灵上说,因为得知关于救恩,灵界,来生,种种的奥妙,即从各样疑惧,失望,黑暗中,得了解放。耶稣第一次在拿撒勒会堂传道,即言神“叫我传福音……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路4:18)。
2、品德上的自由(34节)
犹太人一听耶稣说到叫他们得以自由,他们一面生气,一面奇异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人的奴仆,你怎么说你们必得以自由呢?”(23节)此言不但显出他们的骄傲,仗恃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如施洗约翰所讲的(太3:9);也是显出他们的无知来,就表面说他们不是曾在埃及巴比伦等处作过奴仆吗?不是现在还受罗马的压制吗?就心灵说,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他们那一个人不被罪的压制呢?
凡真自由,在公德上必不能妨碍他人的自由。不违背律法,不离乎正规,绝不妨碍他人的自由,方为真自由。不能因我的自由,使他人有什么不自由,果能注重公德,不侵犯人的自由,方能保全我的自由。凡真自由,更是在私德上,不被情欲肉体的挟制。可惜世人,少有不被情欲牵连,而为罪孽之奴仆者;非被基督恩光照临,在基督里得了解放,其心灵决不得有真自由,真快乐。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
3、地位上的自由(35-36节)
人或有知识上的自由,有真理的眼光,尚未得到品德上之自由者——非不知,乃未行,固不得谓为真自由;即便在品德上得了自由,若在地位上尚未自由,仍不得谓完全之自由。所以在此又进一步说到儿子在家中的自由,人非在神家有儿子地位,决不得有灵性上的自由。“奴仆不能常在家,是儿子常在家里”,在于父母脚前,可以快乐自由;所有神的儿子。叫你们所得最大的幸福,即在神家中同做儿子,这样,你们就真自由了(罗8:15-
l7)。
(二)不信者显出黑暗(37-59节)耶稣的真光是照亮黑暗中的隐情——“光照在黑暗里”。
1、对于他们自己的观念(37-49节)
显出他们自义与自是的真相:
(1)自以为是亚伯拉罕之子孙实非亚伯拉罕之子孙(37-40节)按肉体说,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但按信仰与灵性说,实非亚伯拉罕的子孙。如果他们是亚伯拉罕的真子孙;一则,他们必能“容下”耶稣所讲之道(37节),“容下”二字不但是“保存”,也是“长进”之意,因为亚伯拉罕是信心的父,凡其子孙必应有他的信心,可以“容下”信道。二则凡系亚伯拉罕的子孙,必行亚伯拉罕的事(39节)。此言不但有亚伯拉罕之信,亦必有亚伯拉罕之行。他们既无亚伯拉罕之信,亦无亚伯拉罕之行,如何配为亚伯拉罕的真子孙呢?
(2)自以为是上帝之子实为魔鬼之子(41-47节)
他们虽然说“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这不过是句自欺的话。他们如果是神的儿女:一则不能不爱耶稣,因“耶稣是从神而来”(42节)。二则,必然明白,并听从耶稣的话(43节)。殊不知他们是魔鬼的儿子,他们是乐意凭他父的私欲,行他父所行的。其父之特行:其一,即从起初是杀人的,以害人为事,且以为乐。其二,不守真理,或作不立于真理中,即失了真理之地位。指其原为天使,离去本位而作乱党。其三,惯于言谎,他是说谎之人的父,无怪他们不信耶稣。
尝有伪智慧派,据此处所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一言,证此书非约翰所写,因智慧派(Grosticism)称魔鬼为父,即创造有形世界之主宰,即犹太人所拜之大神,此说之谬,不待辩论,因为与全圣经不符合。
2、对于耶稣的观念(48-59节)他们愈在耶稣的光里,即愈显出他们的黑暗。
(1)咒骂(48-50节)
(甲)自地狱的黑暗里所发的咒骂(48节)可怪啊!他们的咒诅侮慢,真是无礼,达于极点,还说:“这话岂不正对吗?”可见撒但也必觉得他的行作,是“正对”了。他们在此,a.说耶稣是撒玛利亚人——按撒玛利亚,乃混杂的种族,称人为撒玛利亚人,是极重的骂话。b.称他为被鬼附的——即为鬼所凭神经错乱的人,谅彼得所说耶稣“受骂不还口”之言,即由此引出。
(乙)从天来的光里所显温柔的答复(49-50节)耶稣毫无愠色,温柔的答复:一则,不承认他们的话——我不是被鬼附的。二则,说明他所言,是为神的荣耀,我是尊敬我的父。三则,说到他们的轻慢——你们倒轻慢我。四则,言及无须自己求荣耀——有一位为他求荣耀定是非的,此即明说神是他的父。
(2)讥诮(51-59节)
(甲)第一种讥诮关于信徒的生命(51-55节)
耶稣听敌人咒骂的话,深恐当时在场的信徒,听见灰心,遂从中说几句安慰之言:“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死。”耶稣在此明言,谁是他的真信徒,即“遵守我道的”。遵守道的有何幸福?即“永远不死”。此事是否坚确呢?“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此永远不死之意:a.指已将死权胜过,信徒再不被死挟制(来2:15)。b.指信徒已出死入生,得了永远的生命(5:24)。c.指信徒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20:6),无奈犹太人不明耶稣所说,“永远不见死”,与“永不尝死味”的意思;遂冷讥热嘲地讥诮说,“亚伯拉罕死了,众先知也死了……难道你比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还大吗?……你将自己当作什么人呢?”耶稣的答词是说:“我若荣耀自己,我的荣耀就算不得什么;荣耀我的乃是我的父。”故不明耶稣所言为何?真是将珍珠丢给猪了。
(乙)第二种讥诮关于耶稣的永生(56-59节)我们的永生观念,是以主的永生为靠托,假若无永在之主,人决无永生之望;所以耶稣于论信徒的生命以后,又提起他自身的永在。在此有两句话,表明他的永在:a.亚伯拉罕欢喜仰望我的日子,看见了就喜乐;按亚伯拉罕在主一千九百年之前,如何能看见主的日子呢?其一,有指亚伯拉罕曾接三个客人至帐幕中,其中有一位是主。其二,有指以撒原是耶稣的预表,他看以撒生的日子,就如同看见神所应许的。其三,有言亚伯拉罕是用信心的眼光,看见将来降生的基督。其四,有指基督生时,亚伯拉罕在天之灵,已看见主的荣光,听见天使歌唱的声音。解经者多主持第三说,亚伯拉罕是用信心,在他平生所经验的重要事迹里,已看见基督的影像,因基督是永在的。b.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犹太人听耶稣说。“亚伯拉罕看见我的日子,未免以为荒谬绝伦,便讥诮说,“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过亚伯拉罕呢?”此言看耶稣的面容,年不过五十岁,如何能见千数百载以前的始祖呢?考耶稣当时,仅三十余岁,何为言五十岁呢?谅以耶稣辛勤传道,多受痛苦,常经忧患,未免面貌苍老,形容枯槁。据五十八节耶稣的答词,甚爽直,言“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按“就有了我”四字,仍与上文所用“我是”二字同,即言“没有亚伯拉罕我是。我是自有永有,我是永远的”;万物未创造以先“我是”;世界末日以后“我是”;我是永远常在的。
耶稣在本章所言所行,是否显然为世上的光?在淫妇案中,提到人被耶稣光照。何以受感的先是老人,后是青年呢?福音书中未曾说到耶稣写什么字,耶稣真没写过字吗?他的字写在何处呢?耶稣在本章屡言他的来历,人能否用智慧见到个人的来踪去迹呢?人不见耶稣的真光,能否获得真自由呢?耶稣屡言犹太人不识主,不爱主,全因不识父,那么真爱上帝的人,必爱基督吗?不爱基督的人,能真爱上帝吗?基督徒的灵性生命,有否致死的可能?本章正是讲亚伯拉罕的两等子孙,在今日教会中也显见有这两等信徒吗?
第十四章 医胎生瞽者(9章)
本章开头言“耶稣过去的时候”,似乎紧接上章“耶稣从殿里出去了。”看见一个生来瞎眼的。但按耶稣历史之序,本章与上章,并非紧连。解经者之论调,亦不一致,有言医胎生瞽者事,与避难离殿时,约有数日之暌隔;意谓耶稣于此数日内,携徒步游耶路撒冷附近各地,当其去时,偶然遇一瞽者。亦有谓本章与下一章所论。皆是修殿节时之言行(10;22-23)。上二章是住棚节的事,秋天的住棚节过去了,今又到了冬天的修殿节,耶稣又到耶路撒冷,所遇各事,正如本处所载。著者以胎生瞽者被医治一事,表明耶稣工作的实际。
一、医胎生瞽者之肉眼(1-l2节)
(一)门徒与主之论断(1-5节)
瞽者坐于道旁,乞怜于人,初未尝有心求主医治。瞽者虽未自动地来求医,但那位仁慈的大医生,总不会将他忽略.虽在行路当过去的时候,他那慈爱的眼睛,早已洞鉴瞽者的苦况,就“看见一个人生来是瞎眼的”。那个瞎子蒙耶稣“看见”,福莫大于此。
1、门徒的问言——苦难的来源(2节)
门徒一见胎生瞽者,便想到一个哲学并神学的大问题,即“苦难的来源”。
(1)此人瞎眼是否为罪果——人世苦难,多从罪孽而来,这是约伯书中详细讨论的;耶稣亦尝未否认苦难为罪孽的恒产,当然人无罪孽,亦必无苦难。但亦有不尽然者,不但自然界有许多害事,显与罪孽问题无关;生物界亦许多苦痛,显然与罪无关;即人类之病苦厄难,岂果皆为罪孽的结果呢?果如此,盗跖何以富而寿,颜回何以贫而夭呢?
(2)此人瞎眼是何人之罪果——“这个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的罪呢?是这人的呢?是他父母的呢?”此种问言,其中含有数种意见:(甲)灵魂先在之说——如教父阿利金等,或以人灵犯罪,特使之投胎,有转回的机会。(乙)未生产之婴儿有感情之说——犹太人普通观念,以未生产之婴儿是有感情的,且此种感情常是有罪的(参创25:22;诗51:5)。
2、耶稣的答词——荣主之良机(3-5节)
门徒的问言,是“苦难从何而来”?耶稣之答词是“苦难为荣主之良机”。我们对于人的苦难,不是空言无补地去讨论;乃是要实际地去帮助、体恤、同情;因耶稣慈爱的眼睛,一看见瞽者,就恍然听见他那一种不求而求的声音。人的苦难,乃神的仆人彰显神荣,发展人格与仁爱上帝表同情的好机会。各种患难,皆有映照上帝荣光的妙缘;于阴云密布时,每于云端露出彩虹。我们对于苦难问题,不是急于找出致苦的来源,乃是要找出机会来,实行神的工作,彰显神的荣耀。
人生在世,光阴无多,趁时作工,犹觉为时不足,安得不趁有白日,急于作父之工呢?耶稣明知是日为安息日,如有何动作,难免遭人攻击;但想我来黑暗世界,为要照耀生灵,于安息.日行所当行,亦正是在黑暗中发出亮光,故言“我在世上,是世上的光”。
(二)耶稣施医之方法(6-7节)
1、最愚之方法如以唾沫和泥,抹瞎子的眼睛,非但不生效力;恐将好眼治瞎了。而且吩咐瞽者往西罗亚池子去洗,此一洗有何用呢?如乃缦所谓,如果一洗就生效力,我国岂无更好的河水可洗吗?殊不知上帝也正是用人以为愚拙的救法,拯救信的人呢(林前l:21)?
2、至奇之方法或有人以此事并无什么希奇,以唾沫和泥等事,其中或有什么阴谋;或以唾沫与泥,含有什么功能;且以此为信徒有病可以延医用药之证据。其中有无阴谋;听众人与瞽者,并瞽者父母之言,可以评定(10-l1、15、20节)。以唾沫和泥,含有功效,可为信徒有病用药之证据,说的未免太滑稽。殊不知此乃出于耶稣之神权神能,所行显然的奇迹。
3、必须之方法耶稣平常医病逐鬼,多凭一言,立即痊愈,在此处何以用此手术呢?其中含有至深至要之理,有如此行的必要以耶稣医病等事,皆是按照人的信心,为人成全;此瞽者当日坐于道旁,并未有心求主医治,如同耶利哥城外的瞽者所行的,耶稣则不得不设法启发他的信心(参可8:22-25)。以唾沫和泥,虽无医愈的功能,却有感发其信心的功能;往西罗亚池子去洗,不但是增其信心,也是征明他的信心。按西罗亚即奉差遣之意,有人以为自从瞽者听耶稣的差遣,遂称为西罗亚池;亦有谓此泉之水,系由他泉流来,如他泉之水不发,此泉必涸,故名此池为西罗亚,表明“遣发输送”之意。无论如何解释,皆可表明瞽者,已凭信而听主的差遣,信心既生,就“照着他的信心,为他成全了”。
(三)瞽者愈后之效感(8-12节)瞽者既得痊愈,其邻友平素认识他的,莫不惊奇,且各有猜疑与评论。有人说“是他”,有人说“不是,却是像他”;争论纷纷,莫衷一是。至终瞽者自己证明说,“是我”。众人既已确知他是那个生来瞎眼的,遂越发感动了他们的好奇心,究竟此种神奇的治好,是如何成功的?瞽者之证言,十分明了简切,即直述其事,毫不隐瞒。虽然众人仍有不服,必欲究其根由而后已。按瞽者既得痊愈,众人见其行动,莫不以为希奇,一个真得耶稣光照心灵蒙耶稣医愈的人,亦未有不令人视为希奇者。凡“真信耶稣者,必有见证显于其本人之身”。
二、医胎生瞽者之心眼(13-34节)
瞽者不但肉眼痊愈,而且他心中的慧眼,同时也启明;大非法利赛辈心地昏蒙可比。看本段所记,法利赛人因瞽者痊愈,特再三审问,以“证此事之虚实”,于审讯之问,可知瞽者心目明了的态度。
(一)先问瞽者本人(13-17节)
法利赛人以耶稣在安息日医病,曾以唾沫和泥——和泥即作工。可见他们只知拘守规例,不顾实际上的利益;只以耶稣用唾沫和泥,即断定他为罪人。至瞽者蒙医之美举,竟置之不论,他们的心眼,是何其黑暗呢!其间或有心中稍微明亮的,以为有罪的人,不能行这样的神迹;于是他们的议会,即起了纷争。在瞽者本人则有坚决清楚的眼光。一则对于自己一我是瞎眼的,我去一洗就看见了。二则对于耶稣——法利赛党既是分为二组,互相争论,遂又取决于瞽者,问他看耶稣“是怎样的人”,瞽者本着他心中的光亮,毫不畏怯地说,我看他“是个先知”,因旧约的先知皆行神迹。
(二)继问瞽者父母(18-23节)
1、法利赛人之质问(18-19节)
法利赛人传瞽者之父母到案,质问他们三个问题:(1)这是你的儿子吗?(2)你们说,他生来是瞎眼的吗?(3)如今怎么能看见了呢?这是他们疑此人实非瞽者,必是耶稣与他预先有何诡谋,冒称耶稣行此神迹,以便藉此欺人,妄称其为先知为基督,是愿以疑心或含混之词,抹杀此神迹。
2、他父母的答词(20-23节)他们只答他头两个问题说:“他是我们的儿子,生来就瞎眼,这是我们知道的。”至于第三问题,他们不敢为真理作证,便推到他儿子身上说,“他如今怎么能看见,是谁治好了他的眼睛,他已成人,你们可以问他吧”。据此回答,我们可以见出法利赛人的权威,他们早已决定,如有人认耶稣为基督,即将他们赶出教会。我们藉此也可知道法利赛人,此时如何怀恨耶稣,并防范耶稣。如何周密,无奈他的父母不敢为真理作证,对于耶稣医愈其子之事,竟佯为不知,却将此难题推到他儿子身上,卸了他们的责任。
(三)复问瞽者本人(24-34节)法利赛党,中止审判,此时谅已退室密商,就二次命从前瞎眼的人前来,再行审问。
1、法利赛人方面法利赛人,欲从前瞎眼的人,否认耶稣行此神迹,便叫他归荣与神说,“你该将荣耀归给神,我们知他是个罪人”,其意,并非为他得了医治归荣于神;乃愿他否认此事,用实话归荣于神,可在神前承认他所说的谎话。如此一方面说“他是罪人”一言,可以抹杀耶稣一片的善意;一方面用“归荣于神”一言,掩饰人的耳目。
2、瞽者方面 从前瞎眼的人,此次答复,全是经历;其先已言及,“是我”(9节);“我……就看见了”(11节);今又言“有一件事我知道,从前我是瞎眼的,如今能看见了”。“他开了我的眼睛,你们竟不知道他从哪里来,这真是奇怪!我们知道神不听罪人……”有经验的见证,真是一种铁见证,是决然驳不倒的。“从前我是瞎眼的,如今能看见了”,这是我个人显然的经历,是任谁不能辩驳的。听瞽者所说的话:l、看其不屈从人意否认耶稣所行神迹。2、本其经历,大胆为真理作证。3、凭主所行,不但明认“他为先知”,“他决不是罪人”,而且他必是“从神而来”。看他的心眼,是何其光明呢?法利赛人因有“成见”,且有“党见”,以致他们的心眼昏迷,失了判断力,倒远不如此瞽者,心地光明,看事透达,真是具有智慧的心眼,能以看到法利赛人所不能见的呢?此时法利赛人因理屈词穷,老羞成怒,遂将他逐出教会,谅系当时从公会赶出,后即按常规辩理,将他从犹太会中除名。
三、医胎生瞽者之灵眼(35-41节)
本段论瞽者被逐出犹太会堂,以后随即被主寻获,进于主的教会,近形式说,即作了新教会中的第一人。当时耶稣与使徒,亦尚未自犹太会中逐出,而此瞽者便首先自犹太教被逐,并得了首先进入基督新教会的荣耀。在此数节内最重要的要义,即瞽者与法利赛人的悬殊。
(一)瞽而不瞽(35-38节)那生来瞎眼的人,不但肉眼已愈,心眼光明;耶稣也开了他的灵眼,使他明认耶稣为基督,为弥赛亚。当瞽者被逐以后,耶稣闻其为道辩护,证明真理,且为己名被逐出会堂;仁慈怜悯之主,特寻觅他,将自己显现给他,并交托他(9:24),正如显给撒玛利亚的妇人一样(4:26),说:“你信神的儿子吗?”他说谁是神的儿子叫我信他呢?耶稣说:“你已经看见他。现在和你说话的就是他。”他遂大声说道,“主啊!我信,”就拜耶稣。看耶稣如此明明向瞽者显明他为弥赛亚,“你已经看见他”,这是何等荣幸呢?读者是否已经看见基督呢?如果未见基督,是为何故呢?当日耶路撒冷虽有人信耶稣,但耶稣却未将自己交托他(2:24),即未将自己显明给他们;可见人无真心归基督,基督决不将自己显明给他,若基督未亲自向人显现,人亦终不能见基督。从前瞎眼的人,得以启明灵目,看见基督,你已经看见他,真是奠大的荣幸。
(二)不瞽而瞽(39-41节)
1、原因(39节)
耶稣一见那人灵目启明,认识他为当来的基督,立时即感想到,人对于他信与不信的关系,说:“我为审判到这世上来,叫不能看见的可以看见,能看见的反瞎了眼。”他来世“本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然而审判的事,是终究免不了的,因人信与不信的缘故,即将人显然分为两类;那些自以为能看见的,究竟看不见,自以为不能看见的,倒反看见了,可见信与不信的关系有多大呢?
2、事实(40-41节)
此言法利赛人瞽目的真相,他们一听耶稣以上所言,以为耶稣是讥讽他们,心中不悦说:“难道我们也瞎了眼吗?”耶稣的答词,虽未说他是瞎眼的,却也显出他们不瞽而瞽的真相。——他们自以为是知识阶级中人,竟甘心行暗昧路,神子在他们中间,他们也不认识,是两眼虽明,而心眼已蒙,这种情形,是真可怜的。“他们若瞎了眼”,所言所行出于他们的无知,“就没有罪了”;但他们说“我们能看见”,是博学明经之士,所行一切,皆明知故犯,罪不容辞了。
耶稣当“过去的时候”,看见一个瞎子,不误作工的机会,我们果如何宝贝机会呢?
耶稣多注意个人的工作,究竟是一切关于种族,并社会上种种大宣传收效大呢?是个人之工收效大呢?法利赛人中多有因同情于某党之心太大,以致失了判断力,在今日教会中,当如何避免此事呢?新教会中所收第一门徒,有何资格?人必如何方无愧为新教会中人呢?
第十五章 耶稣为善牧(10章)
上章论法利赛人,对于瞽者之举动,不能不令耶稣感到真牧与假牧的不同处;因法利赛人自以为是作民牧的,为人灵性方面的导师;殊不知他们真是显有窃贼强盗的行为。瞽者既被他们逐出教会,遂蒙耶稣收入他的圈内;耶稣即藉此说明伪牧人与真牧人的比较。犹太民族既多以畜牧为业,谅耶稣在耶路撒冷附近的山上,必常看见牧羊人率领他的群羊,自然更容易叫耶稣感想到牧人的比喻,这也是在旧约圣经里,多次用过的比喻(结32章;耶33章;亚11章;诗23篇)。
一、善牧与羊的关系(1-21节)
本段耶稣以自身与羊的关系,表明每一个牧者当有的资格,并对于羊应有的关系:
(一)真牧人(1-6节)
历来教内伪牧人,不一而足,他进羊圈的目的,无非为偷窃杀害毁坏,耶稣遂先说明何为真牧人。
1、从门而入(1-2节) 门即耶稣基督(7-8节),人必须为耶稣。从耶稣,并同耶稣而入羊圈,方为真牧;且为神所选,所召,所立,所用,方为由门而入。不然,如“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窃贼,就是强盗”。惟有从门而入.方为真牧人。未有不由耶稣,而能无愧为灵界之导师者,今日教会中司牧,是否由门而入呢?
2、看门者开门(3节) “看门的”,解释不一:有人指天父言,因为“非父引导,无人能就主”(参6:44),有人指施洗约翰,因约翰即以为主开路的专责(1;l9-36)。但查圣经并教会史,历来为教会开门的,即圣灵。非圣灵开门,其工作必无成效,故以后说理由充足。
3、呼羊之名(4节)
真牧人对于他的羊,必一一认识,能以叫出他的名字来。名字之义,即指其人的真相。此言一个真牧人,对于他每一只羊,必知其真相,而呼其名。我们作主的羊,每人各有一个专名字(赛43章-45:3;启3:5)。从神而来之名即各人之真名,此名字可以表明各人灵性的地步;如西门改称彼得,扫罗易名保罗等等。牧者给羊起名,每有按着羊的毛病,与别羊之不同处,送他一个名字;主为我们起名,却不用这法子。因为都是按着我们的长处,或者其中寓有鼓励之意,使我们藉此自勉。今日教会中之牧人,是否--认识自己的羊呢?
4、率领群羊(4节)
牧者将羊自圈放出之后,即“在前头走”,以为群羊的先导,示以当行的路径。此言真牧师必在凡事上,堪为人的表率,于待人接物,持己事神,皆可以为人模范;更是在灵道上,已作过来人,堪以引导会众,在灵道上的进行。
牧者果能如此:l、羊必听他的声音(3节),凡他所言所讲,在会众身上,必有感力,因会众认出真牧人的声音。2、羊必跟从他的脚步(4节),羊既听他的声音,自必乐意跟他的脚步行,牧者任领何往。群众必乐意相随了;如此可令羊不至误听生人的声音,随之而去。今日教会中每见有羊随生人而去者,皆以牧人未表明他的声音,无愧为真牧人的声音,会众因尚未辨明其声音,确为神真仆之声。或有“生人的声音”与他的声音相混,亦或比他的声音还好听些,以致群羊无所适从,每有随生人而去者,岂不深为痛惜吗?
(二)好牧人(7-l5节)
羊牧固然有真伪之分,亦有善与不善之别,耶稣既已说到何为真牧人,此则更进一步,说到何为好牧人。以上耶稣将真牧人的比喻告诉他们,无奈他们不明白耶稣的意思,于是耶稣又清清楚楚以身作则地,说明何为好牧人:
1、对于己 对于牧羊人自身方面,所言最重要者有二:
(1)以身为门(7-9节) 以上耶稣所言“羊牧”,是指牧者与羊群的关系;“羊门”是指牧者对于羊与羊圈双方的关系。耶稣即人得永生唯一的门路,“不从耶稣,必无人能到父那里去”。若要明白“羊门”的真义,必须明白犹太羊圈的情形,以犹太野外之羊圈,并无柴扉,牧羊人则以身为门,夜间卧于羊圈门口,群羊出入,必经牧人躺卧之处。此可知不从门入者,必为窃贼强盗。今日教会中司牧是否堪为会众唯一归主之门呢?
(2)不惜性命(11、15节)
善牧视羊如命,宁舍命不舍羊,而富有牺牲精神,所以一而再地说“善牧为羊舍命”,“我愿为羊舍命”,非同雇工不肯为羊牺牲,一见狼至,即弃羊而逃,善牧乃与羊共其命运,生则为羊而生,死亦愿为羊而死,故宁愿舍命而不舍羊。
2、对于主(8节) “凡在我以先来的,都是贼,是强盗”,可见一个好牧人,决不能“在主以先而来”(此“先”字之意,当指位置言,非指时间言)。如言人凡事置于耶稣之前,不甘居于耶稣之后。自必是窃贼是强盗无疑。惟有时时事事,将主放在前头,求主的荣耀,让主居首位,方可为善牧--耶稣“当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8)。
3、对于羊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得救之所关,以下有数种说法解明:
(1)生(10节) 耶稣说:“我来了,为要使羊得丰盛的生命。”此生命除耶稣外亦无从而得(1:4)。牧师最大职务,即领信徒获得属灵的生命,以“真传道即传生命”,无愧为灵父(林前4:15),为天国种子(太13:38)。
(2)养(9节)
羊的生命所以丰盛,因为善牧育养有方,正如主言“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出入得草吃”。牧师不欲群众的灵命增进则已,果欲其增进,必要引导群众到青草地上,活水旁边,会众所得天量既足,其灵命之健康自不待言。
(3)顾(11-l3节) “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见狼来,就撇下羊逃走。……”并不看顾羊。但好牧人,乃只知有羊,而不知有己,竭全心全力,爱护顾念,舍此而外,别无他务,甚至为保护群羊,牺牲性命亦不辞。
(4)识(1 4-15节) 耶稣说:“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正如父认识我,我也认识父一样。”此言善牧识羊,非仅识其面,而不识其心,仅识其言行动作之外表,而不识其道德灵性之真相;乃羊与牧,牧与羊,彼此相知,正如父与子之彼此洞悉无异。善牧之所以为善牧,其牧会之最得力处,“识羊”二字,即其秘诀。
(三)大牧人(16-l8节)
圣经不但称耶稣为善牧,亦称耶稣为大牧,乃“凭永约之血,为群羊之大牧”(来13:20);且称耶稣为牧长(彼前5:4)。是言耶稣乃牧中之牧,所有群羊。咸将归服,而成一群从一牧。本处所载正是表明大牧之资格:
1、为全体之表(16节)所言
“我另外有羊……我必须领它们来,它们也要听我的声音”一语,可知大牧当,
以表率群羊为要务。凡我会中具有灵能灵力之牧师,其行事为人,往往有关全体,非但为群羊之表,亦且为众牧之表,其职务与事工,无所谓团体会界之限制,不也是今日教会中之大牧吗?
2、有合群之力(16节)言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此指耶稣不但为犹太教会中之牧人,且为异邦教会中之牧人,也是指着今日教会之大牧,对于全体之存心,当无所谓歧视,无所谓区别,胞与为怀,一视同仁,而有合群的能力,方合大牧的资格。
3、具复生之能(17-18节)
本段为我主耶稣,表明他如何尽大牧之职,为何言及“我将生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等语呢?我主之意,乃言如不具复生之能,决不能为大牧,因-个人尚未死而复生,如何以灵性生命,分授予人呢?我主耶稣不但有死而复生的经历,其所以死而复生,也是权操己手。是他自己甘愿将生命舍去,又有权柄将生命取回来,故无愧为大牧,长牧,并总牧。今日教会中司牧,若未实验死而复生的大能,将何以堪为群羊的大牧呢?
当时犹太人因耶稣这番讲话,又起了分争,有人看他为被鬼附的,是疯狂的人所说的疯话,毫无可听的价值。内中也有略具见识的,以为鬼决不能将人眼睛治好,而且他所说的,决不是被鬼附的人所说的话,因此就纷纷乱嚷地起了争论。
二、善牧与父的关系(22-42节)
(耶稣乃上帝之子)或以二十一至二十二节之间,相去两月,即与九章与本章上段,皆系住棚节之事,但看上下文所关,本段与上段仍属一气,其中多言羊牧之喻。按修殿节,系主前一百六十七年,犹太马喀比所立,用以纪念洁净圣殿,即遭安提阿库所污者。当耶稣在所罗门廊下行走时,犹太人即怀成见而问之日:“你叫我们犹疑不定到几时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诉我们。”发此问者,其中或有少数人。对于耶稣是否为基督,心中犹疑,欲耶稣明白答复,或有出于好奇之心,谅亦有人欲从耶稣答词中,寻找控告的证据。由此问题所发生的讨论,可分为两步,第一,论耶稣与羊(24-29节);第二,则论耶稣与父(30-42节)
(一)耶稣与羊(24-29节)
1、凡不信主者乃以不是主的羊(25-26节)
耶稣对于不信的人,未尝直接宣明他是谁,耶稣业已明言他所行之事,足可以为他作证,“我已经告诉你们,你们不信。我奉我父的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但那些否认耶稣的人,对于耶稣以前的教训与工作,并未感发他们的信仰。他们所以不信,最大原因,即以他们“不是主的羊”,质言之,因为他们不是主的羊,所以他们不信。
2、凡主之羊必在主里有永远之安全(27-29节)
此数节论牧者与羊,有互相的承认与信托:
(1)羊对牧人(27节) (1)必听从主声音。(2)必跟主脚步。人在主手,虽甚安全,但若自愿离主而去,亦得随其自由。
(2)牧人与羊(28-29节)此言羊从主所得莫大之利益:(甲)蒙主认识(27节)。(乙)赐以永生(28节)。(丙)永不失落(28--29节),若不得主之同意,无人能从主手中将羊夺去,因为世上没有任何能力,可以从父的手中将他们夺去,凡真为主之羊者,必有永远之安全。
(二)耶稣与父(30-39节)
(我与父原为一)耶稣在此论其与“父原为一”之言,即其为己作证最高之语:
1、与父为一对于群羊之关系
既与父为一,则父之手即我之手;父之权即我之权;父之羊亦我之羊;无人能从父手将羊夺去,亦即无人能从我手将羊夺去。我既爱我之羊,甚至为羊舍命,有谁能从我父手中或说从我手中,将羊夺去呢?所以我的羊,在我与我父的慈爱权柄手中,工作生活,真有不尽的平安与快乐,可永保安全,决不至被夺去。
2、与父为一对于自身之关系
此耶稣自命为神,他与圣父的神格及工作为一,他不仅自命为弥赛亚,且明言他即永生之上帝。犹太人对于此种宣言,亦听得十分明了,因而即拿石头打他;从耶稣被钉十字架,即以自命“与神为一”为罪名。假若耶稣不过是人,犹太人以此罪名控告他,而置之死地,亦属当然;因其不过是人,而妄称为神,实罪无可逭。希伯来人对于上帝神圣巍大之观念,视一切自命为神者,皆罪不容赦。耶稣在此明明宣言他“与父为一”,他对于犹太人之解释,与父为一即自命为神,亦未加纠正。故吾人当承认若耶稣不是自觉其真具神性神格,与父同体,即必是一个欺世的;但我们看基督本身之道德,绝对不能信他故意出此妄语。他自信有真确的凭据,并“与父为一”,不仅在能力权柄与事工方面,即与神的本体性格,亦莫不然,他是与父同性,同德,同权,同荣,是与父原为一之上帝。我们若细心研究耶稣的言行,不能不承认,耶稣自命为神与父原为一之结论。
3、与父为一对于上帝之关系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在我身上,可以将父完全表显出来:
(1)父藉基督表显其神格之实在
当基督未降世之前,人对于上帝,究无清楚的眼光,因人对于上帝的观念,多有不同,莫不是朦胧模糊,即在今日,凡不信基督者,他的上帝观,多是出于悬想,或以上帝不过是宇宙间的一种能力,为宇宙间各种现象之自来,并非真有一位具位格之上帝。假若上帝不过是一种能力,谁还去崇拜他呢?谁肯向吸力电力等祈祷以申崇敬呢?耶稣说:“我与父原为一。”上帝既为父,父之观念不能与位格分离。上帝在基督里,道成肉身,来在世间,生活于世人当中,自可令人确知有一位具有神格的上帝。
(2)父藉基督表显其神性之实际耶稣未来世之前,人对于上帝之慈爱与良善等,颇怀疑虑。于人类之历史,自然界之表显,皆未能一致地证明上帝是仁慈良善的;按人的经验,常觉上帝是可畏惧的。据自然现象,或表明是残忍的。惟在与上帝为一的基督身上所证明的。可以窥见上帝的真相,他实在是公义慈爱良善的,他是我们的父。“神没有人看见过,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总言此段乃为耶稣证明他的神格,“他与父原为一”。并引用诗篇八十二篇“那些承受神道的,尚且称为神”之言,表明人不得因其自称为神,即以他为僭妄。但属神者以神称之,是以其具有神德神性之简称;究不得如今日自称为新神学家者,藉此以为人人皆可为神,耶稣亦究与吾人无异,如此解释即是以词害意了。当时敌人闻耶稣所言,遂密议如何捉拿他,耶稣却逃出他们的手,到了约旦河外约翰从前施洗之处。该处乃法利赛党势力所不及之地。乡民诚朴可风,且已蒙约翰之教化,心中谅犹记得约翰所言,将有一位“在我以后来的,却在我以前”,“他将用圣灵给你们施洗”等语,即有多人归服了主。
第十六章 最大神迹(11章)
在靠近橄榄山的伯法其,有一村名伯大尼,乃耶稣心爱之处,于耶路撒冷讲道时,每住宿于此。主耶稣所以乐居此地,乃以该处即其最爱之友,马大姊妹与拉撒路的家园。本章所载,我主所行最大神迹,即显于其最爱之友身上,爱主更深者,乃更见主的荣耀。
一、最高的祈祷(1-3节)
(主啊!你所爱的人病了。)
疾病忧患,常是信徒的利益,因“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如此我们遇见患病的时候,究竟该怎样祈祷,方合神的旨意呢?若我们求神叫病患快痊愈,而不得病患锻炼的利益,那不是辜负神的意旨,失掉一个好机会吗?或谓最难的祈祷,不知该怎样的祈祷,即是当病苦忧患中的祈祷。此时马大姊妹以其弟拉撒路有病,特遣人去报知耶稣说:“你所爱的人病了”,想马大姊妹何不急请耶稣,“来到他家”,或请耶稣“说一句话”,叫他兄弟痊愈;竟然只是告诉耶稣“你所爱的人病了”呢?乃以主的旨意尽善尽美,用不着我们先定了办法,求主照我们的办法成全,“虽不依我主意,也不依你主意,主必有好主意”。惟愿主的美旨成就,远胜自己昧于主旨,而絮絮不休地妄求,只要对主说:“主啊!你所爱的人病了”,真是最高的祈祷。——主啊!你所爱的人病了,我们从这祈祷的话可知:
1、主所爱的未必不遇病患或以主既爱我们,必凡事保佑,凡事祝福,必不至遭遇病苦忧患;讵知不然,尝见信徒,每遇病苦忧患,与常人无异;所幸信徒所遇,皆由主的美旨在,主啊!你所爱的人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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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是我们在病患中之急需 马大姊妹一见其兄弟有病,立即遣人报知耶稣说:“你所爱的人病了。”我们的病患,每由主的爱,我们有病时,主更爱我们,我们在病中所需要的,除主的爱以外不要别的。一个有病的人。果深得主爱,不但他的病苦皆消归无有,而且也必化为莫大的利益呢?主啊!你所爱的人病了。
3、主知如何成就更与我们有益我们遇有病苦,无须惊惧,无须心慌.急急地向主祷求说:“主啊!主啊!求你如何如何快快使我痊愈”,但当用信托的心,安然对主说:“主啊!你爱我比我自爱更深,你知如何成就,更与我有益,惟愿我主旨意成就。主啊!你所爱的人病了。”
二、延迟的答复(4-16节)
信徒祈祷,常有时许久不蒙垂听,即灰心失志,殊不知在主那里,有他最好的时候,我们务要等待主的时候。本处记耶稣自知其所爱的拉撒路有病的信息,似乎应为爱他的缘故,急速去医好他,但主却仍在所住的地方耽延了两天。以在主看其爱友拉撒路有病,为荣耀神的机会,在此迟延答复之中,神的荣耀即更彰显了。
1、主之工作皆有其适宜之时(4-6节)
我主完全的生活,皆有神旨意与计划,每一时辰皆有一时辰的工作,每一工作,皆有一工作之时辰。当其闻拉撒路有病之信息,仍迟延两天,乃以时尚未至,在此迟延之中,神的荣耀即更加彰显了,“已经四天了”,“必是臭了”。而且其在庇哩亚或亦有相当的工作,尚未完毕,必待时机已至,神的荣耀即彰显。我们切不可以为许久祈祷不蒙应允,即以为主不爱我们。
2、时日一至任何阻碍不能防碍其工作(7-16节)
按拉撒路之病,十足促耶稣之死,门徒亦略知其中危险,故阻止耶稣去耶路撒冷,一危险受死之地。但耶稣答之日:“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时吗?”其意乃谓:l、其工作尚未完毕——在其工作尚未完毕之时,其生命异常安全,迨工程告竣,虽引颈就义而不辞。2、当利用目前之时机一一白日仅有十二小时,机会过去甚速,危险虽当前,但责任亦当前,决不能因为任何危险,防碍了前面的工作。耶稣既闻拉撒路之信息,仍在庇哩亚迟延两日,并非对于前面有所顾虑,正因有意耽延,藉令神的荣耀,更加彰显;待时机一到,即对门徒说:“我们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
三、至深的慰藉(17-38节)
伯大尼去耶路撒冷不过六里路,有好些人因拉撒路死了,来安慰马大姊妹,安慰的人虽多,她们心中终是不得安慰,惟到主的脚前,方能深深得慰。
(一)至实的应许(20一27节)马大姊妹到主脚前来时,虽有信心,却是疑信参半,满怀忧虑,虽然说,“就是现在,我也知道,你无论向神求什么,神也必赐给你”。“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却仍然说:“主啊,你若早在这里,我兄弟必不死。”似乎以为主非在目前,不能救他兄弟不死;并言“我知道在末日复活的时候,他必复活”,是好像不信耶稣为生命之主。马大虽如此疑信参半,耶稣却深深体恤她,即明明告诉她说:“你兄弟必然复活。”“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在此寥寥数语当中,耶稣不但清楚应许拉撒路必要复活,也是明白宣告他如何为生命之主,生命之源。我们灵命之复活,身体之复活,皆在于主,信主者虽然死了,也必复活(指灵性也指身体),凡活着信主的,必永不死,因为既已重生,就是入了永生,既入永生。自必不再死了。
耶稣在此是似乎宣言叫人不能相信的真理,作此言者,不是全能的上帝,即必是大言欺世的人。但看其令拉撒路复活一事,足证所言不诬,耶稣不是全能的上帝,是谁呢?“复活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不死”等语,十足对世人命运问题,给我们一个明白的答案,“人死以后还能再活吗?”信我的虽然死了,也必复活。人的寿命果无穷期吗?“信我的必永不死”。
(二)同情的眼泪(25-28节)耶稣见马利亚及友人皆忧伤痛泣,他也满心忧伤,情不自禁地,流同情的眼泪,耶稣哭了。耶稣明知拉撒路必快复活,何故亦流眼泪呢?不但是看死为罪的结果,未免心中忧痛,并且叹息时人的不信;更是与人表同情,见亲友忧伤,而深深体恤他们。此同情之眼泪,十足表显耶稣之人格,其对世人之忧伤痛苦,公然表示同情与友爱,他来世系与忧苦的人们莫大之安慰,以其神圣的矜恤慈怜,而轻轻伸出慈爱之手将人的眼泪拭去。而且其所以哭,更是与其友人等,不知上帝大于死亡,故特使拉撒路由死复活,以明示他为使人复活,并赐人生命之主。
四、最大的神迹(39-44节)
耶稣使拉撒路复活,乃其所行神迹中之神迹,亦最大之神迹,试言其行此神迹之经过:
(一)耶稣之手续
1、对于马大之提醒(39-41节)
犹太人的坟墓,是一个洞,有大石一块挡在洞口,此石头即死人出自墓中唯一的大阻碍,耶稣遂对马大并其亲友说:“把石头挪开。”奈马大此时仍心中犹豫,以为拉撒路死了已经四天,现在必是尸首已臭。耶稣遂又提醒她,以增加其信力,言“我不是对你说过,你若信,就必看见神的荣耀吗?”信心既足,方可配见主的荣耀,行在她兄弟身上。
2、对于上帝之祈祷(41-42节)
墓口的石头既已挪开,拦阻已除,耶稣遂举目望天说:“父啊!我感谢你,因为你已经听我!我也知道你常听我。但我说这话,是为周围站着的众人,叫他们信是你差了我来。”按耶稣此处所祷求的话,与先知圣徒行神迹时所求迥异,因此处所言,是赞美感谢的话,并非祈求的话,他“与父原为一”,他所行即父所行,凭此祷告,亦可知我主之神格。其所以如此祷告,并非为求父之垂听,“因为你已经听我”,乃是为人,叫人因此相信,此事亦深深告诉我们,于众前求神显荣之前,当先蒙父之垂听,你已经听我。若不是已蒙父垂听,冒然于众前而行,恐难免有时亏欠神的荣耀。
3、对于拉撒路之呼声(43-44节)
耶稣大声呼叫说:“拉撤路出来!”那死人就出来了。其所以大声呼叫,并非轻轻地试验着发声,乃知时辰一到,其友必即刻也是一定从坟墓而出;故不能不用相信与喜乐,并欢迎的声音,大声说拉撒路出来。正如当他再来时,凡在坟墓里的,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必都要出来。
(二)众人之本分
拉撒路由死复生之生命,既是由于耶稣,他是我们生命之主,复活在主,生命也在主。但耶稣表现其无限权柄能力时,仍有人力所能为之事。据此处所言:l、除去石头(41节),耶稣既能赐人生命,岂不能除去石头吗?此乃人力所能为,故耶稣特给人一个机会有分于此神圣的事工,真是人莫大的荣幸。令今日死在罪中的人复生,我们最大本分,亦当首先除去石头,即阻碍人信主得生的种种阻碍。2、解去捆绑(44节),拉撒路既已复生,无奈手脚仍裹着布,脸上包着手巾,实不便动作。耶稣遂“又对他们说,解开叫他走”。今日教会中未免有人,虽已得了生命,但仍有种种束缚,或是关于信心,或有关于知识,未得自由解放;我们亦当遵主之命,为他解开,叫他行走。
五、两面的效果(45-53节)
(一)多人因此信主(45-46节)
那些到马大、马利亚家来,安慰他们的犹太人.因他们有此友爱的心肠,也立时得了极大的报酬;不但得见拉撒路从死里复活的最大神迹,且因此信了耶稣。而且此效力之扩张。亦不可限量,甚至在敌人眼中看来,世人都随从他去了!
(二)敌人因此跌倒(47-53节)
敌人方面,见耶稣显然行此神迹,心中非常恐惧说:“若这样由着他,人人都要信他。”如此恐大不利犹太国,因而不得不加以干涉。内中有该亚法系本年作大祭司,遂提醒众人说:“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其意以为若杀了耶稣,可免得犹太亡于罗马。殊不知他这话,正是作了耶稣代万国人死的预言。他既是神家的大祭司,神的羔羊被杀之前,理应有大祭司在他头上按手,承认众民的罪,叫神的羔羊作他们的替身;此时该亚法竟于无意中尽了他为大祭司的职事,按手在耶稣头上,将他置于死地。所以“从那日起他们就商议要杀耶稣”。可怜啊!神家的大祭司等,所以要杀害耶稣,是因他显然行了大神迹,他们不但不因此来承认他为弥赛亚,反因此将他置于死地,是非真理何在呢?
祭司等既对耶稣不怀好意,耶稣遂暂避其锋,率领门徒至以法莲城,以事修养。待逾越节届时,再赴耶路撒冷顺承父旨,以达其救世之目的。
第十七章 耶稣得荣(12章)
本书显然分为两半,前半论到公然之表显,后半论到隐然之表显,本章正是这两段的过渡。而且本章所载,除了首数节以外,皆是末七日圣迹之第一日所遇之事。以首数节所论伯大尼的筵席,系在逾越节前六日。如按末七日圣迹详考之,此逾越节前六日,当为犹太人的礼拜六,如赴筵后即去伯大尼过最后的安息日,迨礼拜一,即七日的第一日(即我们的礼拜日),耶稣骑驴进京所遇各节正如本章所言。
一、在伯大尼筵前所得的尊荣(1-11节)
耶稣在伯大尼的筵席上,受了各方面的爱戴与尊荣。其中更有马利亚以香膏抹主,是最令人取法,而叫耶稣满意的(参太26:6-13;可l4:3-9)。
1、西门之荣主——为主摆筵席设席者乃长过大麻疯之西门,系拉撒路的亲戚。或言即马大之丈夫,其乃藉物质爱主。教会中每有人爱耶稣多在物质方面,以其所有财物等帮助教会,这也是不可少的。
2、马大之荣主——亲手服役
圣经记马大,每言其乐意服事主,用她的手,用她的力量,去爱主、服事主,无愧为教会女执事的好模范。
3、马利亚之荣主——最爱耶稣圣经提马大姊妹马利亚的名字只有三次,每次皆言其在耶稣脚前。(1)言其在主脚前听道(路10:39)。(2)言其在主脚前得安慰(约11:32)。(3)言其在耶稣脚前表爱情(12:3),即打破玉瓶,以香膏抹主,又以头发去擦,满屋有香膏的香气。惟时有犹大心存贪欲,以为马利亚以三十两银子的香膏抹主,无乃太靡费,就从旁边加以指责。但耶稣却十分尊重她所行的,并称许她说:“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行的,作个纪念。”
(甲)乃牺牲之爱将香膏之玉瓶打破,毫不顾惜,以三十两银子的香膏倾在耶稣头上,正可以表明真爱耶稣者,即将身灵牺牲,为耶稣浇奠也是乐意的。
(乙)乃完全之爱其所以将玉瓶打破,乃愿完全倒在耶稣头上,使无点滴之余,正是表明他愿将全心爱耶稣,乐将所有爱情,都倾在耶稣身上。
(丙)乃谦卑之爱我们看马利亚如何在耶稣脚前,以香膏抹主的脚,并用她自己的头发去擦的态度,不能不赞美她在她所爱的主面前,是何等谦卑!
(丁)乃尽其所能之爱耶稣尝赞美她说:“她所作的是尽她所能的”(可l4:8)。凭主所言,可知马利亚所备三十两银子的香膏,实是尽了她所有的力量,是为爱主,尽其所能。
(戊)乃适时之爱人的爱或有不当,纵尽其所能,亦不足被称赞。但马利亚如此爱主在主看为最适宜,“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可14:6)。因为是为主安葬之日存留的。对于穷人常有机会,但对于主的机会是不多。
4、拉撒路之荣主——复活的生命本处记拉撒路虽未发一言,未行一事,却大大地荣耀了主。并且引动了许多人;叫“好些犹太人为拉撒路的缘故,回去信了耶稣”(11节)。因为拉撒路是以生命荣耀主,人只看见了他,见他那从死里复活的生命,即是为主作了莫大的见证。
一个真正有生命的信徒,莫不是主的好见证。可惜对于嫉妒的人,也有反面的效验,致令祭司等去设计连拉撒路也要杀了(10节)。
二、进城时由众人所得的尊荣(12-19节)
本段记耶稣得胜进耶路撒冷,当耶稣传道时曾屡次嘱门徒与被医治的人,勿言其为弥赛亚。以传道工夫未完,赎罪之时未至,不便令敌人乘机,妨碍欲达之目的。今觉时日已到,神旨将成,非但不禁止众人欢呼称颂,亦公然携门徒开道进城,以接受众民之欢迎。
(一)其进城之时日
其进城时,为今之主日,即犹太人安息H的次日。解经家每称此日为荣耀日。称七日之第二日,为权柄日。主尝于是日洁除圣殿,咒诅无花果树。七日之第三日,为辩论日,即马太二十一章二十三节至二十五章末节所论诸事。七日之第四日,为在伯大尼之退修日。晚间进城,设立圣餐并与门徒话别(约13-17章)。第五日为受难日,亦为得胜日,是日薄暮,即被葬墓中。但教会相传耶稣受难并安葬之日,在七日之第六日,于安息日睡墓中,七日之第一日清晨即由墓中复起(可l6:l-2;太28:1;路24:1;约20:20)。果如此言,是耶稣在墓中虽历三日,以时间计之,仅为一天两夜而已。此与末七日圣迹之序不合。且与耶稣之预言并约拿之预表相冲突(太12:40,16:21,17:23,20:19)。其错误谅以耶稣钉十字架被葬之日,即安息日之预备日。即犹太人之礼拜六(约19:31),而忽略此安息日乃指逾越节,圣会之大安息日(利27:7-8)。非第七日之安息日。故耶稣受难当在犹太人之礼拜五,即今日之礼拜四,耶稣睡在墓中,是经二安息日,即圣会之安息日(七日之第六日)与第七日之安息日,于七日之第一日昧爽(今日之安息日),即由墓复生。
(二)其进城之荣耀耶稣此次进城,不但允许众人,以欢迎弥赛亚之盛礼所行种种举动,如手拿棕树枝,口唱和散拿,并称其为以色列王,奉主名来者,且以衣服等物,布于途中,前拥后护,欢呼称颂。他自己亦表显其得胜入都为王之标记:如乘驴为和平君之表示,以明他所立的国乃建立于温柔和平,而非建立于强权武力,与物质之富裕。此正应验圣经所言(亚9:9)。门徒当时虽不甚明了,迨主得荣耀以后,即恍悟其中要义。此种公然欢迎耶稣的表示,令法利赛人实觉耶稣对于民众的大感力,遂不胜惶恐说:“全世界的人都随从他去了,”因此决意置耶稣于死地。
三、由希利尼人所得的尊荣(20-26节)
上来过节的人中,有几个希利尼人,有人以为他们是犹太人,散居在希利尼人中,故有此称,有人以为是虔诚之异邦人,进入犹太教者;他们从异邦拜偶像的环境,来到耶路撒冷为盼望认识活上帝,即来拜访腓力,谅以腓力家住伯赛大,常与异邦人接近,平素即有相识,腓力亦约安得烈同作介绍。
(一)希利尼人之请求——我们要见耶稣
他们所希望所祈求的:不是要看什么神迹奇事,或求身体方面的什么利益,只求“见耶稣”。此即真信徒唯一的希望与福乐。今日信徒果时时求见耶稣吗?我们今日如何得见耶稣呢?(1)眼见——举目一望,无时无地而不见耶稣之化工、能力、仁爱、智慧的表现。不论于忧苦、喜乐、各等的境遇中,亦无时不看见耶稣的美旨与厚爱。(2)心见——纵然眼不能见,亦可用心眼常常思慕并仰望耶稣,时刻与此不见之友同在。(3)面见——我们总希望有一天,可以面对面地见了我们所爱的主。
(二)耶稣之答词耶稣对于希利尼人之请求,立时就见到在异邦人中,不可限量丰富收成的预兆。故言“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生命有如麦子,非先牺牲不能结子粒。此中要义:
1、牺牲的生命
生命之能力与效感,是由于肯舍己牺牲;而胜过自私自利的心思与行事。麦子的生命,若是不自私,甘愿埋于地中,似乎是失败,却得了十分美满丰盛的效果。基督与信徒等之生命亦然,如吾人只为本身之利益,以消耗个人之生命;究有何能力与效感呢?吾人非乐于牺牲,奉献自己的生命,为上帝与世人公用,不足表显基督徒的真生活。
2、结子的生命
麦子落在地里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耶稣基督之牺牲,亦如种子埋没能产生同样的生命。耶稣尝云:“好种就是天国之子”(太13:38),我们如愿将生命的种子,发育结实,非牺牲不可。
3、放大的生命 生命牺牲,并非将生命消灭,乃将生命范围放大,正如:种子牺牲,不但结出许多子粒来,且是生长不息,以至不可限量啊!凡在自私范围中生活的生命是日见其缩小,直至将生命耗尽而后已。惟将生命牺牲者,始能将生命放大。
4、荣耀的生命 所谓牺牲的生命,是由得胜而结子,由结子而放大;此得胜结子放大的生命,即是人荣耀的生命。牺牲即荣耀——由牺牲而进入荣耀,生命牺牲必要繁盛而光荣;唯能将生命牺牲,方能表明生命的价值,而显出生命的荣耀。世界有价值的人物,皆是牺牲生命者——舍弃生命的必得着生命。我主耶稣既然牺牲进入荣耀,我们欲跟从主,怎能不与主同走此牺牲的道路呢?
四、由父而来的尊荣(27-36节)
从希利尼人求见耶稣一事,叫耶稣立时感想到他的成功,并他成功的经过,即必须被举起经过死的痛苦;即不由地心中忧苦向父祷求。
(一)耶稣的忧苦(27节)
(1)耶稣忧苦之事——耶稣的忧苦固然是因为有了人性,与我们相同,但他所忧苦的,不是怕饮苦杯,钉十架.乃更是因为背负我们的罪,我们的罪是令耶稣忧苦最大之原因。他是代替我们喝了苦杯,因他忧伤使我们得安慰。(2)耶稣忧苦之时——他为我们受苦是有定时的,耶稣屡次言,“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但现在耶稣明知时候已到,这是个一定的时间。
(二)耶稣的呼求(27-28节)
耶稣的呼求有两方面:(1)从人性忧苦中的呼求——“父啊!救我脱离这时候”。人当苦不自胜时,求神的安慰是莫大的权利。(2)愿父名得荣的呼求一一从人性忧苦一方面,固愿意求父救我脱离这时候。“但我原是为这时候来的”。因此不能不战胜人性的软弱,求父的旨意成全。耶稣之死,原是父的荣耀,所以又继续呼求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任我怎样的饮苦杯,受死刑若能叫父的名得荣耀,父啊!我愿意;愿你荣耀你的名。
(三)天父的答应(28节)
当耶稣呼求之声一出,立时就得到父的回答。(1)用何法回答?声音从天而来,父已一而再再而三的,自天有声荣耀耶稣(太3:17,17:5)。(2)如何回答?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父已经在耶稣的言行事工,并所行一切神迹上显出他的荣耀来;还要藉着他的苦杯,死难,显出他的荣耀来。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四)旁观者的评论(29节)
旁边站着的人对于天上来的声音,虽同闻其声,而不明其意,有人以为是打雷,还有人以为是天使和他说话。以此天上来的声音,非有灵耳,不能知其中的奥妙。可惜每有人闻上帝之声,非但未知所云为何,亦且有不知为上帝之声音。
(五)耶稣的解释与警教(30-33节)
1、解释(30-33节)——(1)此言为谁?不是为我是为你们。这声音是父为主所作的见证,叫听见的人以此可以相信。(2)所言何意?此声音所言,是指耶稣的死,如何荣耀父的名。本处所言,父在主之死所得的荣耀,有两方面:(甲)在撒但之失败(31节)——耶稣钉十字架,正是叫世界受了审判,并将世界的王打伤,终久也要把世界的王赶出去。因为在耶稣的十字架,就将世人分为两类:信者得生,不信者定罪,并且是应验圣经第一个预言,“将蛇的头打伤”(创3:15)。当时撒但是仍继续作工,但是从主钉十字架之日起,他已失败,时日一至,还必要被投于火湖里呢!(乙)在万人之归从——耶稣的十字架,深具吸引人的能力,一则言其所吸引的不分种族,国界,文明,野蛮,是吸引万人来归服。二则言其吸引力是因他被举起来,世界平常伟人之能力,为后人所纪念者,不过是他们生存时之事工,对于他们的死,大概皆无令人可注意之价值。但耶稣之吸引力,不但在其生,更在其死,被举起来吸引万人来归我。三则明言人所归从的,不是什么宗教,或什么主义,乃是“吸引万人归我”。基督教是以基督为中心,人必须亲就基督,方得基督代死的生命和能力;徒以信仰宗教,服从主义,不能得基督里的新生活。
2、警教(34-36节)——按律法上的证明,犹太人相信基督是永远活着的(参但7:13;诗72:17;赛9:6-7),今闻耶稣所说,人子被举之言,未免有所怀疑,以耶稣既自命为弥赛亚,又言其将被举而死,殊令人不解。耶稣对于他们的疑难未及解释,只是警教他们,当趁有光,速速信从这光,因为光与他们同在的时候无多,为时无几,那为真光的耶稣,即离他们而去,若不速信这光,将如何为光明之子呢?
基督之荣耀,虽已显出,无奈不信者仍是不信。故本章三十六至五十节,特加以论断。三十六至四十三节是著者约翰的论断;四十四至末节是耶稣自己的论断。据约翰所言,他们的不信,并不为奇,因旧约先知已有预言说:“他们不能信,因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过来,我就医治他们。”所言“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乃是因为主屡次感其心,给他们悔改的机会,只因他们不肯接受,他们的心自然就硬了,这还是自己硬了自己的心。他们所以如此硬了心,是免得回转,蒙主医治,此皆不信之结果。其中或有好些官长信了主,只因他们怕赶出会堂,爱人的荣耀过于爱神的荣耀,他们的信亦终无表示。
于四十四至五十节,是主自己的论断,即大声疾呼的对于世界作末次的教训与警告。在此说明:(1)信基督即是信上帝;看见基督的就是看见上帝;人若弃绝基督就是弃绝上帝。(2)耶稣乃是世界上的光,跟从他的可以不在黑暗中行。(3)耶稣所讲之道要审判世人,因主之言,即上帝之言。凭世人对于主道之态度,即可判定他们的是非一一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耶稣来世赐人永远的生命,拒绝基督而不肯接受此生命者,即是自定己罪。(4)耶稣之言即上帝之言,也就是永生。如此说来,此数节所括,已说尽基督教道理之要义。
在伯大尼赴筵席时,究竟谁的爱更叫耶稣满意?拉撒路复活后,圣经未记载他如何将死过以后,所经历的一切,并那世界的情况,告诉人得以具莫大感力引人归主呢?
本章所论人由死而生之言,是否理想呢?人无我何以有我呢?人损失何以得利呢?人克己何以有能力呢?人失败何以能得胜呢?人屈己何以能荣己呢?得胜光荣的生活何以必由失败牺牲而来呢?
第十八章 爱徒到底(13章)
按约翰所载,耶稣对于众人公然传道作证,所言所行,至十二章末,业已告终。自第十三章起为记耶稣专对门徒所说的训言,与所显的荣耀。自十三章至十七章所载,是耶稣对于门徒的临别赠言,或有解经家称本书自第十二章至第十七章为新约之新圣殿。旧约圣殿共分三层,此新圣殿亦然。l、外院子(12-l3节),旧约圣殿之外院子有祭坛与铜盆;本书十二、三章即新圣殿之外院子。第十二章论耶稣之牺牲与被举;即是我们的新祭坛;第十三章所论洗脚之道,其灵意即指新约之铜盆。2、圣所(14-16节),犹太圣殿之圣所内,有三种圣器,即陈设饼、香炉与金灯台,于本书十四至十六章所载之道,不外结果子祈祷与圣灵,此三者之灵意,即是我们新圣殿内之陈设饼(结果子)、金香炉(祈祷)与金灯台(圣灵)。3、至圣所(17节),至圣所是大祭司独自朝见上帝之处,于第十七章就看见我们的大祭司,如何进到属灵的至圣所内,尽他为大祭司的职分。此三层也是表明信徒于神前所在地步之不同,有人虽已经过祭坛与铜盆,但不过在外院子事奉主。有人是活在神的殿中,以其结果与灵光叫人获益,叫神得荣。更有一等高尚信徒,他的生活已进入神的隐密处,是专为教会住在神的面前,而尽大祭司的职务。
此段之钥节,即十三章一节所云:“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于本章所载之言行,即切实表显此要义。如一至二十节是爱的服股;二十一至末节是爱的教训。
一、爱的服役(1-20节)
(一)实行(1-11节)
耶稣自知离世归父之时已到,特于未离别之前与门徒作一番最后的谈话,藉以坚固门徒的心,并表显他的爱情。在未谈话之先,即实行一件出于爱心的服役--为门徒洗脚。耶稣为门徒洗脚一事内含数种要义:
1、是爱的实行 耶稣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他看门徒是他“自己的”,是神赐给他的,他的生命、精神、能力,都赐给了他们,将来还要藉他们,把他的生命能力表显出来。他看门徒不但是他的弟兄,他的学生,乃是他的代表,他的化身;是他生命的表显。门徒既是属自己的,自然不能不爱他们,不过爱到何地步呢?言“要爱到底”;此“到底”二字,不但指时间言,也是指限度言--论耶稣爱门徒到何地步一一即为门徒洗脚。按洗脚一事,非爱至极端,不能如此行,当日有深被主爱感化了的马利亚以眼泪洗主的脚。是“因她爱的多”。今耶稣当被卖之夜。吃晚饭时,离席而起,拿一条手巾自己束上,就洗起门徒的脚来。其时“魔鬼已将卖耶稣的思想放在西门的儿子加略人犹大心里”,耶稣挨次洗门徒的脚时,亦未尝越过将要卖他的犹大,好像耶稣用爱心与犹大作末次的挑战,以感发他的心,可见耶稣真是“到底”爱他们了。
2、谦卑的模范
耶稣在此深知他的来历与价格,却仍愿拿水为门徒洗脚,行其门徒不能行的事,因门徒于此最后之一夕,仍争执他们中间那一位可以为大(路22:24)。他们既有此种心理,决不配听耶稣那日晚间所发之圣言,所以先以神圣伟大之模范以预备他们的心。耶稣在此明言:(1)父已将万物交付他手(3节),是自命其具有绝对的能力与伟大的地位;却仍愿藉谦卑的实行,表示一种神圣伟大的模范。(2)他是由神而来的(3节),此乃言其不但有伟大的能力地位,也有神圣的来历,却仍愿服役于人。(3)他将往神那里去(3节)。是基督明知他的地位,来历,与定命等,有无可比拟之神圣尊贵,却仍愿降卑,服役于人,人若果知自己在神前的地位,并其生从何来,死将何往,未有不乐意在他的生活与工作上实行人道,服役同胞,表显他生命的真价格者。人对此三者之意见如何,即可断定其为人如何。凡心中骄傲自大的,皆是未认清他的来历并他与神的关系。或谓“小人不敢服事人,恐失他的体面,正显明他是小人;君子乐意服事人,不顾他的体面。更不失他为君子”,所以只有服事人,于人有益亦于己有益;耶稣在此能行门徒所不愿行之事,甘心服役,正是显出他的尊荣。
3、圣洁的表示(6-11节)
耶稣为门徒洗脚一事,内含极深的灵意,即表信徒成圣的道理。彼得当时也不明其义,所以对主说:“主啊!你洗我的脚吗?”即表示不敢当的意思,耶稣就明明告诉他说:“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此言耶稣洗脚的要义,是表明灵性的洁净。“凡洗过澡的人,只把脚一洗,周身就都洁净了”。门徒得洁净以后,因为行走世路,未免脚上有时染污,所以仍当时常在主的铜盆内洗脚。虽然有时脚被污秽,但他的本体,仍是洁净的,所以只须洗脚,周身就得洁净了。所当注意的,是只要洗脚,周身就都干净了,因为他的脚上虽有染污,他的本身,仍是洁净的。信徒被洁净以后,在主前永不失他称义成圣的地位,虽有染污,仍是义子,不是罪人。虽脚有染污,还是义子,非罪人。
(二)解释(12-20节)
耶稣洗过门徒的脚以后,遂坐下为门徒解明其洗脚的原意:你们称呼我主,称呼我夫子,我尚且洗你们的脚,是为要给你们作模范,你们也当彼此洗脚以表此相爱,彼此尊敬的意思。第十七节可为本段的钥节,此钥节内含有三要字,表明本段的意思:
1、知——你们既知道这事我在你们身上所行的你们知道吗?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深知此谦卑爱心的实行,有如何之尊贵,荣耀,感力与快乐吗?“你们既知道这事……”。
2、行——要照着去行知而不能实行,等于不知,最重要者当知行合一,且愈行而愈知。行是知的实验,见于实验之知,方为真知。“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
3、福——就有福了
实行服役,是人的利益,更是自己的幸福,“人莫大的幸福与快乐,即叫他人得幸福,叫人有快乐”。你们要得服役于人的幸福,即是照你们知道的去行,去行就有福了;我这话并非指着你们众人,因你们中有一位的脚虽被洗?却仍是与我无分的;正如经上所言:同我吃饭的人用脚踢我。(诗41:9)奇怪啊!那踢我的脚,也是我曾经洗过的。
二、爱的谈话(21-38节)
自十三章下半至十八章底,皆是爱的谈话,本段所载,乃爱心谈话的预备:
(一)调开犹大(21-30节)
当耶稣被卖之夕,时光异常宝贵,极愿趁机与其所爱之门徒,有密切重要之谈话,以表显其心中所存,故不能不将背叛的犹大辞去,免致有撒但使者在前,或不便言所欲言,遂明明对门徒说:“你们中间有一人要卖我了”,门徒一闻此言,彼此对看,不知所云为何,便各自低下头,心中自省说:“是我吗?”“是我吗?”至心中忧痛,不能自胜;遂一个一个地到主面前说:主“是我吗?”“是我吗?”时犹大也随着装模作样地来问主(太26:25),彼得因不得要领,遂示意约翰就近问主;耶稣即以蘸饼为记,暗示约翰其人为谁;犹大受饼以后“撒但即入了他的心,耶稣便对他说:你所作的快作吧!”犹大便闻言而去,众人尚不知其何故而出。
1、犹大卖主的原因 “撒但入了他的心”,犹大所以卖主,自然因为他不是“属耶稣自己的”,或以其此刻见耶稣,不能成其愿望,而生怨心;且以他的门徒未能从其初衷而怀妒心;本处则明言“撒但入了他的心”,使他心怀贪欲。假使非撒但入其心,其人格虽低,想必不至遽然到卖主地步。
2、犹大卖主之狡恶 读者对于犹大的人格,并他的举动,存何观念呢?耶稣既从起头即知犹大之为人,何以仍选他为门徒呢?而且耶稣既与犹大相处三年之久,何以未使他受灵性上的变化呢?最可奇的门徒与犹大共事三年,尚不知其为何如!人对他毫不怀疑。于最后一夕,犹大更有莫大之良机,即蒙耶稣亲自为他洗脚,且与主同赴筵席,主之恩爱如此其深,不能使他有所觉悟,若非撒但入了他的心,也就无从解释了。
3、犹大卖主之结局 那时是夜间了,犹大离耶稣而去,“那时候是夜间了”。其自从离开耶稣真是入了无穷的黑暗——那时是夜间了。
(二)赐新命令(31-35节)
犹大既出,阻碍已去;耶稣遂与门徒畅所欲言,耶稣知犹大去后,大狱已成;究因顺从神旨,而有不能言喻的快乐,因其受死得荣之时已至,不得不与门徒暂时作别,遂以新命令赐与门徒,以为临别赠言之首要。所不易解者,此命令之内容,既不外爱之精义,是旧约律法已有之诫条(利19:18),何以言为新命令呢?
1、此命令之限度是新的 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当怎样相爱?旧约先知书与律法书的大旨乃爱人如己(太7:12;罗l3:9);此新约之爱乃“爱人无己”。“爱人舍己”。耶稣为爱人牺牲自己,正是实行此新命令的模范。
2、此命令的范围是新的 旧约之爱。单“爱邻如己”或爱自己的本国本族,但新约之爱,乃“博爱”,乃爱及万人;耶稣是为万人舍命。
3、此命令之生活是新的
信徒的生活,即爱的生活;天天有新爱力发生;有新爱果表显;其生活之日新月异,莫非是爱的实现。或谓此“新”字,有复兴之义,或当作“日新”解,即言信徒在爱中生活的新发育,新能力,新事工,新快乐,新荣耀之表显。
4、此命令之效果是新的 “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基督因爱的牺牲,所赐的新生命,惟有藉门徒的爱,得以广布于全世界,使世人因之识主归主。
(三)警教彼得(36-38节)
1、彼得之问言与所受的教训(36节)
彼得在此是忽略他目前显然的义务,而去追求隐密的问题,不问“我现在当如何”?竟问“主将何往”?耶稣即明以告之日:“我所去的地方,你现在不能到。”(1)你尚不能与我同到十字架去——你的信心尚未足;程度还不到;自不能与我同到十字架,但后来你也必去。(2)你尚不能与我同到荣耀里去——你的本分尚未尽;事工尚未成;自然不能去与我同得荣耀。
2、彼得的胆量与所受的警告 彼得原来说话冒失,闻主所说“你现在不能跟我去”之言,心中不以为然,不问能否作到,即大胆地说:“主啊!我为什么不能跟你去呢?我欲为你舍命”,且言“众人虽然跌倒,我却不能跌倒”(太26:33)。耶稣随警告他说:“我实在告诉你,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我们看主被卖那夜彼得的态度,如“远远地跟从主”,并“与差役同坐”等事,可见彼得于不认主之前,已经早在行为上表示他不认主了。耶稣最大之使徒竟如此失败,人在主前还要夸什么口呢?
今日信徒可否实行彼此洗脚呢?耶稣三年之久未能使犹大爱他,其原因何在?西门彼得不知其弱点,请问我们自知的程度胜过彼得否?彼得不认主固然是他的失败,也是他的胜利否?
第十九章
安慰门徒(14章)
据上章所论,门徒闻耶稣要与他们离别,各人心中不胜忧愁,谅其中更以彼得为最甚,以彼得虽自以为是爱主最深的,甚至为主舍命也不辞,竟闻耶稣以三次不认主之言相警告。此时各人心中之忧苦,未免皆见于形色,耶稣即深深体恤他们的心意,而加以安慰之言。所说也是照着四个门徒的问题,而答复他们的疑难。
一、答复彼得——耶稣究往何处(14:1-4)
此首四节显然是继续答复彼得所问,“主要往哪里去”而言(13:36)。耶稣见门徒因闻“我现在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去”之言,忧心忡忡;遂安慰他们说:“你们心里不要忧愁……”而且耶稣于被卖之夜,对门徒所说的话,亦皆可说是安慰之言,如第十四章一节耶稣先说:“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于第十六章末节最后亦言:“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明见自十四章一节至第十六章末节,其中所包括,皆具安慰之深义。在此答复彼得之言论,系安慰之秘诀,以信望二字为最重要。
(一)信
你们信神也当信我,人当忧苦满心时,惟有凭信心,使人在神那里有一定的靠赖与交托,方能得着安慰,故言“你们信神也当信我”;“你们”的“心里”满了“忧愁”吗?你们的“心”即我的心,你们“忧愁”我亦同忧;人当忧愁时,若具信心眼光,必可以在愁云凄雾中,望见那光华灿烂的彩虹,“你们信神也当信我。……”
(二)望 在我父家里有许多住处……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我必再来接你们……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主在父家特为我们预备地方,将来要接我们与他同住,这是何等大的盼望!又是何等大的喜乐呢1
1、父家里有许多住处 “住处”原文意即宫室,(1)我们将来所住的是“宫室”,不是在世飘流时,所住的帐棚。(2)此宫室是“父的家”一一我们是到了家,即父的家;既已到家,即不再在世作客旅了。(3)父家有“许多”宫室一一神的子女既多,自然宫室必多;此许多宫室之意,也是表明人在天家,各有各的住处,是井然有序的。或谓此语指耶稣当时仰观天星而言。
2、我去为你们预备地方 父家既有许多宫室,何以还须耶稣去预备地方呢?其义:言神所造之诸天,未必于已经坠落又悔改的人类相宜,主未钉十字架以前,救恩尚未成功,当然父家的住处必待耶稣救恩成功而后始能完备;而且各信徒之灵性程度与工作等既不同,也必须按照各人之情况去预备,使各人皆适其宜。
3、我必再来接你们
耶稣必来接我们到他那里去,他在那里,叫我们与爱我们的主永远同住,这是何等的安慰!人最大的安慰,也在那里,使我们与爱我们的主永远同住,这是何等的安慰,人最大的安慰,即与他所爱的同住;耶稣在那里,天堂即在那里,或谓“天堂无耶稣,我即不愿上天堂”,所言甚是。至耶稣再来接我们,究竟是在何时呢?(1)有言耶稣再来指其复活后四十日,常显于门徒之时。但此时耶稣尚未升天,何以言再来接他们呢?(2)有言指耶稣所应许之圣灵,圣灵降临亦即耶稣再来,但圣灵何尝接门徒升于天呢?(3)言指门徒死时,即耶稣再来——门徒死时,其灵魂固然被主接去,其身体却仍埋尘埃,亦不得谓完全应验耶稣所言。(4)指耶稣第二次来时——至主再来时,已死之信徒皆复活,尚活于世者,皆被提,一同被接到空中,与主相遇,且要永远同住(帖前4:13-18),自然是完全应验这话,不过于门徒当时有何安慰呢?此安慰在于向主有这希望,自然即在他们的生活上生发效力.所以未说理更显然。
二、答复多马——我是道路真理生命(4-7节)
以上耶稣言,我去为你们预备地方,又继续言“我往哪里去,你们知道,那条路你们也知道”。门徒中有多马是最好疑惑的,本书每逢提到他的名字,皆显明他有不信的态度(约ll:l6;14;5;20;25)。此处多马还是用怀疑的口吻,问耶稣说:“主啊,我们不知道你往哪里去,怎么知道那条路呢?”主即答复他说:“我就是道路……”
(一)耶稣是道路 解经者尝有以“道路”二字不得与真理生命并列,而以道路为主要名词,以“真理”与“生命”为形容词,表明所言是什么道路,即真理的道路,与生命的道路,并非死亡之道路等。殊不知耶稣明明在此以三者并列而言,表明他与我们全生命的关系:耶稣为我们的道路,是表明即人到父那里必经之路……“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因为“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基督是活的道路,吾人若走在其上,可恢复吾人之能力,指导吾人之前程,毕竟可由耶稣而达“到父那里去”的目的。
(二)基督是真理
吾人可以从耶稣明真理,惟行在耶稣的路上,方可明真理,行真理。基督即道,道即真理,他不但教授真理,他自己就是真理。他的生命、生活、经历、言行等都是真理,其所示世人最大的真理,即使人认识上帝之所以为上帝;以及神人之关系;并救世之恩;永生之道;基督是真理,真理由于基督,在基督以外无真理。
(三)基督是生命 我们可以由耶稣(道路)明真理而得生命,若不从耶稣不能明真理,既不明真理,将何以得生命呢?基督是我们生命能力的源头,吾人惟从基督能得着新生命、新心性、新精神、新能力、新感觉,而作属灵之新人。耶稣是我们的道路、真理、生命;此三者是紧相关联的,人必须从基督的道路,即由耶稣而明真理;既明真理,方可承受耶稣的新生命。
三、答腓力——耶稣为天父的化身(8-21节)
(一)腓力的请求(8节)
耶稣答复多马的话中;已说明人如何往父那里去,并如何认识父,腓力遂即请求主,将父显给他们看,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按腓力所言:
1、人心最满意的 即知神为其父将父显给我们看——神果然为人的父吗?世人对于神的观念各有不同,有看他的上帝是残忍的上帝;贪淫的上帝;高高在天与人不接近的上帝?对于人类漠不关心的上帝;好报复的上帝;究竟神是否为人的父呢?求主将神如何为我们的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人若果知神为他的父,心中还有什么不知足呢?
2、人心最渴望的 即具体见神为其父腓力在此所求,是愿具体看见父,如同摩西看见神的荣耀(出33:22),并有长老在山靠近神的宝座(出24:9一ll);不知真的神交,是灵性中的感通;神是愿人在灵里与他相见,神是个灵,真灵交是以灵通灵。
(二)主的答复(9-21节)
在主的答复中,已将他与父并与门徒的关系,清楚说明:
1、主与父的关系——为父的显像 (1)基督来世使人对于神有一种新观念——基督来世之前,人既未见过上帝,因而人的上帝观,每多错误,及至基督道成肉身,即将“父显明出来”,神是人的父,耶稣在世全部的生活、态度与事工,即彰显上帝为父。(2)基督的生活显明人皆为神子——基督降世,在人性里表明他如何为神子,为父所喜悦,即表明凡人类不分种族、阶级,皆为上帝之子,“凡接受他的,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父的爱是圣洁仁慈的,基督的生活,即表显神圣洁仁爱的性格,而负有拯救人罪苦的使命;他在世为人的全部生活、工作、品格等,即上帝父性完全的表显,吾人无须再向他处寻求对于上帝的知识,以基督与上帝在性格工作上,皆是一致,耶稣的生活表明上帝对于人的真态度,而为上帝在历史中自行具体的显示,他是我们的父,我们皆是他的子女。
2、主与门徒的关系——父性的眷念 “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我虽离开你们去,却显有“神为人父”的慈爱眷顾:(1)在天为中保(12-15节),你们“要作比这更大的事”,这是一句最希奇的话,人如何能作事比主所作的还大呢?这也是一句奇而不奇的话,因为门徒所作,即主所作;有主在天为中保,奉主名而求,就必成就——“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2)差遣保惠师(16-17节),不但在天作中保,且是差保惠师即恩典的圣灵,常与门徒同在;并且在门徒心里。(3)有属灵的显现(18-21节),主既在天作中保,常为门徒代祷,并差圣灵与门徒同在,其爱门徒之心还以为未足,在此又明言必常与门徒有属灵的显现——他是常久“活着”在门徒中间,并在门徒心里;世人虽不得再见主,但门徒却常凭信心的眼,与主相见,且常见主向他显现,这真是显有父母待儿女的心肠——我不撇下你们为孤儿--真是父性的表现。
四、答复犹大——启示的进步(22-31节)
耶稣正在言论之际,犹大因为不了解耶稣何以向他们显现,而不向众人显现,即插言问主,按耶稣的答复含有三种要义:
(一)爱的显示(22-24节)
耶稣所以显于门徒而不显于世人,最大的原因,即爱的缘故--人若爱我,即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亦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爱中原有莫大的能力,爱是肯服务的原动力;爱是被爱者的喜乐;爱能使人与神中间无隔膜;爱能阻止我们越出真理的范围,所以爱基督的,必体贴他的心,而乐守他的道,自必更晓得主,更深知父的旨意——我们必到他那里与他同住。
(二)圣灵的指教(25-26节)
现在难以表显的,迨圣灵来时“他必将一切事指教你们”。因为圣灵来了必引导我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并想起主“对我们所说的一切话”。所以门徒到主离世以后,他们对于主的知识更加深切,到五旬节圣灵降临以后,对于主的眼光遽然改变。如同见了一个新基督,不再凭物质认基督,而单凭灵眼认基督了。
(三)平安的喜乐”(27-31节)
主是平安君,当他将要被捉被钉时,心中仍是充满平安,不但在自己有平安,且将平安快乐赐于人。本段明言耶稣所赐的是:“爱”、“平安”与“喜乐”;真有主爱,方能有平安,既有真平安,能不快乐吗?而且在主里的平安快乐,有如川流不息。愈流愈涌,不像世人的福乐是暂时的,且有苦毒渣滓羼杂。耶稣是“留下”他的平安给我们,他今到父那里去,是我们可喜乐的事,“你们若爱我,因我到父那里去,就必喜乐”,因为父是比我大的。按父比子大,是指其在世为人,兼有人性而言。讲毕即言“世界的王将到”,仇敌脚步的声音已听见了。此不但指加略人犹大为魔王所役使;亦言撒但将于客西马尼与之背城一战,以决胜负,但此世界之王,终无权强制耶稣。为所欲为,故亦决不能为此失去心中的平安。
天堂不是早有的吗?何以耶稣说他要去预备呢?若耶稣未钉十字架,能说天堂预备好了吗?基督果然是上帝的化身吗?我们可否向基督祈祷呢?究竟天父是否比耶稣大呢?读者听耶稣这一番安慰的话,心中也得着由他而来的爱与平安喜乐吗?
第二十章 生命的联合(15章)
犹太地多葡萄树,触目皆是,随地都有,耶稣于本章即借以为喻,表明他与信徒生命上的联合。至耶稣此时所以用葡萄树为喻,论者亦不一其说:或以耶稣携门徒出晚餐楼,即径往圣殿,以时当逾越节,殿门长夜不闭,见殿门有金质之葡萄藤,即借以为喻,但恐当时殿内难得有安静之地容他们聚谈。或有以耶稣偕门徒步行于山坡,即相率团坐彼处或植有葡萄树,即见景生情,藉以教训门徒。亦或谓耶稣与门徒尚未出晚餐楼,所见者乃楼院中的葡萄架,遂藉以喻道。究何说为是,姑置不论;其所以藉葡萄为喻,正以树与枝,共其命运,枝赖树以生存,树藉枝而结果,适可以喻主与门徒之相属。此葡萄树乃根扎于天,干长于犹太,蔓延于天下,是由上帝亲手所栽培。此树为真葡萄树,不同旧约时代之以色列人,亦称葡萄树;不过为真葡萄树之预表,悖道之神民与将来之大罪人,及其党类;亦称恶葡萄树,此乃真葡萄树,即多结佳果以供世人食用者。
一、主与门徒之联合(1-11节)
此段所言,即本章要义表明新生命的实际,言门徒如何与主相通,而有灵命生活,且以经过造就而被修理干净,因而与主有密交,祈祷有能力,方能多结果子叫父得荣耀,自身也就满了喜乐。试即本处所言门徒与主联属所得新生命的表现。
(一)生活(1-2节)
主是葡萄树,我们是枝子,因与主联属,而得灵性生命,在主以外无生命,枝一离树必枯,门徒离主亦必不能独自生存。此生命不但与主同出一源,而且也就是主的生命,如枝与树是同一命运,千枝万条,皆是赖树的汁浆而生活,长进发育。明乎此,即可知门徒与主生命的关系了。
(二)洁净(2-3节)
树要结果,非修理干净不可,凡属主不结果子的枝子,必被剪去,因其不但白受利益,亦足以碍事,且分去他枝应得的汁浆,自不如剪去为妙。连结果的枝子,亦必多经修理,然后可得洁净;故此信徒有时遇艰苦,非主不爱护,正是为经过修理,方能对世界有所供献。门徒对于世界的供献,莫不付有极大牺牲的代价。
(三)密交(4-6节)
葡萄树与枝子有互相的依赖,而彼此相需;信徒与主,亦是彼此相属,主藉信徒以成其生活之目的,门徒赖主以得胜利的生活。于是我们的生命,因主的生命而有圆满的发展;主的生命在我们的生命里,以显其光荣。枝子决不能离开树而独存,信徒亦惟与主有密交,时时以灵相通,“主在我里面,我在主里面”,其灵命的发展方能日新月异,大有光荣。
(四)能力(7节)
与主联属密交,所得最大恩赐,即在父前祈祷蒙允,这是我们无上的权力,也是我们结果子唯一的妙能。“你们若常在我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此乃作工之无上妙法。藉祈祷作工,不但其法最妙而最易;而且范围极大,所显之能力,是无可限量的。
(五)结果(8节)
果能与主合一,而祈祷有力;其人的生活,无处不是佳美的果子,累累而下垂了。果子与祈祷的效力;皆是在主里的确据,“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离了我也是不能作什么。
(六)荣耀(8节)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天父的荣耀,是永有的,究竟我们能作什么,使天父多得荣耀呢?不过常因我们未尽所当尽的本分,未成所当成的事工,以致在我们身上常亏欠了父神的荣耀,甚至常有时遮掩了神的荣耀,若是我们多结果子可以藉着我们,表现神的慈爱恩惠、能力,也就在我们身上,把神的荣耀显出来了——“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
(七)喜乐(6-11节)
耶稣在此说到他与我们的联合,举出一个最大的标准,即子与父的联合,子与父是生命的联合,亦爱的联合,或说是住在爱里;此在爱中的生活,是何等的光荣快乐呢?信徒在基督里,就是住在基督的爱里,惟有在基督里,与基督相连,大有能力多结果子的生活,方能满有快乐呢!非有结果子不能快乐。
二、门徒彼此的联合(12-l7节)
门徒之联合,显于彼此相爱,于本段首节言,“你们要彼此相爱”(12节)。于末节亦言,“我这样吩咐你们,是要叫你们彼此相爱”(17节)。
(一)门徒相爱的原因 1、是自然的——你们要彼此相爱--亦不能不彼此相爱,门徒既各与主联合,彼此自然有了联属,既各爱主,自必彼此相爱。主既离门徒而去,此时门徒爱主之心,亦惟有在门徒身上,表现出来。凡一棵树上的枝子,千枝万条,皆是相连的,门徒既皆是一棵树上的枝子,其彼此相连而相爱,不是出于自然吗?2、是主吩咐的--这是主的命令:“我这样吩咐你们,是要叫你们彼此相爱”,这也是耶稣给门徒的新命令。
(二)门徒彼此相爱的模范 “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当怎样相爱”,即以主之爱而彼此相爱。主是怎样爱门徒呢?1、舍命之爱——爱莫大于为人牺牲,主爱我们,是为我们牺牲他的性命,历来主的门徒,紧跟主的脚踪,为爱人牺牲自己身家性命的,亦不乏人,基督之爱,非但爱人如己,乃爱人无己,爱人舍己。2、朋友之爱——门徒在主前,非奴仆,乃是朋友之地位,与主最知心,“因仆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因我从我父所听见的,已经都告诉你们了”,主的事,主的心,既皆向门徒显明,凡真爱主与主有密交的信徒,亦未有不乐意将自己的密事,一一向主陈明者。今日教会中信徒,是否有彼此相爱的精神呢?3、信任之爱——“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信任是实行相爱的一种真精神,主之所以拣选门徒,因其对于门徒有信任,故特别拣选他们,并将救人的职分,托付他们,派他们去结果子。主如此信任我们,确乎是因他爱我们。我们对于主也有这样信任吗?曾将一切事,交托主吗?我们信徒之彼此相处,有彼此信任之心否?4、乐助之爱——“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就赐给你们”;门徒所以在主里有求必应,正是因为蒙主眷爱之故;门徒彼此相待,有如此乐助的精神否?今日信徒相爱,是否以主为模范呢?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当怎样相爱--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
我主,乃是真葡萄树, 我为树枝,与主相属。
结果之枝,特蒙爱护, 不结果者,必被剪除。
在主里面,与主同活, 我属耶稣,耶稣属我。
如树与枝,彼此联络, 方能赖主多结善果。
信徒与主既皆合一, 自然彼此同气连枝。
共同生活以爱维系。 相亲相悦,喜乐满溢。
三、门徒与世界之不联合(18-27节)
门徒既与主联合,又在主内彼此相联,而为属灵的团体,自然就与世界不相属了。教会的特性是“爱”与“合一”;而世界的特性是“私己”与“争斗”。主言彼此团契,显有相爱互助的精神,而属世之人只知私己,不知牺牲利他公德为何事,其对于主的朋友们,自是冰炭不投了。不但不相投,倒反是恨恶他们呢?
(一)世人恨门徒之故(18-25节)
耶稣在此举出世人恨门徒之故有三:1、以门徒不属世界(18-19节)——世界必爱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上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党同伐异,人之恒情,何况黑暗的世界,对于光明的门徒呢?门徒非与世界同流合污,不能免除世人的歧视攻击;不过几时同流合污,也就几时失去基督的本色了。2、以世人逼迫主(18-20节)——信徒遇世人横逆的时候,当记念在恨我们以先,已经恨主了。仆人原不能大于主人,他们既逼迫主,也必要逼迫我们,若肯遵守主的话,也要遵守我们的话,所_以他们逼迫我们,也正是因为他们逼迫了主。3、以世人不认识父(21-23节)——世人对于门徒无好感,是因他们逼迫主,他们所以逼迫主,是因为他们不认识主是父的代表,我们是主的代表,所以他们仇视我们,就是仇视主。仇视主,就是仇视父,“我们”与“主”与“父”,原是紧相连的。如此说来,我们遭世人不理,无情的对待,又何足怪呢?各时代皆显有恨恶门徒的举动,各时代皆有门徒,为道牺牲,此种仇恨,究非世人所恨恶的对象,有何过恶,耶稣一句话就说明了,“他们是无缘无故地恨我”。此种仇恨,皆是撒但直接与间接的作为,以与圣父反对,亦即黑暗与光明的奋斗,罪恶与真理的冲突。所可惜的;是世人如此反对教会,终难免有相当的报复,因为他们以恶待信徒,就是恶待主,恶待主,就是恶待父,“但如今连我与我的父,也看见也恨恶了”。他们既已听见过真理的教训,看见过上主的行事,仍与真理反对,是咎有应得,罪无可原的。
(二)门徒在世人中作证之力(26-27节)
世界对于信徒虽无好感,时时受其攻击,门徒在世究竟何所仗恃继续他们的工作呢?其唯一凭藉,即与圣灵同作见证,保惠师要来,为我作见证,你们也要作见证。门徒作证之得力处,全在与圣灵同作见证,既有圣灵同工,虽遇世人反对,迫害必不以为虑了,门徒既“从起头就与主同在”,自然有为主作证的资格。以与主同在之日越久,即愈见他的优美,他的光荣,他的圣德、能力与拯救,并他对于我们一切的关连;但还须与圣灵同作证,方能于此悖逆的世界中,坚忍到底呢?
以葡萄树与枝子喻主与门徒之联合,究竟洽切否?圣经还有什么比喻较此处自然呢?我们现在有什么证据,表明耶稣是我的朋友呢?耶稣固然是我的朋友,我也是耶稣的朋友吗?假若世人不恨我,倒反欢喜我,是我的庆幸呢?或是我的危险呢?
第二十一章
基督的告别(16章)
本章是耶稣告别的话,也是一段最奇异安慰与警告的话。耶稣心目中唯一注念的,即对于他所最爱的门徒,惟恐他们于大难当前时,为苦所胜,所以再三的劝慰、教训、警告、叮咛,“真是爱他们到底了”。本章所言可分三段:
一、以世人之仇恨警告门徒(1-6节)
世界原是一个寒苦凄凉、黑暗阴翳、缺少神的生命与仁爱的地方,门徒在世界中,自有不能避免的仇恨。
(一)言耶稣警告的原因(1节)
十字架,是最容易令人跌倒的,是犹太人以为讨厌,希利尼人以为愚拙的,信徒几时遇见十字架的道路,亦未免多人或转路,或退后,亦或跌倒。所以耶稣特以个人与门徒目前将要遇见的种种艰苦,预先警告门徒,免致临时跌倒。
(二)言世人迫害的情况(2-3节)
1、迫害的手段。2、本处言迫害的手段有两种:一则藉宗教势力,将门徒逐出教会,赶出会堂,二则藉政治势力,置门徒于死地——要杀你们日后门徒所遇迫害,果与此相符。3、迫害的心理。4、最奇异的,是言世人杀害信徒是本着他们的良心事奉神,他们将门徒除灭,以为是对于神的教会有忠心。我们看日后扫罗杀害门徒,确乎是这种心理!回教徒以刀剑传道,也是这种观念,但人如何以杀人的行为,讨神的喜悦呢?更如何藉杀害神的子女,以讨神的喜悦呢?5、迫害的原因。6、世人如此行,虽自以为是事奉神,究竟他们(还未认识父,也未认识主);可见人若不认识基督,便不认识基督所表显的上帝,此等人对于宗教和伦理是很不清楚的,奇怪啊!凡杀你们的人,竟自以为是事奉神。
(三)言门徒受此警告的必须(4-6节)
耶稣在此,言及必须警告门徒:1、为助门徒有信心(4节),对于日后所要遇见的事,既明明白白地有言在先,到了时候门徒可以想起耶稣说过这话,他们的信心,自必更加坚固,起先所以没有将这些事告诉他们,是因为还与他们同在。2、为使门徒能做醒(5-6节),耶稣现在要与门徒作别,往父那里去,门徒对此事,终未了然;虽有彼得与腓力曾问(主将何往),但对于主的答辞,皆未注意;他们的心在这事上太迟钝了,乃以耶稣(将这事告诉他们,他们就满心忧愁),对于耶稣所说的话,心中自不易接受,所以耶稣又一而再地提醒他们。
二、以圣灵的工作应许门徒(7-15节)
耶稣来世是我们的利益,他离世而去,也是我们的利益,所以说,“我将真情告诉你们,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耶稣到世上来,是以神必须成为肉身,方能代人受死赎罪,所以非来不可。他离世而去,是为要差圣灵来,也是有回去的必要——“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他来”。兹略言圣灵来之利益:
(一)圣灵对于世人(8-ll节)
圣灵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我们可以按照主自己的解释,略言圣灵叫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责的要义:
1、为罪——为罪是因为他们不信我人在神前之罪,以不信主为最大,当主在世时,犹太人不信主,且将主钉在十字架上,及至圣灵降下,他们便心如刀刺地痛悔不信的罪,凡真被灵感的,未有不觉悟他不信之罪者。
2、为义——因我要回我父那里去人以耶稣为不义,而将他钉于十字架上,天父却使他从死里复活——回到父那里去——表明父以他为义而嘉纳他,上升于天,此不但表现基督自己为义,也是表明他为我们赎罪称义之功已完成,即回到父那里去,从此我们虽凭肉眼,“不能再见他”,却可以凭信心,赖基督之义。而得称为义。待五旬节圣灵降下,多人觉悟他以耶稣为不义,而将他钉在十字架上之罪;且以己之不义而自责。
3、为审判——世上的王受了审判
世上的王自然是指撒但说,耶稣已死,即将“蛇头打伤”,把撒但克服,使他受了审判,即义胜过不义。世人或看义胜不义是不一定的,是可讨论的问题,但是圣灵来了,必使人把这问题看得清楚——耶稣已经胜了世界。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这三个问题,是紧相连的,人必须先觉悟自己的罪,而后由除罪而称义;再后由称义而获胜;所以免罪,称义,获胜,可为信徒生活的三个过程。这三个问题也是关乎耶稣为先知、祭司、君王的三大职分:为罪,使人自责,是表明他为先知。为义,使人自责,是表明他为祭司。为审判,是表明他为得胜的君王。
(二)圣灵对于信徒(12-15节)
圣灵对于信徒不像对于世人,使他们知罪,自责,而作消极方面的工夫。其对于门徒,乃是于积极方面,滋培我们的灵命,增长我们的灵智。
1、启明真理(12-l3节)
门徒的灵性生活,并非一时长大,乃是渐渐发展的;所以耶稣说:“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不能领会”。因当时门徒灵性程度不高,不能容纳高深的道理,“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领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1)圣灵对我们说明真理,言圣灵所说的是“真理”,而且圣灵所说的是“一切的”真理。他不是凭自己说,乃是传他所听见的,并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关于救恩一切的奥妙,属灵的知识,并来世的事理,圣灵皆一一向我们显明了。(2)圣灵引导我们进入真理,圣灵引导我们:一则我们可不至入于歧途,每有人寻求真理,以未凭圣灵引导,即误入歧途,走了偏路,信了异端,这是常见的事。二则我们可进入真理的深处,他是引导我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可以进到真理的深奥处,得知福音的奥妙,救恩的丰富,神旨意的奇妙。“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深奥的事,也参透了”(林前2:10)。
2、表明基督(14-15节)
在本书屡次言及主的荣耀(12:28,13:32,17:1-5),圣灵来世,最大事工,即为基督作证,将基督表显于人,“将从主所受的告诉人”。基督在世时,门徒仅按外貌认识他,及至圣灵降下,就再不按外貌,乃是按着灵性认识主了。人越看见主的荣耀,越能归荣耀于主。
三、以自身的经历预告门徒(16-33节)
上段耶稣要门徒放大眼光,看到将来灵恩的效感,本段则预言别后情形,语意殷殷,大有不忍遽离之势。
(一)忧伤中之喜乐(16-24节)
在耶稣的死而复活,是其门徒最忧伤而最喜乐之事。当时门徒迟钝之至,至终不知所云为何,耶稣亦未直言相告,乃欲门徒有一个渐进的信仰,迨主升天后,门徒对于耶稣所言,即恍然大悟了。
1、诀别(8节)
离别之时已到,不能不告诉门徒。但后会之期亦不远,故言“等不多的时候,你们就不得见我。再等不多的时候,你们还要见我”。按不多之时,你们就“不得见我”,此言因耶稣之死,门徒的心不免一时被忧伤的黑影遮掩;不但肉眼不得见主,连信心的眼,也几乎不得见主。但等“不多的时候,你们还要见我”,虽不得已而离别,此离别仅为不多的时候,此言耶稣三日即复活,与门徒相会,于升天后,随即遣圣灵来,以后还要再来。主之再来,究不过是“不多时候,我们又何必为此离别忧伤呢?
2、解释(17-20节)
门徒对于主的死而复活,信得太迟钝了,耶稣既一再说明,他们还是不懂“等不多时,你们就不得见我,再等不多时,你们还要见我”——此“等不多时”,究为何意呢?耶稣看出门徒不知其所以,就以忧愁与喜乐为他们解释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将要痛哭、哀号……然而你们的忧愁要变为喜乐。”此乃以“忧愁与喜乐”,表明他的死而复活,或去而复来的情状。
3、喻言(21-22节)
门徒心中,因耶稣之去而复来,一忧一喜,先苦后甜,有如孕妇生产,从苦难中生出无限的快乐来。欲得此快乐必经此忧苦,既得此快乐,所遇忧苦,即不足介怀了;而且从忧苦中而来的喜乐,也是最满足,是无人能夺去的。
(二)离别中之安慰(23-30节)
主与门徒离别,按肉体方面,虽不能相见,但在心灵方面,却时时交通。而且耶稣常在父右为中保,门徒可随时赖其圣名祈求,无不蒙父垂允,因而门徒心中,可以在主有满足的喜乐。进言门徒所以奉主名而求,即蒙垂允,并非说主为代求,乃以“父自己爱他们”。此时门徒既有爱心,且有信心,信主从父而出,又回父那里去;自亦为父眼中所爱,所以凡赖主名有所祈求,父必乐于垂听。如此说来,耶稣与门徒诚然是身离而心不离,门徒亦可凭藉祈祷与主相交,时时得其恩助,自然可以大得安慰。
(三)失败中之胜利(31-33节)
此时耶稣好像已闻敌人脚步之声,且喜十一门徒,终具信仰之诚,故言“现在你们相信吗?”须知必有苦难,为你们的试验品。现在时候“已到,你们要分散,各归自己的地方去,留下我独自一人……”正如经上所言:“我要击打牧人,羊就分散了”;所可安慰的,门徒虽四散,尚有“父与我同在”。耶稣言此,正一字一泪,不胜哀恳,忽又转言“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
按本章所言,耶稣回到父那里去,何以对于门徒有益呢?究竟圣灵的工作,于主与门徒有何关系呢?如何言圣灵以荣主为要务呢?究竟人得喜乐满足,有何秘诀?到底受苦难,何以有平安?
第二十二章
大祭司之祈祷(17章)
解经者每称本章为福音书所载的至圣所,当我们主耶稣与门徒说完了临别赠言,遂进入至圣所,为门徒祈祷,将门徒交托父手,正像在主而睡的圣徒,当他们与子女作别时,每代为切祷,将他们交托于父神似的,本章所载真可谓“主祷告文”,我们平素所说的主祷文,是主教门徒祷告所用的,此处是主自己用的。福音记耶稣祈祷之处,不一而足(参太l4:23,l9:13,26:36-44;可l:13;路3:21,5:16,9:l8-28,11:1;约6:ll,11:41,12:27-28),本处所记乃最长的祷告。所以我们在此可更看出耶稣祈祷的真意,耶稣此次祈祷,是讲道以后的祈祷,既已面向门徒说了许多训言,遂又转面向天为门徒祈祷,这也是圣餐以后的祈祷。当圣餐的筵席上,耶稣讲了不少重要的话,以后又极虔恭的为门徒祈祷。这也是一个离别的祈祷。当信徒彼此离别时,每藉祈祷彼此交托于主,各蒙主祝福,这更是大祭司进到神的隐密处,代会众在神前请命的祈祷,有神学家言,圣徒每逢读此章经文时,应当脱去脚上的鞋子,因为所站的是圣地。
一、为自身(1-5节)
耶稣此次祈祷,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为自身;第二部分是为门徒,第三部分是为全教会。其祈祷的态度,很可以为我们取法,如“举目望天,与上界交通;真祈祷必是举起灵目看见不能看见的神。而且与神最亲密的说:“父啊……”真信徒祈祷时莫不是与神最亲密,以神为父,为阿爸,在神前最自由,最快乐,对于神有信托,有盼望。其为己所求者,只一件事,即“愿你荣耀你的儿子”。
(一)求父荣子使子荣父(1-3节)
耶稣所以求父荣耀他,并非私己:
1、子的荣耀与父的关系(1-2节)
主所以求父荣耀他,为的是使他好荣耀父,现在子得荣耀的“时候已到”,也就是以子得荣而归荣于父的时候到了。此时为世界历史中绝对的时候,亦世界以前的历史所从预备的时候,耶稣降世,是特“为这时候来的”(12:23)。(1)子在父的旨意里成全了救世的事工,是子的荣耀,也是父的荣耀。十字架为得此荣耀的门径,作成父所交付绝对的事工,即人子在地在天无上的荣耀——亦为上帝绝对的显示,莫大的荣耀,“人子得荣耀的时候到了”(12:23)。“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叫你的儿子也荣耀你”。(2)在所受的苦难里从各方面的得胜,显出子的荣耀,也是父的荣耀。因为在耶稣奇异获胜的死而复活,正是表明他是神的儿子,是神的圣者,藉此把子的本性表显出来,也就是把父的本性表现出来,此即父莫大的荣耀。(3)从苦难而得的权荣,是子的荣耀,也是父的荣耀。子因十字架的获胜、能力、救赎,神将他升为至高,赐以“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正如神曾赐给他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这固然是子的荣耀,也是父的荣耀。
2、子的荣耀与信徒的关系(2-3节)
即将永生赐给信徒。
(1)先言永生之由来(2节)
一则是耶稣所赐的——耶稣说到他要将永生赐给人,即先说到“他有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按“凡有血气的”,有指一切人类言,有指“坠落的人类言”(创6:3;林前2:14);主既有权管理凡有血气的,对于人悔改、归主、各种的经过,自然可以按其旨意,以成其事工了。他所以能赐永生给人,因为他是生命的主,生命在道中,因他的死而复活,不但是开了永生门,也是在于他成功了我们永生的生活。他就是“道路、真理、生命”,最清楚地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11:25)。二则是由父所拣选的——凡由耶稣赐以永生生活的人,莫不是由父所赐给基督的——叫他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给他”的人;“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6:37),“若不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6:44)。
(2)再言永生的真际(3节)
认识你独一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永生的生命到底如何解释呢?耶稣在此以“认识神”三字来说明,我们是否可以从此了解永生的真义呢?(甲)此乃指明白的信仰而言——“认识”二字,当译“知”字更切,人若真知神之所以为神,耶稣之所以为耶稣,并耶稣救恩的实际,具此属灵的知识,明白的信仰,那人的生命,必是已经入了永生界,这就是永生。(乙)此乃指实验的信仰而言——所说的真知道神,并知道耶稣基督,必是与父同心,与主无间,对父与主毫无隔膜,而生活在他的生活里,人非与父与主的生命相通,而有同一的生活,就不能真知道神;所以说认识你是独一神,并且认识你所差遣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
(二)子已荣父求父荣子(4-5节)
1、子已荣父(4节) (1)子来世为作父“所托之事”——以主来世是按父的旨意而来,为成全父救世的目的。(2)子来世已作完父所托之事——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经成全了。此明言耶稣在世已行所当行,已尽力于他来世当作之事工,已成全神在他身上所要成全的;他已经完全了律法,已经将父完全显明于世,已言所当言,行所当行,并未留下什么未竟之工,没能成全——你所托付的事,已经成全了。(3)子来世已在所托之事荣耀了父——子既作成父所托付的事,即是已经荣耀父,在他身上没有什么当成之工未成,即无什么当显之荣未显——事已成全,神荣自彰。
2、求父荣子(5节) 父啊!现在求你使我与你同享荣耀,即未有世界以前,我与你同有的荣耀。(1)所求是与父共享之荣耀——使我与你“共享”荣耀,是子以父为荣,父以子为荣,父无子固荣不彰,子无父其荣亦不全,在父子公共永远的生活里,有无量的奇妙丰满与荣耀——父啊……使我与你同享荣耀。(2)所求是未有世界以前之荣耀——即父子原有之荣耀。耶稣来世暂将神荣舍去,形状成为世人,且有奴仆的样式,至死顺服;今则求父使其回复原有的荣耀。
如此说来,耶稣所以求父荣耀他并非私己,乃是要藉他的荣耀以荣耀圣父;并藉他的荣耀,以赐门徒永生;而且此荣耀是他于创立世界以前原有的,也是在于父子原立盟约所应得的,父如此荣耀子,也正是显明子已为父嘉纳。可见主如此为己祈祷,是当然的事。
二、为门徒(6-19节)
耶稣为己祈祷,所用言语无多;其最悬念的,就是将要离开的门徒,所以本处为门徒祈祷之言为最长。
(一)先言门徒有何资格(6-10节)“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何以特别为门徒祈祷呢?1、是父赐与基督的(6:9-10)——“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我为他们祈求,即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为他们本是你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是主与父不分彼此--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2、是领受并遵守主道的(6-8节)——“你所赐给我的道,我已经赐给他们。他们也领受了”;并且他们也遵守了你的道。3、是真知基督的(8节)——他们“确实知道,我是从你出来的,并且信你差了我来”。4、是荣耀基督的(10节)——主“因他们得了荣耀”。此言门徒是属基督,遵守基督之道,真知基督并荣耀基督的,今日信徒有此资格吗?
(二)再言为门徒如何祈求(11-19节)
为门徒所求有三要点:
1、蒙父保守(11-13、15节)——一则保守他们有合一的精神(11节)。二则保守他们在世界得安全(12-l4节),护卫他们不至灭亡。三则救他们脱离那恶者(15节)。
2、不属世界(14-l6节)——真基督徒的生活,是在世界而不属世界,所以耶稣特为门徒祈祷,不是叫他离开世界,乃是要在世界,不陷于罪。(1)信徒的生活是超世的。(2)信徒的生活也是入世界的,可以为世上的光;世上的盐。(3)门徒的生活是超世而入世的,是以超世的资格,渡入世的生活。(4)门徒的生活,是入世而超世的,虽然在世界,却不属世界。
3、成圣生活(17-18节)——信徒不但不离世界而去,且在世界有重大的任务,以自己奉献于神,而有成圣的生活,方能担负。又求父使门徒成圣,可以在世界去尽那牺牲服役的事工。所言成圣的秘诀:(1)赖父之真理成圣(17节)——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终必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弗5:26)。(2)效主之模范成圣(18-19节)——在耶稣本身,成为人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门徒欲在世界继续主的事工,也必须“为他人而成圣”,此言门徒的成圣生活,非但为己;更当为人--当为人的缘故,而成为圣。门徒不成圣,如何可以堪为主用,表彰真理,而为世光世盐呢?“你怎样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样差他们到世上”,深望他们,也能为人的缘故,而成圣,堪以在世界成就天国的事工。
三、为全教会(20-26节)
耶稣祈祷的第三部分,即为全教会代祷,在祈祷时他的眼光,已看到将来教会如何广设于世界的各处,故特为此全教会代祷。在此祈求:
(一)求教会有属灵的合一耶稣所求的合而为一,非但要各教会统一,而有表面的合一。设使各教会虽名称合一,或形式的组织略同;而在信仰上却极不一致,是仅有表面的合一,究无精神的合一,这决不是耶稣所希望的。以耶稣所求,乃灵性的合一,正如父与子的合而为一,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是耶稣所求,乃属灵的合一,精神的合一。使各教会仅有表面的合一;而信仰纷扰,尚不如求信仰合一而各自分立之为愈;以信仰合一,是不合而合的精神之合一;信仰纷扰,是合而不合的表面之合一。但我们所希望的,是耶稣的代祷早日实现,使教会在主内不但有形式的合一,终必有精神的合一,这是耶稣被卖那一夜所恳求,也是我们信徒所切望的。
(二)求教会在世有深切的效感如果教会能有属灵的合一,必在世人中间,深具莫大感力,足以“叫世人信你差了我来”(21-23节)。从来教会发展进步,必是大家在主内协力同心,仰望主的旨意,竭诚守道,无玷主名。倘使会众分争扰乱,各自为政,而无基督热爱的精神,焉得有感人归主的能力!
(三)求教会有分于主的荣耀(24-26节)主所最乐的,即与他所爱的同在而同荣,故此数节所言,即主祈祷之最高点;“父啊,我在哪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公义的父啊!你在创立世界以前,已经爱我了--但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
福音书分明记耶稣祈祷有若干次?究竟何为永生?耶稣求父回复他创立世界以前原有的荣耀,如何表显他的神格?耶稣言我的喜乐何意?此喜乐如何可以满足门徒的心呢?今日教会仅求宗派的合一,而无信仰方面,或精神方面的合一,究有何利益呢?耶稣所求教会合一的目的,终必有达到的时候吗?
第二十三章 耶稣之遇难获胜(18-19章)
在于耶稣基督被捕、被审、被钉与被葬等事,或以此乃耶稣事业之大失败,而不知此正耶稣荣耀的获胜。按其如此为人牺牲受死,并非出于偶然;乃是所以成就上帝救世永远的大计划。我们研究此种事实,明见得这事不是突如其来的:l、耶稣受难是出于他的甘心——没有人能夺他的生命,是他自己舍的,他能舍去,也能取回来。2、在耶稣遇难显出他对其神圣事业的自觉——他曾再三地明说“他为行父的旨意”,系奉了神特别的使命。十字架是其平日生活中时常响往的标竿,他未尝不能避免一切的苦害,而脱离议会一切范围;但他仍坦然毅然地勇往各各他的十字架而来,因为“他来正是为的这时候”。3、在耶稣遇难足以表现他的权威——在于他之被审、被钉,皆足以表现他是神的儿子;是以色列的王;他曾言“我的国不属这世界”。
一、被捕(18:1-11)
(一)事前特别预备(1节)
我们研究耶稣的历史,不免觉得客西马尼的经历,与旷野的试探,若出一辙,而且前后映照;旷野遇试,为其传道工夫之预备;客西马尼祈祷,为其牺牲工夫之预备;一在开工之伊始,一在工作之末时。在此两番的经历中,耶稣都得到最后的胜利;而且也都是本于他“要成功神旨意”的决心。对于成功神的旨意,须要得到神的能力,方不至于陨越,所以耶稣特于赴难之前,到客西马尼特别的祷告。亦是单独的祷告;克己的祷告;竭力的祷告;伤痛的祷告;再三的祷告;顺服的祷告;至终获胜的祷告;迨祈祷已毕,苦杯尽量而饮,交战大得捷胜,遂安心于父命,慨然毅然,甘愿牺牲而不辞了。
(二)甘心委身敌手(2-9节)
当吃晚餐时,耶稣已明明对犹大说,他要卖主(太26:25);犹大以主早觑破他的阴谋,遂决意先下毒手;即犹太当权者商定计划,带领一队罗马兵与圣殿卫队前来捉拿。谅犹大率兵必先至宴会处,曾将房主马可自睡觉中惊醒,看犹大在人丛中,知其心怀叵测,即一直跟了他们去险些遇难(可14:51-52)。犹大既为使徒之一,常从耶稣至客西马尼园祈祷,所以又追踪至客西马尼。在未捉拿之前,先与兵丁约定,即以“亲嘴为暗号”,免有误会,可惜犹大以亲嘴为暗号,即装作朋友而卖主。原来教会中仿效犹大“卖主卖友者”亦大不乏人。耶稣见敌人已到,毫不躲避,亦绝无惧色,坦坦然然地出来迎着说:“你们找谁?”又明说:“我就是”,而甘愿将己身委于敌人之手,看耶稣的气概,何其英武呢!因门徒此时信心尚弱,特设法令他们散去,免致被累跌倒,看耶稣的态度,又何其光明呢!
(三)不以武力抵抗(10-11节)
耶稣本可不藉任何能力,而逃避敌人之手;亦可求神差十二营天使下来相助(太26:53);又何须借用门徒的武力来抵挡呢?但彼得为人勇敢,此时见其夫子将遇难,本其爱主之热诚,拔刀削掉马勒古的右耳;耶稣虽正当被捕时,仍将其人之耳医好,且嘱彼得收刀入鞘,不可武力从事,言:“我父给我的杯,我岂可不喝呢?”
或言:耶稣不曾令门徒“卖衣买刀”吗(路22:36)?1、卖衣买刀,乃耶稣令门徒觉悟时境的危险。耶稣已将遇难,遂再三地提醒门徒,使他们有所警备,无奈门徒至终不悟,耶稣遂极而言之,要卖衣买刀,好使门徒知所觉悟。2、两把刀已足,是表明我们对于武器当有的存心一既有十二门徒,两把刀如何足用呢?但两把不只已经够了,而且是已经多了。门徒当时何以有两把刀呢?既有主常与他们同在,何以仍照俗人的样子,备兵器自卫呢?不知门徒所需要的,是圣灵的宝剑。或言两把已足,是指新旧两约,有此两把刀为已足,但圣经是完全的,是一部书,究不可以两把刀论。3、收刀入鞘,是指门徒的行事,门徒纵然有刀,亦当收入鞘中,不论有形无形之刀,皆当收入鞘中,不得轻于一试。须知动刀者必被刀所杀,是不可不谨慎的,此即彼得为护卫主,拔刀砍大祭司的仆人,而竟为主指责的原因,以其所行,意虽美,而法不良,就美而不美了。
四、被审(18:12-19:16)
按圣经所记,耶稣被审,共有六次:被犹太人审判三次,又被罗马长官审问三次。至犹太人所以要谋害耶稣的原因,有属于宗教的,政治的,也有经济的,属于宗教的,是因耶稣常痛斥法利赛人的权利。属于政治的,是为要“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属于经济的,是不准人在圣殿作买卖。他们是恨耶稣刺骨,苦无善策可以杀害,正在那里大家商议,忽见犹大前来,愿作底线,他们自是非常欢喜的。但要杀害耶稣有三件事必须慎重:一则捉拿的手续,必严密,免令会众反对,犹大既愿乘夜间去捉拿第一个困难就没有了。二则须使彼拉多速定耶稣的罪案,免得事久生变,关于这一层他们也是有把握,因彼拉多必要徇他们的情,决不敢在这节期内闹出什么事来。三则,他们必要找耶稣一个罪名,可以对付百姓,这是一件最难办到的事,他们三次开审,无非是为此问题:
(一)被审于亚那之前(12-14节,l9-24节)亚那自主后七至十四年任大祭司职,当时虽非大祭司,却仍在议会中有大权,亦系现在大祭司该亚法之岳父,故兵丁先带耶稣至亚那面前。据犹太律法,死刑案,必在日间审问,未经议会审问之先,被告亦有不受个人审问之自由;亚那遽于夜间开审,实系违法。亚那虽用许多话盘问耶稣,耶稣皆不回答,迨问耶稣如何讲道,则言“我在暗地里并没有说什么……可以问那听见的人”。旁边的差役,为讨好亚那即用手掌打他,耶稣坦然以对日:“我若说得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得是,你为什么打我呢?”亚那无词以对,即将耶稣解往该亚法那里去。
(二)被审于该亚法之前(24节;参太26:57-66;可l4:63-64;路22:54)耶稣在亚那面前,受了非法的审判。到了该亚法面前,则寻找假见证控告他,亦是显然违法。据假见证控告耶稣,尝言“我要拆毁神的殿”等语(可14:58);是与耶稣所言: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即建造起来之言不符,既皆系伪证,耶稣则默而不答。该亚法即起立问耶稣何以不答?耶稣仍不发一言。大祭司遂大声说:“我指着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诉我们,你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太26:63)按律法问官起誓作证,被审者必如言回答,所以耶稣即明明回答说:“你说的是,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之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太26:64),大祭司闻言,即撕开衣服说:“他说僭妄话”,即据此以定耶稣的罪案。
当主被捕时门徒皆逃散。后有彼得约翰同回到大祭司院,约翰进到院里边,彼得却在外院与差役同坐。正当耶稣被审,获胜时,彼得也在外面受审,而失败,甚至三次不认主,以验耶稣的预言。
(三)被审于议会之前此三次审讯约翰未明记,路加记之最详(路22;66-71),该亚法审问后,即将耶稣交于兵卒,任凭他们戏弄嘲笑。迨天明议员全集,谅议员中,尼哥底母与约瑟不在座。议员既率皆耶稣之敌,所以此次审讯亦未多费手续,惟使议员亲闻耶稣之答词,即定案。所问即“你若真是基督,即明以告我”?耶稣毅然答之日:“从今后,人子要坐在神大能者的右边。”他们说:“这样你是神的儿子吗?”耶稣说:“你们说的是。”他们以为耶稣说了僭妄的话,遂定其死罪。人或以耶稣为平常人,而不知其所以被钉,正因他是神的儿子。
(四)被审于彼拉多之前(28-38节;参太27:2,11-14节;可15:2-5;路23:l-5)
当是日清晨,众人曳耶稣至彼拉多公署,因时际逾越节,不敢入公署,恐染污秽,不得食逾越节。但这缘故不能阻止约翰不紧随耶稣。众既不入公署。彼拉多不得已,乃出而问众人,“何故告此人”?众愿彼拉多徇情,可不审而定耶稣之罪案说:“这人若不是作恶的,我们就不把他交给你。”彼拉多看破他们的诡计说:“你们自己带他去,按你们的律法审问吧!”这话即勉强了犹太人不得不承认是罗马的奴隶说:“我们没有杀人的权柄。”犹太人又控告耶稣自称是王,彼拉多遂问耶稣,“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乃是真理的王。彼拉多闻“真理”二字,莫明其妙,便问“真理是什么”?罗马希腊的哲学家,皆不知真理为何物,难道你能解明何为真理吗?他因此看明耶稣不是政客,不是乱党,按罗马法律确无当死之罪,遂为耶稣辩护说:“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及至闻耶稣来自加利利,该处为希律的辖境,遂得一脱身之术,将其解往希律处。
(五)被审于希律之前耶稣被审于希律之前,约翰未记路加福音曾详言其事(路23:8-12)。希律曾闻耶稣广行神迹,久欲见之,今一见基督,急欲其行异迹,以为娱乐,但我主至终默然不语,因不愿与此狐狸置辩(路13:31-32)。希律见其对己无礼,遂辱骂交加,戏弄一毕,仍使人遣送彼拉多处。
(六)复审于彼拉多之前(18:39-l9:16),当耶稣复至彼拉多处时,彼拉多适得其夫人的手书言:“此义人的事,你不可办理,因我在梦中,为他受了许多苦。”(太27:19)彼拉多遂决意释放耶稣,忽然异想天开,可以按节期释放一个囚犯的定例,将耶稣释放。不料众人已听祭司的唆使,宁肯要一个万恶的强盗,不要耶稣(世人对于耶稣的眼光往往如此)。彼拉多遂将耶稣鞭打,在众前戏弄他,以为可以讨犹太人的喜悦。既查不出耶稣有何罪,为何鞭打呢?鞭打无辜,已是违背法律;又令兵丁百般戏弄。兵丁本来残暴,为竭力逢迎他们的官长,使耶稣忍受难堪的凌辱,耶稣来,原以挽救人性为目的。这样残恶的人性还救得吗?兵丁戏弄一毕,彼拉多复带耶稣于众前说:“我查不出他有罪来。”犹太人遂说:“他自称为神的儿子,按我们的律法,他是该死的。”彼拉多一闻“神儿子”的话,更加害怕,所以又进衙门,细问耶稣从何而来耶稣默而不答,此不答之答,亦足令彼拉多反醒。犹太人恐彼拉多释放耶稣,终以“若释放耶稣非该撒的忠臣”一语,以恐吓彼拉多。近犹太人控告耶稣四次改变理由,先言耶稣是作恶的(18:30),彼拉多嘲笑。继言耶稣是谋叛,自称为王(18:33),彼拉多看为无理;再言耶稣自称为神子,违背他们的律法(19:27),更使彼拉多恐惧,终以恐吓之语,而胜过彼拉多(19:12);耶稣之罪案遂定。
三、被钉(19:l7-37)
(一)钉十字架(17-18节)
十字架乃世界第一惨刑,耶稣不但为人受死,且为人受至惨之刑而死,正因他为吾人之罪所付代价,必须与罪刑相抵。当其自负十字架而出时,以身心困惫已极,无力自负,路加福音云:有古利奈人西门,自乡下来,众乃勉强他代负耶稣的十字架,如此,西门就作了新约时代,首先为耶稣背负十架之人,可谓荣幸之至,及至出到营外,各各他地方,即钉耶稣在架子上,按耶稣所以必须出到营外受苦(来13:12-l3),乃表示人如此钉死耶稣,实是出乎礼法以外的举动;以“营”字有范围之意,用以表明规矩礼法,而为会众之范围;耶稣如此受惨刑之死,真是越乎范围,而为律法以外的举动了。彼拉多悬耶稣于二犯人中,意在羞辱犹太人,忍心害理,看他们的王,如强盗一样。
(二)宣布罪状(19-22节)
耶稣的罪状系用犹太、希利尼、罗马三种文字,直书“犹太人的王耶稣”,自然犹太人视此罪状极不满意,彼拉多却不肯更改。此罪状所以用三种文字,在彼拉多的心意,无非令各国各族之人,皆可一望而知,殊不知其中亦正暗含紧要的意义:一则此适足表明钉耶稣于十字架之势力何在,以当时沿地中海所涌出之三大潮流即犹太宗教、希腊哲学与罗马的政治,用此三种文字写耶稣之罪状,即所以表明钉耶稣于十字架的,即犹太宗教、希腊哲学与罗马之政治,不但当时为然,即历代与主道反对最有力的,亦无非此三派而已。二则表明耶稣乃万国的救主。以此三种文字正所以表显耶稣乃为万国万民付了代价。三则表显耶稣乃万代人的救主。以犹太代表古代,其国政教化等,已为过去之陈迹。罗马乃代表今世代,适为当时世代之主人翁。希腊乃代表后世代,以其国权虽失,其文化,哲学却流传于后世。故些三种文字适可表明耶稣是为万世人而钉的。
(三)兵丁分衣(23-24节)
兵丁照例把耶稣的衣服均分了,亦是应验圣经所言(诗22:18),可见耶稣没有留下什么产业在世上,连一件衣物,所留下的只有他的宝血。
(四)托母于徒(25-27节)
十字架下有几位最爱主的女徒,前来观望,其中有主的母亲,并其姨母,即约翰的母亲,亦有革流巴的妻子,并抹大拉的马利亚等。耶稣当身悬木架时,见其母亲于架下痛泣,仍为我们留孝亲的模范,而将其母,托于约翰。或以此为据,证明耶稣的兄弟雅各犹大等,决非马利亚所生,否则耶稣何以将其母托于约翰呢?殊不知乃以约翰爱心最深,且以信仰与灵性所关,谅必能使主母马利亚心中更得安慰,故以生母相托。约翰以爱主最深,因而蒙主托以重任,可见惟能爱主,而与主有同心者,方可蒙主以重任相托。
(五)大功告成(28-30节)
耶稣赤身舒手,悬于木架,心灵交瘁,血液流尽,自不能不干渴,且要叫经上的话应验,就说:“我渴了。”考耶稣所以发此干渴之声,固然是为己,却更是为代表万国万代,一切心灵干渴,不胜悲苦而切慕活水滋润的人所发的叹声,当时旁边有人,以海绒蘸醋给耶稣喝;吾人今日无时无地,不闻耶稣发此叹声;当如何急速应此需求呢?耶稣尝过醋,遽于黑暗中见了莫大的荣光,一切痛苦忧伤皆消归乌有,而深觉天父之旨意,旧约之预言,救世之恩功,永远之事业,已经成功;遂满心感谢而快慰地说:“成了!”言毕,即大获全胜的,将灵魂交于父神。人于离世时,能将灵魂交于神,是何等的快乐安慰呢!
按耶稣在十字架共发七语:l、为敌祈祷(路23:34)。2、应许右边悔改之强盗同到乐园(路23:43)。3、托母于爱徒(19:26)。4、呼吁神,为何离了我(太27:46;可l5:34)。5、我渴了(19:28)。6、成了(19:30)。7、父啊!我将灵魂交于你(路23:46)。末一语本处仅记其意——低下头将灵魂交于神了--而未志其言。此七语约翰只记其三,前三语是为人说的,后四语是对神说的。审此七语,亦可知耶稣在十字架上之概况。
(六)水血流出(31-37节)
当耶稣钉十字架上,是安息日的预备日。此安息日非平常的安息日,乃是逾越节之第一日,犹太人按旧约所定,此为大安息日(利23:7)。须于日落前,将尸取下,但以被刑者尚未死,即求彼拉多打折他们的腿骨,使他们快死。为守律法不留尸身到安息日,却忍心害理的,而残暴杀人;这是一种什么敬虔呢?兵丁领了命令之后,见耶稣已死,因而未遭打折,正应了诗篇(24:24),并摩西律法所说:“羔羊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之言(出12:46;民9:12)。但有一兵随意用枪刺主肋旁,即有水和血流出来,约翰看见,便知也是应验圣经所言(亚12:10)。按血和水流出,见解不一:1、据医生云:“凡人忧愁伤心而死者,如刺破他的心,必有血与水流出。”2、凡人一死其血必凝,以为朽腐之先兆,圣经既明言“神的圣者必不见朽坏”,而死状如生;其肋旁被刺,当然有血与水流出。3、此正所以表明十架救恩之功能,耶稣在十架不但有血流出,他也是那万古的磐石,磐石既被击,自然就有水流出。“有水又有血”方能作成我们得救的工夫,如约翰所言耶稣是“藉着水和血而来的,……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约壹5:6),质言之:此三者皆不悖,耶稣诚然是伤心而死的。他也是不见朽坏的。如此被刺,有水和血流出,以表其救恩之成功,这也是极自然的。
年代久矣,百物坏兮! 十字宝架独留存。
先圣后圣,赞其超奇! 我也以此为荣尊。
四、被葬(38-42节)
耶稣不但为吾人之罪而被钉,亦必须为吾人之罪而被葬。
(一)安葬耶稣之人(38-39节)
耶稣既已魂交圣父,在敌人方面,本欲将其投于为强盗等所备之坑穴,或被鸟兽所食,方快于心(赛53:9)。其时门徒亦皆逃散,不能如施洗约翰之徒,以礼安葬其师(太14:12)。上帝则隐然感动在暗中作门徒的约瑟与尼哥底母,同来求彼拉多领取圣骸,安葬于墓。此二人当耶稣为众人欢迎时,不敢显然认主;今于幽暗当权时,竟公然将主安葬于墓。可见尼哥底母等,不是先前为夜间门徒
(3:1),或闭口不敢多言的态度了(7:50)。
(二)安葬耶稣之时(42节)
尼哥底母等安葬耶稣圣骸之时,为“犹太人的预备日”,即大安息日的预备日(31节)。教会相传此安息日,即平常第七日的安息日,而不知此处明言其为大安息日,即逾越节第一日。按耶稣末七日圣迹之程序细考之,此日当为犹太人的礼拜五,即我们的礼拜四。于是耶稣安葬在墓中经过两个安息日,即逾越节圣会之安息日与七日之安息日,其被葬于墓中的时间,即自犹太人礼拜五晚间,经过礼拜六与礼拜日,于礼拜一昧爽,即由墓中复生(亦即从我们的礼拜四晚至礼拜日早晨)。此与我主所言“人子也要在地里三日三夜”之言适相符合。
(三)安葬耶稣之地(41节)
言“有一个园子,园子里有一座新坟墓,是从来没有葬过人的……就把耶稣安放在那里”。即义人约瑟为自己所预备,凿在磐石中的新墓(太27:60)。狐狸有洞,飞鸟有巢,人子竟无枕首之地,迨其死后亦无安葬之所;幸有约瑟以己墓借于耶稣,以为暂时安寝之地。想墓既凿于磐石中,欲穴而窃其体,必非易事,祭司等所传门徒窃尸之谣言,当不足扰惑听众。既为新墓,则三日后由其中复起者,必为耶稣之体,假若置于既葬他人之旧墓,则难于辨明了。
(四)安葬耶稣之义
耶稣欲完成救世之恩,不但必须悬于木架,为我们赎罪的羔羊;也必须被葬于墓,为我们负罪之羔羊,而将我们的罪除去;正如大赎罪日归于亚撒泻勒之羔羊,所表明的要义(利16:6-l6,29-32节)。我们信徒不但当于十字架与主同死;亦当在墓中与主同葬,即将自我罪身,与主同葬墓中,永不再见他,始堪与主一同复活,而得丰盛的生命哩。
在耶稣之被捕、被审与被钉,如何显明他是神的儿子?当主被审时,究竟是主被审呢,还是大祭司与彼拉多等被审呢?彼拉多审问真理是什么,你如何回答呢?神要救人何以必须在十字架牺牲呢?有比此更适宜的法否?你今是否已与主同钉而同葬呢?
第二十四章
耶稣复活(20章)
耶稣自身的经历,如其生、死、复活、升天,皆是莫大神迹,且为基督教全部组织的原素。本书即以永生之道成为肉身,生而为人为开始;以生命之主,由死复活为终结。我们研究圣经的,看耶稣末七日圣迹,已占了福音书篇幅的三分之一,如马太共二十八章,共记耶稣末七日之事,占八章;马可福音共十六章,亦以六章记载此事;路加福音于二十四章书中,以六章记载之,约翰福音于二十一章书中以十章记录之。总计四福音共八十九章,其中有三十章系述耶稣末七日之事,著福音者,既以三分之一的篇幅,详论耶稣末七日圣迹,可知他们看耶稣生活中末七日的事迹,如何紧要,此事于信徒的生活,教会的建设,如何重大了。
一、耶稣复活之确据
使徒约翰对于主复活的记载,是直述其事,并未加以考证,因尚有许多活着的见证人,对于此事的真实是不发生问题的。
(一)证据显于二使徒(20:1-10)
当七日的头一日清早,有主最爱之数女徒抹大拉的马利亚等,带了香膏等物,预备膏耶稣的尸体(可16:1),以耶稣被葬之时,天色已晚,迨日落西山,即当安息,因而未得预备,今安息日已过,遂早至坟墓,表显爱主之心。当未到之前,心中踌躇,谁能为我们转开墓口的石头呢(可16:2)?及至来到墓前,见石已经转开,马利亚以为有何意外,遂急去报告门徒。彼得、约翰闻言,即前往观察,以约翰较彼得年轻,自然跑得快些,即先到墓,只未进入,随后彼得亦到,便照他平日的性情,不加思索,一直进去;见细麻布等依然放在那里,且是叠摺有序,裹头巾,则另在一处卷着;彼得等一见此情形,即信耶稣已经复活。假若耶稣未复活,而被人盗去,必是连人带布一同取去;即便将布留下,决不会卷叠有序(相传耶稣裹身之布,其卷叠之式,正如蝉脱化所遗之皮壳),显系耶稣复活之据。
(二)先显现于所爱的马利亚(11-l8节)
当马利亚首先去报信时,其余数女徒仍留墓前,且见天使显现嘱咐他们快去报信给门徒(可l6:5-8),以后马利亚追随二使徒返回墓前,时数女徒已去。迨彼得约翰察看一毕,“各回到自己的住处”去,告诉其余使徒,并亲友以后;马利亚仍在墓前哭泣,得见主向其显现,而不知是主;因也没有想到是耶稣,也未盼望耶稣复活,自然恍忽之间不知所见为主;竟以所见是看园的,即言“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请告诉我……我便去取他”。一个荏弱女子如何遽言“我便去取他”呢?这是出于爱主之心,不加思索所说的话;假若此事不实,后人亦决不能如此附会。耶稣见马利亚忧苦填胸,遂用最慈爱的声音呼她的名字说:“马利亚!”羊自然认识牧人的声音,所以马利亚一闻主的呼唤,立时应声说:“拉波尼”,遂欢喜之极,出于不知不觉的,即上前摸耶稣。“耶稣说,不要摸我,因我还未升上去见我的父”。想耶稣何以不准马利亚摸他呢?又何以因未升上天见父,即不准马利亚摸他呢?或言耶稣复活后,其至洁之灵体,恐被玷污,故不准马利亚摸他;但耶稣何以不多时准那其余的数女徒摸他呢(太28:9)?又何以令多马伸手摸他的钉痕呢?或以主不准马利亚摸他,是因马利亚单独见主,不便有形式上的亲密。亦或以马利亚摸主,是用一种非常崇拜之礼式,耶稣以未上升见父,事工未完,不愿受此崇拜,此皆与理欠合。解经者多以主不准马利亚摸他,是愿其速去报信于门徒,言“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尚有四十天留在世上,满有机会可以相聚,现在不要摸我,多误时光。究之我们看主不准马利亚摸他等语,亦可证主复活之记载皆系实录,否则决不能加入此等不易解释之言。
(三)再显于满心惊恐的门徒(19-23节)
当耶稣显现于马利亚的时候,那其余的数女徒已回去,在路上主已显给他们看。后则显与彼得看,到日头平西时亦显与往以马忤斯去的两个门徒看。至晚间门徒聚集,因怕犹太人,门都关了,耶稣忽然显现,先祝福他们平安,门徒以为所见是魂(路24:37),特将钉痕等指给他们看,以坚定他们的信心,他们的心已定,则授以传道使命,此使命非凭神力不能承当,所以又吹一口气,使他们受圣灵,看这次显现的关系是多么大呢!
(四)显于怀疑的多马(24-31节)
七日的第一日,耶稣向众门徒显现时,多马不在场,门徒以主复活的事告诉他,但他以为门徒或是受了什么迷惑,便问他们曾否亲手摸过主的钉痕,说:“我非看见……钉痕……探入那钉痕,我总不信。”过了八日,门徒复聚,多马也在其中,门仍关闭,耶稣又来,特意令多马用手探其肋旁,摸其钉痕,多马见主时则显出最高的信心说:“我的主,我的神。”耶稣遂即解明信心的实际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因为信心即“所望之事的实底,未见之事的确据”。
二、耶稣复活之关系
耶稣何以必由死复活?其复活是否为救道的必须呢?
(一)耶稣复活为救恩的基础
或谓基督救恩之成功,即在“十字架与空坟墓”。当日使徒们传道,惟注重在耶稣的死与其复活,因基督教是以基督为中心,基督的死而复活,即其事工的中心。如保罗对哥林多的教友说:“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林前l5:3-4)“若基督没有复活,我们所传的便是枉然,你们所信的也是枉然,就是在基督里睡了的人也灭亡了”(林前l5:14-18节)。福音故事若仅以十字架为终结,亦不过为一种令人失望,骇人听闻的惨剧,上帝一切的应许,与吾人一切的希望,仍是以坟墓为终结,而与耶稣同埋墓中而已。但福音故事之终归非失败,羞辱,惨痛,死亡,乃是得胜,快乐,荣耀生命。是以上帝权能荣耀灿烂的恩光,表现于基督的空坟墓——基督已由荣耀的死,进入荣耀的复活。
(二)耶稣复活即其为神子的明证
保罗尝言:“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1:4)当自耶稣教训门徒,一最重要的问题,即令门徒认识他是神的儿子。他讲道时,也屡次说明,他与上帝是同等的,并言“我与父原为一”。当他在议会被审时,大祭司问他说:“我指着永生上帝叫你起誓告诉我们,你是神的儿子基督不是?”耶稣回答说:“是,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犹太人即以耶稣如此自命为神子,而定其罪案。假若耶稣未能从死复活,他的结局,亦以坟墓为终归,究与平常人类有何分别呢?但耶稣确乎是从死里复活了,他的生命是他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去,也有权柄取回来”(约10:18),如此,从死里复活的大荣耀,不是明显为神的儿子吗?著者约翰说:我只“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读者以为约翰记述至此,他的目的已达否?
(三)耶稣复活为信徒灵命之根源
不论耶稣作何伟大事工,讲何奇妙真理,立何完美的模范,并如何为人牺牲。若是他没有从死里复活,他一切事工与十字架的牺牲,虽可为我们取法,但不能使我们得生命。若是耶稣不能胜过死亡,而显出空坟墓的荣光,仍不能救我们脱离罪的怒气,与死亡的权势。死基督的救恩,决不能令死在罪中的人得生命。若基督的生活,不过以坟墓为止境,则他的十字架,亦不过为一种极惨的表号,对于令我们免罪得生,是毫无功效的。如当日耶稣被钉死以后,门徒不都是灰心丧志,他们的希望,正像和耶稣同葬于墓中吗?真希奇啊!那一般垂头丧气、惊慌万状、一无希望的门徒,遽然有一种奇异的变化,活活泼泼的具有改化世界的精神能力,去为主作证,若非他们见了复活的主耶稣,并接受了耶稣复活之生命,与主同死、同葬、同复生,决不会有这种超常的改化与能力。不但对于门徒为然,历代信徒,皆是以在主之死而死,并在主之活而活,得着新生命、新心性、新愉快,并胜过罪孽死亡之新能力。死基督的福音,如何能使我们得着新生命与新生活呢?
(四)耶稣复活为我们复活的凭证
死亡真是一个暴虐的君王,凡系人类不免被它擒获。而且不论人有何权势、地位、金钱,并任何能力,皆不能贿卖它,运动它。它是长伸出无情的手来,将我们所爱的夺去,究竟我们在死河的彼岸,还能与我们所爱的相遇相识否?感谢我主!他已从死里复活,作了死人中首先复活的,而将死的毒钩消除,罪的权势消灭,我们在于他,皆得有复活的希望。“若没有死人复活的事,基督也就没有复活了”,但“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死既是因一人而来,死人复活也是因一人而来,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
历来人对于耶稣复活一事都有什么评论?看使徒约翰所记的足有令人信纳的确据否?假若耶稣未复活能否有使徒行传所载的事体呢?耶稣复活与我们究竟有什么关系?耶稣作了死人中首先复活的何意?有人以为此种玄妙的道理,我们无须去考究,只要我们好好作人,来生自有果报,如此存心有无危险?从耶稣复活以后与门徒来往的情形,可以想到人复活的光景如何?耶稣复活的身体,何以尚有钉痕呢?我们到复活时今日身上的残缺尚存否?我们读圣经至此,约翰写书的目的,在我们身上已达到否?读者今已在基督里有更新的灵命生活吗?
第二十五章
附录(21章)
我们读完上章末二节的记载可知著者的目的已经达到,他的福音即已告终,所以解经者每以此章非约翰手笔,必为后人增添。看上章末二节,书固已结束,谅于书成以后,著者因人对于彼得所论关于著者之将来,发生误会(23节),遂续添此章,以矫正所传“约翰必不死”之言,实属谬误。且愿将当时情形表显清楚,遂将耶稣该次显现之事实,并所以发生误会之原委,详细说明。
一、显现于七使徒(1-14节)
据约翰所说,此次在加利利海见主显现之门徒计有七人,中有五位题名,余二位或系安得烈与腓力。门徒等既多系加利利的渔夫,此时以主未与他们同在,无经济上的供给,遂仍回到原来地位,作他们的旧生涯。当他们终夜劳苦,一无所得时,善于体恤人的主,遂特意显现于他们,此中实与我们有至深的教训。
(一)可见门徒出身之寒微——或以门徒所以去捕鱼,未必因为受了经济上的压迫,谅以主不与他们同在,心中寂寥,故聊整旧业,以作消遣。但想门徒既已改了行业三年之久,公共钱囊已被犹大携去,他们手中未必有何盈余。且看他们所作不过是一种平常苦力的生活,竟能“辛苦终夜”而不辞劳,他们的生活情状可想而知。不但他们出身寒微,主耶稣也未留下什么产业给他们,只留下他的爱与宝血,以为门徒灵性的富足而已。真希奇啊!天国始基,未建立于学识渊博的知识界,而竟建立于打鱼为生的劳动界。
(二)可见与主相遇的时候——使徒们虽与主有密交,但不是仅仅静坐默想的在那里自修,他们仍在作平常事工。主耶稣亦正在他们劳苦作工时,向他们显现。此种事实,对于我们确有深切的教训。若人不能在他日常生活里,与主相遇,恐终其身亦不能见主。若人不能在他的事业上,得蒙主的同情,连在他苦修时,亦决不能得主的喜悦。我们未必在礼拜堂中见主显现,凡操作经营,及一切寻常事物之间,皆得有与主会面之时。
(三)可见渔人有效的秘诀
门徒独自劳苦终夜一无所得,及至遵主命下网,“竟拉不上来了,因为鱼甚多”——“满了大鱼,共一百五十三条”,耶稣既特选门徒为得人的渔夫,特借此教以灵课,使知为主得人凭自己的见识与力量,无论如何勤苦终属徒劳,必遵主命下网方有成效。
(四)可见门徒灵德之不同
彼得约翰同作主徒,亦皆为主重用,但其灵德各有不同,一个富有属灵的智慧,一个勇于作属灵的事工。虽是一动一静,各自不同,却皆为主所深爱。当二人同往主坟墓去的时候。彼得“一则即先进去”,约翰却是“一见就信了”。此次耶稣在海岸,天色尚早不易辨认为谁,但约翰一见即知是耶稣,彼得却先披衣下海,快趋主前,此正如马大马利亚二人。对于主的态度虽殊,却皆为主所喜爱。吾等信徒同属一体,或为手,或为脚,不得因所得恩赐不同,而有所歧视。
(五)可见主深知门徒之缺乏
门徒终夜劳苦,一无所得,未免身心疲乏,慈爱之主,深知其缺乏特显神迹,在海岸上备有饼鱼,以供门徒之早餐。可见主是我们随时的需要,是我们适时的供给,门徒囊中空虚时,主不但为他们备早餐;且赐给他们满船大鱼,可以补足他们一时的缺乏,此可以叫我们放心;在困苦缺乏时,主不能遗忘,他是我们的福杯、产业、丰富,并随时的济助。
(六)可见复活生命之奇妙
耶稣此次在海边,与门徒同坐而遇吃;宛如未钉十字架以前的光景无异,彼得在哥尼流家讲道时,曾引证此事,言:“我们是在耶稣复活以后与他同吃同喝的人。”复活的身体,既非物质,何以能吃喝呢?在天堂上亦需要物质的饭食吗?当日亚伯拉罕与罗得等曾接待天使,为他们摆设筵席,至于灵体如何能享受物质的食物,本属奇特,但知此物质决非灵体所必须,此亦不过显出他那复活之体是实在的。是的确的,并非漂渺虚无的幻影。
二、恢复彼得的地位(15-19节)
在耶稣复活之日,门徒会集时,主显现在他们中间,已对使徒全体授以重要使命,此次在海边显现,早饭一毕,则在众使徒面前,向彼得发言,以复元其灵性,并委以重任,如此,也可以在众使徒中恢复他那领首的地位。
(一)爱的事工(15-17节)
耶稣对彼得所言,即人为主作工唯一的原动。
1、主之问言 主曾三次问彼得说:“你爱我吗?”“你爱我比这些更深吗?”
(1)如此问乃所以恢复其灵性 彼得曾三次不认主,主则一连三次问他,你爱我吗?正是藉此使其深深觉悟他的罪。而且亦问他“你爱我比这些更深吗?”乃以彼得曾自以为高过别的门徒,言“众人虽然跌倒,我总不能”(可14:29)。今对于主这一问,不免低下头,再不敢寄傲他人,自以为较别人爱主更深了。
(2)如此问乃所以测验其灵性
我们是否对于主有关系,但看我们是否爱主。尝见有人问及其灵性程度,往往自己不知站在什么地步,甚至有人连他是否为得救的信徒,亦不知道。但有一事,我们各人不能不知,即我是否爱主--你爱我吗?彼得虽然失足,显出极大的弱点,然而仍不失为爱主之人,他仍能自信,他对于主确有爱情。在我们的爱心上,也可以试验我们的信仰的实现,信仰为爱的原动,主未问彼得“你信我吗?”因他知爱能测验彼得灵性的信仰。若人对于耶稣有热爱的信仰,可不问而知爱是信徒生活的圆满境界。
(3)如此问乃所以利用其灵性O
那爱是基督徒牺牲服务的原动力,我们服务的精神,非根据于理智才能,乃根据于对基督的爱。爱是牺牲的原动,服务的能力,耶稣对彼得要以天国的大事工相委托,则不能不测验其爱心程度,以规定委任的手续。非富有爱主之心,不克为主所任用。
2、彼得之回答 主三次问彼得说:“你爱我吗?”彼得则三次答复说:“你知道我爱你。”且末一次心中忧愁说:“你是无所不知的。”其如此答复:(1)是一种谦卑的答词——再不自高自大地说:我如何……。乃言“主啊……你知道”。你知道我爱你——即将自己的心,在主面前敞开。谦谦卑卑地请主鉴察。主啊!你知道我爱你。(2)是一种惭愧的答词--彼得何以因主三次问他说:“你爱我吗?”就甚忧愁呢?必是深觉个人对于主的爱情淡薄,作事为人,有负主的盛爱,主爱我为我牺牲受死而不辞,我爱主到何地步呢?则不由地落下泪来说:“主啊……你知道。”(3)是一种在主前已经恢复地位的答词——主啊!你知道我爱你,是觉悟他已蒙主饶恕,业已与主复和,得着互相的信托,而恢复原有的情分,方能用个人的心对证基督的心说:“主啊……你知道。”
3、主的委托 彼得既已表显他对于主的爱情,主即以重大的使命交托他,说:“你牧养我的羊。”“你喂养我的小羊。”在这种委托上,不但见出非有爱心不能为羊牧,也是见出人对主与羊双方的关系:(1)爱主方能爱羊——爱主的羊,爱羊之爱,是根本于主的爱,果有主爱在心,则不能不爱主所爱的群羊。无爱主之心,决不堪为羊牧。羊牧对于群羊爱心之大小,即以其爱主之心为量度。所以主未委托彼得之前,即先问他说:“你爱我吗?”(2)爱羊即是爱主——我们如何在主身上,表显爱情呢?即藉着爱人而爱主,藉着服事人而服事主,为羊牺牲,亦即所以为主牺牲。耶稣说:“这些事,作在我一个最小的弟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二)爱的牺牲(18-19节)
彼得既对主表白他的心,且蒙主委以重任,遂又蒙主进一步指示他这条路,是一条牺牲路,说:你年少时有自由……到老年,人要把你束上,拉你到不愿去的地方。据主在此所言:
1、这条牺牲路即救人的道路 耶稣在此是明明对彼得说:“你爱我吗?”愿意“牧养我的羊”吗?须知你要成此事工,非满具牺牲精神不可,“好牧人为羊舍命”。从未见有不肯牺牲,而能为羊之善牧者——惟有热爱,方能牺牲,方能善牧群羊。
2、这条牺牲路即荣神的道路 据耶稣所说,彼得将如何被人束上,拉到他不愿去之地,是指“他怎样死荣耀神说的”,救人与荣神二者是密切相关的,善牧多作救人之工,亦即所以显出神的荣耀,救人方能荣神,荣神方能救人。真传道为羊牺牲,羊固蒙了拯救,神的荣耀也就彰显了。信徒的死,每显神的荣耀。
3、这条牺牲路是与主同行的道路
我主耶稣已经在我们以先,走了这牺牲的道路,而且从这道路进入荣耀。我们今日走此路,正是跟从主的脚步,取法主的模范。主是群羊的大牧,我们要善尽牧职,必须行在主的路上,所以耶稣论及彼得要怎样死荣耀神,遂又对他说:“你跟从我吧!”
三、论及约翰的将来(21-23节)
上段言耶稣要彼得跟从他,本段言专注个人的行程,无须干预他人的事。
(一)彼得之问言(20-21节)
耶稣所说“跟从我吧”一言,是专对彼得说的。彼得心中对于他将来的命运固属情愿,然而也甚愿晓得约翰将来如何,所以就表示一种不一直从主而行的态度,即“转身”论及他人说:“这人将来如何?”彼得发此问题,究如何存心呢?1、或言系出于一种友爱的心——主啊!我固愿跟从你而行牺牲的道路,即被捆绑舍命皆所不辞,但我的朋友约翰他将来的命运如何呢?难道他也是要同走一路吗?这实在是叫我们可关心的事。2、或谓系出于一种好为人谋的心——人最易忘却自己的本分,而好为人谋,去干预他人的事,这更为彼得易犯的病。此时方闻主耶稣对他说“你跟从我吧”!随即转面旁及他人。3、或谓系出于一种嫉妒的心——彼得刚才闻主说道他自己的命运,即将来为主牺牲,被人拉到不愿去的地方,那么,约翰将来如何呢?难道他要逃脱这牺牲路吗?此第三说未免言之太过,想彼得决不至如此存心。
(二)耶稣之答词(22-23节)
耶稣的话里,显然带着指责的语气说:“我若要他等到我来的时候,与你何干?你跟从我吧!”意谓对于将来,无须顾虑,因万事皆在我手掌握,故当跟从我行完你的路程。不意此言被人误会,所以著者特附录此章,以为解释;说明主并非言其不死,乃是说我若要他……此“我若要他等到我来的时候”,究如何解释呢?1、有言指约翰死时即主再来——常有人将“信徒死”与“主再来”二事并提,以为信徒死时主来接即是主再来。2、有言指主再来——以为约翰被充到拔摩海岛以后,他的终局究属特奇。但历史明言,约翰是寿终而死。3、有言耶路撒冷被毁,即主再来——此言耶路撒冷被毁时,按灵意说,即主再来审判犹太,约翰正活到那时候。4、有言约翰在拔摩见异像即主再来——约翰在拔摩,明明见主再来的荣光,将关于主再来的事,皆一一启示他。5、有言耶稣是说的一种普通真理——耶稣此言非提一定事实,乃是一种普通的真理,人皆当尽力于各人的本分,无干预他人的事,各人将来的命运,皆主掌握,可随主旨而行,“我若要他……”你的本分即是跟从我吧。以上各说,虽各有其见解;但究以未说,于情于理都更切合。
四、结语(24-25节)
解经者对末二节的见解,未能一致,或以此末二节仍是著者之言,该书既写成,以此为结语,但多数人,以此为后人之补录即当此书,尚未寄发各教会之先,或由以弗所之长老等为承证人,而加以印证(24节)。“看我们”二字,可知承证者并非一人,后又由虔诚之誊录人附以案语(25节),以证约翰写此书,其宗旨虽已表显,但究非耶稣历史的全部。我们由此结语可知本书确为使徒约翰所写:“为这些事作见证,并且记载这些事的,就是这门徒……”即在晚饭时,靠着耶稣胸膛,问卖主者是谁的那个门徒。可见批评家所说约翰福音究非约翰所写,不过为耶稣后二三百年之神学等语,皆为无根据之言。此结语亦证明“耶稣所行的事还有许多……”。据记者之观念,以为若全记载“所写的书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按此言:一方面说耶稣之言行未全记载。或谓世界无一本传记已告完竣,尤以耶稣的传记为然。耶稣在此时所言所行所讲,固未能一一记载;而耶稣在世时三十三年之经历,不过为其生活过程中之小部分,至其在世之事工,亦仅为其救世工夫之伊始。若我们看耶稣的生活与工作,于万世万代所表显之功能与效果,且此功能效果亦迄于永世而不灭,不能不承认本书末节所言,实非虚语。不但按事实上说,耶稣的言行决不能一一写出,若果写出“世界也不能容下”,仅记这些已足供神学家费尽平生之研究,不能尽其中之奥妙;已足以将主救世之旨详切言明;足以显出耶稣为基督,为神的儿子;是以表彰上帝不尽之慈爱与荣耀;足以将道、光、生命、真理、恩典之荣光表现于世,使人因此信主,并因主的名得生命。
读书至此,不能不满心感谢,谦恭寅畏的跪下,赞美神,因为我们从此知道成人身的耶稣,已看见他的荣光,充充满满有恩典有真理,使我们信他因他的名得了生命,丰富的生命——主的名应当称颂,愿将荣耀皈依神。阿们!
主复活后曾几次向人显现?主为何显于门徒看不显于外人看呢?从耶稣复活以后之生活状况可知我们复活之生命如何?主在海岸使彼得忧愁,我们也可有时令一友人忧愁吗?彼得此时受一新责任是为何故?牧羊与饲羔,有何不同?进入荣耀何以必由牺牲路呢?阅者是否相信本书所载都是真实的见证呢?你是否为耶稣的见证呢?如何方能为主的好见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