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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丰盛生命研读本

约翰福音

3:3  

重 生:
圣 经 关 于 重 生 的 教 义, 参 “重 生” 一
文。

专题论文46:重生

 

约3:3 :“ 耶 稣 回 答 说:
‘我 实 实 在 在 地 告 诉 你, 人 若 不 重 生, 就 不 能 见 神 的 国。 ’ ”

 

       在 约
翰 福 音 3:1~8 中, 耶 稣 讨 论 一 个 关 于 基 督 徒 信 心 的 基 本 教 义: 重
生 (多3:5), 即 属 灵 的 诞 生。 人 若 不
重 生 就 不 能 见 神 的 国, 也 就 是 不 能 靠 着 耶 稣 基 督 得 到 永 生 和 救 恩。 下 面 是 关 于 重 生 的 重 要 事 实:

       1.   
重 生 是 神 借 圣 灵 在 人
身 上 (罗12:2;弗4:2324)
所 做 的 一 种 再 创 造 及 改 变 的 工 作 (约3:6;多3:5;
参 “ 门 徒 的 重 生 ” 一 文)。
借 着 重 生, 神 亲 自 将 永 生 注 入 信 徒 的 心 中 (约3:16;
彼 后1:4; 约 一5:11), 使 他
们 成 为 神 的 儿 女 (约1:12;罗8:16
17;加3:26),
成 为 新 造 的 人 (林 后5:17;西3:9~10)。
他 们 不 再 效 法 这 个 世 界 (罗12:2),
而 是 “ 照 着 神 的 形 象 造 的, 有 真 理 的 仁 义 和 圣 洁
” (弗4:24)。

       2.   
重 生 是 必 要 的, 因 为
每 个 人 照 着 他 们 与 生 俱 来 的 本 性 都 是 罪 人, 若 没 有 基 督, 他 就 不 可 能 顺 服 神 和 讨 神 喜 悦
(诗51:5;耶17:9; 罗8:7~8;
林 前2:14;弗2:3)。

       3.   
只 有 那 些 认 罪 悔 改、
归 向 神 (太3:2)、 并 相 信 耶 稣 基 督
是 他 们 个 人 的 主 和 救 主 的 人 才 能 得 重 生 (参 约1:12
注)。

       4.   
重 生 使 人 脱 离 犯 罪 的
旧 生 命, 得 到 顺 服 耶 稣 基 督 的 新 生 命 (林 后5:17;加6:15;弗4:2324;西3:10)。
真 正 重 生 的 人 就 脱 离 了 罪 的 捆 绑 (参 约8:36
注;罗6:14
23), 并 且 得 到 渴 慕 顺 服 神 及 顺 从 圣 灵 带 领 的
美 好 灵 性 (罗8:1314)。 他 们 过 公
义 的 生 活 (约 一2:29), 爱 弟 兄
(约 一4:7), 不 犯 罪 (约 一3:9;5:18)
且 不 爱 世 界 (约 一2:15
16)。

       5.   
从 神 生 的 不 能 常 常 生
活 在 罪 中 (参 约 一3:9 注)。
如 果 他 们 没 有 一 个 真 正 渴 慕 并 竭 力 追 求 蒙 神 喜 悦、 逃 避 邪 恶 的 心, 就 不 是 重 生 的 人
(约 一1:57)。 信 徒 只 有 凭 着 基 督 所 赐 的 恩 典
(参 约 一2:3
11;1517;2429;3:624;4:78,20;5:1)、
与 基 督 的 不 断 相 交 (参 约15:4 注)
和 对 圣 灵 的 依 靠, 才 能 保 守 住 他 们 重 生 的 地 位 (罗8:2~14)。

       6.   
那 些 生 活 败 坏、 随 从
世 俗 的 人, 不 论 其 口 中 如 何 表 白, 都 证 明 他 们 自 己 仍 未 重 生, 是 撒 但 的 儿 女
(约 一3:6~10)。

       7.   
一 个 人 可 以 因 为 接 受
神 的 生 命 而 从 圣 灵 重 生, 也 同 样 可 以 因 为 不 敬 虔 的 选 择 或 不 义 的 生 活 而 消 灭 这 生 命, 导 致 灵 性
的 死 亡。 圣 经 说: “ 你 们 若 顺 从 肉 体 活 着, 必 要 死
” (罗8:13)。 所 以, 犯 罪、 拒 绝 圣 灵 的 带 领 会 将 神 的 生 命
从 信 徒 的 灵 里 灭 绝, 导 致 他 的 灵 性 灭 亡, 与 神 的 国 度 隔 绝 (参 太12:3132;林
前6:9
10;加 5:1921;来6:46;约
一5:16)。

       8.   
重 生 不 等 同 于 肉 体 的
诞 生, 因 为 神 与 信 徒 的 关 系 是 属 灵 的, 不 是 属 血 气 的 (约3:6)。
神 期 望 与 我 们 建 立 的 父 子 关 系 是 出 于 甘 心 的, 并 非 一 劳 永 逸, 于 我 们 在 世 寄 居 的 日 子, 即 试 验 期
里 也 并 非 不 可 解 除 的 (参 罗8:13 注)。
要 维 持 这 关 系 还 有 赖 于 我 们 一 生 一 世 对 基 督 的 信 心——就 是 因 着 对
主 真 诚 的 顺 服 和 爱 而 活 出 来 的 信 心 (罗8:12~14;提
后2:12)。

3:5  

从 水
…… 生:

稣 可 能 是 指 圣 灵 在 新 生 命里 的 洁 净 工 作。 在 提 多 书 3:5,保 罗 讲 到
“重 生 的 洗 和 圣 灵 的 更 新”。

3:8  

风 随 着 意 思 吹
… … 凡 从 圣 灵 生 的, 也 是 如 此:

人 虽 然 不 能 看 见 风, 但 可 以 通 过 其 运 行 和 声 音 感 觉 到; 圣 灵 也 一 样, 人 们 可 以 通 过 他 在 重 生 的 人
身 上 的 作 为 和 功 效 观 察 到 他。

3:16  

神 爱 世 人:
一 节 深 深 地 显 明 了 神 的 心 意 和 目 的。

       1.   
神 爱 博 大, 足 以 环 抱
所 有 人, 即 “世 人” (比 较 提 前
2:4)。

       2.   
神 赐 下 他 的 儿 子, 做
了 十 字 架 上 的 赎 罪 祭; 这 种 救 赎 出 自 神 的 爱 心, 并 不 是 被 强 迫 的 (罗
8:32;约 一 4:10)。

       3.   

(希 腊 文 pisteuo) 包 括 3
个 主 要 因 素: (1) 确 信 耶 稣 基 督 是 神 的 儿 子, 是 失 丧 的 人 类 惟 一
的 救 主; (2) 谦 卑 地 与 基 督 相 交, 并 顺 服 基 督
(比 较 15:1~10;参 14:21
注;15:4 注);
(3) 完 全 地 相 信 基 督 能 够 并 且 也 愿 意 拯 救 你 到 底, 使 你 在 天 国 与 神 同 在
(参 “信 心 与 恩 典” 一 文)。

       4.    “灭
亡” 是 16 节 中 常 被 人 忽 略 的 词, 它
不 是 指 身 体 的 死, 而 是 指 受 永 远 刑 罚 的 可 怕 事 实 (太
10:28 注)。

       5.    “永
生” 是 我 们 重 生 后 神 赐 与 我 们 的 礼 物 (参
“重 生” 一 文)。
“永” 不 仅 表 达 了 永 恒 的 意 思, 也 指 出 生 命 的 性 质: 一 种 有
神 性 的 生 命, 这 种 生 命 把 我 们 从 罪 和 撒 但 权 势 中 释 放 出 来, 使 我 们 与 世 界 分 别, 让 我 们 认 识 神
(比 较 8:34~36; 参 17:3
注)。

3:19  

不 爱 光, 倒 爱 黑 暗:
邪 恶 的 一 个 基 本 特 性 就 是 喜 欢 黑 暗, 即 在 罪 和 败 坏 中 找 到 乐 趣 (罗
1:1832;腓 3:19;提 后 3:25;
彼 后 2:12~15)。 另 一 方 面, 真 正 重 生 的 人 喜 欢 公 义, 恨 恶 邪 恶
(参 来 1:9 注), 为 堕 落 之
人 的 不 义 行 为 而 忧 伤 (林 前 13:6)。
他 们 不 以 当 代 社 会 中 盛 行 的 声 色 娱 乐 和 种 种 恶 行 为 乐 趣 (诗
97:10; 箴 言 8:13; 罗 12:9;
参 彼 后 2:8 注; 启 2:6 注)。

3:34  

赐 圣 灵 给 他, 是 没 有
限 量 的:

参 太 3:16 或 路 3:22, 关 于 耶 稣 受
圣 灵 膏 抹 的 注 释; 参 “耶 稣 和 圣 灵”
一 文。

3:36  

不 信 子 的 人:
“不 信”
一 词 译 自 希 腊 文 apeitheo, 意 思 是
“不 顺 服” 或 “不 归 属”;
与 本 节 开 头 的 “信 子 的 人” (希 腊 文
pisteuo) 意 思 相 反。 约 翰 认 为, 不 信 即 指 “不 信 子”,
或 不 顺 服 他。 信 心 和 顺 服 可 以 经 常 交 替 使 用 (比 较 罗
1:8 与 16:19; 帖 前 1:8;
另 参 罗 15:18)。 福 音 是 白 白 赐 下 的 礼 物 (罗
5:15~16; 6:23)。 但 是 一 旦 接 受 了 它, 我 们 就 不 能 随 己
意 而 行, 而 是 投 身 于 神 所 设 定 的 救 恩 之 道 中, 并 顺 服 于 神 的 公 义 (罗
10:3;参 1:5 注;参 “信 心 与
恩 典” 一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