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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丰盛生命研读本

 

阿摩司书

5:1  

1~27
哀 歌:
这 首 哀 歌 中, 阿 摩 司 充 分 表 达 了 神 因 以 色 列 的 罪 而 忧 伤 痛 苦 的 心 情。 哀 歌 指 出 以 色 列 人 注 定 要
被 灭 绝, 先 知 以 事 情 已 发 生 的 语 气 论 到 这 一 切 灾 祸, 但 是 他 仍 然 竭 力 呼 吁 民 众 归 向 神, 至 少 以 色
列 人 中 的 “ 余 民 ” 能 够 得 救
(15 节)。

5:4  

寻 求 我, 就 必 存 活:
果 民 众 寻 求 神, 余 民 就 能 免 遭 阿 摩 司 所 说 的 厄 运 (参
15 节)。 在 今 生 的 生 活 中, 日 日 寻 求 神 是 我 们 领 受 他 恩 典
和 怜 悯 的 必 不 可 少 的 前 提 条 件。 当 信 徒 发 现 自 已 忽 略 祷 告, 也 不 愿 默 想 神 的 话 语 时, 就 应 当 警 觉
起 来。

5:7  

将 公 义 丢 弃 于 地:
人 们 轻 看 公 义 的 地 方 不 会 有 真 正 的 属 灵 氛 围。 我 们 都 应 当 强 烈 关 注 公 义 在 我 们 个 人 生 活 和 整 个
社 会 中 的 建 立 (比 较 太 6:33)。 公
义 将 因 着 人 顺 从 圣 灵 的 带 领、 恨 恶 罪 恶 和 喜 爱 美 善 彰 显 出 来 (参
15 节 注)。

5:12  

你 们 苦 待 义 人:
阿 摩 司 所 指 出 的 以 色 列 人 的 罪 恶 当 中, 最 显 著 的 是 一 些 社 会 性 的 罪——富
人 压 迫 剥 削 穷 人。 神 的 旨 意 却 是 要 我 们 特 别 关 心 和 怜 悯 穷 乏 困 苦 的 人 (参
“ 看 顾 穷 乏 人” 一 文)。

专题论文34:顾穷乏人


5:12~14 “ 我 知 道 你 们 的 罪 过 何 等 多, 你 们 的 罪 恶 何 等 大。 你 们 苦 待 义 人, 收 受 贿 赂, 在
城 门 口 屈 枉 穷 乏 人。 所 以 通 达 人 见 这 样 的 时 势, 必 静 默 不 言, 因 为 时 势 真 恶。 你 们 要 求 善, 不 要 求
恶,就 必 存 活。 这 样, 耶 和 华 万 军 之 神, 必 照 你 们 所 说 的, 与 你 们 同 在。

 

      
我 们 知 道
世 上 既 有 穷 人 又 有 富 人, 既 有 家 财 万 贯 的 人, 也 有 一 无 所 有 的 人。 但 是 富 足 的 人 却 时 常 剥 削 匮 乏
的 人, 通 过 压 榨 穷 人 谋 取 更 多 收 益 (参 诗
10:2, 910;赛 3:1415;耶 2:34;摩
2:67; 5:1213; 雅 2:6)。
圣 经 中 有 许 多 关 于 信 徒 应 当 如 何 对 待 穷 乏 之 人 的 教 导。

 

神 对 穷 乏 之 人 的 顾 念

      
神 通 过 各
种 不 同 的 方 式 眷 顾 关 爱 那 些 贫 穷、 匮 乏 和 受 压 的 人。

      
1.    耶
和 华 神 是 穷 乏 之 人 的 维 护 者。 神 亲 口 应 允 说 他 是 穷 乏 之 人 的 避 难 所 (诗
14:6; 赛 25:4), 随 时 会 帮 助 他 们
(诗 40:17; 70:5)。 他 必
拯 救 他 们 脱 离 困 境 (撒 上 2:8;诗
12:5;34:6;35:10;113:7;比
较 路 1:52~53), 并 且 供 应 他 们 的 需 要 (诗
10:14;68:10;132:15)。

      
2.    当
神 向 以 色 列 人 颁 赐 法 典 时, 他 在 民 中 设 立 了 许 多 消 除 贫 穷 现 象 的 措 施 (参
申 15:711 注)。 神 陈 明 他 为 以 色
列 人 设 立 的 总 体 目 标 是: “ 在 你 们 (以
色 列 人) 中 间 没 有 穷 人 了。(在 耶 和
华 你 神 所 赐 你 为 业 的 地 上, 耶 和 华 必 大 大 赐 福 与 你) ” (申
15:4)。因 此 神 在 律 法 中 禁 止 向 借 贷 的 穷 人 取 利 (出
22:25;利 25:35
36)。 如 果 穷 人 以 物 件
(如 外 衣) 作 抵 押 向 债 主 借 贷, 债 主 必 须 在 日 落 以 前 把 外
衣 归 还 原 主。 如 果 富 人 雇 用 穷 人 做 工, 富 人 必 须 当 天 支 付 工 钱, 以 使 穷 人 能 够 购 买 食 物 养 家 糊 口
(申 24:1415)。 收 获 庄 稼 时, 不 可 把 田 里 剩 下 的 谷 物 拾
尽, 以 便 穷 人 能 够 拾 捡 回 家 (利 19:10;申
24:19
21)。 事 实 上, 神 规 定 他 们 收 割 时 不 可 割 尽 田 角, 以 便 留 给 拾 捡 谷 物 充 饥 的 穷 人
享 用 (利 19:9)。 神 甚 至 命 令 他 们
每 逢7年 的 末 一 年 要 豁 免 穷 人 的 一 切 债 务 (申
15:16); 富 有 的 人 也 不 可 因 第7年
(“ 豁 免 年 ”) 快 临 近 而 拒 绝 借 贷 给 穷人
(申 15:7
11)。 神 不 仅 特 别 设 定 豁 免 年 之 例, 而 且 还 设 定
每50年 为 禧 年, 所 有 产 业 和 田 地 都 要 各 归 本 家
(参 利 25:855)。 最 重 要 的 是, 神 要 求 以 色 列 人 必 须 行 事
公 正, 不 可 偏 袒, 听 讼 不 分 贫 富 贵 贱, 均 当 一 视 同 仁 (出
23:2
3, 6; 申 1:17; 比 较 箴
31:9)。 神 借 着 以 上 诸 多 措 施 积 极 保 护 穷 人 免 遭 富 人 的 压 榨, 为 他 们 主 持 正 义
(参 申 24:14 注)。

      
3.    但
令 人 遗 憾 的 是, 以 色 列 人 并 没 有 时 常 遵 行 这 些 律 法。 他 们 当 中 的 许 多 富 人 千 方 百 计 从 穷 人 身 上
谋 取 暴 利, 加 重 他 们 的 痛 苦。 神 曾 经 借 着 先 知 发 话 攻 击 富 裕 的 以 色 列 人, 警 戒 他 们, 神 将 向 不 义
的 富 人 施 行 严 厉 审 判 (参 赛 1:2125;耶
17:11;摩 4:1
3;5:1113;弥
2:1
5;哈 2:68;亚 7:814)。

 

新 约 信 徒 对 穷 乏 之 人 的 责 任

      
在 新 约 圣
经 中, 神 同 样 指 示 他 的 百 姓 应 当 切 实 关 心 穷 乏 之 人 的 需 要,对 教 会 中 的 弟 兄 姐 妹 更 应 如 此。

      
1.    主
耶 稣 在 世 服 事 的 人 大 多 数 都 是 犹 太 社 会 中 无 人 问 津 的 穷 苦 下 层 人 民——诸
如 贫 穷 受 压 的 人 (路 4:1819)、 受
人 轻 视 的 撒 玛 利 亚 人 (路 17:11
19;约
4:142)、 麻 风 病 患 者 (太 8:24;
路 17:1119) 和 寡 妇 (路
7:11
15; 20:4547) 等 等。 神 用 极 其 严 厉 的 审 判 之 语 谴
责 那 些 贪 恋 属 世 财 富 而 对 穷 人 漠 不 关 心 的 人 (可
10:17
25; 路 6:2425;
12:16
20; 16:1315, 1931; 参
“ 贫 与 富 ” 一 文)。

      
2.    主
耶 稣 期 望 他 的 百 姓 慷 慨 捐 助 穷 乏 之 人 (参 太
6:14)。 主 耶 稣 自 己 也 身 体 力 行 地 实 践 他 所 传 讲 的 真 理。 他 和 门 徒 们 都 常 从 钱 囊 中 取
钱 周 济 穷人 (参 约 12:5
6;13:29)。
主 耶 稣 多 次 教 导 那 些 想 跟 随 他 的 人 要 关 心 帮 助 穷 人, 并 且 把 钱 财 分 给 他 们
(太 19:21;路 12:33;14:1214,
16
24;18:22)。 主 耶 稣 把 施 舍 钱 财 帮 助 穷 乏 人 的 善 举 视
为 信 徒 身 上 必 不 可 少 的 一 种 美 德。 事 实 上, 我 们 能 否 善 待 那 些 忍 饥 挨 饿、 衣 不 蔽 体 的 主 内 弟 兄 姊
妹, 是 我 们 进 入 神 永 恒 国 度 的 一 个 条 件 (太
25:31~46)。

3.   
使 徒 保 罗
和 早 期 教 会 都 深 深 关 注 穷 乏 之 人 的 需 要。 保 罗 刚 刚 开 始 事 奉 时, 就 与 巴 拿 巴 一 同 代 表 叙 利 亚 的
安 提 阿 教 会 到 耶 路 撒 冷, 把 捐 项 送 到 犹 太 穷 乏 的 基 督 徒 那 里 (徒
11:2830)。 在 耶 路 撒 冷 会 议 上, 使 徒 和 长 老 们 都 一 致 反 对 把 行 割 礼 当 作 得 救 的 必 要 条
件, 但 是 他 们 的 确 愿 意 保 罗 及 其 同 工 “ 记 念 穷 人, 这 也 是 我 本 来
热 心 去 行 的 ” (加 2:10)。 保 罗 第3次
旅 行 布 道 的 目 的 之 一 就 是 为 “ 耶 路 撒 冷 圣 徒 中 的 穷 人
” (罗 15:26) 筹 集 捐 项, 他 也 指 示 加 拉 太 和 哥 林 多 的 教
会 要 积 极 为 此 奉 献 (林 前 16:1
4)。
当 哥 林 多 的 教 会 没 有 像 他 意 料 中 的 那 样 慷 慨 奉 献 时,他 不 惜 在 书 信 中 用 很 长 的 篇 幅 谈 论 帮 助 穷
乏 之 人 的 问 题 (林 后 89 章),
并 且 特 别 赞 誉 了 马 其 顿 的 众 教 会, 因 为 他 们 迫 切 恳 求 保 罗 允 准 他 们 在 供 给 圣 徒 需 要 的 善 行 上 有
份 (林 后 8:1
4;9:2)。
保 罗 十 分 看 重 乐 捐 的 善 行, 在 罗 马 书 中 他 特 别 指 出 施 舍 是 圣 灵 赐 给 基 督 徒 的 一 种 恩 赐, 具 有 这
种 恩 赐 的 人 能 够 为 着 神 的 事 工 和 神 子 民 的 需 要 慷 慨 奉 献 (参 罗
12:8 注;比 较 提 前 6:17~19)。

      
4.    我
们 应 当 首 先 看 顾 主 内 贫 穷 弟 兄 姊 妹 的 需 要, 主 耶 稣 把 我 们 做 在 弟 兄 姊 妹 身 上 的 善 事 当 作 是 做 在
他 自 己 身 上 的 (太 25:40, 45)。 早
期 教 会 甚 至 实 行 凡 物 共 用 的 团 契 制 度, 以 便 信 徒 能 够 彼 此 相 顾 (徒
2:4445; 4:3437)。 后 来, 随 着 教 会 会 众 数 目 的 不 断 增
长, 使 徒 们 无 力 均 平 地 看 顾 穷 乏 之 人 的 需 要, 所 以 特 别 拣 选 七 个 被 圣 灵 充 满 的 人 管 理 此 事
(徒 6:16)。 保 罗 清 楚 阐 明 了 信 徒 彼 此 眷 顾 的 原 则:“
有 了 机 会, 就 当 向 众 人 行 善, 向 信 徒 一 家 的 人 更 当 这 样 ” (加
6:10)。 神 的 本 意 也 是 要 富 足 的 人 将 财 物 与 穷 乏 的 人 一 同 分 享, 这 样 神 子 民 当 中 就 能 真
正 实 现 均 平 (林 后 8:14
15; 比 较
弗 4:28; 多 3:14)。 简 而 言 之, 圣
经 教 导 我 们 要 敏 锐 地 察 觉 周 围 人 的 物 质 需 要, 特 别 是 主 内 弟 兄 姊 妹 的 需 要。 看 顾 穷 乏 之 人 是 我
们 基 督 徒 义 不 容 辞 的 责 任。

5:15  

恶 恶 好 善:
只 要 神 子 民 愿 意 恨 恶 罪 恶, 喜 爱 美 善, 神 就 会 怜 悯 余 民——即 那 些 在
即 将 降 临 的 审 判 当 中 存 活 的 人。 我 们 真 正 委 身 于 神 的 一 个 确 实 的 标 志 就 是 真 诚 恨 恶 一 切 罪 恶 并
深 爱 神 的 公 义 标 准 (参 来 1:9 注)。

5:18  

耶 和 华 日 子:
色 列 人 认 为 “ 耶 和 华 的 日 子 ” 是
神 将 审 判 他 们 的 仇 敌 并 且 高 举 他 们 的 日 子。 阿 摩 司 却 坚 称 当 那 日 子 到 来 时, 罪 恶 的 以 色 列 民 自
身 遭 到 审 判, 这 一 点 使 他 们 感 到 十 分 震 惊 (参 珥
1:15 注)。

5:21  

21~27
我 厌
恶 你 们 的 节 期:

恨 恶 那 些 称 自 己 是 信 徒 的 同 时 却 寻 求 世 俗 罪 中 之 乐 的 人 所 举 行 的 敬 拜 仪 式、 教 会 活 动 及 诗 歌 崇
拜。

      
1.    神
单 单 悦 纳 那 些 以 心 灵 和 诚 实 敬 拜 他 并 且 努 力 活 出 敬 虔 生 活 的 人 所 献 上 的 敬 拜 和 赞 美
(参 “ 敬 拜 ” 一 文)。

      
2.    神
恨 恶 假 冒 为 善 的 人, 这 样 的 人 将 受 到 特 别 的 定 罪 (参 林 前
11:27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