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撒母耳记上要义
第一章
概 论
于旧约历史中,不论在政治方面,或宗教方面,皆占重要地位的撒母耳,适于以色列国势衰弱,宗教腐败,社会扰乱,人心黑暗之时,应运而生。这固然是由于贤母的祷求,也是由于神的美旨,因为于阴翳黑暗痛苦纷扰的当中,正是神工作的好机会。我们看撒母耳记,不但可以晓得他于当时国族的重要,也可晓得他于历世宗教之关系。
一、书之名称
书名撒母耳记,非必以本书为撒母耳所写,乃以书之开始,详记他的事迹,且以书内所载扫罗与大卫二王,皆经撤母耳所立。或有称本书为列王纪第一书,称撒母耳下为列王纪第二书,称列王纪上下,则为第三书与第四书者。
二、书之著者
既于本书第二十五章,记载撒母耳卒,所以教中学士,多以首二十四章为其本人所写,于二十五章以下,则为先知拿单,或他人所写。
三、书之要旨
本书要旨是“过渡”,按政治方面说,是从士师秉政——神权政治,变为王国——仿效列国。按宗教方面说,是从祭司时代,变为先知时代。按撒母耳则为最后的士师,也是先知时代最先的先知。他既适当此过渡,所以他于国家与宗教,皆有极大关系。
四、书之时代
(1)为国政扰乱的时代——“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17:6,18:l,19:l,21:25)(2)为宗教腐败的时代——于士师时代,未提到帐幕祭祀等事,至撒母耳时方提起。当“那些日子,耶和华的言语稀少,不常有默示”(3:1)。(3)为道德衰落的时代——看士师记十九至二十章,便雅悯人所犯的罪,可知当时社会人心如何黑暗,道德如何堕落。(4)为急需复兴的时代——不论政治、宗教、社会,既皆腐败不堪,正是需要大复兴的时候。所以撒母耳就作了当时复兴的人物,他是当时的士师,也是当时的先知。他不但改革政治,也是巡行各地,训教百姓,并立先知学校,今日教中的神学院,正是拉玛的遗风。
五、书之内容
本书内容,系述明以色列国,如何自士师时代,过渡到王国时代,其中经过足以显出百姓的悖逆,在吉甲要求立王之罪,是神所痛恨的。圣经说:他们一切的恶事,都在吉甲,神在那里憎恶他们。书中所记事实,即以利、撒母耳、扫罗、大卫四人的历史。从这四人的事迹中,显出百姓虽欲效法列邦,立王治理他们,但神在他允许的旨意里,终究要达到他那命定的旨意。所以以色列国于此王国时代,神仍在天上为王,对其选民施行他的权柄;人的政治虽失败,神的政治却胜利。故实际说来,仍为神权政治的王国政治。
六、书之分段
(一)按三人的历史分
1.幼年神交的撒母耳(1章-7章)
(1)预备之时(1章-3章)
甲、诞生与孩提之时。(1章-2:10)
乙、在示罗之时。(2:11-36)
丙、首先之选召。(3章)
(2)危急之秋(4章-7:1)
甲、以利。(4:1-22)
乙、约柜。(5章-7:1)
(3)士师之年(7:2-17)
2.高人一头的扫罗(8章-15幸)
(1)被选为王(8章-l0章)
甲、百姓之要求。(8章)
乙、撒母耳之寻觅。(9章)
丙、扫罗之当选。(10章)
(2)建国胜敌(11章-l4章)
甲、建立王国。(11章-12章)
乙、战败敌国。(13章-l4章)
(3)中途失败(15章)
甲、与亚玛力人之交战。
乙、违背神命之关系。
丙、撒母耳之忧忿。
3.合神心意的大卫(16章-31章)
(1)被立(16章-17章)
甲、受膏。(16章)
乙、战敌。(l7章)
(2)造就(18章-23章)
甲、招妒。(18章)
乙、谋杀。(19章)
丙、逃亡。(20章-21章)
丁、追逐。(22章-23章)
(3)胜利(24章-31章)
甲、自己不报仇。(24章-27章)
乙、报仇在于主。(28章-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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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三个转机分
1.以利之失败撒母耳之兴起。(1章-8章)
2.撒母耳之退位扫罗之兴起。(9章-15章)
3.扫罗之失职大卫之兴起。(16章-31章)
(三)按四个时代分
1.自撒母耳生至以利死。(1章-4章)
2.自搬约柜至立王。(5章-8章)
3.自扫罗为王至大卫被召。(9章-l5章)
4.自大卫被召至扫罗死。(16章-31章)
第二章
书之要意
撒母耳记上下二卷,原是一书,二卷意义亦一脉贯注,即文法与词旨亦属一气。其书之内容,上卷即论以色列国之过渡,如何从士师秉政,过到神权政治之王国;从祭司掌权,过到先知掌权。撒母耳即一过渡人物,他是末一个士师,是第一个最幼的先知,也是一个特别的祭司,承先启后地自神权转移至君王,由祭司过渡到先知,他兼为先知、祭司、士师三职。且开先知学院,留拉玛遗风。全书所论,乃撒母耳、扫罗、大卫三人的历史,表显政治与宗教的过渡。
一、幼年神交的撒母耳——祭司而先知式的末一个士师(1-7章)
本书首七章述撒母耳的历史,同时亦说到以利的历史。以利约与参孙同时,为祭司亦为士师。撒母耳生时,其已年迈,身体固衰弱,灵性更昏暗,其二子“行恶”得罪耶和华,神即废除以利,而兴起撒母耳。
(一)撒母耳之幼年神交
撒母耳是由祷告产生,由祷告得名,藉祷告拯救同胞,家中筑有祷告祭坛,有时终夜祷告,以不常为会众祷告为有罪,最感人的,是其为儿童时,已与神有交通,于教会黑暗时,因有一个小撒母耳,神殿的灯得以不灭,耶和华的殿门天亮即开,耶和华自己的话……可以传达以色列地。
(二)撒母耳之奋兴会众
撒母耳幼年与神有密交,以后即成为会中的奋兴家,我们可以从米斯巴之大奋兴,深知训教。(1)基列耶琳之预备(7:2-4)——基列耶琳意即森林城,约柜在此二十年,为待撒母耳长成;即神所兴起“有名的植物”——或产物(结34:
29),即树林中超然特起之“产物”。(2)米斯巴之祈祷会(7:5-11)——米斯巴意即守望楼,这守望楼即成了当时的马可楼。一则、聚集以色列众人,在米斯巴祷告。二则、在米斯巴打水、浇在耶和华面前,表活水之浇灌。三则、禁食认罪,在耶和华面前当日禁食说: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不但认罪,且是“审判”了他们的罪,“在米斯巴审判以色列人。”四则、献羔羊与耶和华为燔祭。五则、蒙神听允他们的祷告,呼求耶和华,就听允他们。六则、神为他们争战,“当日,耶和华大发雷声,惊乱非利土人,他们就败在以色列人面前。”七则、追杀敌人,直到伯甲——牧地。(3)以便以谢之见证石(7:12-14)——以便以谢意即“得救磐石”,即“到如今耶和华都帮助我们。”此磐石:一则、为纪念;二则、为见证;三则、为谢恩;四则、为警告。这石头好像说话,警告会众,要切切记念,唯要倚靠耶和华,只有主可靠。
(三)撒母耳之巡视各地(7:15-17)
“撒母耳平生作以色列的士师。他每年巡行到伯特利、吉甲、米斯巴,在这几处审判以色列人。随后回到拉玛,因为他的家在那里,也在那里审判以色列人,且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其为士师,不仅为审判会众,更是为灵道上的训练:(1)至伯特利——伯特利意即神的殿,或神的家,原为雅各事神之处。会中领袖宜领会众进到伯特利。(2)吉甲——吉甲意即辊开,或转离,可表明人的悔改,转离罪恶,如以色列会众,在吉甲第二次行割礼。(3)米斯巴——意即守望楼,正好在此为会众代祷,聚集会众,在此聚奋兴会。(4)拉玛——拉玛意即高地,多为人敬拜神之地。把这四个地方的意义合起来,可见他实在是一个属灵的士师,领导会众,在灵道上进行。他自幼年即与神有密交,成人后即为当时的奋兴家。即游行各地,审判会众,奋兴圣会。
二、高人一头的扫罗——第一个王(8章-l5章)
扫罗为王,原是由于神允许之旨,并非原于神命定之旨,是因为百姓“求你为我们立一个王治理我们,像列国一样。撒母耳不喜悦他们说立一个王治理我们,他就祷告耶和华。耶和华对撒母耳说:‘百姓向你所说的一切话,你只管依从,因为他们不是厌弃你,乃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8:5-8)“耶和华说:他们一切的恶事,都在吉甲,我在那里憎恶他们。”即言他们在吉甲立王的罪,是罪中的罪,是罪源之源,为神所憎恶。所立头一个王扫罗,既是由会众的要求,并非出于神的原旨,他的身量“高人一头”,正是显出他那自高自大,属于肉体的表象。他为王的历史可分三时代。
(一)早晨一线曙光
扫罗初为王时,像是很属灵,曾“藏在器具中”。而且亦屡次战胜敌人(11章-l4章),其事工亦颇利达。
(二)终日愁云密布
扫罗最堪痛惜的,即中途失败,其一生之早晨虽显有朝气,晨光四射,可惜不久即阴云密布。其失败之最大原因,即因其属于肉体,而爱惜亚玛力人,虽不遵神命,却不悟其罪,而推诿其过,虽有撒母耳终夜为他代祷,亦无效力。甚至妒贤忌能,追杀大卫,只求自私,不顺神旨,肉欲之私,为害匪浅。
(三)晚间黑暗惨痛
扫罗是高人一头,合人私心之王,迹其平生,莫非自我的表象,至日暮穷途,自戕而死,使神的名,大受羞辱,是何等黑暗惨痛啊!
三、合神心意的大卫
大卫名字为“蒙爱”之意,本书只论其幼年,已足以表显其如何蒙神爱,并蒙人的爱戴。
(一)为神所爱
大卫是“合神心意的人”,是“蒙神爱的人”,其所以蒙神爱,最大的原因亦在于信仰;他是生在乃祖若父的信心中,其牧童之年,已表显其信心的伟大,曾徒手打死狮子与熊;其打死非利士的大将军歌利亚,更显出信心的能力,以后被扫罗追逐,飘流无家,又使他的信心受了相当的训练。这一个自幼小有伟大信心的大卫,怎能不为神所爱呢?其在兄弟行中,是最小的;他的位分小,年纪小,身村亦小,但“神看人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所以在兄弟中,特膏立小大卫。
(二)为人所爱
他是历史上的伟人、是世界的伟人、是灵界的伟人、其人生对于世界与灵界的影响至大。在本书看见他是个牧童、是个音乐家、是个勇士、是个诗人。曾有一个少年人论到他说:“我曾见伯利恒城耶西的一个儿子善于弹琴,是大有勇敢的战士,说话合宜,容貌俊美,耶和华也与他同在。”(16:18)按此少年人对于他的品评,已足够令人爱的了。
(三)为友所爱
“大卫对扫罗说完了话,约拿单的心与大卫的心深相契合。”一则、约拿单爱大卫如同自己的性命。二则、甘让王位。约拿单爱大卫,甚至愿意牺牲性命,并牺牲王位,愿将王位让与大卫。三则、胜于妇女之爱。——或胜于爱女子之爱——大卫曾追悼约拿单说:“我兄约拿单哪,我为你悲伤!我甚喜悦你,你向我发的爱情奇妙非常,过于妇女的爱情。”故大卫与约拿单,即成了标准的朋友。
第三章
伟人之母——撒母耳生在母亲信心中
当以色列国士师时代告终,列王时代开始的时候,于犹大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之神人撒母耳,即在母亲的信心中,承神旨而诞生了。本书一开卷,即先述明此伟人之诞生,不是偶然的。西谚有云:“教养子女,当自祖母始。”正是因为“非此母,不能生此子。”
一、哈拿信心之祷告
犹太妇女,以不生育为极大的耻辱(路1:25;士11:37-38),因为不生育便不能承受“女人的后裔,将要伤蛇头”的应许。此时撒母耳的母亲哈拿,因为不能生育,也就大大被人激动。但她不能生育,乃是出于耶和华(1:5),为要藉此锻炼她的心。以备成全神的旨意,当以利加拿携二妻到示罗献祭时,虽然常以双分分给哈拿,但哈拿心中仍然不能得安慰,则不得不到神的殿中,把她的心愿奏告神,她的祷告非常有信心,大可以为我们祈祷的模范。
(一)进到神前
“哈拿就起来”,那时祭司以利,坐在耶和华神殿的门旁边。“哈拿在耶和华面前不住地祈祷。”(1:9-12)进到神前,在耶和华面前祈祷,这是祷告的第一重要条件。人若不进到神前,即开口祷告,不是向空中说空话吗?所以人祷告时,首先要真确地进到神前,然后再如同大卫王就“进去,坐在耶和华面前”(撒下7:l8)。
(二)心中静默
“那时哈拿心中默祷,只动嘴唇,不出声音。”人祈祷的时候,既已进到神前,就要安静自己的心,默然仰望主,直到他那信心的眼睛,见了不能见的主,他的祈祷处,无愧为“毗努伊勒”,如此方为有信心的祈祷,如诗云:“我今静默主前,仰瞻恩主圣面,默默无声以灵交谈,陈明我心所愿。”
(三)痛痛哭泣
“哈拿心里愁苦,就痛痛哭泣,祈祷耶和华。”(1:10)大凡迫切地祈祷,其祷词,常是和眼泪一同在神前涌出来。“神啊!我的心切慕你……我昼夜以眼泪当饮食。”(诗42:1-3)
(四)倾心吐意
“哈拿回答说,主啊!不是这样,我是心里愁苦的妇人……但在耶和华面前倾心吐意。”(1:15)人忧苦的心意,只好在耶和华面前,彻底地倒出来,不必掩藏隐瞒,可和盘地托出来吧。人在任何人面前倾吐心怀,甚至在父母面前,也多半是无益的,因人终究不能擦你的眼泪,慰你的心怀,满你的心愿;只好在主面前倾心吐意。人若不肯在主前倾心吐意,也决不能得主的安慰。
(五)不住祈祷
“哈拿在耶和华面前不住地祈祷。”(1:12)既已在神前倾心,再继之以恒切不住地祈祷,心中目的即不难达到了。耶稣说:神虽忍了多时,岂不终究要伸他们的冤吗?我告诉你们,必要快快伸他们的冤了。
(六)祈求到底
哈拿说:“我因被人激动,愁苦太多,所以祈求到如今。”祈祷直到如今,尚未止息,是决意要祈求到底,神不允所求,必不止息,直到如今,还是祈祷,祈祷不息,要祈祷到底。
(七)神前许愿
哈拿“并且许愿说,万军之耶和华啊,你若垂顾婢女的苦情……赐我一个儿子,我必使他终身归与耶和华。”如此许愿,并非是和神交换条件,好像向神买卖,乃是表明所求非为己,乃为主,如此祈祷,不是出于私心。
二、信心的接受
人虽有信心祈求,未必有信心接受,祈祷的真心,更是在于能伸出信心的手,接受所祈求的。主耶稣曾教训门徒说:“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什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可11:24)所言:“只要信是得着的,”其意:即用信心接受了所求的,信神已经听了我的祷告,即用信心接受,虽然所求尚未得到,但在信心的接受中,就如已经得到无异,所以就深信所求的必得——只要信是得的。既有此接受的信心,凡所祈求也就莫名其妙地如愿以偿了。当哈拿听到以利对她说:“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愿以色列的神允准你向他所求的!”哈拿就像从以利口中听到神的话,并用信心接受了,“说:‘愿婢女在你眼前蒙恩。’于是妇人走去吃饭,面上再不带愁容了。”(1:17-l8)她即“信是得着的,也得着”。
(一)走去吃饭
未用信心接受时,只是哭泣不能吃饭,或者禁食祈祷不愿吃饭。哈拿只是哭泣不吃饭,他丈夫以利加拿对她说,哈拿啊!你为何哭泣,不吃饭,心里愁闷呢?但是哈拿心中忧苦,不能受安慰。几时把她的重担卸给神,用信心接受了神的应许,几时心中就得了安慰。于是就欢欢喜喜地去吃饭,也不用为此放不下心,再去禁食祷告了。
(二)面无愁容
诚于中、形于外,这是自然的,哈拿既将重担卸在主前,用信心接受了主的应许,深信“所求的必得着”,她的面上当然就再不带愁容了。有人虽然在口里说是信,在口里说是将重担卸给主,但在心灵里,却未真确相信,虽是勉强去吃饭,面上未免仍然带着愁容。哈拿此时乃真相信,真用信心接受,她的愁容自然必被心灵的喜乐化除了。
(三)果蒙神眷
次日他们就回到“家里,以利加拿和妻哈拿同房,耶和华顾念哈拿,哈拿就怀孕。”“儿女是神所赐的产业”,哈拿用信心接受,就是接受了神的赏赐。于是神旨与人事,也就两相符合地,在哈拿身上成全了。信心的能力与成功,真是奇妙!
(四)由求得子
哈拿怀孕,“日期满足,生了一个儿子,给他起名叫撒母耳,说:‘这是我从耶和华那里求来的。’”(1:20)哈拿既用信心接受,也就深信她所生的,不是出于人意,不是由于血气,乃是从神生的:是从神那里求来的。毫不疑惑的,她所生的就是神听她祷告的结果,所以就叫他撒母耳,即“从神那里求来的”意思。此撒母耳三字好像作了她祈祷蒙允的记念碑,这也是她终身成全了大事功的秘诀。
三、信心的养育(1:21-23)
(一)以家庭为圣地
“以利加拿和他全家都上示罗去,要向耶和华献年祭,并还所许的愿。哈拿却没有上去……在家里乳养儿子,直到断了奶。”不上圣殿去,在家里育养儿子,这是哈拿以家庭为圣地。事奉神不一定要到圣殿里去,自己的家庭未尝不能化为圣殿。哈拿的态度,是为妇女的、为母亲的极大的教训,人若不能在家庭里服事主,不能以家庭为圣地,他的宗教生活,必是枯燥失败。若是不能以家庭为圣地,即使到圣殿、圣堂去,在他也就不算为圣地了。
(二)化俗务为圣
在家育养孩子,“……等孩子断了奶,我便带他上去朝见耶和华,使他永远住在那里。”乳养儿女究竟是俗务呢?是圣工呢?如果是为主而教养儿女,这教养儿女的事,就成为圣事圣工了,哈拿教养撒母耳,确乎是为主而作的,所以她在家中乳养儿子之工,也就成为主的工,亦即化俗务为圣工了。这是教训为母亲的若能为主教养儿女,把她在儿女身上所费的心力、所发的爱情、所受的劳苦,都归到主身上,这是何等紧要而荣美的事。人能教养几个荣耀神的儿女,就是为主作大事工了。换一句话,为母亲的若不能把她在儿女身上所作的工,化为主的工,她的一生是何等可怜!因为母亲一生的精力,多是用在儿女身上。
四、信心的奉献
(一)未生以前之奉献
儿童教育,究自何时开始呢?我们看哈拿的奉献,“说万军之耶和华啊!你若垂顾婢女的苦情,眷顾不忘婢女,赐我一个儿子,我必使他终身归与耶和华。”可知她不但注意胎教,且于未怀胎之前,就将小儿献给神。果如此奉献:一则、在己身方面必格外慎重;二则、在小儿方面,必更加意教养;或谓教训儿女,有三个要字:一即“血”——胎教,二即“教”——身教,三即“祷”——灵教。哈拿可谓深得此中的秘诀了。
(二)既生以后的奉献
等孩子“断了奶,就把孩子带上示罗,到了耶和华的殿,……将这孩子归与耶和华,使他终身归与耶和华。”(1:24-28)将刚断奶之独生娇儿,离去母怀,送到示罗,于理于情皆像说不过去,但是哈拿不但有信心祈祷,也是有信心奉献,即按照愿词奉献与主。历来神家众仆人,多有自孩提时代,或未生人世之前,即为父母所奉献者。我们看撒母耳的事迹,可知天国伟人之兴起,于父母方面的关系如何重大。
一个把儿子——自己最爱的——奉献给神的母亲,她的心是何等的欢畅喜乐。我们看哈拿献上儿子以后,并非是心中满了难舍难离的忧苦,乃是开口赞美,心被灵感,发出一首感恩歌来(2:1-10)。在这歌中,一方面表显了她喜乐的来源:我的心因耶和华快乐,因耶和华的救恩欢欣。一力面也显出神的慈爱和公义:哈拿因为将她最宝贝的奉献给神,后来神又赐她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哦!人把所爱的奉献给神,真不是吃亏的事体啊!
第四章
老祭司之旷职
神用人常是出人意外,因为“神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神是看内心。”当撒母耳为孩童时,灵命未发展,知识不充足,办事无经历;神何以用撒母耳,不用在圣工圣事上富有经验的老祭司以利呢?这其中的原因,大可以令我们在教会多年服务的同工,深深返省。多年在神家作工,在圣殿服务的以利,在生命、生活、家庭、工作中的种种失败,也是今日神家众仆人普通的失败。每有人倚仗他在神家那多年的阅历,多年的勤劳,以为可以在神前蒙悦纳、得赏赐,殊不知工作的判断,不在事工多少,时间久暂,全在是否有忠心?是否合神意?失败的老以利,真可为今日多年在神家工作的众同事,一个极大的鉴戒。
一、以利的机会
一个人在宗教方面、在政治方面并社会方面所有的地位与关系,能像以利的原不多得。可惜他未能利用他的机会,去作主圣工,去服役同胞。
(一)以出身论
他是亚伦幼子以他玛的后裔,是祭司正统(利10:12;王上2:24;撒下8:17;代上24:3)。按血统遗传,已在宗教上占了重要地位。
(二)以职分论
他不但为祭司(1:9),也是士师(4:18)。祭司关于宗教,士师关于政治,可见会众的灵性、社会的秩序、国家之安危,皆关系在他一人身上。
(三)以时代论
他所处的时代,尚为完全神权政治时代,他的事工与计划等,并无什么上级机关的干涉或管理,可以在神的旨意中,自由行事。他若能利用此良机,必可以在以色列历史上,成就一番伟大事业。
二、以利的失败
(一)心灵内的失败
人的失败,多半是先显在心灵中,灵性既失败,其余的事就不言而喻了。我们看书中之数语,可以显其心灵中的失败:(1)眼目昏花(3:2)——这不但是说肉眼昏花,更是说灵眼昏花,所以就是非不明,看见哈拿痛心祈祷,以为她是喝醉了酒(1:13);今日教中亦常有人,把热心信徒看做疯子。以利也是重看儿子,过于重看神,以神民所献肥美祭物以肥己(2:29-30)。今日教中有多少领袖,岂但是眼花,且是眼瞎呢!有人行事不明神的旨意,就随意而行,真如瞎子在街上乱走(耶哀4:14)。有人作工不荣耀神。真如瞎子推磨(士16:21)。亦有教会领袖,自己在灵道中无明亮眼光,真如瞎子领瞎子(太15:14;23:17)。看这些灵目昏花的瞎子领袖,是多可怜呢!
(2)已经睡熟(3:2)——当时以利不但身体已睡卧,按灵性说,也真是睡熟了,他的心灵是久未听到神的声音,也久已未得到神的启示,在“那些日子,耶和华的言语稀少,不常有默示”(3:1)。
(二)家庭中的失败
以利极大的失败,在于未能教养子女,使他们早认识神(2:l2)。未把儿女领到神面前,这是何等失败!不论在教育方面或经济方面,为儿女尽上多少心力,若未能把他们领到神面前,使他们认识神,这就是太对不起儿女,更可怜的,是把两个不认识神的儿子立为祭司,叫他们陷在罪里。自己尚未认识神,如何可以任圣职,代替会众事奉神呢?这无非叫他们把圣事圣工,当作俗事俗务,不但自己陷在罪里,也陷别人在罪里。一个多年服事神的老祭司,竟有这样败坏的儿子,殊令人不解,这也是今日教会中常见的事。
1.灵生命非由血气而生
重生的人,未必能生重生的儿女,因为“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3:6,1:13)。
2.真道德非由教育产出
教育与道德,自然有莫大关系,但有良好的教育,亦未必有高尚的道德。由教育产生的道德,多是由于摹仿,系于表面,未必是从心灵中受了变化。至好也不过是成为习惯的道德,究非出于天性之自然,或灵性的变化。以利何尝不教子,只以儿子们不遵父命,可奈何呢!
(三)事工上之失败
可怜老以利一生作主的圣工,究竟他的工作有何成效呢?(1)就宗教方面说——当时的圣殿已经成了犯罪的地方(2:11-17,22-25),献与神的圣物,已经被践踏,以事奉神的圣事,成为罪行了。(2)就治国方面说——在宗教方面既已腐败不堪,在治国方面,更无成绩之可言,以致强邻压境,国乱民愁,到了不堪收拾的地步。
三、以利的结局
(一)陷民于罪
一个旷废职务的祭司,不能不首先影响会众的灵性生活。况且他那两个不认识神的儿子,所行种种藐视圣物的举动,不免令百姓对于敬神的圣事,渐起轻忽之心,而且直接“使耶和华的百姓犯了罪”;“人若得罪人,有士师审判他,人若得罪耶和华,谁能为他祈求呢?”
(二)圣职被褫
因以利一人旷废职务,就使他的家,永远没有人作祭司。“有神人来见以利,对他说:‘耶和华如此说:……在以色列众支派中,我不是拣选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烧香,在我坛上献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将以色列人所献的火祭都赐给你父家吗?我所吩咐献在我居所的祭物,你们为何践踏?尊重你的儿子过于尊重我。’
……我曾说,你和你父家必永远行在我面前;现在我却说,决不容你们这样行。因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视我的,他必被轻视。”日后扫罗将挪伯城的祭司八十五人,一日杀死,又将祭司城中男孩童灭尽,只有亚希米勒的一个儿子亚比亚他逃到大卫那里。当亚多尼雅窃王位时,因祭司亚比亚他亦参与其事,因而被所罗门将他祭司职分革去。“所罗门就革除亚比亚他,不许他作耶和华的祭司。这样,便应验耶和华在示罗论以利家所说的话。”(王上2:27)
(三)家破国危
耶和华说:“日子必到,我要折断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没有一个老年人……你的两个儿子何弗尼、非尼哈……二人必一日同死。”(2:31,34)日后果如言而验(4:17-22)。而且以宗教腐败,社会扰乱,即屡受非利士人的欺压,以致国家到了极危殆地步。
宗教原是神儿女生活的中心,因祭司旷职,而宗教腐败;因宗教腐败,而人心黑暗;因人心黑暗,而社会扰乱;因社会扰乱,而强邻压境,这是必然之势。今日教会中任圣职的,当如何以以利为鉴戒呢?
第五章
小先知之神交(3:1-21)
于上章我们看见一个老祭司的失败,本章则论一个小先知的胜利。这个小先知,当时也不过十二岁,神竟然兴起他来,为以色列国的先知,把一个老祭司却放在一边不用他,而且这个小先知,因年尚幼小,对于神还没有经验的认识,然而他那纯洁可爱的心灵,殷勤服役的态度,已早蒙神悦纳,因而就作了神的器皿。奇怪啊!此器皿虽小亦大,竟适合于神所用:
一、与神交密的进行
事奉神不是只在嘴唇上、礼节上,乃是在于实行上。
(一)在以利面前事奉神
本章第一节即言:“童子撒母耳在以利面前侍奉耶和华。”于上章亦有数语,表明撒母耳如何在耶和华面前尽事奉之责:(1)在神前事奉——“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面前侍奉耶和华。”(2:11)(2)在神前侍立——“那时撒母耳还是孩子,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华面前。”(2:18)(3)在神前长大——“那孩子撒母耳,在耶和华面前渐渐长大。”(2:21)(4)在神前蒙喜悦——“孩子撒母耳渐渐长大,耶和华与人越发喜爱他。”(2:26)自幼小时,即如此在神前事奉,在神前侍立,在神前长大,并蒙神喜悦,是何等荣幸啊!
(二)早晨起来开了殿门
“撒母耳睡到天亮,就开了耶和华的殿门。”(3:15)这句话中,自然有双方的意思:(1)开了有形的殿门——这是表明童子尽职。以利的儿子,皆年长于撒母耳,独撒母耳早起来,开门扫地,可见他是个殷勤尽职的孩子。(2)开了无形的殿门——当时神与人的交通,端赖撒母耳,所以那属灵的殿门,更是需要撒母耳来开,殊非有属灵人,不能通灵界,幸有通灵的小撒母耳,可以开启天上的殿门,使神与人藉以交通。我们今天是否像小撒母耳早起开殿门呢!首先要开心殿的门(启3:20),继而要藉祷告开教会的门(林前3:16)。
(三)耶和华神与他同在
哦!“耶和华与他同在,使他所说的话,一句都不落空。”这是何等有福,何等奇妙的事啊!事奉神,并非是心理作用,乃是的确有对象,不但与神同在,而且神也藉他说出神的话,表显出神灵界的奇妙事来。
二、与神交密的原因
童子撒母耳,如此和神密交,有何原故?
(一)以消极方面看
(1)不在年庚之老幼 当时撒母耳或不过十二岁,神竟显示于撒母耳,而不显示于以利,此即主说:父将这些事,“向婴孩就显出来。”(2)不在道学之深浅
对“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太ll:25),神“要灭绝智慧人的智慧……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林前l:l9-27)。(3)不在职位之大小
以利是士师,又是祭司,职任重要,神何以不将灵界奥妙事显示以利,独显给一个在圣殿扫地的童子呢?(4)不在交期之长短
老以利不但年高道深,职位重要,且与神交通已久。撒母耳不但年幼,道学甚浅,与神交通之期亦无多,神竟用撒母耳不用以利,真令人不解。
(二)以积极方面看
(1)在神的显示——当时撒母耳之灵知虽不高,但以盟约所关,确已属于神,是神的孩子。虽然对神尚无经验的认识,但神却早已认识他。因为我们“认识神……是被神所认识”(加4:9);非被神认识,即无人能认识神。
“那时撒母耳还未认识耶和华,也未得耶和华的默示。”神却一连四次向他显示;迨“撤母耳长大了,耶和华与他同在,使他所说的话,一句都不落空。”(2)在主的呼唤——“撒母耳已经睡了,耶和华呼唤撒母耳”,一连三次:只因撒母耳尚未认识耶和华,神虽频频呼唤,撒母耳却未有回应,及得以利指示,“耶和华又来站着,像前二次呼唤说:‘撒母耳啊!
撒母耳啊!’撒母耳回答说:‘请说,仆人敬听。’”(3:10)按此时撒母耳虽已睡熟,主来呼唤他,许多人也是灵里睡熟的时候被主唤醒;且是呼唤再呼唤,再三再四地呼唤,并连连呼他的名字说,“撒母耳啊!撒母耳啊!”撒母耳的回答,虽不够圆满,只言:“请说!仆人敬听。”未言:“主啊!请说。”像是对主认识得还不够清楚,但主对此认识不够清楚的童子,却将他的心事向他显明了。(3)在地点的神圣——此时撒母耳是独处圣地,自然冥冥中易与神感通契合,因圣殿是神常显现之地,是神与人交通之所,神常在那里与人相会,与人说话。
三、与神交密之实际
(一)交密的时间
(1)乃在黑夜已深之时
四无人声,万籁俱寂时,固为信徒与主灵交之良辰。当时犹大宗教黑暗的景状,亦且正如夜深之际,竟于漫漫长夜中,忽有灵光闪照,此亦灵界常有之奇妙。(2)乃在殿灯未灭之时(3:3)
所谓神殿的灯,尚未熄灭,正是表明当时宗教虽然黑暗,但神的灵光尚显在殿中,未将“灯台从原处挪去”(启2:5)。因为既有撒母耳在殿内,自不能不于会中显有一线光明。(3)乃在领袖睡熟之时
大祭司以利尚且睡熟,其他领袖,自不待言。所深幸的,是当教会领袖睡熟时,往往有特殊领袖兴起。
(二)交密的圣示
凡与主交密,在灵里相感通的,不能没有神的启示,神启示的方法虽不同,此种经验却是常有的,本处撒母耳所得启示,即是听到主的声音,即主藉用人言,说明他的意旨。(1)神发言藉圣洁器皿
童子撒母耳既自孩提时奉献给主,长在神的殿中,身心清洁,未被尘世沾染,自堪为主之圣器。(2)神发言常在需要时日
神对人说话,大概皆在重要急需之时,正如神藉撒母耳所言。神既赐人灵知、灵觉,自能随时随事感悟神旨,在日用生活之间,事事显然听到神的声音。(3)神发言常是明显清楚
撒母耳听到主的声音,是很清楚的一件事,且是而再而三。主的面虽未见,主的声音,却听得很显然。今日信徒听见主的声音,也是很清楚,并非是个人良心的声音,或撒但的声音所可混扰的。
四、与主交密者之听命
(一)听命之态度
(1)警醒以听之
年仅十二岁的童子,于深夜睡熟时,仍能听到冥冥中,不见之主的声音,可见他在以利面前,事奉神的心,必是十分警醒。(2)迅速以听之
即已睡卧,闻声即起,毫不迟疑,到以利面前说:“我在这里。”这样迅速听命的孩子,真是我们听主命的好模范。(3)屡召屡听之
以利既一而再地说:“我没有呼唤你,你去睡觉吧。”平常人至第三次大概即迟疑不起,但撒母耳直到第三次、第四次,仍能闻声而起,即速应命,此即与神有交密者当有的态度。(4)以顺服心而听之
撒母耳末次闻主呼唤,即应声说:“请说!仆人敬听。”(3:10)此即历代一切作主仆人的,顺从主命的好榜样。我们今日是否在一切圣工上,常到主面前请示说:“请说!仆人敬听”呢?
(二)听命之胜利
(1)不负慈母之奉献
撒母耳得为教中伟人,最大原因乃在慈母的奉献。他既在慈母奉献的信心中与主交密,可谓不负慈母奉献的苦心了。(2)不负上主的使命
非与主有交密,决不能奉承神旨,忠于神事、神工,而不负神之任命。看撒母耳的胜利,可谓不负上主使命了。(3)不负会众的希望
撒母耳于会中,固然成了伟大事工、以孚众望。今日会中青年,当如何以撒母耳为模范,不至有负同胞的希望呢?
总言:撒母耳在童年即与主有密交,于灵德信仰上立好了根基,平生事工,在这根基上建立,这就是他一生成大事工的要诀。圣经说:“你是从小明白圣经,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后3:15)少年人啊!你当趁着年幼,衰败的日子尚未来到,……记念造你的主(传ll:9-12:1)。
第六章
以迦博与以便以谢(4章-7:17)
宗教原是神民生活的中心点,在以色列历史中宗教几时腐败,社会即几时扰乱,社会既扰乱,国家即不平安。当以利与其两个不肖子,为祭司与士师之年,宗教之腐败黑暗,既已不堪言状,国家即难免受强邻的欺压。是时迫害以色列人的即非利士人,此次非利士人辖管以色列人逾廿年之久。以后到扫罗为王时,迫害以色列人尤甚,甚至“以色列全地没有一个铁匠,因为非利士人说:恐怕希伯来人制造刀枪。以色列入要磨锄、犁、斧、铲,就下到非利士人那里去磨。”可见非利士人真可谓以色列人的劲敌了。
一、以迦博——神荣离开(4章-8章)
神造人的目的,乃是为荣耀他(赛43:7)。他救赎信徒的目的,也是为荣耀他(林前6:20)。他教训我们,栽培我们的目的,也无非是为荣耀他(赛61:3)。所以人生至大至要之事,即荣耀神。信徒最大最重之罪,即亏缺神的荣耀(罗3:23)。当以色列人与非利士人交战时,因为人的罪孽所致,神不在他们中间,竟被敌人打败,使耶和华神的名也大大受了羞辱。所以以利的儿妇,名其新生婴儿为以迦博,意即神的荣耀离开了。
(一)约柜遭掳掠(4章)
1.人的谬见
当时以色列会众,是只靠约柜,而不靠约柜的神,连那被神厌弃的何弗尼、非尼哈,也同着约柜而来,以为这约柜是有能力,可以救他们。所以约柜一到“营中,以色列众人就大声欢呼,地便震动”(4:5)。这欢呼的声音,甚至令非利士人也惊怕起来。说有“神到了他们营中。又说:我们有祸了……谁能救我们脱离这些大能之神的手呢”(4:7-8)?在以色列人方面,以为这约柜既到营中,也就是神在营中,正如从前摩西的祷告:“约柜往前行的时候,摩西就说,‘耶和华啊,求你兴起!愿你的仇敌四散……’约柜停住的时候,他就说:‘耶和华啊,求你回到以色列的千万人中。”(民l0:35-36)并如约书亚攻打耶利哥时,有祭司抬约柜在前头行(书6:4)。殊不知这正是表明神与他们同在,若是神不在他们中间,未有神的吩咐,怎敢按自己的意思,把约柜抬来呢?
2.神的训教
约柜不能叫他们打胜仗,使他们得胜的,是在两基路伯中间约柜的神。约柜在他们中间,是表明他们与神同在,假若神已离开他们,约柜也不过成了一个平常的柜子,所以神任凭约柜被敌人掳去;这并非约柜的神有什么失败,有什么改变,乃是人靠神的心有了改变,只靠可见的约柜,不想神与他们同在否?这是何等的失败。约柜被掳,正是神的荣耀离开了他们,以色列会众应当在此大受警戒。
(二)约柜显能力(5章)
1.偶像倾倒
非和士人把约柜掳去,抬进大衮庙,次晨见偶像仆倒在地,即将偶像扶起。又次晨见偶像倒在耶和华的约柜前,脸伏于地,并且头与脚都被折断,只剩残体。啊!偶像不能在神前站立,决不能在神前站立,何处有神,何处的偶像即被打倒。如果神在我们心中,凡我们心中所有的偶像,也就无一不被打倒了。
2.人生灾病
神的约柜抬到亚实突,“耶和华的手重重加在亚实突人身上,败坏他们,使他们生痔疮。”以后将约柜运到迦特去,“耶和华的手攻击那城……无论大小都生痔疮。”再将约柜送到以革伦去,城中的人也“有因惊慌而死的”。约柜在以色列人中,原是他们的引导与护卫;在敌人中间,就成了他们的刑罚、灾苦与疾病。可见那称为以马内利的主,与我们同在,固然是我们最荣幸的事,却也是我们极应恐惧的事。
(三)约柜被送回(6章)
1.献赔罪礼物
约柜在非利士地,显出神的权柄与能力来,连异邦人也不能不承认,因此他们就决定将约柜送回。但不可空空送回,必要献上赎罪的礼物。于是“照非利士首领的数目,用五个金痔疮,五个金老鼠。”表明他们承认所遇病灾,是出于神的刑罚。
2.牛直行大道
更有一事,可清楚表明他们所遇病苦,是出于耶和华,不是偶然的,即“造一辆新车,将两只未曾负轭,有乳的母牛套在车上,使牛犊回家去,离开母牛。把耶和华的约柜放在车上。”这牛竟“直行大道,往伯示麦去,一面走一面叫,不偏左右。”牛既未曾负过轭,即不是走熟路,且有小牛在家,必不忍舍牛犊而去。“牛直行大道”,可见这是出于耶和华,是由于超乎自然的能力,是决无可疑的。
二、以便以谢(7:2-14)——得救磐石
(一)基列耶琳之长期等待——森林城
神的荣耀离开——以迦博——是因为罪的原故,必须罪孽除去,神的荣耀才可恢复,所以暂置约柜在基列耶琳,以待以色列家之转悟。
1、待小撒母耳长成
当约柜送回时,即放在基列耶琳的亚比拿达家中,过了二十年。在这二十年中,即撒母耳长成之年,同时必为会众的表率,领导会众归依耶和华。所以“过了二十年,以色列全家都倾向耶和华。”此即神施救济惟一的原因。按基列耶琳意即森林城。约柜放在基列耶琳之年,好像是为等候撒母耳长成,堪为神家“有名的植物”(结34:29)。
2、待全会众除掉偶像(7:2-4)
以色列会众既已倾顺耶和华,撒母耳就趁机会劝他们把偶像除掉,说:“你们若一心归顺耶和华,就要把外邦的神和亚斯他录从你们中间除掉,专心归向耶和华,单单事奉他。……以色列人就除掉诸巴力和亚斯他录,单单地侍奉耶和华。”本处所言最注重的,即“一心归顺”,“专心归向”、“单单侍奉耶和华”。此“一心”、“专心”、并“单单侍奉”,即诚心归主当有的态度。除掉外邦邪神,即归向耶和华必有的实行。今日我们要专心归向主,也少不了要把各人心中的偶像除掉。
(二)米斯巴之奋兴大会(5-6章)
按米斯巴意即“守望楼”,撒母耳率会众回米斯巴过奋兴大会,正是名副其实,此时会众一方面除掉偶像,一方面即向神悔改。他们悔改的经过,足可以为我们实行悔改的榜样。
1.共同禁食
他们在米斯巴最要紧的举动,即大家共同禁食。人当痛悔、觉罪、悟罪时,往往心灵忧伤,以至在神前禁食。
2.大众认罪
不但一人认罪,乃是大家都认罪说:“我们得罪了耶和华。”这样向神悔改认罪,实具莫大能力,叫神不能不回心转意,大施怜悯。
3.听凭审判
“于是撒母耳在米斯巴审判以色列人。”此中的意义:(1)或当时尚有未将偶像除掉及未悔改的,撒母耳就在那时斥责他们并审判他们。(2)或有人既已悔改认罪,有何当受的惩罚,即愿在神前受所当受的处分。(3)亦或撒母耳趁着他们悔改,即开始审判他们,解决他们中间一切纠纷,使大家同心事奉神。不论如何解释,皆是表明会众在神公义判断之下,受了当受的处分。
4.浇水神前
他们在米斯巴打水,浇在耶和华面前。按此浇水之意:(1)有言指着他们悔改,将罪在神面前倒出来,所倒出之罪,即永不再犯,如将水浇在地上似的(撒下l4:14)。(2)有言指着他们祈祷,在神面前倾心吐意,有如倾水一样(诗62:8)。(3)有言指着他们离罪悔改的心意,在神前倾出来,好比一个器皿在神面前倒空。(4)有言指着所得的救恩,“你们必从救恩的泉源欢然取水。”(赛12:3)(5)有言指悔改得救恩以后的快乐,并所得的灵恩,如在住棚节时所行的(约7:30-38)。人如果诚心悔改,解决了罪的问题,在神前蒙了赦免,得了拯救,当然心中必有说不尽的快乐,更必有灵恩随着。倒空器皿,方能得灵恩。
(三)撒母耳之代祷能力(7:7-14)
1.敌人误会的攻击
真希奇啊!以色列会众在米斯巴聚悔改大会,竟被非利士人误会,以为他们是要聚集打仗。所以非利士的首领,就上来攻击以色列人(7:7)。信徒认罪悔改的行动,亦常是被人误会,如奋兴会时见某人实行悔改,或得获灵恩,亦多被人批评攻击。
2.先知祈祷的能力
“以色列人对撒母耳说:‘愿你不住地为我们呼求’”……撒母耳就献燔祭,为以色列人呼求耶和华,耶和华就应允他。当日大发雷声,惊乱非利士人,他们就败在以色列人面前(7:8-11)。从来凭祈祷将敌人打败者不一而足。信徒于实行悔改后,常不免遭敌人攻击,最大仇敌即人的“自我”,亦惟藉祈祷为得胜秘诀。
3.得胜纪念的标记
“撒母耳将一块石头立在米斯巴和善的中间,给石头起名叫以便以谢,说:‘到如今耶和华都帮助我们。’”故立此磐石之意:(1)为当时记念的磐石
得胜的记念。(2)为见证的磐石
见证神的拯救。(3)为感恩的磐石
此以便以谢的磐石,更是为遥望我们永远得救的磐石耶稣基督。人唯有靠耶稣基督,得胜一切仇敌,他是我们的灵磐石(林前10:4),是我们“所投靠的磐石”(申32
:37),这是万古的磐石。“我们的仇敌自己断定,他们的磐石不如我们的磐石。”(申32:31)没有磐石像我们的磐石(撒上2:2)。唯有他是教会根基的磐石(太16:18;弗2:20;赛28:l6),是信徒拯救的磐石(诗80:26,95)。
我们读这一段历史,可知耶和华的荣耀离开,全是因为罪孽所致。我们要蒙主的救赎,复回神的荣耀,唯有实行悔改,靠赖我们的得救磐石。“耶和华啊,我要求告你;我的磐石啊,不要向我缄默。”(诗28:1)“耶和华啊,我投靠你……作我坚固的磐石,拯救我的保障……我的岩石。”(诗31:1-3)
第七章
撒母耳终身的事工
撒母耳在犹大历史中,可谓第二摩西,是个大政治家、改良家,是以色列之救赎者。按政治方面说,他是士师时代与列王时代的过渡人物;按宗教方面说,是祭司时代与先知时代的过渡人物。他所处的时代既要紧,所负责任自重大,所以他的平生,与以色列历史上实有最深的关系
一、为最后的士师
以色列人被士师统辖,约四百五十年(徒13:20)。按士师记所载共有士师十三人,来自十三支派,加上以利、撒母耳则为十五人,撒母耳可谓最后的士师。
(一)他是一个巡行的上师
他“平生作以色列的士师。他每年巡行到伯特利、吉甲、米斯巴。在这几处审判以色列人,随后回到拉玛,因为他的家在那里,也在那里审判以色列人”(7:15)。他为士师,是就到百姓去,并非叫百姓就了他来。足可以表明他在职务上,是何等尽职,何等殷勤。今日教中司牧,是否亦如此勤勤恳恳,巡行各地,牧养教会呢?其巡行之地有四:(1)伯特利——进神殿。(2)吉甲——除罪行……罪都辊去了。(3)米斯巴——守望楼。(4)拉玛——拜神之地。这四个地方是紧相连的。
(二)他是一个公正的士师
撒母耳终身为人公正廉明,曾亲自对会众宣告说:“‘我从幼年直到今日,都在你们前面行。我在这里,你们要在耶和华和他的受膏者面前给我作见证。我夺过谁的牛,抢过谁的驴,欺负过谁,虐待过谁,从谁手里受过贿赂因而眼瞎呢?若有,我必偿还。’众人说:‘你未曾欺负我们,虐待我们……’撒母耳对他们说:‘你们在我手里没有找着什么,有耶和华和他的受膏者今日为证。’他们说:‘愿他为证。’”撒母耳为士师数十年,众百姓能在神前,证明在他手中找不到把柄,可见他必是办事公正、为人廉明、无曲无私,足可以为人的表率。
二、为重要的先知
先知在宗教中占重要地位,即始自撒母耳。
(一)乃年最幼小的先知(3:l-8)
约从十二岁时起,即常得神启示说预言,乃圣经所记先知中之最幼小者。大卫于童年曾击败歌利亚,有童子带五饼二鱼叫五千人吃饱;可见人当幼小时代,未尝不能为主重用。“人在幼年负轭,原是好的。”
(二)乃言无不应的先知
“撒母耳长大了,耶和华与他同在,使他所说的话,一句都不落空。……耶和华又在示罗显现……将自己的话默示撒母耳。撒母耳就把这话传遍以色列地。”(3:19-21)哦!耶和华与他同在是何等有福。凡他所说,言无不应,是何等真确!人皆知他为神所立,众人是如何倚重他。他的话传遍以色列地,他与以色列人的关系,是何等重要!耶和华说:“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使我仆人的话语立定,我使者的谋算成就。”(赛44:26)此言在撒母耳身上,可谓十分应验了。
三、为特别的祭司
撤母耳是会众的特别祭司。
(一)自幼在殿中事神
“那时撒母耳还是孩子,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华面前。”(2:l8)这是说他自孩提时,即尽祭司的职务。“他们栽于耶和华的殿中,发旺在我们神的院里。”(诗92:13)
(二)时而为会众献祭
曾在米斯巴为百姓“把一只吃奶的羊羔献与耶和华作全牲的燔祭……撒母耳正献燔祭的时候,非利士人前来要与以色列人争战……”(7:9-10)扫罗王不等撒母耳来,自己献上燔祭,因其僭越圣职,王位不得久长(13:9-l4)。
(三)特别替百姓代祷
代祷是祭司最要的职务,在祷告的人中有撒母耳,他真是一个在祷告的人中最有能力的。
1.藉母亲祷告而生
我们读第一章,已经清楚说明,撒母耳是因母亲祈祷而生的(1:10-28)。有此信心祈祷的母亲,才生此信心祈祷的儿子。可说他祈祷的信心,是先在母亲心中的(提后l:5)。
2.由祈求而得名
按撒母耳即从神求来的意思,哈拿“给他起名叫撒母耳,说:‘这是我从耶和华那里求来的。’”(1:20)他的名字必常提醒他,使他信心坚固,祈祷有力。不论在何等恶劣环境中,使他大放胆量地祈祷。而且他那个祈祷有力的母亲,定然常常感动他、鼓励他,使他作个祈祷有力的人。他的名字,就是祈祷有力的一种深刻印像,且为祈祷生活的一个特殊纪念。
3.赖祈祷拯救同胞(7:2-13)
一则、藉祈祷使会众大大奋兴。二则、藉祈祷胜过敌人,正像约书亚在伯和仑山冈的祈祷,使敌军大败。
4.藉祈祷向主倾心
当会众要求立王时,撒母耳甚不喜悦,但一言不发,“就祷告耶和华。”(8:6)不和人理论,只向主祷告;将己苦衷,在主前说明,这是我们遇人非理对待时,最好的处理方法。
5.以不常代祷为有罪
“众民对撒母耳说:‘求你为仆人们祷告耶和华你的神,免得我们死亡……’撒母耳对百姓说:‘……断不停止为你们祷告,以致得罪耶和华。’”(12:19-23)这是撒母耳以不常为百姓代祷为有罪,因为代祷是教会领袖的本分,是祭司职分中的首要,如不常为会众代祷,能不于职任有亏吗?
6.有时为人终夜哀求
当扫罗违命时,神说“我立扫罗为王,我后悔了……撒母耳便甚忧愁,终夜哀求耶和华。”(15:11)哦!撒母耳能终夜为人祷告,今日会中任祭司职分的人,是否也有时为人终夜代祷呢?
7.家中筑有祈祷祭坛
在他家中为耶和华筑了一座坛(7:17)。家中有祭坛,这就是生命高尚,工作的原动力,正如信心之父亚拉伯罕,一生帐幕不离祭坛。家中有祭坛是表明在他的生命生活里,如何与主相亲、以主为首、靠主得力、赖主生活,事事由主支配,时时求主荣耀;他的家为祷告处,为灵交的所在,这是何等荣耀有福的家庭呢?他的平生以祈祷工作,以工作祈祷;祈祷即工作,工作即祈祷。在祷告的人中有撒母耳,他真是一个祷告的人。
四、为神学的院长
(一)先知学院自拉玛伊始
撒母耳除了为先知、祭司与士师的各等职务以外,又开设先知学院。考圣经所载,先知时代自撒母耳伊始;先知学院亦自撒母耳开创,他为会众特殊情形,并设立数处先知学院于拉玛、吉甲并伯特利等处(7:17,10:8-9,19:29-42;王下2:1-6)。为数处先知学院的院长。
(二)神道学院为拉玛遗风
今日的神学院,即古时的先知学院,为栽培教中属灵的领袖,以真理训教会众,办理灵界事工。所以今日的神学院,与中世纪的修道院皆为拉玛的遗风,其分别处:古时先知学院及修道院,是以灵修为主,今日的神学院,是以教义为要。如果今日的神学院,也以灵修为第一问题,道中知识为第二问题,即可与古时的先知学院,前后媲美了。
主耶稣基督降世,原有三样圣职,即先知、祭司、君王。撒母耳则如耶稣基督一人而兼三职,为最后的士师,为重要的先知,且为特别的祭司。于此三者以外,又为先知学院院长,为历世修道院及神学院的先进,他于古今教会的关系,是何其重要呢?
第八章
吉甲立王之罪(8:l-22;ll:14-12:25)
——一切罪恶都在吉甲——
“耶和华说:‘他们一切的恶事都在吉甲,我在那里憎恶他们,因他们所行的恶,我必从我地上赶出他们去,不再怜爱他们。’”
(何9:15)他们在吉甲所犯的罪,自然是因为他们在那里拜偶像,更是因为他们在那里自己立王,悖弃神,神看这事为他们最大之罪。以色列族从来是神权政治之国,有神直接管理他们;所有先知、士师皆是神的用人,在神旨意中,施行神的政治。无奈当撒母耳年老时,百姓愿意仿效列国,就要求立王。神虽不欢喜人立王,但他待人从不用强迫手段,所以就允如所求,拣选扫罗,在吉甲行加冕礼,这就是会众离弃神,不愿受神管理,愿受人的辖制了。
一、不以神为王即犯吉甲之罪——何处蒙恩多何处犯罪多
吉甲是“转离”的意思,从罪人地位转到恩典地位,今又从恩典地位转到罪孽地位。以色列人在吉甲立王,正是显出了他们的辜恩负义,吉甲是他们最蒙恩、常蒙恩之地,竟在吉甲立王背弃神,此中的原因:
(一)表面的原因
按表面的原因,是说:“撒母耳年纪老迈,就立他儿子作以色列的士师……他儿子不行他的道。”所以长老们都聚集来到拉玛,见撒母耳说,你年纪老了,你儿子不行你的道,现在求你为我们立一个王治理我们。这是表明他们辜负撒母耳:
1.大有用之人老亦无用
撒母耳在以色列历史上原称为第二摩西。二人相同之处固甚多,相反之处亦不少:撒母耳自幼即被召,摩西到八十岁才被神用。但摩西到一百二十岁,尚健壮有力,撒母耳的年岁,仅及摩西半数——六十岁——,即年已老迈。继承摩西的可谓得人,继承撒母耳的却不称职。人一老即不见用,可不趁年富力强,作成当作之工吗?
2.不见用之人未必无用
此时撒母耳或仅及六十岁,正是阅历宏富,道高德劭之时,岂真是年老无用吗?不过那些忘恩负义,愿意仿效列国的民众,以此为藉口而已。撒母耳平生作士师,公正廉明(12:2-5)。至其老年,更宜尊敬优待,讵料以其年老即废而不用,真是太无情无理了。今日教会对于年老传道士,每有像当日民众对待撒母耳者。撒母耳听到百姓要求立王的话,一则伤心,二则屈膝——他就去祷告耶和华。撒母耳听到这样伤心话,竟一言不答,唯去祷告耶和华,如此镇静,真是我们的好模范。
(二)实际的原因
“耶和华对撒母耳说:百姓向你说的一切话……不是厌弃你,乃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他们常常离弃我,侍奉别神。现在他们向你所行的,是照他们素来所行的。”
1.不要神作王
当日以色列会众一过约旦河,首先从约旦河中取来的那十二块石头,立在吉甲以为纪念(书4:20)。并在吉甲行割礼,将在埃及的羞辱从身上辊去了——吉甲是辊去或转离的意思;又在吉甲守逾越节(书5:2-12)。以后撒母耳在吉甲立先知学院,并在吉甲审判会众(7:15)。所以吉甲是他们最有关系之地,是他们回转自新之地,是他们大大蒙恩之地。他们在吉甲更可征验神为他们的王,可怜他们也在吉甲不要神为王,神在吉甲恩待他们,他们在吉甲却背弃神。凡不以神为王的,皆是犯了吉甲背逆之罪,吉甲之罪,就是不以神为王。
2.要仿效列国
吉甲是他们作天国新民的纪念地,全会众在吉甲行了割礼,除去外邦羞辱,成为神的新民,离开罪中生活,转到成圣生活。他们竟要仿效列国,从神民地位上,又转到世人地位上,而仿效列国;原在吉甲转到灵界,今又从吉甲转入世界了。
二、不以神为王乃是根本之罪
不以神为王,是人根本之罪。当日始祖首先所犯之罪,正是不以神为王,自尊自大,想要如神一样。始祖未犯罪以先,灵界的坠落,也是不以神为王。想要升到天上,高举他的宝座,在众星以上,在北方的极处,并与至高者同等(赛14:13-14)。以色列会众也正是犯了此罪——不以神为王。
(一)他们乃是厌弃我
神对撒母耳说:“他们不是厌弃你,乃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人最易高抬自我,愿意叫自我坐在高位上;——崇拜自我,即没有神了。此即一切罪恶之根源。
(二)是照素来所行
“他们常常离弃我,侍奉别神。现在他们向你所行的,是照他们素来所行的。”(8:8)不以神为王,是人“素来所行的”,是人极普通的罪;凡人一切的罪,皆以此为根本,因为一切罪行,无非因他眼中无神,心中无神,不遵神命,不以神为王,此即人素常所行的。
三、不以神为王即人罪中之罪
不以神为王,即人最大之罪,是神最厌弃之罪,所以“耶和华说:他们一切的恶事都在吉甲,我在那里憎恶他们。”又说:“我的百姓作了两件恶事,就是离弃我这活水的泉源,为自己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耶2:13)耶和华真是他百姓的活水泉源,摩西曾对百姓宣告说:有哪一大国的人有神与他们相近,像耶和华我们的神,在我们求告他的时候与我们相近呢?又哪一大国有这样公义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们面前所陈明的这一切律法呢?(申4:l-8)神将他们从埃及带上来,“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使他们“在万民中作属主的子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出19:4-6)哦!神真是他们的活水泉源,他们竟离弃这活水泉源,自己另去立王。那真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如此辜恩负义,是何等悖逆可怜,这真是他们罪中的罪。当他们行立王典礼一毕,就叫他们“看耶和华在你们眼前要行一件大事”。即正当割麦子的时候,打雷降雨,使他们看出求另立王的事,是在耶和华面前犯了大罪(12:16-17)。众民因耶和华在这日打雷降雨,众人便甚惧怕……对撒母耳说:“求你为仆人们祷告耶和华你的神,免得我们死亡,因为我们求立王的事,正是罪上加罪了。”(12:18-19)
人不要神为王,这真是罪中的罪,一切罪过没有比这罪再大的。读者今日是否全心以主为王呢?是否心中有主的宝座,让他坐首位呢?他本当在我们的生命、生活、工作里“凡事居首位”(西l:18)。究竟我们是以自我为王,还是以主为王呢?须知人罪中的罪,不是因为犯了什么诫命,乃是在于不以主为王,不在凡事上让主居首位,就是我们的大罪了。
四、不以神为王即总括一切的罪
神说“他们一切恶事都在吉甲。”这就是说不以神为王,不但是根本的罪,罪中的罪,也是总括一切的罪。人罪孽的实际与真相,就是眼中无神,所以一切罪孽的原动与究竟,就是不以神为王,圣经明言,将来要有一个大罪人兴起,这大罪人是历世历代一切罪孽的结晶。保罗曾说:这大罪人的真相,就是“自以为神”。“他是抵挡主,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里自称是神。”(帖后2:4)
此罪恶的世界,把一切罪总起来说,就是不以神为王。所以不但以色列人一切的罪恶,都在吉甲,世界一切的罪恶,何尝不是都在吉甲呢?
今日教会中有些信徒,亦丧失信心,不以神为主。
今日在我们心中坐首位的,究竟是“自我”呢,还是基督呢?我第一个大罪是什么?我几时欲将“自我”打倒,再让基督在我心中为王呢?
第九章
扫罗王之生平
扫罗为以色列人第一个王,系出身以色列十二支派中最小的便雅悯支派。当撒母耳年迈时,以色列人欲仿效列国,求撒母耳改革政体,立王统治他们;撒母耳则按照神命,允如所求,立扫罗为王。此时扫罗已三十五岁,为王四十年,他平生事迹,大可为我们的鉴戒:
一、当选为王的扫罗
高人一头——代表自我(9章-14章)解经家常拿高人一头的扫罗代表“自我”。他常“站在百姓中间,身体比众民高过一头”(10:23)。
(一)自我的真相
扫罗正是表明自我的真相。
l、对神——自专自主——占神的地位
以色列人原是以神为王,是纯粹神权政治之国,无奈百姓愿意仿效列国,即选扫罗为王,自然扫罗为王,就是占据了神的地位,而且扫罗作事惯好自专自主,不听神命,这正是代表人的自我,对于神的态度。人本当以神为王,让神坐在心中的首位上。无奈人的自我,竟占据了神的地位;自己在心中作了王,就不以神为王了。普通人都是让自我管理他的天然生活,只求自己荣耀,不归荣耀于神。因人的自我,原是“与神为仇……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8:7)。所以耶稣训徒当舍己,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太16:24)
2、对人——自高自大——高人一头
扫罗是个大能的勇士的儿子,又健壮,又俊美,在以色列人中没有一个能比他的,身体比众人高过一头(9:l-2)。“他站在百姓中间,身体比众民高过一头。”(10:23)扫罗是出人头地的,不但是他的地位在众人以上——为以色列王,他的身体高过众人以上;他的心更是自高自大,凡事不肯在人以下。一听见妇女们歌唱跳舞说:扫罗杀死千千,大卫杀死万万。扫罗甚发怒说,将万万归大卫,千千归我,只剩下王位没有给他了(18:6-9)。哦!人的自我真是自高自大的,在凡事上要高出人一头,绝不肯甘居人下。人常是崇拜自我,世上少有人不把自己当偶像崇拜。人的自我,最欢喜得人称赞,常把自己的长处,显于人前。有时一到人群中,总欢喜留一个好印象在人的脑海里。他所作一切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见……喜欢坐筵席上的首座,会堂里的首位,又欢喜人在街市上问他安。
扫罗是“又健壮、又俊美”真是外貌好看,容易得到人的爱戴。人的自己,总是容易讨人欢喜,一个属魂的人——自我,总是比一个属灵的人,更容易得人的同情,因为人按着自我行事,常是合乎人情,适于环境,在表面上看来,是与普通道德相合的。
3.对已——自私自利——崇拜自己
人的“自己”就是好自私,自我的生活,就是自私的生活,其生活的中心,无非是为自己。无论是作什么,皆是为自己,为自己吃、为自己穿、为自己读书、为自己工作,甚至也是为自己读经、为自己祈祷、为自己传道,一切的一切,无非是为己;生活的中心点,就是自己。唯有将自我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的人,他的生活中心点,就是基督,不再为自己活了。
自我也常是自爱自怜,不肯为主为人牺牲吃苦,时而少微牺牲,无非还是为自己,藉此可以把自我的照像放大,求得人的称赞。所以耶稣教导门徒,跟从他最要的课程即“当舍己”(太16:24)。
(二)自我的表象
按自我的真相,虽自高自大、自专自主、自私自利,只知有己,不知有神,只知有我,不知有人;但按表面看来,他却是改头换面,不容易叫人看出他的真相来:
1.像是很谦卑
自我虽是自高自大的,但他外面显的样子,或叫人看他很谦卑。如扫罗被选为王时,“众人寻找他却找不着……他藏在器具中了。”(10:22)被选为王时,即藏起来,足以表明自觉不配作王,显出谦退的样子来。但他真是自觉不配为王吗?他如果能“以谦卑束腰”,就不至屡次追杀大卫,要将大卫置于死地了。
2.像是很容让
当扫罗被选为王时,有些匪徒跟随说:“这人怎能救我们呢?就藐视他,没有送他礼物,扫罗却不理会。”(10:27)看扫罗对于那些匪徒的态度,是何等宽容大量呢?当他初次打胜亚扪人时,百姓欲杀那些匪徒,扫罗却不赞成(11:l2-l3),这是百姓不能容忍的,扫罗仍能安然顺受。所可惜的,他虽能容忍匪徒,却不能容忍合神心意的大卫,可见他的容让不过是一时的、勉强的,是“自我”戴上了假面具,不久他那有己无人的真相就显出来了。
3.像是很属灵
扫罗曾到神的山,“有一班先知遇见他,神的灵大大感动他,他就在先知中受感说话。”(10:9-13)当扫罗到拉玛去捉拿大卫时,神的灵也感动他,一面走一面说话(19:18-23)。他真果受了圣灵的充满,如同别的先知一样吗?若看他“脱了衣服,在撒母耳面前受感说话,一昼一夜露体躺卧”等事(19:24),不能不令人对于他所受的灵感,有些怀疑。常见有人或像扫罗,外面变为新人,叫人看他真是一个属灵人,并且也很爱慕灵道,说一些属灵的话,甚至能“受灵感说话”,叫人看他是“先知”。有时也或有极大的奉献,或表显高尚的生活,但是他平生行事为人的原动,整个的是为自我,一切的一切无非为私己。
这高人一头的扫罗,无愧为“自我”的代表,他一切的行事,也正像“自我”的举动。信徒啊!你的心中是否也有“自我”为王,占了主的地位呢?是否“自己作了王呢”(林前4:8)?
二、中途失败之扫罗
容留亚玛力人——代表肉体(15:1-25)当扫罗初选为王时,虽然适足以代表自我,高出人头,但他尚能改头换面,勉励尽职。“扫罗执掌以色列的国权,常常攻击他四围的仇敌……救了以色列人脱离抢掠他们之人的手。”(14:47-48)所可惜的,是他此时为人未能彻底,虽已胜过亚玛力人,却未能遵照神命,将他们赶尽杀绝。灭尽他们所有的,未能有最后的胜利,以致中途失败。这也是人的肉体常显的真相,又何足怪呢?按照圣经,每以亚玛力人代表人的肉体;自我与肉体,原有密切关系,扫罗不肯灭绝亚玛力人,也正是表明人的自我。总是爱护肉体,决不能凭自我将肉体灭没。
(一)违命——怜惜亚甲王
当时扫罗所受的使命,就是要将亚玛力人“灭绝净尽”,“灭尽他们所有的,不可怜惜他们,将男女、孩童、吃奶的、并牛、羊、骆驼和驴,尽行杀死。”(15:2-3)灭绝亚玛力人,将他们尽行杀戮,这正是表明信徒对待肉体的目的与决心,非将肉体除灭不可,决不可让它有活动的可能,要灭尽所有。以色列人在旷野时,有亚玛力人为劲敌,是表明信徒行走旷野路,尚未到迦南得胜地时,不免受肉体的辖制;但今已经进了迦南,站在得胜地步上,自然应当将亚玛力人灭尽,不再属于肉体,要作完全属灵的人了。神命扫罗将亚玛力人“尽行杀死”,“灭尽所有”,“不可怜惜他们,”正为信徒灭除肉欲的表明。我们对于肉体是决不可怜惜的。
扫罗虽是受了灭尽亚玛力人的使命,无奈他竟“怜惜亚甲,也爱惜上好的牛羊,……并一切美物,不肯灭绝;凡下贱瘦弱的,尽都杀了。”呵!扫罗岂是真不能灭除亚玛力人吗?他既站在得胜的地步上,他若是肯,当然是能完全灭尽的;而且已经生擒了亚玛力王亚甲,亚玛力王既作了他的俘掳,还不能将他杀死吗?无奈他愿意听从自我的支配,显出自我的骄傲——生擒亚玛力王。且是顺从自我的贪心,把那些“上好的牛羊……并一切美物,不肯灭绝。”虽然口里说是要献给耶和华为祭,也不过是一种托词,其实是他的贪心作俑,使它顺从自我。显然违背神命罢了!我们今日已到迦南的信徒,所以不能胜过肉体,真如同扫罗对于亚玛力人一样,并非不能,乃是不肯。是因为爱惜那上好的——肉体情欲中的那些好滋味——爱惜那些,不肯灭除。岂真是不能胜过,不能灭除吗?不能得胜的信徒啊!我知道你论断自己不能得胜的原因,只好用扫罗的口吻说:“怜惜亚甲,也爱惜那些上好的……美物”而已,岂真是没有得胜的可能吗?须知你的肉体已经作俘虏了,何不快快将它灭除呢?
(二)受责——听命胜于献祭
可惜扫罗不觉悟他的罪,一则、不认他的罪过说:“耶和华的命令我已遵守了。”(15:13)“我实在听从了耶和华的命令,行了耶和华所差遣我行的路。”(15:20)二则、掩饰他的罪过说:“上好的牛羊,要献与耶和华你的神。”(15:15)三则、推辞他的罪过说:“这是百姓从亚玛力人那里带来的,”(15:15)“我实在听从了耶和华的命令……百姓却在所当灭的物中取了最好的牛羊。”(15:21)
他虽然不知罪,不悔罪,神却是鉴观不爽:一则、鉴察他的行事——他虽对撒母耳说:“耶和华的命令,我已遵守。”撒母耳却说:“我耳中听见有羊叫、牛鸣,是从哪里来的呢?”二则、鉴察他的言语——他虽然对撒母耳说:“我有罪了,我因惧怕百姓……现在求你赦免我的罪,同我回去。”(15:24-25)撒母耳却说:“我不同你回去,因为你厌弃耶和华的命令。”(15:26)三则、鉴察他的心念——他虽然说,要把上好的牛羊献为祭。撒母耳说:“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你既厌弃耶和华的命令,耶和华也厌弃你作王。”(15:22-23)
可怜扫罗顾惜上好的牛羊等物,为的是要献祭给神。他却不知听命胜于献祭;而且凡属亚玛力人之物,皆是表明属于肉体的;属于肉体之物,如何可以献于神呢?凡属亚玛力人的,皆是当毁灭,没有一样,堪以奉献于神的。我们也有时为了作一件好事服从肉体,但因顺从肉体所成的好事,决不能得神的欢喜。
当撒母耳去责备扫罗之前,曾“终夜哀求耶和华”,而且“甚忧愁”(15:11);次日就去用很严厉的话责备扫罗。“于责备人之前先为人代祷,以后才有责备教训人的资格与能力”,否则难免责备的话语不适当,不过徒然惹人发怒,不能生发感人悔改的效力。先在暗中为人哀祷,以后再去指责人的过错,这是神仆责备人当然的步骤。
(三)被弃——你既厌弃神命
神也就厌弃你作王 “耶和华对撒母耳说:‘我立扫罗为王,我后悔了,因为他转去不跟从我,不遵守我的命令。’”(15:11)撒母耳虽终夜为扫罗忧伤代祷,亦不能挽回神的成命,因为扫罗既厌弃耶和华的命令,耶和华也就厌弃他作王。虽然扫罗假装悔改说:“我有罪了,我因惧怕百姓……违背耶和华的命令和你的言语。现在求你赦免我的罪。”撒母耳转身要走,扫罗就扯住他外袍的衣襟,衣襟就断了。撒母耳对他说:“今日耶和华使以色列国与你断绝,将这国赐与比你更好的人。”
可怜哪!扫罗王只因违命,就被神厌弃,虽然是被选的以色列王,神也绝不看情面。是的,我们的神决不看情面,神是慈爱的,也是公义的;他对于人的弱点,很愿意体恤原谅;他对于人的强项悖逆,却决不能宽宥。如当日耶稣到了圣殿里,看见那些瞎子、瘸子,就医治他们(太21:
14);看见那些随从肉体唯利是图、污秽神殿的,就将他们的牛羊赶出,银钱桌子推翻。那代表“自我”的扫罗王,既是甘愿违命,顾惜那代表“肉体”的亚玛力王,公义的神,怎能不厌弃他呢?
常有信徒中途失败,多是因为顾惜肉体,——亚玛力王——即违背了神的命令。那为以色列劲敌的亚玛力人,既已败在以色列人面前,亚甲王也已经作了俘虏,此时以色列人要把他们灭没,并非不能,乃是不肯、不愿,是因为故意违背神命,怎能不被神弃绝呢?已经进入迦南的信徒,也是站在得胜地步上,对于自我肉体,非不能制胜,若仍如同扫罗顾惜亚甲王,并爱慕那些上好的美物,亦知此中的失败与关系有多大吗?
撒母耳曾对扫罗说:“把亚玛力王亚甲带到我这里来……撒母耳在吉甲耶和华面前将亚甲杀死。”哦!一个神圣的大先知,如何这样残忍,竟亲手杀死亚甲王呢?此乃表明神仆恶罪、胜罪并灭除肉体的行事,大可以为我们信徒当如何勇敢除灭肉体的表样。信徒啊!你今日愿否对于你的肉体,如同撒母耳对于亚甲王呢?
三、末运堪痛的扫罗——自我肉体难免的结局(16章-31章)
扫罗为王四十年,初登位时,尚能改头换面的,勉强自持,但是终究不能不显出真相来;于中途已经大大失败,及至末运,即一败涂地,怎能不令人为之痛惜呢?
(一)为恶魔所附(16:14-23)
自从扫罗为神所弃,“耶和华的灵离开扫罗,有恶魔……来扰乱他。”人便引大卫来见扫罗,那从神来的恶魔,临到扫罗身上的时候,大卫就弹琴,扫罗便舒畅爽快,恶魔就离开他。这真是一段希奇的事迹:
1.一个受膏为王的如何又为恶魔所附呢
扫罗原是已经受过膏,受过灵感,何以又为恶魔所附呢?本处记载得很明白,就是因为耶和华的灵离开了他(16:14)。若是神不丢弃他,恶魔决不敢来扰乱他。若是圣灵不离开他,恶魔在他身上决没有地位。可见人被邪灵所附,必是给了他机会,常见会中有受过圣灵以后,又受了邪灵的,必是因为在他心灵中还有邪灵的地位,或因有罪未除,或因一时高傲,邪灵就趁机而入了。
2.恶魔何以从神那里来扰乱他呢
我们看约伯受试炼的经过(伯1:6-2:1O),与亚哈王听从那些被谎言的灵所引诱的先知的话,可以晓得邪灵如何为神所允许,进行它的作为。但邪灵对于神儿女的动作,必是为神所允许,也是有神的限制,决不得任意加害(伯1:12,2:6)。所可惜的,是扫罗被邪灵所附,不能与约伯同日而语:因为神准约伯被撒但所试,是要显出真信徒的资格;神准扫罗为恶魔所附,是显出违命的结果。
(二)妒迫贤能
自从扫罗受邪灵扰乱(16:19-23),直到他起意妒杀大卫时,谅已经过不少时间。因大卫当扫罗为邪灵所附时,既已侍立在扫罗面前,为他弹琴,使他欢畅,扫罗不能不认识他。何以到他打败歌利亚回来时,扫罗却已不知他为谁,连押尼珥亦且不知呢(17:54-58)?必是因为大卫又回到家中,自儿童时代已渐长为成人的样子,以致扫罗不认识他,亦或指扫罗按灵性说不认识他。自此次大卫杀败歌利亚回来,扫罗听见妇女们所唱,“扫罗杀死千千,大卫杀死万万”之欢迎词,心甚不悦,从这日起即妒火中烧,怒视大卫(18:8-9),日以杀死大卫为快。屡次“手里拿着枪……要将大卫刺透,钉在墙上”(18:l0-12;19:8-10)。又将“女儿给大卫,作他的网罗,好藉非利士人的手害他”(18:21-29)。终则迫逐大卫,奔逃在外,无家可归。所可幸者,是扫罗虽天天寻索大卫,神却不将大卫交在他的手里,前后有六次救他脱离扫罗的手,神既不将大卫交在扫罗手中,扫罗虽用全国的力量,要谋杀大卫,也是办不到的。可见神若不准敌人伤害我们,连一根头发也必不至于受伤。
扫罗妒迫大卫,不过是自找苦吃:一则、大卫越受迫害越蒙神眷爱,耶和华离开扫罗与大卫同在(18:12,14)。“扫罗天天寻索大卫,神却不将大卫交在他手里”(23:14),倒反屡次把扫罗交在大卫手中,以表显扫罗之无知。二则、扫罗越迫害大卫越被神厌弃,扫罗因妒嫉而发怒,因发怒而仇视,因仇视而谋杀,因谋杀不成而恐惧;终至身败国亡,以为万世的鉴戒。哦!妒嫉之罪极其可怕,不论个人、团体、教会,常因妒嫉而仇视谋害,无所不至。殊不知害人者适足以自害,妒人者正是妒己。唯有基督之爱在心,看人家之长处如同己有,见人家之成功与己无异;而且分人之忧苦,恤人之患难,与哀哭的同哭,与喜乐的同乐,如此可叫人认出是主的门徒。
(三)交鬼拘魂(28:l-19)
扫罗因为妒迫大卫,把一个为神重用,大有能力的军长赶逐在外;以致非利士人复来侵凌;如果留大卫在国中,何至受敌人的欺压呢?此时撒母耳已经死了,扫罗因敌人压迫到了极点时,就甚惧怕,心中发颤;求问耶和华,耶和华却不理他,亦无先知可以求问,遂遣人到隐多珥去,找一个交鬼的妇人,求她用交鬼的法术招上撒母耳来,求问战事的吉凶。可怜扫罗曾在国中不容有交鬼和行巫术的人,他自己竟去求问巫术;求神,神不应时,竟然去求鬼。扫罗之可怜与失败,固不待言,所不解者究竟此巫婆如何能把撒母耳招上来,岂真是撒母耳被巫婆招上来吗?这是人的解释极不同的问题:
1.有言确为撒母耳上来
解圣经的或以招来的确乎是撒母耳,即神藉此叫撒母耳来警戒扫罗;因听他所讲,确乎是撒母耳的口气,不是鬼所能讲的话;但却不是那行巫术的妇人,有这样的力量,能把撒母耳招上来。她素来是欺骗人的,从来没招上过什么人来;所以此次见撒母耳上来,连她自己也未想到,就极其惧怕,“大声呼叫”。
2.有言系妇人欺哄扫罗
此时正当扫罗遭遇忧患,大兵临境,心中惊怕,求问主,主不回答的时候,即改装到了隐多珥求问交鬼的妇人。妇人虽不认识扫罗,但看扫罗的来历,当然心中猜疑,必有几分明白,所以就用平日欺诈的法术,欺骗扫罗。一个素行狡诈欺骗,交鬼行邪术的妇人,未尝没有此种机智,使扫罗受骗。
3.有言是撒但的作为
若说所招上来的真是撒母耳,是神为要藉此警戒扫罗,神何以不在别的时间叫撒母耳上来,独在妇人拘魂时,叫撒母耳上来呢?假若神藉用妇人拘魂,叫撒母耳上来,这不好像神也赞成人交鬼行巫术吗?而且何以看见撒母耳“从地里上来”呢?若说此事由于妇人欺骗,她的惧怕呼叫,无非是装假;但听所招上来的老人所发之言,似乎不易出自一个平常妇人的口。因此有人就以为此事的究竟,谅系由于撒但的作为。狡恶万端的邪灵,藉着扫罗的失败未尝不能大显神通。“你们亲近神,神就必亲近你们。”亲近魔鬼,主就必远离你们。
(四)终于自戕(31章)
基利渡战场,实在是以色列军极大失败、极大受辱的地方;不但多少兵士被杀,连受膏王扫罗也受了重伤。扫罗因受伤甚重,就吩咐拿兵器的将他刺死,“免得那些未受割礼的人来刺我、凌辱我。但拿兵器的人甚惧怕,不肯刺他,扫罗就自己伏在刀上死了。”可怜扫罗自杀,为的是免受凌辱,这是重看一时的羞辱,轻看永远的审判,重看人,轻看神,是何等愚妄呢?
扫罗因为妒杀大卫,结果就是自杀;倘若他不妒嫉大卫,非利士人怎敢来侵凌呢?
即便来侵凌,有为神重用的大卫在,又何至一败涂地呢? 真的,妒嫉人就是自杀。究竟妒嫉大卫是谁失败?是妒嫉人的,还是被妒嫉的?
扫罗谋杀大卫是谁吃亏?是谋杀人的,还是被谋杀的呢?
总言:扫罗这种失败,无非表显“自我”必有的结局,因为人的“自我”,是应当失败,是不能不失败。那“高出人头”的扫罗,终究必要跌倒,必要将头低下来。
第十章
大卫之幼年
撒母耳记上下两卷书,原是以大卫为中心;前书所载,只言其幼年事迹。他幼年为人最可爱,圣经第一次提到他的事,就是说:耶西还有个小儿子,现在牧羊……他面色光红、双目清秀、容貌俊美。撒母耳就用角里的油,在诸弟兄中膏了他,从这日起,耶和华的灵,就大大感动他。又在一节圣经内,从一少年口中,论及他七件事说:“我曾见伯利恒城耶西的一个儿子善于弹琴;是大有勇敢的战士,说话合宜,容貌俊美,耶和华也与他同在。”从此数语即可知道他所以被神拣选,不是无原因的。
一、大卫的地位
(一)在家庭中的地位
大卫在弟兄当中行居第八,是父亲最小的儿子。虽然不像他哥哥以利押等“身材高大”,却为神所重看,“因为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16:7)其名叫大卫,译即“蒙爱”之意,表明那个小大卫,是在家庭当中最蒙爱的。而且在神的家中,也是最蒙爱的。
(二)在历史中的地位
大卫在犹太历史中,占了最重要地位,是旧约时代唯一的人物。亦或甲乎犹太人的先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上,因为在圣经里,屡屡称耶稣是大卫的子孙,不言耶稣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且蒙上主特选,人民拥戴,为创业垂统之名君,勋绩粲然,照耀古今。
(三)在宗教中的地位
大卫于宗教中最要的事功,即建造圣殿;虽因其多流人血,未蒙神允许其亲手建造;但已为圣殿储备了种种材料,其最大供献,即所写的诗歌,古今诗人虽多,类皆抒写情景,感怀记事;唯大卫所写,特关灵性,数千年来,教众礼拜事神时,仍念诵歌咏,于人灵中之感力最深。
(四)在天国中的地位
大卫之所以为大卫,即以其国位为天国之预表,耶稣来世为要设立天国,即坐在大卫的位上,成就神与大卫所立的盟约。“我耶和华应许你……必使你的后裔接续你的位,……我必坚定他的国位,直到永远。”(撒下7:11-14)天使报信给马利亚说:“你要怀孕生子……他要为大……主神要把他祖大卫的位给他。他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远,他的国也没有穷尽。”(路1:31-33)但耶稣第一次来,只设立了一个无形的天国——教会;必须到他第二次来时,始能建立实现的禧年国,亦即大卫的国,耶稣即坐在大卫的位上,为天国君王。哦!
大卫在天国中的地位,何等荣耀啊!
二、大卫的信仰
(一)信心的潜动
保罗曾对提摩太说:“想到你心里无伪之信,这信是先在你外祖母罗以和你母亲友尼基心里的,我深信也在你的心里。”(提后l:5)我们读路得记(得4:18-22),可知大卫之出身不凡,乃祖若父皆是信心伟人,虽然真信仰不是遗传的,究与血统不无关系。所以大卫的信仰,当然在他先祖的信仰里,已预先萌动了。
(二)信心的表显
大卫的信心,不但是在先祖心中,也是及时表现出来,自孩童时代,即成为“合神心意的人”。大大蒙圣灵感动(16:13)。神也与他同工。一幼年童子,即蒙神喜悦,被圣灵充满,常与耶和华同在;他的信仰,当然必是极纯笃的。
(三)信心的得胜
信心是我们得胜的利器,古今来一切信心伟人,莫不是赖信心得胜。看大卫击杀歌利亚时(17:31-54),如何用机弦与几块石子,即去与高大的歌利亚对敌,并将歌利亚杀死,这真是表明信心得胜的奇妙。(1)信心的经验——“仆人曾打死狮子和熊,这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向永生神的军队骂阵,也必像狮子和熊一般……耶和华救我脱离狮子和熊的爪,也必救我脱离这非利士人的手。”此可见经验之紧要。(2)信心的兵器——大卫穿上扫罗的盔甲,试试能走不能;因为素来没有穿惯,于是摘脱了,——不用他人所仗恃的兵器。他手中拿杖,又在溪中拣选了五块光滑石子,放在袋里,手中拿着甩石的机弦,就去迎那非利士人,即用个人本有的兵器,是人所轻看的。(3)信心的倚靠——歌利亚见大卫即藐视他说:“你拿杖到我这里来,我岂是狗呢?”大卫说:“你来攻击我,是靠着刀枪和铜戟;我来攻击你,是靠着万军之耶和华的名。”唯独倚靠耶和华。(4)信心的目的——“使普天下的人都知道以色列中有神;又使这众人知道耶和华使人得胜,不是用刀枪,因为争战的胜败全在乎耶和华。”(5)信心的胜利——“大卫急忙迎着非利士人,往战场跑去。大卫用手从囊中掏出一块石子来,用机弦甩去,打中非利士人的额,石子进入额内,”——谅此石子,是巧中护头盔额间之缝内——他就仆倒,面伏于地。大卫将非利士人的刀,从鞘内拔出来,杀死他,割下他的头。哦!看信心的得胜何等奇妙啊!从他打死歌利亚一事,也可表明他一生成功原因的所在。
三、大卫的预备
一个在历史上,教会中,天国内的信心伟人,必有相当的预备,不是偶然成功的。按本书所载,大卫幼年可分三时期:
(一)为儿童时期——灵性的训练
儿童时期,为大卫平生最有福最快乐的时期。于此时期使他在灵德上,已受过最深的训练工夫:(1)家境之预备——大卫之灵德确有血统上特殊关系。原为犹大支派,即王族之裔(代上2:l0-l5)。其生身处为伯利恒,其地虽小,却有天然风景。其家庭亦迥异寻常。历代先祖,皆为当世名人。有昆仲八位,大卫最小,自然在家庭中,已受了良好的训教。(2)事业之预备——大卫年稍长,即为羊牧,常引领群羊,至芳草之苑,清水之滨,洵为乐事。或出入家庭,或往来山川,或弹或咏,其优游自得之乐,当莫可名言。且以牧羊事业,最是以增人的爱心,加人的谦卑,助人的忍耐,长人的胆量。圣经所载亚伯拉罕、摩西等伟大人物,皆系牧羊出身,可知其于牧羊时代,于灵德上所受的训练,必是最深。(3)神交的预备——于儿童牧羊时代,所受最大的训练工夫,即在神交方面,以在旷野的安静生活,更使他深深地认识了神。
(二)作臣仆时代——信德的操演
大卫年尚幼冲,即被扫罗召见,常为扫罗弹琴,驱逐恶魔,使他舒畅爽快。时而仍回家中,度他那牧羊的生活。于此时期,不但是身体发育完备,也是信德长成之期。曾因凭信心战败歌利亚而招扫罗妒嫉,虽常侍立扫罗面前,扫罗却时时寻机会害他,起先自己动手,以后又想藉儿子与女儿去谋害,但有神时与同在,不论扫罗如何谋害,究竟于大卫毫无损伤。大卫于扫罗盛怒之下,性命多次遇险,终蒙神护佑,身心安全,信心经此锻炼,自然就成为“火炼的精金了”。
(三)逃亡时期——品格的锻炼
扫罗既决意要杀大卫,大卫只好暂时远避,并非是因信心软弱,乃以既不能相容,不如退避为妙。不过于此逃亡期间,飘泊无定,时而遭人迫逐,时而佯为疯狂,奔走长途,无安身之所;无情的扫罗又屡次追逼,有时隐居洞中,有时逃往敌境,累及亚希米勒全家被杀,并累及父母无家可归。以亡命之徒,来归从的日众,饷源无着,欲保安全不能不仰给于人。虽然到处蒙神护佑,然亦历尽艰苦,备受锻炼了。所奇异的,是上主两次将扫罗交在他手中,他竟能见敌人而不动手,让扫罗安然而去,此皆所以动其心,忍其性,以增益其所不能。哦!大卫未为王之前,须先藉着灵交,藉着事业,更是藉着苦难,使他受了最深的造就,这是多么有价值呢?他若不受此造就,恐怕一登王位,也庶不免有扫罗的失败。看他的诗歌,所以格外感人,也是以其多堪苦难,遇苦难愈多,所发之歌声亦愈美,此可见苦难的效力为如何。
四、大卫的事功
(一)为大宗教家 大卫不但个人灵交最深,而且亦为基督之预表。不但预表基督为先知,亦且预表基督为君王。所写诗歌中,多有论及基督的话。耶稣亦曾亲口说过(太24:43-44;路24:44),最荣美的,即预表基督二次再来时,要坐在大卫的位上,设立弥赛亚的国度。最特异的,即当逃到亚杜兰洞时,“凡受窘迫的、欠债的、心里苦恼的,都聚集到大卫那里。”(22:2)这正是表明耶稣所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享安息”的话。
(二)为大音乐家
大卫“善于弹琴”,是精益求精,非但藉用弹琴,驱逐恶魔,使扫罗王舒畅爽快;也能制造乐器,并设立音乐班,为祭祀礼拜时赞美神。而且善于作诗,全诗篇中大卫所写居其多半。按其所写诗歌,所以感人最深,不但因其生有奇才,夙娴咏吟,且以其有特殊经历:一则有神交的经历,再则有苦难的经历。其灵交愈深,历苦愈多,其心弦所发之声,也就愈美而愈妙。
(三)为大军事家
大卫一生勇敢善战,一个小小的童子,竟敢去战非利士大将歌利亚;敢从扫罗的阴谋,以二百非利士人的阳皮,为娶妻的聘礼。于不及防时,屡经扫罗枪刺,皆莫名其妙的一一躲避。当扫罗至西弗的旷野去追赶时,竟具着莫大信心与勇敢,同亚比筛乘夜间亲到扫罗营中,将扫罗所带的枪和水瓶带走(26:6-12)。以后如何战败亚玛力人(30:l-25),并征服列国,真无愧为得胜元帅。
(四)为大政治家
大卫之政治,是古今来最有名的。而且他的政治,是神权政治的王国政治。也是预先表明弥赛亚的国,所施行的政治。
五、大卫的过失
大卫虽是神所拣选,受过恩膏的,且是大英雄、大豪杰、大圣人、大宗教家,竟然也有许多过失。可见世上没有一个完全人,有过而知悔,悔而能改的,就是人中之圣了。
(一)多次言谎
如教约拿单在扫罗前说谎(20:28-29),对挪伯城的祭司亚希米勒说谎(21:1-6);以后到亚吉王那里,又多次说谎。虽然大卫可以贿赂他的良心说:我如此说谎,是为环境压迫,是出于不得已,但总不能不说是他的弱点。
(二)佯为疯癫
大卫在迦特,因听见迦特王的臣仆,对迦特王所说的话(21:11-12)。甚是惧怕,即在众人面前改变了常态,假装疯癫,乱写乱画,使唾沫流在胡子上。迦特王说,你们看这人是疯子,我岂缺少疯子呢(21:10-l5)?这是大卫忘记主是全能的,主既膏他为王,岂不能为他的性命负责任吗?何须自己装疯装癫,失了神仆的体统呢?
(三)随己意行
“大卫心里说:‘必有一日我死在扫罗手里,不如逃奔非利士地去。’”(27:l-4)按“大卫心里说”,不是大卫被灵启示说,或听主的吩咐说,乃是凭个人的心意照自己的眼光,并未在主前祈祷,只凭心中的意念,即很慌忙地逃奔非利士地去。非利士原是以色列人的仇敌,怎好去投奔仇敌呢?而且大卫不是曾杀死非利士人的大将歌利亚吗?
如果非利士人要报复前仇将如何呢? 这是他随己意而行,没有行在神的旨意里。
(四)多娶妻妾
大卫原已娶扫罗女儿米甲为妻,后又娶耶斯列人亚希暖,和作过拿八妻的迦密人亚比该(27:3,30:5)。到他为王的时候,又娶妻数人(撒下3:2-5,11:27)。当时风俗,虽以多蓄嫔妃为常事,但非家庭幸福,以后酿成骨肉相残的巨祸,皆由多妻所招致。其最大的罪,即杀了乌利亚而夺他的妻子拔示巴,这是他一生最大的污点。
(五)先哭后祷
当亚玛力人焚掠洗革拉城时,大卫及随从的人的妻子儿女,都被掳去了。大卫和跟从的人,就放声大哭,直哭到没有力气。大卫便甚焦急,众人要用石头砍大卫。大卫却倚靠耶和华,心里坚固,并求问耶和华,可否追赶敌人(30:1-11)。可怜大卫为什么先痛哭,不祷告呢?为什么直哭到没有力气呢?并且因众人要用石头砍他才祷告呢?若是早祷告,知道必能追得回来,就不至过于伤痛了。
可见连灵性最高尚的人,亦难免有过失,保罗曾言:“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大卫虽有过失,他却是彻底悔改,人往往只看到大卫犯罪,未看到大卫彻底悔改,不知“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第十一章
约拿单之爱大卫
约拿单为扫罗王的长子,其初现身时,适在其父出兵击败以色列四面仇敌,约拿单大大显出谋略(14:1)、勇武(14:3);而且热心宗教,事事依赖上主,凡有所求,皆归荣于神(19:5,20:12-16,42,23:16)。其感人最深的,就是他与大卫的相爱:世每有谓二人为好友,即称他们是“大卫与约拿单”。不但因为是朋友的模范,他的谦卑、忠实、热情、相爱,与为朋友牺牲等,皆为人所不及。更是可以表明信徒与基督,大卫原是基督的预表,约拿单如何爱大卫,正可以表明信徒宜如何爱基督。看约拿单对于大卫的爱,亦不能不令信徒惭愧:
一、爱的原因
照圣经所载,约拿单爱大卫的原因像是很显明,亦很简单,如言:“大卫对扫罗说完了话,约拿单的心与大卫的心深相契合。约拿单爱大卫,如同爱自己的性命……就与他结盟。”(18:1-3)约拿单亦曾对扫罗说:“他拚命杀那非利士人……为以色列人大行拯救。”(19:5)并于其父追赶大卫时,在树林中相见说:“不要惧怕,我父扫罗的手必不加害于你,你必作以色列王。”(23:15-18)照此数处所言可知:
(一)因大卫的牺牲
约拿单见大卫与扫罗说完了话,他的“心与大卫的心深相契合”。其所以契合,正是因见大卫勇敢得不顾性命,胜过歌利亚,救同胞脱离非利士人的手;如此为人牺牲,舍己救人,实是可钦佩的。但这还不如我们的主耶稣,为我们牺牲在苦架上,打败一切仇敌,使我们从罪中得着释放,不更配得我们爱他吗?
(二)因大卫的谦卑
当时大卫不过是一个童子,未顶盔、未贯甲,手中拿着非利士人的头,向扫罗自称说:“我是你仆人伯利恒人耶西的儿子。”(17:57-58)当他上阵战歌利亚时,已经先把荣耀归于神说:“我来攻击你,是靠着万军之耶和华的名。”此时又把荣耀归于他父亲,仅称其父之名,未报告自己的名;且称其父为扫罗的仆人。立功不居,这是何等温柔、谦卑、可爱的态度啊!他真是“说话合宜,容貌俊美”(16:18)但我们的主耶稣,更是“柔和谦逊”,连妇人孩子,都乐意亲近他哩。
(三)因大卫之被选
约拿单说:“不要惧怕……你必作以色列的王。”约拿单是扫罗的长子,他本应当继续作王,但他既知神的旨意,已经拣选大卫,所以情愿顺从神旨,而爱大卫,因为大卫是神所选所立的。我们对神所立的受膏王,即万君之君,当如何服从,如何敬爱呢?
二、爱的量度
(一)胜于父子之爱
约拿单事父极敬爱,凡其所行,固自有主张,但仍不失其父之意旨。或谓古今人克全孝道,地位之难,无有过于约拿单者。以明知其父欲杀大卫,却仍与大卫为友,上顾亲严,下尽友谊,竭力居间调停,不以父子之恩,有负朋友之谊。耶稣说:爱父母胜似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我们是否爱主,在一切亲眷以上呢?
(二)胜于爱妇女之爱
当约拿单死后,大卫曾作哀歌追悼说:“我兄约拿单哪!我为你悲伤!我甚喜悦你,你向我发的爱情奇妙非常,过于妇女的爱情。”(撒下1:26)二性相爱出于天然,由于私情罪心的,固无足论;即信徒在基督爱里之爱,当然不是出于俗情、罪念,但仍不免有天然的爱情流露。约拿单爱大卫竟“过于妇女的爱情”;他的爱情真是“奇妙非常”。约拿单如此地爱大卫,也是因大卫富有爱情,具极大的吸引力,令人不能不爱他。我主耶稣既比万人都可爱;他的爱情是否已夺了我们的心呢?
(三)胜于爱自己之爱
人的爱原有差别,约言之可分三等:(1)即爱人为已——人往往你以爱来,我以爱往,我所以爱人,为的是要人爱我。(2)爱人如己——书内有数次言及:“约拿单爱大卫,如同爱自已的性命。”(18:l,3,20:17)哦!爱大卫如同爱自己的性命,这是何等深切奇妙的爱呢!
能如此相爱,方合“爱人如己”的实行。(3)爱人无己——约拿单爱大卫不但如同自己的性命,而且也是过于爱自己的性命,情愿为大卫冒险,甚至因代大卫说情,惹父亲动怒,向他抡枪,要将他刺死(20:32-34)。主耶稣正是为我们舍生受死,“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此等舍己的爱,是十字架的爱,约拿单对于大卫已早表显此“无我”的精神。信徒啊!主耶稣基督既已为我们舍了自已,——爱人无己——我们今日对主之爱情,究竟如何呢?
三、爱的实行
真爱情不在口头舌头上,乃是生命生活之实现。
(一)同心契合
“约拿单的心和大卫的心深相契合……就与他结盟。”(18:l-3)二人因为心意契合,彼此结盟;耶稣为爱我们,亦与我们立新约,即爱的盟约;我们是否亦甘愿在此盟约之下,与主情投意合:忧主所忧、乐主所乐,恶主所恶、爱主所爱、求主所求、行主所行、担主之担、负主之轭、主步亦步、主趋亦趋,而以主心为心,与主相契相合呢?
(二)乐于奉献
经言:“约拿单爱大卫……从身上脱下外袍,给了大卫,又将战衣、刀、弓都给了他。”(18:3-4)外袍为王子之服,是愿将自己的荣耀,加于大卫之身。“战衣刀弓”乃胜敌之器,是自今后,愿靠大卫之得胜而得胜。约拿单如此重视大卫,乐将所有奉献,我们是否把荣耀都归于主,唯愿在主里夸胜呢?
(三)不惜牺牲
约拿单为大卫不但是牺牲性命,连王位国家都愿为大卫牺牲。人爱之大小,每以牺牲多少以为衡。诸君今日为主牺牲了什么呢?是金钱吗?地位吗?名誉吗?快乐吗?假若主今日要我们为他和福音,牺牲马可福音l0章29节所说的一切,我们舍得否?
(四)甘让王位
约拿单爱大卫极大的表显,就是甘心让了王位。他是扫罗的长子,理当接续作王,但他因为爱大卫不能与父亲表同情,此其中虽早有神的旨意,但在约拿单方面,其所以愿大卫作王,乃是出于爱心的情愿,他说:“你必作以色列的王,我也作你的宰相。”(23:17)约拿单为大卫把王位都让了,我们是否叫“自我”下台,让主耶稣坐在心中的王位上呢?耶稣是万有之首,他应当“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8)。如果读者今日尚不能如尼尼微王,从自己的宝座上下来,甘愿让耶稣为王,那不是耶稣的罪人吗!怎能说是爱耶稣呢?
约拿单固然爱大卫,大卫也是最爱约拿单,当他二人泣别时,“大卫哭得更恸”(20:41),正因大卫爱得更深。我们没有爱主,主已经爱我们,如果我们爱主,如约拿单爱大卫。主爱我们的爱,更必越久越深了。
诗曰:
我的爱都浇奠你脚前
耶稣
因你比万有满我意
你到底又尽美又尽善
耶稣
我心欢喜住你怀里